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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树洞】
      12月1日,15:02,仅自己可见

      室友和女朋友出去约会了,真好啊。
      老子还没谈过恋爱呢。

      不是说我想谈恋爱的意思,恋爱这东西吧,像酒,喜欢的人会无视它的风险一饮而尽,而像我这种,只会透过瓶子偶尔想想味道。
      以前也有人劝过我,说酒精可以麻痹神经,让整个人都飘飘然。
      哦,对了,这个人就是精神病。

      他不守纪律,烟酒都沾,耳朵上还打了好几个洞,天生一副气老师的样。我对这种人谈不上喜欢,甚至还有点偏见,虽然出于礼貌,嘴里总是说着自己开心就好,但他们身上带着的刺一般的东西,在靠近时总会扎得我瘙疼。

      我这辈子,做的颇为有成就的一件事,就是让精神病在初高中彻底戒掉了烟酒。
      没错,还是大白兔的功劳!

      那时我每周到学校,最重要的事,一是检查书本,二是检查零食。
      精神病特别喜欢吃咖啡味的大白兔,我想,这和他桌上成盒的速溶咖啡脱不了干系。

      他也给过我一些,我怕睡不着,拿保温杯装了满满两升水然后倒了一袋进去,结果什么味道都没有。晚上回寝,我和他抱怨,他还笑话,说咖啡不用那么多水。
      我当然知道,他以为我是没喝过咖啡,却没想过是我跟本就不想喝。
      他这个人就是这样,恨不得把人拉到自己的圈子里,也不问他到底愿不愿意。

      这时候就会有人说,不想喝你拒绝就好了,来这抱怨算什么话呢?
      呵呵,这是我的备忘录,我想些啥就写啥。

      再说,我能拒绝的了他吗?
      万一他哭了怎么办?
      他哭起来跟女孩似的,眼泪簌簌往下坠,哭完眼能红一天,我可不想因为他耷拉个委屈脸被同学议论,又不是我搞的,不要什么锅都往本帅头上安好嘛。

      所以,为了减少我的负担,最好的方法就是答应他。
      把自己变成一颗永远不会破的弹力球,即使刺贴在身上,也不会痛,不会瘪下去。

      无数个晚上,我因为自己的温顺而沾沾自喜,因为自己的漠不关心而感到得意洋洋。
      而这也滋生精神病心底本就不甚健康的土壤。

      他开始要求,开始确认,开始说一些过分飘渺的话语。
      其中最多的,就是一辈子。

      什么贺辞,我们会做一辈子的朋友吗?贺辞,你想去哪所学校?贺辞,未来要不要和我一起出国。
      ……

      诸如此类等等等,我都答应他了,不是因为轻飘飘的感情,而是对那时的我来说,精神病就是我一辈子同甘共苦的兄弟。
      是我的挚友。
      所以,我跟他说值得。
      不管是监督他戒烟,还是和他打电话,即使消磨我的时间,我都坚定不移地觉得,这是值得的,而不是白白浪费了我的七年。

      至于为什么,我本来想明天再写的,因为我的工数作业还没做。但是最近发现,随着时间推移,打开这本备忘录的频率越来越低,对精神病的印象也大多停留在那天的电话里。
      觉得他疯,觉得他傻,觉得他有病,觉得他欺骗我的感情。
      越是这样想,心中那个声音就越发想要反驳,于是我也忍不住重新去重新审视那七年,说不清是希望它坏,还是希望它好。

      第一件事
      高三有一次摸底考,我没发挥好,掉了八十名。回家,我妈歇斯底里把我从十一点半骂到了凌晨三点,然后早上五点四十,我正常起床上学,就看到她对着镜子,疯了似地骂是她贱,儿子都教不好。
      我突然不想吃早饭了,但是我还是吃完了。去上学,其实我也不想上学,但还是去了。上课的时候始终有口气卡在喉咙里,不上不下,难受得我快想吐了。

      我是理科班,精神病在文科,班里没有人注意到我,或许在他们看来,我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透明吧。
      就这么熬到了晚上吃饭,我冲下楼,跑到半路被人拍了肩,是精神病,他跟我说今天不到食堂吃了。
      我以为他带了泡面,或是点了外卖,结果他摇摇头,只是搭着我的肩膀,把我往初中部带。

