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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我喜欢他。 ...

  •   【十】
      我去洗手间整理了一下自己,刚刚走出来,在柜台旁有一个服务员对我挤眉弄眼的一阵乱看,我好奇地盯着她。
      “妹妹,那个帅哥是谁啊?” 她说。我看见她的胸牌上写着Fanny。忽然想起了,她就是刚才帮忙端来茶水的服务员。
      我口结,一时不知该怎样形容秦黎和我的关系。
      “只是我碰巧认识的……朋友而已。” 可是真的算得上是朋友么?
      “Hi,我是Fanny。中文名字方丹燕。”防弹衣?
      “你是新来的吧?怎么称呼?”她走过来,很友好地对我挥手。
      “林桐安。叫我Anne就好。”
      “Anne琴弹得那么好,还有帅哥请喝饮料,羡煞众人啊。”她说话有些夸张。
      “哪有的事……别这么说……”我低声回答,有些不好意思。我们来来去去闲聊了几句,得知防弹衣小姐也是本地大学学生,在这边打工挣些钱。后来我才知道,不止是她,店里许多年轻服务员统统留意到了秦黎,纷纷在我身边打听他。可好歹我知道的也就那么多,交代来交代去,她们还在问。耳畔忽然传来低低的咳嗽声,所有人后背一直,不知是谁懦懦地喊了一声“陆总”,然后立刻各自回到岗位。防弹衣小姐讪讪地盯了我一眼,也拿着水壶去为客人添水。
      我向陆总点头,赶紧拿着曲谱走向钢琴。被这么一耽搁,已经迟了好几分钟。我坐在琴座上,往秦黎的方向看去,发现桌上早已摆上一台手提电脑。手机放在一旁,他的手指不停地在电脑上面敲击,回信速度很快。他似乎非常专注,眼神盯着电脑屏幕不放,眉目却很舒展。我收回目光,整理呼吸,手指放在琴键上。
      悲怆。
      这一次是明明确确知道他能够听到我的演奏,心中多了一份忐忑。我虽然不敢看他,脑海里却总是他的影子,他的眼睛,他的唇线,他的轮廓。像是在做一份研究,我不断描绘他的样子,细节之处都不放过。甚至是他的手指,干净的指甲,有力的指节,统统被细细研究。
      曲子过半的时候,节奏开始稍稍变化,情感也在加深。但很快又温柔下来。不知道贝多芬在谱曲的时候,是怎样的心境。昨天演奏与今天演奏,竟然有那么多细微之处不一样。慢慢的,曲子进入结尾,我的手指在琴键上摩挲,最后三个音,一个比一个绵长,曲终我的手缓缓抬起来,脚松开踏板。声音悠扬,充斥在这个空间里。
      是有一些浑浑噩噩,有一些镜花水月的不真实感。但心底的情绪却是无法掩盖。在微微起落的呼吸间,短暂的空白处,耳畔不闻任何声响,我的目光又落在远处的光斑上,一跳一跳的明晃晃的色泽,如同我无可掩饰的心绪。
      我喜欢秦黎。
      我轻轻呼出一口气,身边的空白终于回归了,又听见杯子瓷器碰撞的细微声音,还有服务员走动的脚步声……我喜欢他。没有错。对自己承认就好。
      我慢慢望着他,发现他在打字的空隙间也盯着我,嘴角一个礼貌的微笑。我忽然变得很坦然,也对他欣慰的笑笑。然后我转动手指,开始弹奏下一首曲子。
      多年后我总喜欢回味这个下午,每每想到那时的自己,有着多单纯的念想,怀抱一颗不甚贪婪的心,以为这份暗恋可以埋没在内心深处,我的心就无限酸楚。

      接下来的演奏,都变得非常坦然。秦黎大部分时间都在面对他的电脑打字,他的速度总是很快,好像有忙不完的事情。偶尔接几个电话,也是很快挂断。时间很快就过去。人也陆陆续续多了起来,正要到晚餐时分,陆总点头示意,我便走下琴台。他似乎很满意,笑着拍拍我的肩膀。我到更衣室去,将包包收整好,花的时间故意很长。
      然后我和大家挥手,又走到秦黎桌子前。
      “我今天的演奏完了,我先回家了。多谢捧场。”我发现他的桌子上散落着许多资料,此刻正是傍晚,光线暗淡许多。他仰起头来,眼神还是那么波澜不惊。
      “既然都这个时间了,你有空一起吃晚饭吗?”分不清他的语气中除了礼貌还有没有别的什么。
      “不……不用麻烦。”
      “不麻烦的。”他招手,防弹衣小姐殷勤地走过来。“买单,谢谢。”他一边说,一边从钱包里掏出两张一百元。两份thai-tea绝对不值那么多钱,但他并没有要零钱回找。小费给得很大方。
      “请稍等。”他起身将电脑收好,“你的车还在这附近对吧?”
