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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她真的好爱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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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为他的幸福而高兴,为使他能更幸福而去做需要做的一切,并从中得到快乐。歌阑知道所有的人都心痛她为爱情的付出,可谁又知道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喜欢一个人,就是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嫁入商界豪门就没有多愁善感的权利,当然,也没有多愁善感的时间。
总是在不断地忙碌,或许忙于进驻家族企业一展长才,为自己在重男轻女的家族争取一席立足之地;或许忙于参加名流派对、音乐会、慈善拍卖会;或许忙于读书学习充实自己的大脑,偶尔还要注意萦绕在丈夫身边的美丽女孩,冰雪聪明的她当然懂得丈夫受女孩欢迎的程度,人生本就是一场赌博和战争,即使是锦衣玉食的贵妇人也不能幸免,精心布局、步步为营才能保住现有的一切富贵荣华、身份地位,虽然这些不是她在乎的。
全世界的人都在为生存忙碌,而贵夫人忙碌的却是生活,这种生活绝对区别于凡女俗妇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也因为这种不同才让世人羡慕,即使有烦恼,也是世人眼中的闲恼---太过幸福的烦恼。
而她,现在就有这种太过幸福的烦恼,并且已被困扰近三个月……
初冬的清晨,天气灰蒙蒙的,厚重的深紫色窗帘亦让卧室内灰蒙蒙的,连盏小灯也没有,曾经的她是害怕黑的,但为了这个男人的睡眠品质,她选择遗忘怕黑的事实,反正害怕久了亦麻木了,也就不再害怕了。黑暗虽让她恐惧,但并不会带给她真正的伤害,人的潜力是无穷的,任何恐惧害怕都会克服,她对此感受特别深刻。
躺在她身边熟睡的男子是她的丈夫,嫁了五年的丈夫。
这个丈夫是她追求来的,强求来的,不顾一切也非嫁不可的男子,当时所有人都被她吓呆了,惊吓于她一个美丽娴静的小公主居然会“发花痴”!惊吓于对商业冷感的她竟会迷恋代表纸醉金迷、浮华浅薄的公子哥,而且看起来还很“金玉其外”!惊吓于无视父母亲友的反对依然狂热地追求!她一个优雅的书香世家的十九岁的乖乖女差点让父母登报声明断绝关系。
可她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只是好迷恋他,好爱他,恨不得许下生生世世不离不弃的盟约。
那时的她有比生命浓烈的满满爱意,却没有合宜的理清,年仅十九岁不曾谈过恋爱的她只能追随自己心的方向横冲直撞,伤人伤己,以无比拙劣的姿态来到他身边,纠缠。现在想想,他愿意接受她,实在太不可思议。
至今她依然没有勇气问他,当年为什么愿意接受她,接受那么不优雅、不娴静、不高贵、不特别、与其他纠缠他的花痴女孩没有两样,还更疯狂偏执的她?
不敢问,心里却对他有着浓浓的感激,这个男人……她多么爱他!
她依然崇拜他,一如初见,依然认定他是她心中无所不能的神,虽然他不是,但事实并不能阻止她盲目的认定。
当所有人认定婚姻的枷锁会让她自以为是的童话爱情磨损殆尽,让曾用梦幻编织的美好破坏,露出可憎丑陋的真实,她却没有等到这一天的到来,因为她对他从无要求和抱怨。
他晚归、他忙碌、他受挫、他彷徨,她全部接受,只为他的痛苦而痛苦,为他的劳累而忧心,从不会抱怨他对她的关怀太少,即使有数次她希望陪伴在他身边度过他生命的低潮,却被他据之心门外,她亦不曾有一丝丝的委屈抱怨。
他是她生命的主宰,是她心灵的神邸,她所做的种种都是她应该做的,而帮助他的却如此的少……她永远这么认为,所以紧紧抓住每一个可以学习的机会,拼命地努力,只为在他生命里起一点点作用。
朋友不了解她对他的爱,总是说,歌阑,你是无药可救了。爱情对女孩来说是糖果,甜蜜又快乐,对你却如罂粟,拥有致命又危险的眩惑,让你无法自拔地沉沦,最不可思议的是一沉沦就是五年!歌阑,你和一个男人朝夕相处五年,看过他不修边幅惨目忍睹的一面,居然还坚持认定他是世上最优秀的王子,是你的一切,甚至比你自己的生命还重要……我们从不认为江煜城有多好,是,我没有和他相处过,没有真正认识他、了解他,但五年来我们只见过你对他无尽的包容和深爱,还永远觉得自己做的不够!歌阑,你这是病,去看看心理医生吧,不然再放任你无休无止地爱他,会毁掉你自己的一生。
她们觉得她对他的爱是病态。
似乎即使遇见生命里强烈渴求的爱情,也切忌把自尊自爱平等和施与受随时摆在天枰上去撑,理智地算计,像做算术题一样,绝对不可以让自我输给爱情,若输了就不是爱,而是没有道理的狂热迷恋。
许多人没有真正爱过,即使有爱过也只是徘徊在爱情里的过客,拥有太过丰富的经历,却找不到心灵的归宿,在一次次的心伤失意后更深信爱自己才是人生唯一的忠实,即使遇见期待已久的爱情。
她从不会以爱情为议题和好友辩论,因为没有必要,就算以绝对的胜利辩论得天下人哑口无言,亦不表示可以遇见让你宁愿死去也不愿放手的爱情,不表示你会遇见让你飞蛾扑火也不得不在乎的男子。
而,你遇到了,你会为了争取这份爱情不顾一切吗?
