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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彼岸 ...

  •   我觉得我把七百块血汗钱喂进了狼肚子里。

      旷课一天,和韩晓两个人游遍了市内最大的游乐场。
      累得实在走不动的时候,他就带我去坐摩天轮,红的黄的绿的蓝的紫的,一天坐下来,我看什么东西都是圆圆的,打着转儿。末了,我们把彼此塞进碰碰车狭小的空间里,脑袋顶着脑袋,啃着巧克力味的棉花糖,憨憨笑到游乐场关门。
      被管理员赶出游乐场后,我把手里彩色的门票叠成纸飞机,塞进韩晓的衬衫口袋,“孩子,今天玩够了没?”
      “还有五十块。”韩晓说着,拉起我的手,指着马路对过的一家招待所。
      我嘴角的笑容立即僵硬了下来,“孩子,我有点想念我的米奇版粉泡泡大床了。”

      韩晓根本不搭理我,拽着疲惫不堪的我,直直穿过马路,跨进了那家招待所。
      “老板,开房,我们只有五十块!”

      我战战兢兢地扫过周遭吞云吐雾的真正的孩子,也差不多才十四、五的模样,三五个挤坐一堆,当中的小女孩身上所有的布加起来没有我一件小可爱的面料多。

      一个染着草绿头发的小子将烟灰往我鞋上一抖,抬头吹了记口哨,“嗨!”

      韩晓掏钱的手一顿,反过身就是一脚踹过去。

      “店里别打,守着点规矩!”粗壮的有着啤酒肚的老板喝止了意欲还手的男孩,他看了我一眼,谨慎地问道,“小姑娘,你是自己来的,还是别人拉进来的?”
      我瞅瞅韩晓,这种局面下我要是跳出来说这小子是□□犯,估计也有人信。他可真够糟蹋我钱的,最后五十块还跑到这种小店开房,我斟酌了一下,踮起脚吻了吻韩晓光洁的侧脸。

      招待所的设施还真没有辜负我那五十块钱。
      一张单薄的床,一条草席,一台电视机,以及茶几上几张没有封面的DVD。
      高高的窗户巴掌大小,微弱的光自外投射进来,可以清楚看到韩晓精致的侧脸轮廓。
      我跟韩晓说:“我们回家吧!”
      韩晓看了一眼这屋,再低头看我,摇头,“我倒要看看,七百块是怎么在外面过日子的。”

      原来他还在惦记我想搬出去的事。可是,我还不至于用七百块在外面住招待所。

      他走到床边,看到草席边角被虫蛀过的黑点,微微皱眉,“方南,你过来。”
      我走了过去,伸手挑开他挡住眼睛的刘海,“韩晓,我们回家吧!”
      “回家做什么?”他将手伸向我胸口的一排长扣。
      我连忙抓下他的手,“回家也可以做。这里,脏!”
      韩晓固执地,用另一只手拿掉我的手,开始直接扯我的皮带,“方南,我今天没带保险套。”

      “韩晓!”我急了,想要跳开他,他却抓着我的胳膊往下一拖,一个翻身将我压上了硬梆梆的床上。
      “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要小孩,然后你退学,最后你永远困在我身边。”韩晓盯着我,说道。

      我难以置信地,“韩晓,我们才十七岁!”
      他有没有想过后果?小孩?天!两个连自己都喂不饱养不活的,还小孩?!

      “我才不管!”韩晓固执地扯高我的衣摆,一整排小扣子哗啦啦被扯飞,他干脆坐到我身上,例行公事般地脱我的衣裤。
      我的反抗收效甚微,最后,只能愤恨地望着他,“韩晓,你这是□□!”
      韩晓停下手,抬起看了我一眼,“那你报警啊。”
      “你以为我不敢啊,我恨你!”
      他愣了,很快,扯起一抹若无其事的笑,“反正你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说着,他张口咬上了我的肩膀。
      类似于啃啮的那种咬法,不痛,却很色情。韩晓每次要我放松配合他,就会做这样的事情,可是此刻这样的温柔却显得有些多余。他小心翼翼地将牙齿移到了我的脖颈,“方南,如果我是吸血鬼就好了,咬你一口,把你变作同类,然后我们两个住上几百年的城堡……”他细细地吻上我的下颚,然后是耳朵,眼睛,顺着鼻子的坡度,缓缓地将舌头探进了我的口腔。

      破旧的木板床嘎吱嘎吱作响,我的背被硬实的床面咯得酸麻,韩晓吻着我,手不知从哪摸出了一个枕头,塞到了我的腰下。我险些脱口道谢。

      他或许意识到了些许的反常,移开了我的唇,问道:“方南,你的手在做什么?”