      初中部和高中部隔了一个操场,正好是吃饭的时间,初中生们各个疯狗似地横穿过来。
      精神病搭在我肩上的手滑下来,握住我的胳膊,不由分说地拉着我绕到小路。
      小路种了好多桃树,地上满是粉艳艳的桃花,天还没暗,路灯是晴朗的暖黄。
      我没说话,觉得今天发生的一切都像是一场电影,被母亲责备难过的儿子,遇上他的朋友,在高三的压迫下,两个人将要出逃。
      翻墙逃跑的场景我想过很多次,却没想过,它是真的有可能的,因为精神病。

      我紧张起来了,胸口处心脏打鼓,但是精神病还是不由分说地拉着我,他带我走进初中我很少去的那个办公室,老班正好在。
      他笑嘻嘻地要老班带我们出去吃,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
      老班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很平和地问是不是高三压力太大了。
      他说是。
      老班就安慰,说不要太放在心上,有波动都是正常的反正一大堆,然后拿了张假条,说我们自己出去玩吧,记得在晚自习前回来就行。

      他说好,然后拉着我走了。

      说是出去,其实学校附近也没什么能玩的。
      精神病领我走了很远的一段路,走过了许多空无一人或是已经停业的铺子。
      那是春天,还有点冷,我饿着肚子,心里后悔极了,有种吃不上饭的绝望感。

      他带我左拐右拐,终于看到个小店,卖牛肉汤,一进去,店里热腾腾的,热得我浑身酥麻。
      那家店的牛肉汤特别好喝,肉也特别大,薄薄的油花飘在上面,放着香菜,葱花,不腻也不淡。我等不及,直接拿勺舀了一口,舌尖被烫麻了,飙出几滴泪星子,然后就像再也止不住似的,哗哗流。

      如果说精神病哭是娇滴滴宛若淑女,那我哭起来一定是惊天动地如同野牛。

      中间的事记不太清了,反正就是一直在哭,一直在嚎,精神病安慰我我哭,走在路上我还哭,进到校园不哭了,人多眼杂。
      不过挺爽的,感觉像把高三所有的压力都吼出来了一样轻松。

      我们走到操场,在一堆初中生中又是逆行,校外的楼房亮着许许多多黄色的光,看起来格外遥远温暖。
      我当时就想,我想要的,不过是那一盏灯而已。

      我破涕为笑,拍拍精神病的肩,跟他说,谢了兄弟。

      精神病没说话。
      我问,这算逃课吗?
      他说,不算。
      我说,我今天心情有点不好。
      他说,我知道。

      然后,他拽过我的胳膊,把我抱住了。
      再此之前,我很少和人这么亲密,妈妈也很少这么紧地拥抱我,肉贴肉,骨头贴骨头,他身上的味道是温暖的,像家里床上的被子,又给我捂出泪来了。

      我高三情绪跟爆竹似的,是个易燃物,但酣畅淋漓哭的总共就两次,还全让他碰上了。
      我抓着他的衣服,靠在他的肩膀,感觉热水喷泉似地从眼眶股出来,糊住我的脸,我看不清操场上有没有人看过来,不知道上课铃究竟会不会在下一秒打响,只是一味地喊,喊得耳朵里全是我的声音。

      他就那样忍受着我的噪音,直到我像夏末的蝉一样声音渐渐消下去,他拍了拍我的背,从口袋掏出几张纸,捧着我的脸,给我轻轻擦眼泪。
      他的手很抖,纸的边缘蹭在我脸上,作用微乎其微。
      我想后退,想说我自己来吧,但是哽咽声停不下来,我的身体和他犯病时的手一样抖。
      他慢慢地给我擦干净脸后,环住我的肩膀,在我耳朵上吹了口气,说,没事了。

      他说,他会很努力,以后给我开工资。
      我笑了。

      这怎么可能呢?

