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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三章(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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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路泽云在最后一次出门经商的路上没有碰到方以斯旧时的部下刀疤脸,他的老婆和丫鬟或许还可以继续打下去,打到天荒地老。
可他到底是遇上了。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路泽云自然不认识那个刀疤脸,但刀疤脸却认得他。
所以他一身伤回到家,已经没了半条命。刚刚和方以斯歇手的小黛一见他是这副光景,二话不说,立即为他疗伤。
可小黛自身也是带有伤的,所以她的生命走向油尽灯枯,就是从这里开始。
与小黛一心为路泽云治伤不同,方以斯一眼就看出是自己旧部下下的手,她趁全家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路泽云身上的时候,跑出去找到了刀疤脸。
刀疤脸看到方以斯又惊又喜,“太好了,少当家你居然还活着,大当家知道一定欢喜得不得了!”
方以斯沉吟半晌,“阿爹……还好么?”
刀疤脸眼眶有些微红,“大当家的身子骨还算硬朗,只是十分想念少当家的。”他的眼中忽然有了狠意,“少当家那日要劫的商队头儿我遇上了,他是……”
“我知道,”方以斯漠然道,“他是我夫君。”
刀疤脸这会子只有惊而无喜了。
“少、少当家你居然……”刀疤脸话语带着颤音,一个如此精壮的大老爷们儿身子居然抖成个筛子,“难道你忘了他身上可有咱们兄弟的血债啊!”
“胡扯!”方以斯一声怒喝,停顿半晌才道,“我岂会忘记弟兄们的血债!你难道没听说路泽云以前家境殷实,做生意后更是赚了不少钱财。我之所以嫁给他只是想知道他的藏金之地,先掳钱再灭口。”
“那少当家可有……”
“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如今已经知道他的藏金之地,正好你又将他伤了,我也好动手。你不必再管此事了。”说罢方以斯拂袖离去。
我原本以为刀疤脸会露出怀疑的神色,这样故事的发展就可以更加崎岖更加引人入胜,可他望着方以斯的背影,居然是,一脸崇敬。
我不得不感慨,果然肌肉男的脑子就是不好使。要不是他们平日里光顾着强身健体,培养出一块又一块健硕的肌肉,而为了节约力气让脑袋停止转动,长久以往,他们就会习惯性地该用肌肉的地方用肌肉,该用脑子的地方也用肌肉,脑子安在脖子上,反而成了一个装饰品。要不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他们锻炼过猛,肌肉长进脑子里了。
按照刀疤脸的话语分析,他应该属于第二种,肌肉长进脑子里,所以他的思维方式才会不同常人。按理说他们是劫匪,即使本无道理可言,可是他们要打劫路泽云,结果在打劫的半路上遇见风暴全军覆没,这只能一怪他们运气不好,二怪天气不好,三怪黄历上写今日不宜打劫,说什么也是扯不到路泽云身上去。但他偏偏把所有罪责往路泽云身上推,那路泽云该有多无辜就有多无辜了。
我用胳膊肘撞一撞夏姜,“你说方以斯瞎掰的成分有多少?”
夏姜沉思道,“一半一半吧。”
我紧追不舍,“你说的是她背家忘仇的那一半呢,还是她骗钱杀人的那一半?”
“背家杀人的那一半。”
“……”
方以斯回到路家,庭院深深,夜色寂寂。这里毕竟是她生活了十年的家,可她看着这里的一草一木,不带一丝感情。
房间里,路泽云躺在床上还未清醒,小黛趴在床沿处累得睡着,听到脚步声睁开眼,望向方以斯,“你终于舍得回来了?”
方以斯立在黑暗中,分辨不出神色。
小黛摸索着站起身,走到门口,声音轻柔下来,“他伤得很重,请你好好照顾他。”
“你这是何苦?”方以斯问。
“我这算何苦?”小黛反问。
她为了报答他,早早幻化成人,用血救活他,用血带他走出沙漠,或许这早已不是报答,而是爱了。因你浇灌我清水,我还报你情爱。而当恩情变成爱情时,这报答已经无法用多用少来衡量。
方以斯在床沿处坐下,月光照不进来,她整张脸都迷迷蒙蒙的。她伸出白皙得透明的指尖,想要抚摸路泽云脸上的伤痕,却只停留在他的眉心。
路泽云嘴唇微动,“你回来了?”
方以斯头轻点。
“救我的是小黛吧。”
“是。”
他问的语气是肯定,她答的语气也是肯定。
路泽云突然笑了,他握住方以斯的手,“过去的便让它过去吧,从今往后,我们要好好过日子。”
方以斯的身影在黑暗中颤了一下,手没有抽出来。
路泽云的伤太重,即使小黛度了一半修为给他,他也没有立即好起来,所以他第二天一直都处在昏睡状态。
傍晚的时候,方以斯对镜梳妆,她的整张脸都是阴晦的,睫毛映着夕阳的余晖,在她的脸上投下长长的褐色影子。
她换回年轻时做劫匪的衣裳,头发高高扎起,依旧还是飒爽的模样,似乎这十年她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可是真的没变化么?
