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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两个呼吸在缠绕 乘着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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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着夜色,三人又前往停尸房寻找线索。
这地方偏僻,没什么人声,只盘旋着几只乌鸦与蝉鸣的声音。
烛火“啪”的一声熄灭了,李见央回头瞪着戚戎,戚戎摸摸鼻子,解释:“是我办事粗糙,误拿了个受潮的蜡烛。我现在往回走,重新拿个能用的?”
乌鲜:“我去拿吧。”
李见央喊住她:“这么黑的夜路敢一个人往回走,勇气可嘉,可是你回到家里能支配什么资源?说不定半路碰到那两个孩子,就被拽回去批评了。”
戚戎交给她们防身的匕首,道:“我去吧,我脚程快。”
门开了又合,戚戎独自的脚步声很快被夜色吞没。
黑暗中,李见央捂住脑袋,闭上眼睛使坏的大叫一声,把乌鲜缩在角落,吓到眼睛睁的大大的,胸口剧烈起伏,好半天回不过神。
“哈哈哈哈……”李见央笑得肩膀直抽抽。
“吱吱吱——”门被推开,一道黑影跃动着照进来,传来男子的声音。
“谁在里面?!”
李见央一下子窜到乌鲜身上。
“是方伯伯。”乌鲜拭去额角冷汗。
“哦,是那两个小孩的父亲。”李见央从乌鲜身上下来,清了清嗓子,质问:“你来做什么?”
“杀人犯!你怎么出来了?!”男人丢下一句指责就飞奔离去。
“有病。”李见央开骂。
“或许方伯伯是想祭祀友人吧。”乌鲜善解人意道。
“哎!尸体去哪里了?这年头还有人偷尸体!”李见央借着月光发现尸体的位置太过扁平,她攥着乌鲜的衣摆,上去一拉白布,硕大的老鼠与黑色的乌鸦活泛冲她过来。
“还故意放老鼠!”意外还在加重筹码。
一阵阴风穿堂而过,门被轰然闭合,一道闷闷的声音传来,尸体又被丢到了原地。
白布重新覆上石台,鼓鼓囊囊的。
凶手真嚣张,这也侧面映衬对方一直在附近盯着她查案。
“让我猜猜对方为什么偷走尸体,是为了取走尸体上的蛊虫吧?”李见央摩挲着身旁之人的衣料。
等等,不对,手上的布料怎么有花纹,而且身边的人好像、高了不少,李见央后颈的汗毛根根倒竖,身体变得冰冷与僵硬。
“喂!我取回蜡烛了,来个人开下门。”戚戎在外面“邦邦”敲门。
身旁之人哼笑一声,口齿不甚清晰:“怎么不开门?”
戚戎察觉异常,破门而入与凶手打斗,凶手却不恋战,对上几招就驾驭轻功离去。
烛光下,李见央掀开布角,尸体胸口多了一道伤口,皮肉外翻,像一张婴儿的嘴,里面有一条奄奄一息的蛊虫。
戚戎护卫左右,像是有另一颗心脏,正贴着她的脊背,一下,一下,缓慢而坚定地跳着,李见央心定下来。
“这东西需要轻柔缓慢的弄出来,我们发现及时,尸体的蛊虫没来得及被取出,不过这也说明凶手是研究珍惜蛊虫的人,我或许可以借着她的兴趣把她引出来。”李见央低声嘀咕。
“这尸体上的蛊虫比瓶子里的那只肥多了,难道,凶手是在借肉身养蛊吗?”李见央推测。
次日,在三个人的照看下,瓶子里的蛊虫失踪了。
“蛊虫呢?”李见央慌乱的质问戚戎和乌鲜。
李见央指着她们:“你们也知道,这东西爬到人身上是致命的。”
乌鲜心胆颤了颤,惊惧之下产生幻觉,她按住自己的胸口,掌心之下,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缓缓蠕动,若有若无,像一根头发丝在皮肤内侧游走,痒的难受。
她:“莫非是凶手把蛊虫下到我们几个身上了?”