      第二件事

      我初高中的所有生日,精神病是唯一一个准时陪我过的。

      因为学校管的严,再加上自从和精神病成为朋友,我就成为了同学眼中的活八卦,要是在学校过生日,指不定收到的就不是祝福,而是问题轰炸了。
      所以,记着我生日的,并在生日当天跟我说生日快乐的,只有精神病一个。

      他是个有着奇怪浪漫细胞的人。
      生日快乐必须卡着零点,初中我们一个寝室,床对着床,他就会在半夜靠过来,也不管我在不在睡觉。
      有一年实在是困了,上床我就睡成板砖,也没有听到他到底有没有说。
      精神病说他说了,我让他再来一次,他就怎么都不肯了。
      说,生日年年都有,提前祝,不吉利。

      好吧,老封建。

      结果就是那一天我都没有真真切切听到一声生日快乐。

      上了高中,我开始走读。
      即使这样,生日那天十二点,也会收到精神病的电话。

      要说什么最能感动一个人,我觉得,大概是耐心吧。
      在家里,我爸没有耐心,不准我有一点软弱,否则就不像个男人,我妈的耐心也没多少,她总盼着我赶紧走入所谓成功的殿堂,有车有房有老婆有房子。
      只有精神病,他什么都不要。
      难过,他就陪我哭个够,成绩不好,他也陪我一起学。
      我到现在都记得他对着试卷,抓狂到要咬笔的样子,太好笑了,不过,在遇到他之前,我是真没想到不良也会好好学习。
      我问他,他就说,想和我上同一所大学。
      我也想,只是没想到,他这么努力,成绩也提上来了,最后,我们还是分隔千里。
      谁叫我这地方没什么好的文科学校呢?

      对于我们这种人来讲,未来是比当下更重要的东西。

      我之前也想过,想怎么就和精神病分开了呢?
      得出的答案是,哦,他还得养家,毕竟发生了那样的变故,已经不能再做从前随心所欲的不良富二代了。
      唉,世事无常,但这些留到之后再说吧。

      每一年过生日的时候,精神病还会送我蛋糕,第一次是个很大的圆蛋糕,因为他不愿意分享给任何一个人,所以我吃到快吐才把那个蛋糕处理完。
      那时精神病还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爷,对我说,吃不掉就扔,撑着干什么?
      我问,这蛋糕多少钱?
      他说,两百多块。
      我吃得更起劲了。

      那会儿他对我的做法是满满的不解,后来,我也看过他因为几毛几块为难的时刻,心里不免就产生涟漪。
      如果可以,我希望他一直做那个不在乎蛋糕价格的少爷。
      而不是和我一样,甚至,落入比我还要糟糕的境遇里。

      但他还是会送我蛋糕,送的蛋糕虽然小但是精致。
      我知道,那时的他需要攒很久,才能勉强给我一个不算落魄的小蛋糕。
      我跟他说,不用,他就会拒绝。
      这是礼物,他每次都这么说。

      我看着他决绝的样子,脸是紧绷的,觉得他其实不是为了我才买的,他是为了不输给从前的那个自己,才买的吧。
      当然,这些话我不可能说出口。
      我把蛋糕上为数不多的水果分给他,作为让他破费的补偿。

      第一次,他很生气,像是受了什么羞辱似的,对我大吼,说不需要我的可怜。
      我去,脑子有病啊!
      电视剧看多了吧!

      我很想骂出来,但是他这副样子又是挺有趣的。

      我一直安然处于平凡的位置,享受安稳带来的舒适,但这不代表我是一直甘于普通的。
      看小说时,我也会幻想自己是一本书的主角,拥有无限的机遇和无数次重来的机会,我会功成名就,会赚到很多很多的钱。
      精神病,对我而言,也算是种机遇。

      他做的很多事,很多想法,和我这种人是相悖的。
      所以,我有时会看不惯,就像他每次看我站在同学中时,也会露出厌恶的神情。

      我充沛的情感,少年独有的热血与偏执,几乎,全都是因为精神病才得以涌出。
      因为他被孤立,我可以成为他的英雄,因为他身处黑暗,我才有拉住他的理由,因为他,我才能感到,我是善良的,是珍贵的。

      如果他当时乖乖被我拉进光里,那他就是我一生最伟大的作品。

      可惜他没有,幸亏他没有。

      那个草莓还是给他吃了,因为我实在是吵累了,用叉子咔吧劈成两半,直接塞他嘴里了。

      第三件事
      我有点想不到了,再讲下去感觉他好像也没那么对不起我了。
      这可不行!
      孔子云,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回头是没有好结果的!不能光顾山上的美景而忘了上山的痛苦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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