      我无声地笑着,将手从背后伸出,上面是韩晓银白款迷你型的手机。

      “方南,你真的报警!”
      “我什么时候说过假话了?”

      于是我被包裹上他宽大的外套,鞋子都没来得及套,更别提那件二十多颗扣子的白衬衫。韩晓面无表情地拽上我,如同来时一样,奔出了招待所。
      两个人赤着脚跑在车如流水的马路上,耳边隐隐听到身后的警笛声,蓦地,不约而同停下脚步,相视一笑,跟疯子似的,在马路中央拥吻。

      ◎◎◎

      疯狂的代价就是第二天醒来,我和韩晓的脚底都如后春笋般,冒出十来个大大小小的水泡。我的十七岁生日啊,用一个词来形容再恰当不过,惨绝人寰。

      学还是得上的。
      我坐在韩晓的单车后座,摸出书包里的手机,跳出二十几条刘以西的短信。
      俱是试探性的问候我昨日缺席以及关于韩晓和我关系的问题。

      到了学校以后,我和韩晓分道扬镳。
      我和韩晓最初定制的和平相处守则第一条就是,在学校里各走独木桥,互不干涉。
      原因无他,韩晓是学校里出了名的流浪王子,不喜群居,讨厌过分拥挤的目光投射在自己身上。听妈妈说,韩晓在十五岁以前还有些自闭症状,要不是见他在学校里刻意冷漠疏远同学,我都不敢相信韩晓这个疯子也有自闭的历史。

      回到教室以后,我问同桌魏雪莱借了昨日的笔记。
      她用着担忧的眼神看着我,“方南,你昨天是病了吧,怎么今天人那么憔悴?”
      “能不累么,我昨天被人□□了一整夜。”我拿出笔,刚抄了两行,抬头,伸手将她嘴里快要咬碎的笔套救了出来,“吓你的。不怕不怕。”

      魏雪莱这才缓过气,大口喘着,“方南,你不要老是那么冷幽默行不行?”

      我忽然有了兴致,朝她招招手,待她将脑袋凑到足够近的距离时,我轻轻掀了领口一角,露出韩晓昨夜所咬的印记,“看,我没有吓你。”
      魏雪莱把眼睛睁得骇人的大,“方,方南!”
      我扬起笑,“不知道昨天窗没关好的缘故,好大一只蚊子呢!”

      “这才三月初,哪里来的蚊子?”刘以西的声音突兀地自身后响起。

      我回过身,“老师早啊!”
      “方南,你昨天怎么没回我短信?”
      当着同学们的面,我并不想表现得与老师过分熟悉,只能假装没听清楚,赶紧岔开话题,“刘老师,上次你说的作文竞赛我想我还是不参加了吧!”
      刘以西的脸色不怎么好看,厚厚的一打教案在我桌上拍了好几下,良久,他意味深长地看向我,“方南,学生还是应该以学业为重!”说罢,他转身大步离去。砰!居然还摔了教室的门。

      迟钝的同桌大概还在三月天有没有蚊子的问题里打转,见到刘以西那么一走,喃喃地道:“怪了,平时没见刘老师板过脸啊,方南,你是不是做了什么惹他生气了?”

      “鬼知道!”我没好气地扫了她眼,继续抄笔记。

      对于刘以西的短信,我其实还是有点不舒坦的,就算我欣赏他写的东西,把他当作知心好友,他也不该过分干涉我的生活。

      抄完笔记后,上课铃声大响,数学老师抱着卷子在众幽怨的叹气声中,宣告摸底测验。
      看看讲台上那老太干巴巴的脸,我忽然记起韩晓快被转学了的事实。

      ◎◎◎

      我在想,如果摸底测验都绿线通过的话,也许继父能够再给韩晓一次机会。
      于是考完试,我把所有的选择填空题的答案默背了下来。韩晓在六班,我在三班,两个教室分别在整个楼面的两端。我们是第一、二节课考的,考完我给韩晓发消息,他们班和我们班的师资是一样的,他说他们刚考了语文,附注,刘以西监考。

      我把答案捏在手里,去找韩晓。

      韩晓的数学很糟,基本上除了语文,他所有的科目都很烂,烂到我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他似乎对学习没有什么兴致,我想,也许是自持家底够他挥霍几辈子的缘故,造就了他放任自流的随性态度。

      不过这样的韩晓曾经用alone和lonely的词义区别来解释我们两个各自的孤独。要知道,他的英语可以让任何一个英语老师无助地哭泣,而我却被他说得哭笑不得。末了,他还拍拍我的脑袋说,囡囡,如果你是男人的话,一定能够迷倒不少女人。