这样的话她听得已经够多了,她知道许多人都在等,等她婚姻的失败,等待她心碎梦醒的结果。
墙上的时钟已接近七点,她知道他快醒来了,他醒来时不喜欢身边有人看着他,所以她轻轻下床,没有发出一丝声音,雪白的莲足踩在地毯上,有点绒绒的感觉,滑开更衣室拉门,进去,开始准备他今日的衣服。
更衣室有一台电暖气放置在网状台桌下面,用来给衣服煨暖,她仔细地搭配,秋冬的主流是浅驼色,显得沉稳高贵,然后,她将衣衫轻轻放置在网上,让暖气给它们一点温度,等他穿上时不会感到凉意。
他不喜欢冬天,因为讨厌冷,却又奇异地无法接受暖气入眠,实在不得已也不曾用过,从美国回台湾后,因为水土不服让他的鼻子在冬天又过敏,亦加深他对冬天的反感。
他讨厌冬天的另一个理由是静电,总会不小心被金属物品上埋伏的静电点得身体僵直,伤害不大却无法忍受,可他从不直接说明,一天只要被电三次以上,脸色就会变得比往昔倨傲冷冽!
为此她想尽办法解决他的困扰,家里的每扇门都是木制把手,他接触到的家具一定要排掉金属。然后,她找到他的特助秘书,希望每每进出电梯大门等凡需要接触金属物件时,恳请他们帮忙,这些要求他不会对员工提出,他不愿给人高高在上的公子哥感觉,员工是合作伙伴,没有必要为他个人的困扰服务。
他太在乎别人的看法,她却不在乎,毕竟金属物件是他冬天时的心理障碍,非常扰人,即使被外人嘲弄她像唯唯诺诺只会侍奉丈夫的丫鬟妻子亦无所谓,只要他感到舒适,一切都显微不足道!当下属知道上司“可爱”的缺点后,都很有默契有志一同地帮忙。
她是特别的女孩,也是现代女孩里比较落伍的一种,她太爱他,爱到除了他心里再没有别人,没有自我,好友笑闹说她应该投生在古代,定会是皇室贵族、达官显贵梦寐以求的妻子。开玩笑,她怎愿意去古代,古代又没有江煜城!
随外人怎样说,她都无所谓,她的人生,甘心情愿为这个男人打转,即使,她的心情如此低落,如此迷惘,如此……绝望。
探手轻触衣物,确定温度后正准备将电暖气调成微温,转身离开更衣室时 ,发现他已进来。
“早,”唇畔如樱花般灿漫的浅笑盈溢着幸福。
“嗯。”他点点头,虽已清醒,但精神还没有振作,有些慵懒闲散。
她极喜欢这样的他,所以喜欢在他晨起时索吻,虽然他总是忘记,但也不曾拒绝,只要她举高双手,揽住他的脖子,他就能意会,给予,即使他厌烦你侬我侬的缠绵悱恻。
他拥有的最大优点就是只要别人提出的要求不过分,又适合于他身份范围内,他就不会拒绝,她是他的妻子,他的家人,他极看重家人,所以不会拒绝。
在他打算越过她进入浴间洗漱时,她双手揽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尖,他已先一步搂住她的纤腰,轻轻拉开些许距离:“我还没有刷牙。”
“没关系的。”
他沉默,坚定地将她抱开,然后在她雪白的额上印上似晨雾般温暖的吻:“今天我需要早些到公司,你和我一起去吗?”
她微蹙小小的眉峰想了下,摇摇头道:“寒凝今天从日本回来,我要去接机,会晚些去公司,我让司机七点四十五分准备好车,需要更改时间吗?”
他摇摇头,走进浴室。
他是从来不会回头的人,所以从不知道近三个月来她总是痴痴地望着他的背影,以一种诀别的眸光,盈溢浓浓的忧伤。
“煜城……”她轻轻唤着烙印在心底深爱的名字。
她好爱他,好爱他,是迷恋也好,疯狂也罢,认识他六年,嫁给他五年,从十八岁的清澈纯净、莽撞狂热到二十四岁的淡静沉慧、绝顶聪明,早已物是人非,唯一不变的是她依然好爱好爱他。
所以,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怎么还在这里?”十分钟后已换上熏暖衣装的江煜城疑惑地问。
“煜城,下星期一你从美国回来之后可以给我两小时我们一同晚餐好吗?”
“我那晚没有行程吗?”
“没有。”
“可以,”他点头答应后才略带疑惑地问,“是你的生日吗?”记得她极在意生日时他在身边陪她许愿。
“不是。”她微垂长睫,掩住盈满的泪水的美丽眼睛。
“既然你喜欢在外面吃饭就一起吧,有什么需要我准备的吗?”
“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