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第 3 章
...
-
【树洞】
12月1日,15:02,仅自己可见
室友和女朋友出去约会了,真好啊。
老子还没谈过恋爱呢。
不是说我想谈恋爱的意思,恋爱这东西吧,像酒,喜欢的人会无视它的风险一饮而尽,而像我这种,只会透过瓶子偶尔想想味道。
以前也有人劝过我,说酒精可以麻痹神经,让整个人都飘飘然。
哦,对了,这个人就是精神病。
他不守纪律,烟酒都沾,耳朵上还打了好几个洞,天生一副气老师的样。我对这种人谈不上喜欢,甚至还有点偏见,虽然出于礼貌,嘴里总是说着自己开心就好,但他们身上带着的刺一般的东西,在靠近时总会扎得我瘙疼。
我这辈子,做的颇为有成就的一件事,就是让精神病在初高中彻底戒掉了烟酒。
没错,还是大白兔的功劳!
那时我每周到学校,最重要的事,一是检查书本,二是检查零食。
精神病特别喜欢吃咖啡味的大白兔,我想,这和他桌上成盒的速溶咖啡脱不了干系。
他也给过我一些,我怕睡不着,拿保温杯装了满满两升水然后倒了一袋进去,结果什么味道都没有。晚上回寝,我和他抱怨,他还笑话,说咖啡不用那么多水。
我当然知道,他以为我是没喝过咖啡,却没想过是我跟本就不想喝。
他这个人就是这样,恨不得把人拉到自己的圈子里,也不问他到底愿不愿意。
这时候就会有人说,不想喝你拒绝就好了,来这抱怨算什么话呢?
呵呵,这是我的备忘录,我想些啥就写啥。
再说,我能拒绝的了他吗?
万一他哭了怎么办?
他哭起来跟女孩似的,眼泪簌簌往下坠,哭完眼能红一天,我可不想因为他耷拉个委屈脸被同学议论,又不是我搞的,不要什么锅都往本帅头上安好嘛。
所以,为了减少我的负担,最好的方法就是答应他。
把自己变成一颗永远不会破的弹力球,即使刺贴在身上,也不会痛,不会瘪下去。
无数个晚上,我因为自己的温顺而沾沾自喜,因为自己的漠不关心而感到得意洋洋。
而这也滋生精神病心底本就不甚健康的土壤。
他开始要求,开始确认,开始说一些过分飘渺的话语。
其中最多的,就是一辈子。
什么贺辞,我们会做一辈子的朋友吗?贺辞,你想去哪所学校?贺辞,未来要不要和我一起出国。
……
诸如此类等等等,我都答应他了,不是因为轻飘飘的感情,而是对那时的我来说,精神病就是我一辈子同甘共苦的兄弟。
是我的挚友。
所以,我跟他说值得。
不管是监督他戒烟,还是和他打电话,即使消磨我的时间,我都坚定不移地觉得,这是值得的,而不是白白浪费了我的七年。
至于为什么,我本来想明天再写的,因为我的工数作业还没做。但是最近发现,随着时间推移,打开这本备忘录的频率越来越低,对精神病的印象也大多停留在那天的电话里。
觉得他疯,觉得他傻,觉得他有病,觉得他欺骗我的感情。
越是这样想,心中那个声音就越发想要反驳,于是我也忍不住重新去重新审视那七年,说不清是希望它坏,还是希望它好。
第一件事
高三有一次摸底考,我没发挥好,掉了八十名。回家,我妈歇斯底里把我从十一点半骂到了凌晨三点,然后早上五点四十,我正常起床上学,就看到她对着镜子,疯了似地骂是她贱,儿子都教不好。
我突然不想吃早饭了,但是我还是吃完了。去上学,其实我也不想上学,但还是去了。上课的时候始终有口气卡在喉咙里,不上不下,难受得我快想吐了。
我是理科班,精神病在文科,班里没有人注意到我,或许在他们看来,我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透明吧。