      我走在走廊上,有人认识我,冲我微笑打招呼。我不记得他,只能回笑。
      我想不起来很多人的模样,不同的脸,或是漂亮或是平凡,都很难引起我的注意。用韩晓的话说,我是把自己禁锢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许可证的人进入不了我的世界,我自然也无法将其记录在案。我的孤独,是自找的,甚至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可是韩晓不同。他有着出色的外表,耀眼的家世,有时候我都觉得他聪明得让我难以理解。他的孤独是得天独厚的,是不可避免的,并且和他极为敏感的个性形成冲撞。

      所以韩晓害怕孤独,而我享受寂寞人生。

      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停下了脚步。楼道当中的楼梯口,日光昏暗,一个纤纤少女虔诚地将唇印上了男孩的额头。周围的人走走停停,对于这种校园的青□□情小调都习以为常。离上课还有两三分钟,我本应该尽快地把手抄的答案捎给韩晓。偷窥不是我的嗜好,可是那个闭着眼的男孩突然睁开了眼,他弯起嘴角,露出两个我无比熟悉的酒窝。

      韩晓。

      预备铃响起,身边闲散的同学们纷纷跑回教室。
      献吻的女孩红煞了脸,低着头从我身边擦过,跑进了六班教室。
      韩晓立在原地,他看到了我,“方南,上课了。”
      “我听到了。”
      “我该考试了。”他朝我走过来,“这次我不会抄纸条,风险太大。”他意有所指地瞥了我一眼,得意一笑。
      我看着手心里捏成团的纸条,勉强挤出笑,“是啊。看纸条不如看同桌的试卷,没有把柄可以让别人抓,我也告发不了你。”
      闻言,韩晓笑得更加灿烂,“她喜欢我。”

      说罢,他转身,我也转身。
      上课,考试。

      即便是最亲密的人也可以这样若无其事地擦肩而过么?
      还是因为,我们太小,不懂得如何去相处、如何表达真实的情感?

      我将抄好的答案丢进了垃圾桶里,冲进了厕所不住对着镜子洗脸。冷水刺激了我所有的神经,那个女孩望着韩晓时晶晶亮亮的眼睛不住在我脑海回放,韩晓不说我都知道她喜欢他。我知道,那种眼神,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有。

      ◎◎◎

      下午,和六班一起上体育课。
      两个班级列成四列长队,体育委员整队完毕后,老师带领我们做操。
      看得出韩晓考得相当不错,总是冷冰冰拒人以千里之外的脸竟然带上了笑。
      越过韩晓,我看到了队伍尽头,那个女孩的脸。
      真是个十分可爱的女孩,小巧玲珑的个子,眼睛大大的,跟着节奏动作时,挺翘的胸脯微微晃动。

      魏雪莱大颗的脑袋凑了过来,“方南,你也知道了?”
      “什么?”我收回了自己的目光,这才发现,身边几个聒噪的女同学亦同样望着那女生。

      “她啊,追到了六班的流浪王子韩晓,听说上午考数学时候,两个人差点被老师揪出来。老师说他们靠得太近,有作弊嫌疑,韩晓辩解说是异性相吸的关系,让老师谅解他们青春期的情难自禁,把老师气得那个叫悲愤欲绝,哈哈!这下她可出名了!”

      “看,他们拿了羽毛球拍走到一起了哎!”

      “韩晓拉住她的手了!”

      “方南,你去哪里?”

      我去哪里?我去拿羽毛球拍啊。挤出快成搭金字塔的观众群,我走到树荫下的器材堆里,一个笑容阳光的男生递给我一副球拍,“缺人么?”
      “不缺。”我不缺任何东西。我拿了球拍,另找了个安静的角落。
      但是很快,安静被手机铃声打破。
      “方南!”韩晓的声音高昂,听上去很激动。
      “啊?”
      “我脚崴到了!”
      “上药了么?”
      “在医务室里!悠悠在帮我涂药水。”
      “哦。”
      他沉默了一会儿,“你来看我了么?”
      不知怎的,我的手按下了关机键。午后阳光无限明媚,我忽然觉得有点儿冷。

      ◎◎◎

      自韩晓的脚受伤那天起,我便开始了徒步上学。
      继父打了两个电话,母亲打了一个电话,都是我接的。两个人加起来不超过十分钟,知道了韩晓腿没断掉我没饿死以后,都心安理得地继续忙碌着他们的忙碌。

