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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失落 ...

  •   翌日,我依约前往EAMI进行试唱。一进周映彤的办公室,黎华一派悠然地坐在沙发上。他在圈中向来都是被视作榜样的“劳模”,但有时,我会怀疑他是否真有这般勤恳,不然,怎会三天两头见到他。看到我进来,他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讶,面上还是那似笑非笑的表情。

      周映彤问我要哪首歌的伴奏,我说,我想自己钢琴伴奏,她便把我带到了排练厅,黎华竟也跟着来了。

      “黎天王不用工作吗?”我问他。

      “你的演奏听得不少,唱歌是头一回听,当然不能错过。”他一手托着下巴,站在我的钢琴前,俨然是周映彤请来的监制。

      周映彤替我支好话筒,示意我可以开始。我轻轻地按下几个琴键,一段旋律流淌而出,和着深情地音乐低吟浅唱。一首好的作品要想打动别人,就先要感动自己,我竟从不知道,这首歌是这样好听的。

      我看到黎华饶有兴味的眼神,他应该不会想到,我会给他随意哼唱的旋律填了词编了曲,尽管这只是出于一个爱音乐的人对好音乐本能的敏感。

      “唱功还需要打磨,但是音色很通透、清亮,是个可造之材,这首歌以前没听过,是你自己写的吗?”周映彤露出亲和的笑容,可以看出她的满意。

      “词是我写的,曲是黎华写的。”我诚实地回答她。

      “哦?”她对黎华说,“你什么时候写了这么首好歌?怎么没拿来录?”

      黎华耸了耸肩说:“我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写了这首歌,随便哼了一段而已,方若绮,你还真有一手。”

      “唱作歌手EAMI是最欢迎的了,方若绮,如果没问题的话就来我办公室签一下合同吧。”周映彤说。

      “欢迎你,小师妹。”黎华向我伸出手。

      这个男人做作起来真要命,我抬手拍过他的手掌,他莞然一笑。

      合同的条款并没有什么特别,无非就是一年内要完成两张专辑,要配合公司参加宣传工作等等。但在第一张专辑的问题上,我和周映彤发生了分歧,爱音乐的人,多少都是有些执拗的,我和周映彤都是如此。她希望我选择《要打拼》的企划,她说作为一个歌唱新人,就要有这种打拼的劲头。而我却更倾向于《玻璃鞋》,尽管它的制作团队不如前者,蓝调的曲风也不如励志的舞曲来得讨巧,但《要打拼》这种带有赤裸裸的野心的名字,总觉得离我很遥远,虽然徐心宁曾说,我的野心比谁都大。反倒是《玻璃鞋》,比较符合我卑微的出身,再与世无争的女子,总也在少年韶华里憧憬过自己是在十二点前穿着玻璃鞋与王子共舞的灰姑娘。

      “花哨的舞曲都是给没有音乐功底的人唱的,我看方若绮对音乐的理解深刻得很,说不定能把蓝调唱出她自己的味道。”僵持不下的时候,黎华插嘴。虽然他一大早无所事事地从办公室跟着我们去排练厅又返回办公室让我很不自在,但在我和周映彤争论正酣的时候他能出手相助,我简直有了以身相许的冲动。

      周映彤没有辩驳他,轻叹了口气,说:“胡说八道,你不也唱过舞曲。既然方若绮这么坚持,那就定《玻璃鞋》吧,但是你选择蓝调做首张专辑是很冒险的,销量和口碑方面要有心理准备……”

      “我知道,谢谢映彤姐!”周映彤妥协了,我也松了口气。如果说当初拍电影是为了要探究演艺圈的奥秘,现在出专辑则完全是出于自己对音乐的一腔热情。

      电视剧杀青、新专辑录制、《威尼斯之恋》宣传活动……演艺圈的生活就是如此,每天面对不同的人、演绎不同的性格、唱不同感觉的歌,却是同样的循环往复。一切看似井然有序,倘若细细推敲,又是遗憾重重。

      譬如周映彤坚持要将黎华作曲的那首歌放进我的首张专辑,以为自己已然与他划清界线,终究还是逃不开他那光辉夺目的名字;

      譬如专辑里的最后一首歌迟迟未能定下,在周映彤给了我一个相当有质量的对唱的曲谱询问我的意见时,我说只要不和黎华合唱就没问题,她高兴地说好,本来的意思就是让你跟关古威合唱;

      譬如《威尼斯之恋》的票房和口碑虽不至于惨淡,在《舞在朝阳》的强势面前显得差强人意。

      我可以忽略黎华和关古威,却无法不在意王瑞恩的感觉。同样的主角,换了导演,电影的评价就差了一大截,这样的结果对他来说是残酷的,带着我们来往于国内的各大城市进行宣传,无论是对于影迷疯狂的追捧和媒体尖锐的提问,他都只是微笑着感谢或是老道地周旋。