就这么熬到了晚上吃饭,我冲下楼,跑到半路被人拍了肩,是精神病,他跟我说今天不到食堂吃了。
我以为他带了泡面,或是点了外卖,结果他摇摇头,只是搭着我的肩膀,把我往初中部带。
初中部和高中部隔了一个操场,正好是吃饭的时间,初中生们各个疯狗似地横穿过来。
精神病搭在我肩上的手滑下来,握住我的胳膊,不由分说地拉着我绕到小路。
小路种了好多桃树,地上满是粉艳艳的桃花,天还没暗,路灯是晴朗的暖黄。
我没说话,觉得今天发生的一切都像是一场电影,被母亲责备难过的儿子,遇上他的朋友,在高三的压迫下,两个人将要出逃。
翻墙逃跑的场景我想过很多次,却没想过,它是真的有可能的,因为精神病。
我紧张起来了,胸口处心脏打鼓,但是精神病还是不由分说地拉着我,他带我走进初中我很少去的那个办公室,老班正好在。
他笑嘻嘻地要老班带我们出去吃,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
老班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很平和地问是不是高三压力太大了。
他说是。
老班就安慰,说不要太放在心上,有波动都是正常的反正一大堆,然后拿了张假条,说我们自己出去玩吧,记得在晚自习前回来就行。
他说好,然后拉着我走了。
说是出去,其实学校附近也没什么能玩的。
精神病领我走了很远的一段路,走过了许多空无一人或是已经停业的铺子。
那是春天,还有点冷,我饿着肚子,心里后悔极了,有种吃不上饭的绝望感。
他带我左拐右拐,终于看到个小店,卖牛肉汤,一进去,店里热腾腾的,热得我浑身酥麻。
那家店的牛肉汤特别好喝,肉也特别大,薄薄的油花飘在上面,放着香菜,葱花,不腻也不淡。我等不及,直接拿勺舀了一口,舌尖被烫麻了,飙出几滴泪星子,然后就像再也止不住似的,哗哗流。
如果说精神病哭是娇滴滴宛若淑女,那我哭起来一定是惊天动地如同野牛。
中间的事记不太清了,反正就是一直在哭,一直在嚎,精神病安慰我我哭,走在路上我还哭,进到校园不哭了,人多眼杂。
不过挺爽的,感觉像把高三所有的压力都吼出来了一样轻松。
我们走到操场,在一堆初中生中又是逆行,校外的楼房亮着许许多多黄色的光,看起来格外遥远温暖。
我当时就想,我想要的,不过是那一盏灯而已。
我破涕为笑,拍拍精神病的肩,跟他说,谢了兄弟。
精神病没说话。
我问,这算逃课吗?
他说,不算。
我说,我今天心情有点不好。
他说,我知道。
然后,他拽过我的胳膊,把我抱住了。
再此之前,我很少和人这么亲密,妈妈也很少这么紧地拥抱我,肉贴肉,骨头贴骨头,他身上的味道是温暖的,像家里床上的被子,又给我捂出泪来了。
我高三情绪跟爆竹似的,是个易燃物,但酣畅淋漓哭的总共就两次,还全让他碰上了。
我抓着他的衣服,靠在他的肩膀,感觉热水喷泉似地从眼眶股出来,糊住我的脸,我看不清操场上有没有人看过来,不知道上课铃究竟会不会在下一秒打响,只是一味地喊,喊得耳朵里全是我的声音。
他就那样忍受着我的噪音,直到我像夏末的蝉一样声音渐渐消下去,他拍了拍我的背,从口袋掏出几张纸,捧着我的脸,给我轻轻擦眼泪。
他的手很抖,纸的边缘蹭在我脸上,作用微乎其微。
我想后退,想说我自己来吧,但是哽咽声停不下来,我的身体和他犯病时的手一样抖。
他慢慢地给我擦干净脸后,环住我的肩膀,在我耳朵上吹了口气,说,没事了。
他说,他会很努力,以后给我开工资。
我笑了。
这怎么可能呢?
