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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23章 同窗记 废寝忘食李 ...


  •   李小菲是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的。
      “宝儿!宝儿!你起了没?”蕙娘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带着她一贯的风风火火,“崔当家的让你过去!说是新戏的事!”
      李小菲迷迷糊糊地从桌上抬起头,才发现自己昨晚竟然趴在桌上睡着了。纸上还压着胳膊,墨迹已经干透,右手的袖子上蹭了好几块黑印子,像只花猫。
      “来了来了。”她揉了揉酸涩的眼睛,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脖子咔咔响了两声,腰也僵得不行。熬夜写戏的代价,无论前世今生都一样。
      她匆匆洗了把脸,把头发重新束好,又检查了一下胸口的束胸带。这是她每天早上必做的第一件事,比洗脸还重要。确认无误后,她拿起那一沓写满字的纸,推门出去。
      院子里已经热闹起来了。几个年轻演员在练功,喊嗓子的声音此起彼伏。小奇蹲在井边刷牙,满嘴白沫子,看见她出来,含混不清地说了句什么,她也懒得听清。
      崔明堂的屋子在正房最东边,门口挂着一串干辣椒,是去年秋天晾的,已经干得发黑了。李小菲每次路过都觉得那串辣椒像一串鞭炮,随时会炸似的。
      她敲了敲门。
      “进来。”
      推门进去,崔明堂正坐在桌前喝茶。桌上摆着一碟子咸菜、半个馒头,一看就是早饭还没吃完。他见李小菲进来,目光先落在她手里那一沓纸上,眼睛微微亮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平时那副不咸不淡的表情。
      “坐。”他指了指对面的凳子。
      李小菲坐下来,把手里的纸放在桌上,下意识地用手压了压,怕被风吹散了。
      “崔大叔,新戏的本子,我写了个大概。”她的声音有点紧,像是在交作业的学生,等着老师批分数。
      崔明堂没有立刻拿起来看,而是先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慢悠悠地问:“什么戏?”
      “《同窗记》。”李小菲说,“讲的是一个女子女扮男装去读书,和一个男子同窗三年,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故事。”
      崔明堂的手微微顿了一下。他放下茶杯,看了李小菲一眼,目光里带着几分探究。
      “女扮男装?”他重复了一遍这四个字,语气意味深长。
      李小菲心里“咯噔”一下。她知道自己不该写这个题材。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一个女扮男装的人写一个女扮男装的故事,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我就是女的”吗?
      可她就是忍不住。
      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她对这个题材太有感触了。她写祝英台的时候,写的其实是她自己。那些小心翼翼的遮掩,那些提心吊胆的夜晚,那些想说又不敢说的话,她太懂了。
      “嗯,女扮男装。”她硬着头皮说,“是个老故事,我以前……听人讲过。”
      崔明堂没再追问,伸手拿过那一沓纸,翻开第一页。
      李小菲紧张地看着他的表情。
      第一页,他看得很快。眉头微微皱着,像是在辨认她那些丑得不像话的字。她知道自己字丑,但没办法,毛笔字不是一天能练出来的。
      翻到第二页,他的眉头松了一些。
      第三页,他的眼睛微微睁大了。越往后,他翻页的速度慢了下来,目光在某一处停留了很久。
      李小菲不敢出声,连呼吸都放轻了。她盯着崔明堂的脸,试图从他的表情里读出什么,但那老头儿平时就没什么表情,这会儿更是像戴了一张面具,什么都看不出来。
      屋里安静极了,只有翻纸的沙沙声。
      窗外传来小奇练功的喊声:“哈!哈!哈!”一声比一声大,像是在给人鼓劲。
      崔明堂翻到“十八相送”那一段的时候,忽然停了下来。
      他抬头看了李小菲一眼,目光有些奇怪。
      “这一段,”他指着纸上某处,“你是怎么写出来的?”
      李小菲凑过去看了一眼,是祝英台看见鸳鸯那段唱词。
      “我……我就是瞎想的。”她说。
      “瞎想?”崔明堂重复了一遍,语气里带着几分不信,“‘梁兄你看,那水里有两只鸳鸯,一前一后,一左一右,多亲密啊。’这种话,一个没出过门的大闺女,瞎想想得出来?”
      李小菲被他说得脸一红。她忘了,在这个时代,一个“男子”写这种含情脉脉的对白,确实有点奇怪。可她当时写的时候,满脑子都是祝英台的心情,根本没想那么多。
      “我……我听说书先生讲过类似的。”她找了个借口,“记性好,就记下来了。”
      崔明堂看了她两秒,没再追问,低下头继续看。
      翻到“访祝”那一折,梁山伯见到祝英台女装的那段,他又停了。
      这次他停了很久。
      李小菲看见他的手指在纸上轻轻敲了两下,那是他思考时的习惯动作。
      “这一段写得好。”他忽然开口,声音有些哑:
      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我告诉过你。就这几句话,比唱一大段还让人难受。”
      李小菲愣了一下。她没想到崔明堂会夸她。
      “还有后面那段,”崔明堂继续翻,“祝英台说:你活着的时候我没能嫁给你,你死了我就嫁给你。这话说得狠。不是对梁山伯狠,是对自己狠。”
      他抬起头,看着李小菲的目光变了。不再是平时那种长辈看晚辈的慈和,而是一种审视,一种带着几分惊讶的审视。
      “你这孩子,”他说,“年纪不大,怎么写得出这种话?”