      有时候,我觉得王瑞恩比黎华更难令人接近。黎华无疑是神秘的,他的笑礼貌而疏离,他的瞳惑魅而冰冷,他高高在上而又灿烂耀眼,他的光芒得以被万人敬仰,而包裹在光鲜外表下的心却被完好地保护着,无人触及。而王瑞恩看似亲近谦和,他的笑轻浅和悦,他的眼温暖和煦,他的身体挺拔而宽厚,仿佛遮风挡雨是他的天职,可是,谁又能看到阵阵狂风暴雨在他臂膀上留下的无影的伤痕,谁又知道那挺拔的身姿要耗费他多少的坚毅和决然。

      我很想听到他对我说,若绮,我很累。可他只是笑得云淡风轻,好像不会疲倦,不会受伤,不会恐惧,不会失望。

      夏末,我们宣传的最后一站,在靠海的X城。抵达的那天,是个不错的天气,大抵由于靠海的缘故,丝毫感觉不到夏天的燥热。这是座小城,很宁静,但不沉闷,恰到好处的安逸。这实在不是个宣传的好地方,旅行或是度假尚且不错。

      我去找王瑞恩的时候,他不在酒店,我就猜到他去了海边,所以在沙滩上看到他的时候,我一点也不惊讶,他也毫不意外的模样。

      “若绮,不累吗?怎么不在酒店休息一下?”他仍是朝我浅笑,笑里流淌出来的暖意,像是要把我的心都融掉。

      “习惯了,不累。王大哥,你刚刚在想什么?”看到他方才眺望大海迷惘的神情,我不禁问道。

      他的笑不经意地局促起来,比起黎华,他并不那么善于控制表情。“我在想宣传终于要结束了,可以回去休息了。”

      “是吗?”明知不是实话,却没有追问的勇气,怕是问得再多,也只会让他的笑愈加不自然,“晚上要不要一起吃饭?”

      “我一会儿还要去和明天见面会的主办方沟通一下,还有些其他事宜要处理,恐怕不能陪你吃了。”

      我不确定他是真的很忙,还是只想安静地一个人待着。突然觉得,我们虽然有着相似的童年记忆,心却在不知不觉间越来越远,我不了解他,他亦不在意我。尽管从重逢起,我一直努力拉近着彼此之间的距离,但似乎总有一道无形的屏障将我们相隔。

      还未等到日落,他便送我回酒店。我自己躲在房间里,看着窗外的天渐渐泛起金色的光,像在心底缓缓晕开的一抹惆怅。

      门铃响起的时候,内心的期待油然而生,打开门,失望,但不惊讶。

      “生日快乐,方若绮。”黎华笑意盈盈地对我说。

      早就猜到,如去年一样,黎华一定会记得我的生日。

      手机里也早已有了古芊菁和林立翔的短信。

      生日,黎华记得,古芊菁记得,林立翔记得,我的影迷或许也记得,不记得的,只是王瑞恩。

      我不敢说自己不在意其他人的祝福,但生日于我,本就不是什么值得庆贺的日子。可我还是希望王瑞恩可以陪我吃饭,会送我礼物,甚至哪怕只对我说一句生日快乐。也许同在孤儿院长大的他对生日的感觉亦很淡漠,也许电影不够成功令他心思全无,也许他的一丝不苟只在于工作上,也许……我可以替他想出无数种理由,却怎样也不能驱赶我内心的失落。

      黎华递给我一个普普通通的长方形纸盒,我接过,意外地轻,晃了晃,我问:“拼图?”

      他的嘴角漾起笑意:“很聪明。”

      “是不是上次那条钻石项链被抢了你心疼,所以不敢送我值钱的东西了?”我揶揄道。

      “哈哈,如果你要这样理解,我也不否认。”他的唇角勾起了一个很夸张的弧度。

      “为什么要送我拼图?”我好奇地问。

      “因为我喜欢。”他回答得很理所当然,真欠扁。

      别人送礼物都要想方设法讨对方的欢心,天王连送礼物都送得这么居高临下。“你居然有时间拼拼图?”

      “工作那么忙,也要喘口气吧?”他反问到。

      对他这个“忙”,我深表怀疑。明明隔三差五就能见到他无所事事地在我面前晃悠,不过专辑、电影、电视剧、广告倒也从未落下过。嗯,我越来越怀疑他是容颜不老还会分身术的千年老妖了。

      “喂,说着话都能走神,我就这么没吸引力?”他打断了我对他真实身份的无限遐想,“饿了吧?吃饭?”

      “明天一早就要去化妆准备,现在出去吃饭回来一定很晚了吧?”我们的酒店临海,离商业街有一段不短的距离。

      “所以我叫了客服送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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