李见央摸向嘴唇:“很有可能。”
……
“这样真的能抓到凶手吗?”扮演受害者的乌鲜颇为忐忑。
“我们已经对山寨的人宣布以身试险,被这位、医师姑娘治愈了。”戚戎说服道。
“放心。这些玩蛊虫的对别人可以破解他们的蛊虫这件事是特别好奇的。何况,凶手都把我的死者研究手册偷走了。”李见央比拟弯月亮的眼睛垂着浓密的睫毛为乌鲜盖上面纱。
乌鲜想,她是今日梳妆了吗?
“检查好网了吗?是按照我教你的织法吧?排列的人数方位都要对哦!”李见央嘱托,这可是宫里抓人的招数。
“嗯。”戚戎严阵以待。
山寨大厅里,李见央凑近乌鲜,仔细端详她的面色。
乌鲜的眼下泛着一层淡淡的青黑,嘴唇干燥起皮。
李见央伸手搭上她的脉搏,开口:“指腹下的跳动忽快忽慢,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血液里游蹿,搅得脉象时如沸汤,时如滴水。”
“抬手。”李见央命令。
乌鲜迟疑着抬起手臂。李见央卷起她的衣袖,道:“诸位看,如果不是脉象有问题,她外观看起来和常人没什么两样,其被植入蛊虫后小臂内侧光滑完好,没有红点,没有伤口。”
“什么脉象不脉象的,还不是凭你一张嘴胡说。”有山匪反驳。
李见央眯起眼,高声喊:“直观有直观的看法。”
她从袖中取出一只银针,在烛火上烤了烤,刺入乌鲜指尖。
一滴血珠冒出来,殷红中透着极细的黑丝,像墨滴在水中散开。
李见央一抓,一只肥硕的蛊虫出现在她的掌心。
乌鲜看见这一幕,浑身力气被抽空。
李见央小声道:“安啦,这只是炼金术里的戏法,你很健康。”她转而继续向寨子里的人说明,“凶手雕虫小技,已被我破解。诸位要做的就是观察一番周围有没有可疑之人。”
人群里有块地方发生骚乱,戚戎蹲在屋檐下,伺机打开装置,弹出桐油的牛筋绳网,几个随从配合她,罩住一群人。
“错了错了,这里是有伤患。”一个女人大叫。
他记得自己名叫丰,后面跟着能干的方姓妻子上了山,大家都叫他“方伯伯”。
别的回忆都像泡了水的纸,糊成一团,捞起来只剩些模糊的墨痕。
他不知道自己从哪来,要到哪去,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站在这个街口,更不知道周围这些人为什么都在看他。
这里的人太多了,挑担子的、抱孩子的,熙熙攘攘,声音却隔着一层什么,闷闷的,像从水底传来。
一个老汉冲他喊:“后生!你脸色咋这么白?要不要回去休息,不用逞强,大家也就是看个热闹。”
丰转过头去看那老汉,老汉的脸在日光下泛着油光,脖子上的汗珠滚进衣领,手臂上血管凸起,一跳一跳的。
丰盯着那血管看了很久,忽然很渴。
“后生?”
他低下头,看见自己的手。指节发青,手背上有一道伤口,肉已经泛了白,边缘发黑,可他不觉得疼。他拿另一只手的指甲去抠那道伤口,抠下来一块死皮,底下露出鲜红的、湿漉漉的肉。
他突然想尝尝那肉的味道。
“后生!你这么急促抠手作甚?”老汉皱了眉,“莫不是有癔症?”
丰抬起头,茫然地看了老汉一眼。他只想尝尝那块肉的味——
一个小孩撞到他腿上,手里的糖人掉在地上,碎了。孩子仰头看他,咧着嘴要哭,可对上他目光的瞬间,嘴张着,哭不出来了。
那孩子的眼睛里映出他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