      “对的。”
      “那么就乘你的车可以么?”他将包提在手边,侧头问我。
      “当然。”
      我们一前一后走出Bridge。在不远处的车库取出车,停了长过24个小时,在闹市区,停车费小有点惊人。我们取车后,我胆战心惊地坐在驾驶位上。秦黎很规矩,坐在侧面,安全带捆得整整齐齐。车库中灯光灰暗,看不清他的表情。
      “这个……我很久没有开车……所以,会比较慢。”
      “没问题。”
      “那,我们要去哪里?”
      “我并不熟悉C城。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吧。”
      这倒难到了我。我脑海里出现的食物,都是和同学欢天喜地吃的便宜简单的地方,绝对不适合带着秦黎去。
      “你想吃什么?”
      “无所谓。”他竟然舒舒服服地靠着椅背,一副不关己任的样子。
      我开着车,漫无目的地出了车库。脑袋里面突然想到了一个地方。此时正逢下班高峰期,路途上车子很多,行人也不少,出租车还有公交车皆毫不客气地在路上拥挤穿插,我开得胆战心惊。短短的路程,竟然开了足足半个小时。
      “到了。”车靠在路边,我轻轻松了口气。
      “这似乎是你家附近。”
      “没错。咱们吃灌汤包子。”我跳下车,和他走进街边一家不起眼的小店。店名我甚至都从没有关注过,只记得这家店有好吃的小笼包。在美国的时候,能吃到的包子都是速冻过的,这次回国,忽然非常想念灌汤包子。秦黎跟在我后面。我们推开门走进去。
      店面真的很窄小,细长的空间,放得下六组桌子,桌椅是木质,四处倒也干净,店里有些零零散散的客人,厨房就在尽头,有阵阵蒸汽透出。我领着他坐下,掏出钱包。
      “你想吃什么?我请客!”果然在人均消费二十元以下的店面中才有了底气。
      “不用客气,你坐下,我来买。”他虽然这么说,但显然对店内食物不甚了解。
      “你请我喝过Thai-tea,我请你吃饭。这样才公平对不对?况且这里是我带你来的,我很熟悉这里,让我来吧。”
      “也好。那你点什么,我吃什么就好。”他点点头,找了一个桌子坐下。
      这样正好,我问他有没有忌口,他摇头。我走到收银台,跟老板快速地要了两份灌汤包子,两份鸭血粉丝汤。这是这家店的特色,汤汁鲜美,肉也新鲜,包子皮赶得厚薄适度。点过餐后,我拿着一个号码牌,走回座位。秦黎还是那样端端正正地坐着,他无论在哪里,都显得特别有气质,哪怕在一个不知名的小汤包店面。
      “去年在这里的时候,汤包是6元,粉丝汤是4元。一年回来后,汤包就成了10元,粉丝汤7元。真夸张。”我一坐下就感叹道,但又想到了秦黎是那种会留五十元小费的人,似乎不是这样话题的对象。
      他笑笑,表示赞同。我发现他一直很有耐心。
      “C城物价增长,的确很快。你喜欢这个地方?”
      “嗯。以前经常来。今年回国后还没有过来吃过呢。想着在W大,寒冬大雪,心中就挂念着要是有这样一份灌汤包子,暖暖的,可多好!”很好,带喜欢的人吃路边摊,顺带还暴露了馋猫本性。
      “Gin,有特别喜欢吃的东西么?”