      李小菲低下头,不敢接话。
      她没法解释。
      崔明堂没再追问,低下头翻到最后。
      看到“哭坟”那一段的时候,他的眼眶红了。
      李小菲看见了,但不敢说。她假装看窗外的风景,眼角的余光却一直瞟着崔明堂。
      崔明堂用袖子擦了一下眼睛,动作很快,像是怕被人看见似的。
      翻到最后一页,“化蝶”。
      他看完之后,把纸放在桌上,沉默了很久。
      窗外小奇已经不练功了,换成几个年轻演员在吊嗓子,咿咿呀呀的,声音尖细悠长,在院子里回荡。
      “这出戏,”崔明堂终于开口了,声音比平时低了几分,“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李小菲想了想,说:“我就是想写一个……一个不一样的爱情故事。不是那种才子佳人一见钟情的,而是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三年,慢慢有了感情,却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在一起的故事。”
      “三年?”崔明堂抓住了这个词。
      “嗯,三年同窗。”李小菲说,“我觉得,真正的感情不是一见钟情就能有的。得相处,得了解,得一起经历一些事。祝英台喜欢梁山伯,不是因为他是才子,而是因为他人好、老实、真心对她好。梁山伯喜欢祝英台,也不是因为她是美女,而是因为她是他的‘兄弟’,是他最信任的人。”
      崔明堂听完,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你说得对,也不全对。”他说,“戏不是写实,戏是写意。你这段‘三年同窗’,写得细了。戏台上不能像你写的这样,一桩桩一件件都演出来。得挑,得拣,得把最要紧的几件事拿出来,其余的留给观众自己想。”
      李小菲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她说的是“电视剧”的叙事方式,一个场景接一个场景,慢慢铺垫。但戏曲不一样,戏曲讲究的是“有话则长,无话则短”,不能像她这样事无巨细地写。
      “那我改。”她连忙说。
      “不用大改。”崔明堂摆摆手,“框架是好的,细节你回头跟付先生商量,他知道怎么取舍。我是说......这出戏,能排。”
      李小菲心里一喜,差点从凳子上蹦起来。
      “真的?”
      “我什么时候说过假话?”崔明堂瞪了她一眼,“不过有几处得改。”
      他从桌上拿起纸,翻到某一页,指着上面一段说:“这里,祝英台劝父亲让她去读书,你说的那些话:女子为什么不能读书?男子读书可以做官,女子读书可以明理——这话说得对,但不该这么说。”
      李小菲不解:“那该怎么说?”
      “你想想,”崔明堂耐心地说,“祝英台的父亲是什么人?是个乡绅,读过书,但不是那种开明的人。你跟他说明理,他听不懂,也不爱听。你得换一种说法。”
      他想了想,说:“不如这样说:爹爹,女儿去读书,不是为了做官,是为了不给祝家丢脸。将来嫁了人,若是夫家问起女儿读没读过书,女儿说读过,夫家也高看祝家一眼。”
      李小菲听完,心里暗暗佩服。
      姜还是老的辣。崔明堂不愧是个读书人,懂人心。他知道祝父那种人,在乎的不是女儿明不明理,而是女儿能不能给家里长脸。换个说法,同样的话,效果完全不同。
      “我改。”她拿起笔,当场把那段改了。
      崔明堂又指了几处,都是类似的不合时宜的地方。李小菲一边听一边改,越改越觉得崔明堂说得有道理。她写的时候,用的是现代人的思维,觉得明理是个好词,但在这个时代,这个词太新了,观众听不懂,也不爱听。得换成他们能听懂、能接受的话。
      改了大约半个时辰,崔明堂终于点了头。
      “行了,就这样吧。”他把纸拢了拢,递给李小菲,“你先拿回去,再顺一遍。下午把付先生叫来,让他看看配曲的事。”
      李小菲接过纸,站起来要走。
      “等等。”崔明堂叫住她。
      她转过身,看见崔明堂正看着她,目光里有一种她说不清的东西。
      “宝儿,”他说,“你写的这出戏,跟《哑狱》不一样。《哑狱》是替人喊冤,这出戏是替人做梦。两种都好,但后一种更难写。因为冤是人人都有,梦不是人人都会做。你能写出这个,说明你心里有梦。”
      李小菲愣住了。
      她没想到崔明堂会说出这样一番话。
      “我……”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什么话也说不出。
      “行了,去吧。”崔明堂摆摆手,端起茶杯,挡住了自己的脸。
      李小菲抱着剧本走出屋子,阳光正好照在脸上,暖洋洋的。
      她站在院子里,深深吸了一口气。
      十月盛京的风,已经有了几分寒意,但她不觉得冷。
      她低头看着手里的剧本,那些丑丑的字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清晰。
      《同窗记》。
      崔明堂说,这出戏能排。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可以继续留在崔家班,意味着她不用再担心被赶走,意味着她离安全又近了一步。
      但更重要的是,崔明堂说,她心里有梦。
      她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她以为自己穿越过来之后,唯一的想法就是活下去。吃饱,穿暖,不被抓回去。仅此而已。
      但崔明堂的话让她意识到,也许不只是这样。
      也许她心里,真的有一个梦。
      一个很小很小的梦。让更多的人看见她写的故事。
      不为了名,不为了利,只为了那种有人在听的感觉。
      她想起《哑狱》首演那天,台下那些红着眼眶鼓掌的人。那些人和她素不相识,但他们看了她写的戏,哭了,笑了,鼓掌了。
      那种感觉,比吃饱饭还让人满足。
      “宝儿!愣在那儿干嘛呢?”蕙娘的声音从厨房方向传来,“快来帮忙择菜!”