      韩晓找人给我重新装了一台电脑,不过我已经买了新的笔记本,打算用墨水来梳理我每日的心情。
      放学回家后,韩晓不再窝进沙发里看球赛,而是做起了作业。魏雪莱说,那个叫尉迟悠悠的女生是六班的学习委员,每天都有监督韩晓功课。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可是韩晓跟我住在同一屋檐下两年多,我都没见过他看书的模样。

      不过可喜的是,这个家伙咬着笔杆苦思冥想的脸,观赏性很高。

      我抱着半个西瓜坐在他书桌底下,边看着彦子的新作《夭折的百合》,边吃得津津有味。韩晓刷刷卷子翻个不停,蓦地,他低下头,“囡囡,我也要吃。”
      我在西瓜中心挖了大大鲜红的一块,递到他的嘴边,他咽了咽口水,我笑,极快地把勺子掉头,喂进了自己嘴里。

      韩晓愤怒地扑上来和我抢勺子,头一斜,看到我膝盖上的书,干脆扯了书往西瓜里一塞。
      “不给我吃!谁都别想吃!”
      “韩晓,我新买的书!”
      他坐回桌,握起笔,目光水平,根本无视了我的怒火,“那种垃圾,把你都看傻了!”

      我把西瓜往地上一摔,跳起,“韩晓,你这头没品味的公猪!”不喜欢彦子的书就算了,还喜欢那种矮矮胖胖的女生,没品味没品味!我愈想愈气,踩着他新换的和我一套的米奇配套床单,奔出了他的房间。

      周五放学,我早早离开教室,去做家教。
      才走出校门,就看到尉迟悠悠和韩晓有说有笑地跟了出来。他的脚还没好透,尉迟悠悠弯下了腰,撩起他的裤管,伸着脑袋仔细地检查着。
      我对天发誓,嫉妒这种幼齿的事我才不屑做。于是我无视了他们,将书包往肩上一扛,绕开他们正要穿马路。
      “方南!”

      听不见,我听不见。红灯换绿灯,我大步走过马路。

      “方南,你去哪里?!你没看见我吗!”

      没看见,我没看见。我掂掂肩头沉重的书包,转弯,向右走。

      “韩晓,你别跑啊!”
      “韩晓,当心!”
      嘶——金属剧烈摩擦般刺耳的刹车声。

      浑身的血液瞬时凝固了,呆怔了一秒,我飞快地转身,“韩晓!”

      他扶着护栏,大口喘气。身后的马路中央熙熙攘攘地围满了人,是一辆面包车和自行车的交通事故。

      深埋心底的一种名为恐慌的东西伺机蜂拥而上。我看着韩晓,挪不动脚步。

      “怎么突然红了眼睛?”韩晓问道,一瘸一拐地走近我。

      争吵声不绝于耳,马路上的,记忆里的。我感觉黑暗快要将我吞嗤,纷扰的喧闹中,清泠的滴答滴答,是血液滴到地上的声音。血流满地,父亲温和的笑容褪去,徒留一具冰凉的尸体。

      韩晓露出迷惑的表情,“方南,你说话啊!”

      “韩晓,你还活着,是吗?”我目不转睛地望着他。
      韩晓盯着我的脸,不再说话。很快,他冲过来,张手将我抱紧在胸口,“方南,别怕!”

      尉迟悠悠从马路中央捡起了韩晓的书包,匆忙跑了过来,“韩晓,你的脚怎么样了?”她将书包放在一边,试图拉开我和韩晓。“韩晓,刚才我看你又绊了一下,让我看看你的脚!”
      我粗暴地拍开她的手,“滚!”
      尉迟悠悠张大了眼睛,眼泪呼之欲出,“韩晓,她是谁啊?”

      “韩晓,医生说剧烈活动很容易骨折的,你让我看看你的脚吧!”
      “韩晓——”

      “滚。”韩晓冷漠地说道,他将我的脑袋按到了他的左胸,可以听到心脏跳动的地方。他轻轻地,用手抚摸我的脸颊,将嘴附到我的耳边,温热的气息扑上我冰凉的脸颊,“方南,你想到你爸爸了吧?”

      我不住地点头。韩晓将我抱得紧紧,胸口的温度熨烫了我的脸。

      我伸手环上了他的腰。我曾经以为,命运之神将我所追寻的东西寄放在那遥远的彼岸,于是穿梭在如梦似幻的薄雾中,我不断地奔跑,祈望穷尽一生来缩短之间的距离,结果适得其反,我甚至都望不到彼岸绚丽的花朵。
      终于我绝望了,无意识地伸出手,却发现,其实我早就够到了。

      ——呼吸,心跳,一副可以倚靠的胸膛。我要的从来不多。

      “韩晓,我们永不分开,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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