      他想了想:“波士顿有一家汉堡店,很好吃。Mr. Bartley’s.以前上学的时候常去。”
      “我好像听说过,好像在哈佛大学校园外。”我努力的回忆着。“social network那个电影,开头就是在那里的,对吧?”
      “没错。”
      “那你是在哪里上学?”
      “哈佛。”
      我咂舌,这个人谦虚有没有底线?
      “好厉害。我一直以为你是在澳大利亚上学。我记得张澈……哥哥……说和你在澳大利亚成为好朋友的。”
      “我的爷爷奶奶在墨尔本,那里天气更适合他们养老。有空我也会去那边看望他们。”
      我点点头,拿起桌上的餐巾纸,开始洗洗地将桌子再擦过一遍,桌面并不脏,但总是看起来油油的,心中渐渐开始后悔带秦黎来了这个地方。但我抬眼看他的时候,他好像也并不怎样介意。
      “我有没有耽搁你?”
      “没有。”
      “可是你看起来很忙。”我正说着,他的手机屏幕又亮了一下,我赶紧指了指他的手机。
      他拿起手机,简单看了一眼,又放下。
      “无妨。”
      我还想说什么,这时候,厨房的大婶已经把两碗汤端过来,热气腾腾的汤放在眼前,我忽然感觉饥肠辘辘。
      “诶!小姑娘!我记得你。好久没来了。” 大婶很友好的样子,带着白色的围裙,头上有一个白色的帽子,将头发罩起来。
      “是的。离开本地一段时间。”我好像记起来她的样子,但也不确定。
      “这么久没见,就带男朋友来了。我给你们端个豆浆喝。”她的声音很大,我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紫,张嘴正准备更正她,她已经风风火火地走进厨房。我赶紧转过脸,对秦黎手舞足蹈地解释:“我真的跟她不熟……”
      他点头,笑容有些明显。我窘迫极了,觉得连耳朵都开始发烫。
      事实证明,带秦黎来这里真的不是一个好点子,就该找一家环境优美的西餐店吃饭,又干净又安静,也不会遇到热情过头的大婶。
      过了一会儿,他说:“咱们吃吧。你不是很饿了么?”
      “哦。好的。”我拿起勺子,在汤上搅动一下,舀起一勺,轻轻吹吹,然后喝了一口。
      果真美味,我满意的笑了,好久没有尝到这日思夜想的味道。大婶端着两杯豆浆回来,放在我们面前。这次终于没有多说什么话,客气两句,就又去忙她的了。
      秦黎吃的并不快,他小口小口的喝汤,手指握住勺子的样子,很是好看。我满脸期待地看着他,小心翼翼地问:“怎么样,好吃么?”
      他喝下一口,抬起头来看着我,微笑着说: “果然很香。第一次喝到这样的汤。”
      听他这么一说,我心中一阵欣喜,笑嘻嘻地继续喝汤。两人吃饭的时候很安静,他的一只手拿着勺子,另一只手拿着筷子,将粉丝挑起来放在勺子中,然后再吃到嘴里。整个过程中,几乎不会发出声音。相比之下,我吃的不亦乐乎,完全没有那么多的顾忌。
      很快有两笼汤包端过来。他夹第一个的时候,一不小心将皮撕破,汤汁都流出来,我大叫一声:“哎呀!小心,这样就不好吃了。这个留下来,我给你夹一个。”我不由分说地用筷子夹起另一个,放在他的勺子里,然后又夹起一个,放在自己的勺子里,小心地沾了一下小碟子里面的醋。然后将汤包放在勺子里,用筷子竖起来,我轻轻咬一口,热气顺着小口冒出来。
      “像这样,对里面吹吹气,不然会很烫。”我对着小口吹气:“然后喝一口汤,可香了。”我跟着也喝了一口汤,滚烫的汤汁从喉咙到胃里面,香喷喷的让我好是满足。“之后呢,就可以一大口吃掉了。”我一气呵成,整个演示,从蒸笼里到肚子里,堪称流线型。完成整个过程后,我才抬头看着秦黎,发现他一直认真地盯着我。
      接着,他按着我说的步骤,小心地沾醋,放在勺子上,咬开一个口,吹一吹,然后咬了一口,汤汁渗到勺子上,似乎有些烫,他第一次显得很狼狈,小咳了几下,我赶紧递给他纸巾,他拿着纸巾擦擦嘴,好歹吞下口中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的样子,我突然笑起来。意识到这样并不是很好,我赶紧捂着嘴,止下这个笑。
      “桐安。”
      “嗯?”