      “来了!”李小菲把剧本抱紧了些,快步往厨房走去。
      厨房里热气腾腾,蕙娘正在切菜,砧板剁得咚咚响。几个帮厨的婆子在灶台前忙活,锅里煮着什么,咕嘟咕嘟冒着泡,香味直往鼻子里钻。
      “崔当家的怎么说?”蕙娘头也不抬地问。
      “说能排。”李小菲找了个小凳子坐下,开始择韭菜。
      蕙娘手里的刀顿了一下,抬起头看了她一眼,脸上露出一个笑容。
      “我就知道。”她说,“你那脑子,写出来的东西,差不了。”
      “蕙娘姐,你别夸我,我会飘的。”
      “飘什么飘?你本来就瘦,再飘就更没分量了。”蕙娘笑道,“对了,这出新戏,有适合我的角色没?”
      李小菲想了想:“有。祝英台。”
      “祝英台?就是那个女扮男装的?”
      “嗯。”
      蕙娘放下刀,双手叉腰,上下打量了李小菲一眼:“你写这个角色,该不会是以你自己为原型吧?”
      李小菲被她说得脸一红,连忙低头择菜,假装没听见。
      蕙娘见状,笑得更欢了,但也没再追问。她重新拿起刀,一边切菜一边哼起了小曲儿。哼的是什么,李小菲没听清,但调子轻快,听着就让人心情好。
      下午,付恒来了。
      崔明堂把剧本给他看,他一看就是一个多时辰。
      这期间,李小菲在院子里坐立不安,一会儿去井边打水,一会儿去道具房整理东西,一会儿又去帮小奇压腿,反正就是静不下来。
      她不是不信任付恒,恰恰相反,她太信任他了。付恒是她见过的最懂音乐的人,没有之一。他看过《同窗记》之后会怎么说?配曲难不难?有没有什么地方写得不合适?
      这些问题在她脑子里转来转去,转得她头晕。
      终于,付恒从崔明堂屋里出来了。
      他手里拿着剧本,脸上的表情很奇怪。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
      “付先生,”李小菲迎上去,声音有点发抖,“怎么样?”
      付恒看着她,沉默了几秒,然后说了一句话。
      “宝儿,你是不是以前学过戏?”
      李小菲愣住了。
      “没……没有啊。”她说。
      “那你怎么知道十八相送要用什么曲牌?”付恒的目光紧紧地盯着她,“你写的那几段唱词,虽然不是正经的曲牌格式,但节奏、韵律、长短句的安排,都刚好能用上【步步娇】和【江儿水】。你别说这是瞎猫碰上死耗子。”
      李小菲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她能说这是她前世短视频听多看多了,没有几十遍也有几百遍的越剧《梁祝》之后,脑子里自动生成的吗?她能说她虽然不懂什么曲牌,但她知道这段应该唱得慢一点、柔一点、缠绵一点吗?
      “我……”她低下头,“我就是凭着感觉写的。觉得这个地方应该这样写,就写了。”
      付恒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最后叹了口气。
      “凭感觉?”他摇了摇头,“你这个感觉,比有些人学了十年还准。”
      他顿了顿,又说:“不过有几处得改。曲牌的事你不用管,我来配。但唱词你得再顺顺,有些地方太白了,不够味儿。”
      “好。”李小菲连忙点头。
      那天晚上,李小菲又改剧本改到半夜。
      她把付恒说的几处地方一一修改,又加了几段唱词。写到最后“化蝶”那一段的时候,她想了很久,最后写下了这样几句:
      “碧草青青花盛开,彩蝶双双久徘徊。
      千古传颂深深爱,山伯永恋祝英台。
      同窗共读整三载,促膝并肩两无猜。
      十八相送情切切,谁知一别在楼台。”
      写完之后,她读了一遍,觉得还行。虽然比不上前世那些经典唱词,但至少有了几分韵味。
      她忽然想起前世听过的一句话:“每一个写故事的人,心里都住着一个想要被听见的灵魂。”
      她不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但她觉得说得对。
      她就是那个想要被听见的灵魂。
      不管是在前世,还是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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