美人迟暮,刹那芳华。
铜镜模糊不清,隐去她眼角的皱纹,发间的白丝,唯独那一双眼睛,终年藏在冰雪之下,没人能够融化。
这十年,她真的没有一天快活。
我捏着下巴做思考状,“不对啊,这里和水镜中看到的有所偏差。”
夏姜耸一耸肩,“水镜中的毕竟单纯的仅是路泽云的记忆,这段对他的打击太大,记忆有所偏差也是很正常的。”
“难怪,在他后期的记忆里,水镜展现出的画面都是朦朦胧胧的呢。”我沉吟道,“十五万年,那么多凡人飞仙,可我看他们,只有少数是从小修行,多数是半路出家,都是受了极大的伤害,他们在凡间时,总是一副疯疯癫癫的模样。”
夏姜嘴唇紧抿,半晌道:“他们在凡尘之所以表现得疯疯癫癫,实际不过是内心不敢面对而已。就像路泽云,方以斯离开后那几年,活得简直猪狗不如。”
我有些惊讶又有些佩服,“没想到你这么洞悉尘世,看不出看不出。啊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一事,你是为何修仙?在祗支国好好地当你的重明鸟,有什么不好?”
夏姜嘴巴抿得更紧。
我眼睛微眯,紧追不舍,“莫非——在祗支国没有雌性重明鸟愿意与你繁衍后代,你又不甘孤苦终老,于是走上了这苦逼的修仙之路?”
夏姜居然没有生气,反而问我:“那你呢,你为什么修仙?”
“喂,你也不看看我是出生在哪儿的,昆仑啊,仙山啊——”我睁大眼睛,表情狰狞,“旁边的小花小草都是仙,你说我能不修仙嘛!”
我的回答换来夏姜用眼神狠狠地逼视。
方以斯来到马厩边,这里就是路泽云告诉她的藏金之地。她打量马厩一番,开始用精刀撬起马槽下面的泥土。托小黛的福,十年间她身上的功夫非但没有一丝退步,就连手臂都比十年前要有力。
小黛幽晦的身影从一棵胡杨树旁走出,隔着几丈远,声音飘飘渺渺,“你到底还是背叛他,枉我白白信你一次。”
方以斯埋头忙着手里头的活计,没有理到小黛。汗水将她的头发黏在脸颊边,像是被谁用墨勾勒上去的一般。
小黛一步一步逼近方以斯,眉心妖气甚重。之前那七年她每每与方以斯比武,都没有显出真身,可这一次是迫不得已,为救路泽云少去一半修为,若和方以斯开打起来,再不显出真身,只怕真要横死在方以斯的精刀之下了。
可她还不能死,她还要保护毫不知情的路泽云。
想到那个人,她的心骤然一痛。
方以斯突然扔下精刀,朝小黛明媚一笑。这是我第一次见方以斯笑,这么美丽的女人,为何不爱笑?
“你是个胆小鬼。”方以斯说。
“什么意思?”小黛脸上发白。
“你明明可以如实告知他,是你救了他,那时他眼上带伤,你可以说是他记错了你的模样,至于你的嗓音,也可以随意编个谎话糊弄过去。反正你救他出沙漠时和他说过什么话,我一个字也不知道。”最后一句话,方以斯是一字一顿补充,“可你就是不敢让他知道。”
“你胡说!”小黛面庞上氲开一丝如血般病态的潮红。
“哼,我胡说?你问问自个儿的心,你到底在怕什么?你为什么不敢以真面目对他?让他看到真实的你不好么?为什么要害怕!”
方以斯声声诘问,一句比一句凄厉,一句比一句更能刺穿小黛的心。
小黛连连后退,退至墙角处时眼中闪过一道寒光,青练转瞬间从袖管里飞出,直取方以斯咽喉。
方以斯一脚将地上的精刀挑起,握在手中,格开小黛的青练,两个人陷入酣战中。
后知后觉的路泽云终于赶到,口头上制止不行,就决定用自己的□□去阻拦这一场因他而起的战斗。
小黛一挥手,路泽云就晕倒了。可方以斯却不知道,伸手欲要扶住路泽云,眨眼间就被小黛的青练穿过胸膛。
方以斯踉跄倒地,手捂住胸口,血水从指缝间汩汩流出。她望向身旁的路泽云,眼中的寒冰融化,化作两行清泪。
“不要……”她吃力地开口,却艰难地说不下去,她只能用尽最后一点力气,看着小黛,指一指路泽云,然后含笑地闭上双眼。
小黛看着路泽云转醒,看着他抱住方以斯痛哭,看着他捡起精刀挥向自己。
遇见这一个人,到底是她的福,还是她的孽?
就在路泽云的手中的刀划过小黛的瞬间,我看见她嘴角的笑清晰透明。
我想,她一定不后悔,自己能遇见路泽云。
落在自己眼里的这个人,她满心满肺都是他,拼却一生修为爱他护他,不求他眼角眉梢里能有自己的身影,只愿他一世安好。
但是这个人,他恨她,恨得要杀了她。
我爱你,你却恨我。
这是我见过世间最苍凉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