      “真好吃。”他说着,又恢复了他衣冠楚楚的模样,嘴角挂着笑意,他吃下剩下的包子。嚼的时候很小心。我不再说什么,开始和他一起吃包子,席间又恢复了难得的安静。一个蒸笼中有八个包子,我吃过八个后,就停下来。他还在慢条斯理地吃他的。我见他低着头,睫毛微微抖动,鼻梁笔直,他微微吹起。他的头发并不是很整齐,但是是很好看的修剪,很适合他的脸型,鬓角干净,额头露出来,有些细密的汗,我看得有些出神。
      他抬起头来,撞上我的眼神。我一怔,手一动,推了放在面前的豆浆一下,杯子就快倒下去,他的手忽然将杯子扶正,豆浆只溅出来几滴,落在他的手上。
      “对不起。”我赶紧拿纸给他。
      “没关系。”他接过纸,一副“在我预料之中”的表情。我懊恼的低着头。
      我们默默吃完剩下的食物,令我吃惊的是,虽然他吃的慢,但都吃得干干净净。二人起身,走出门外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晚风清爽,街上走着三三两两的行人。他站在身边,风将他的头发吹得更随意。
      “你要去哪里,我送你?”
      “不用,你把车停回家,我让Ben来接就好。”他这么说着,拿出手机。
      “喂。Ben。是我。对。昨天晚上那里。对的。不用。等二十分钟。对。谢谢。”语句仍然简短,很快他挂了电话。
      我和他走向停车位,他为我付了停车费。我们的车开到车库只用了5分钟。下车后,我和他站在门口。
      “车还有一会儿才来,我先送你回去吧。”
      “不不,不用,小区里有保安,很安全的!我陪你等车。”我站在他旁边。
      他看见我坚定的表情,也没有跟我争辩。
      “不如在小区里面走走。等Ben来了,我们再出来。”他提议。
      “好啊。”我更开心了。我将他的包包放在门口的保安亭,这样两人空手在小区里闲着散步。住宿小区内不让行车,种了不少榕树,几年来,枝叶茂盛,已经覆盖了大片空间。许多地方还有桂花和茶花,只是现在都还不是开花的季节,所以之时一片绿叶。小区内还有一个游泳池,一些简单的健身设施,几个小型的拱小孩儿玩的游乐设施。
      此刻刚好许多家庭都吃罢饭,正在小区内四处散步,也不乏遛狗的家庭。我和秦黎就这么走在阴暗的小路上,好在光线很暗,我的脸只管发烫。
      “桐安,你在这里住了多久?”
      “我十一岁的时候就搬过来了,到现在……八年了吧。”
      “这里,感觉很温馨。”他止步,转过来看着我,眼神变得很温柔。
      “嗯。”我被他看的有些不好意思。气氛正在微妙间,忽然一只小狗冲过来,在我面前大肆嗅了嗅,又旁若无人地跑到前面去。瞬间任何微妙的气氛都烟消云散,我望着那只狗一拽一拽的屁股,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很快我意识到秦黎的目光还在我的脸上,我赶紧转过去对他说:“你想看我的小狗狗吗?”
      “你养了狗?”
      “对的,吉米先生。想看看他吗?”
      “当然。”
      “那我去领它下楼。”正好要遛狗。我害怕父母在家,见到秦黎不好解释,便又转身对他说:“你能在这里等我吗?我很快就带他下来,只要三分钟!”
