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3.I mean,how to start a romantic love story? ...
-
3.I mean,how to start a romantic love story?
预定外事件(即我们的主角一见钟情啦)发生的第二天,史密斯先生没有去俱乐部。取而代之的,他开始读女佣半是硬塞给他的“浪漫爱情小说”(“这见鬼的生造词是什么玩意儿?”细灰读着结案报告抱怨道)。
伴着止不住的叹息和微笑。
史密斯觉得,像“贵族子弟为了真爱抛弃爵位远走高飞,青梅竹马的千金小姐流着泪给予经济支持”这样,天真得不能说是脱离了现实,简直该说是抛弃了现实的情节,非常可爱。恐怕没有哪个富有理性的成年人相信它能发生(或是曾经发生过),可它那么天真柔软,只应当被小心翼翼保护起来。
他真心这么觉得。
临出门史密斯先生把书交还到它的主人手上,向她道谢(倒不是说他真的想这么做,只不过于理应当如此):“谢谢你借给我的书。”
小女仆又惊又喜,带着点雀跃将书抱在胸前,期待又不安地问:“你喜欢它吗?”
“这个故事很美,”史密斯先生回答,“它让我想起了从前的事。”
很久很久的从前,当史密斯先生还拥有他的真名时,有个人对他低语:“忘了我。”
然后他就真的忘记了。
好的部分,不好的部分,一清二楚的部分,一头雾水的部分,统统忘记。与其说是忘记,不如说是被强行抹去了吧——想象一块粗粝的表面被打磨得日益光滑,最终只剩下不怎么靠谱的核心——就是这样,在史密斯先生的世界中,事情一直是这样进行的。
陆系——还没有遇到细灰因此还叫作约翰•史密斯——全凭着他的漫不经心才能继续这场没有终结的旅行(或者说流亡)。
史密斯先生的第一个目的地是花店。他当然是要为心上人去选一束鲜花。
之后,完全是顺其自然的,史密斯先生在当天晚上又坐进了同一家剧院的同一间包厢。
贝蒂小姐今晚也是第一个出场。她穿着另一件修身的男式礼服,举手投足间都活脱脱是个风流迷人略显轻佻的年轻男子。
史密斯先生微笑着为她鼓掌,鼻子似乎还能闻到早些时候花店里馥郁的香气。今天他能分出一些注意力给贝蒂小姐的表演了,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贝蒂小姐在舞台上非常……嗯,史密斯先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如鱼得水?游刃有余?听上去都不对,她就是……看上去好极了。
贝蒂小姐昂首阔步来回踱着步子,带着点神气活现的傻气,足够让人心生怜爱。她所唱的曲子令人不可思议的兼备滑稽和优美两种特质,关于“他”倾心于只有一面之缘的少女,辗转反侧不得相见。
观众席上不时有少女发出喟叹,让史密斯先生不合时宜地想到出门前读的小说——它们都是没有用处,但能使他微笑起来的东西。
“oh Lucy,there is a rose in my heart,for you.”贝蒂小姐叹息般地唱出最后一段歌词,将别再帽檐上的玫瑰摘下来压在唇上,目光在观众席上逡巡片刻,轻轻扬手抛出了那带刺的美物。
And so I say again that we have much to hope from the flowers.(注1)那一刻他想。
鲜花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落在一个兴奋的脸颊发红的女孩手上。她咯咯笑着把玫瑰别在衣领上,向左右同行的伙伴炫耀起来。
“谢谢大家,谢谢!”贝蒂小姐最后向观众挥手致意,消失在幕布后面。
掌声经久不息,而史密斯先生没有留下看之后的节目,心满意足地提前离场了。
走廊中空荡荡的,史密斯先生心不在焉地听着从里面传来的叫好和乐声,一路往外走。他的整个心脏都被温柔的喜悦填满了,却又有些空落落的,因为她得身影不在眼前了。
终于站在了剧院门口,他抬头望望沉沉的天色,轻轻呵出一团白气,竖起大衣领子走进了细雨中。
这种时候就该高唱起《雨中曲》(注2)啊。
史密斯先生转了两下手杖(这是对贝蒂小姐表演不成功的模仿),哼着歌踏上了归途。
注1:出自《海军协定》,阿福在窗边拿着一支mossrose(百叶蔷薇,而我只想强调有rose的有rose的)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似乎和案情无关的)话,让花生稍稍大跌眼镜了一下。这段我觉得蛮感动的,虽然拿到这里用完全是断章取义啦XD。
注2:经典之作,不用我说了吧。特别推荐去看看《发条橙》中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