      他一怔:“当然。”
      我立马向家中跑去,三步并作两步。等电梯的时候,心砰砰直跳。回到家中,才发现,父母都不在家,看来是有工作很忙。吉米先生见我回来了,对我一阵扑叫,非常的兴奋,我拿了些纸巾,就带着他出门。在电梯里,我指着它,对它一本正经地说:“吉米先生,今天一定一定要听话哦!”
      电梯门一开,吉米先生就迫不及待地冲了出去。我赶紧跟着出去,很快就跑到了刚才分别的地方,只见秦黎站在路边,那里正好搭着花藤,旁边有一排木椅,我很喜欢在那里坐着读书。此刻他站在那里,像镶嵌在画中一样,手插在裤兜,看着我跑过去。
      “忘了告诉你,不用急。”
      “嘿嘿。吉米先生,快过来。”我招招手,远处的小白狗很快跑过来。吉米先生有一个优点,就是见人熟,尾巴一阵摇,很会讨人欢心。此刻他正围着秦黎打转,尾巴摇来摇去,小心翼翼地嗅了嗅他。
      秦黎低下身,用手摸吉米先生的头,白色毛毛围着他的手指头,嘴边还说着“good dog,good dog”。我在秦黎脸上发现了难得的宠溺感。
      吉米先生,我真嫉妒你。
      吉米先生顺势舔了舔他的手,站起来把前腿搭在秦黎的腿上,轻轻叫了两声,看来是很喜欢秦黎。然后它又转过身来在我身边转悠,我摸它的头,它舔着我的手指,我跟它胡乱说话。
      “好了,你去玩吧!”我拍拍它的头,它满足地往前跑去。
      “吉米先生很可爱。看得出来你很喜欢它。”
      “何止是喜欢,它在我们家的地位就是最小的儿子。是我的弟弟。”我跟他说,一副很认真很自豪的表情。他只是笑。
      “那你呢?”我又问他。
      “我有一个妹妹。”他说,口气不轻不重。
      “也是一只狗狗”
      他有些忍俊不禁:“不,是亲妹妹,Rosemary。正在波士顿上高中。”
      我顿时觉得自己傻到家,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那,你还有别的亲兄妹么?”
      “没有了。”他说,顿了顿,他又加上:“曾经有过一只拉布拉多犬,叫Tony,但年岁太大,已经过世了。所以按你的说法,算是有过一个弟弟。”他的嘴角有难以掩饰的笑意。
      竟然捉弄我。
      “Tony很聪明,很能听指令。坐下,打滚,或者装死,统统都会。”他继续说。
      “吉米先生只会吃、睡、耍宝、装可怜。”我看着远处的圆滚滚的影子,兀自说道:“不过养它几年来,我们都没打算教它什么花招。”
      “难道又有什么理论?”
      “当然。”
      “洗耳恭听。”
      “狗就要有狗的样子,对不对?”
      “所以?Tony也很有狗的样子。”
      “别看吉米先生貌相很可爱,它可是很遵循‘狗’的原始形态。柏拉图所说的the Form,你明白么?狗的form是不存在握手打滚和装死的。”
      他看着我,张口想说什么,但很快又变成一个笑。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起来。
      “喂。好的。靠边等着。好。谢谢。”
      “Ben到了么?我陪你走到门口好了。”
      他点点头。我们一块儿向大门走去,吉米先生在四周嗅来嗅去,跟在附近。到了门口,他转过身来。
      “谢谢你陪我走过来,还有请我吃饭。”
      “不用,不用。但愿合你胃口。”
      “很好吃的。下次回请你。”
      下次?
      “太客气了。”我挥挥手。这时候吉米先生跑过来,乖巧地蹭蹭秦黎的裤腿,看着他奋力卖萌的样子我忽然觉得我的“狗的form”理论很可笑。秦黎拍拍他的头。
      “Mr. Jimmy, good bye.桐安,再见。”他礼貌地颔首,我也挥挥手,眼神跟着他。
      “再见。”
      他领了包,向停在路边的车走去,我望着他的背影,宽大的肩膀,衣服很服帖。上车前他再跟我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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