第二件事
我初高中的所有生日,精神病是唯一一个准时陪我过的。
因为学校管的严,再加上自从和精神病成为朋友,我就成为了同学眼中的活八卦,要是在学校过生日,指不定收到的就不是祝福,而是问题轰炸了。
所以,记着我生日的,并在生日当天跟我说生日快乐的,只有精神病一个。
他是个有着奇怪浪漫细胞的人。
生日快乐必须卡着零点,初中我们一个寝室,床对着床,他就会在半夜靠过来,也不管我在不在睡觉。
有一年实在是困了,上床我就睡成板砖,也没有听到他到底有没有说。
精神病说他说了,我让他再来一次,他就怎么都不肯了。
说,生日年年都有,提前祝,不吉利。
好吧,老封建。
结果就是那一天我都没有真真切切听到一声生日快乐。
上了高中,我开始走读。
即使这样,生日那天十二点,也会收到精神病的电话。
要说什么最能感动一个人,我觉得,大概是耐心吧。
在家里,我爸没有耐心,不准我有一点软弱,否则就不像个男人,我妈的耐心也没多少,她总盼着我赶紧走入所谓成功的殿堂,有车有房有老婆有房子。
只有精神病,他什么都不要。
难过,他就陪我哭个够,成绩不好,他也陪我一起学。
我到现在都记得他对着试卷,抓狂到要咬笔的样子,太好笑了,不过,在遇到他之前,我是真没想到不良也会好好学习。
我问他,他就说,想和我上同一所大学。
我也想,只是没想到,他这么努力,成绩也提上来了,最后,我们还是分隔千里。
谁叫我这地方没什么好的文科学校呢?
对于我们这种人来讲,未来是比当下更重要的东西。
我之前也想过,想怎么就和精神病分开了呢?
得出的答案是,哦,他还得养家,毕竟发生了那样的变故,已经不能再做从前随心所欲的不良富二代了。
唉,世事无常,但这些留到之后再说吧。
每一年过生日的时候,精神病还会送我蛋糕,第一次是个很大的圆蛋糕,因为他不愿意分享给任何一个人,所以我吃到快吐才把那个蛋糕处理完。
那时精神病还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爷,对我说,吃不掉就扔,撑着干什么?
我问,这蛋糕多少钱?
他说,两百多块。
我吃得更起劲了。
那会儿他对我的做法是满满的不解,后来,我也看过他因为几毛几块为难的时刻,心里不免就产生涟漪。
如果可以,我希望他一直做那个不在乎蛋糕价格的少爷。
而不是和我一样,甚至,落入比我还要糟糕的境遇里。
但他还是会送我蛋糕,送的蛋糕虽然小但是精致。
我知道,那时的他需要攒很久,才能勉强给我一个不算落魄的小蛋糕。
我跟他说,不用,他就会拒绝。
这是礼物,他每次都这么说。
我看着他决绝的样子,脸是紧绷的,觉得他其实不是为了我才买的,他是为了不输给从前的那个自己,才买的吧。
当然,这些话我不可能说出口。
我把蛋糕上为数不多的水果分给他,作为让他破费的补偿。
第一次,他很生气,像是受了什么羞辱似的,对我大吼,说不需要我的可怜。
我去,脑子有病啊!
电视剧看多了吧!
我很想骂出来,但是他这副样子又是挺有趣的。
我一直安然处于平凡的位置,享受安稳带来的舒适,但这不代表我是一直甘于普通的。
看小说时,我也会幻想自己是一本书的主角,拥有无限的机遇和无数次重来的机会,我会功成名就,会赚到很多很多的钱。
精神病,对我而言,也算是种机遇。
他做的很多事,很多想法,和我这种人是相悖的。
所以,我有时会看不惯,就像他每次看我站在同学中时,也会露出厌恶的神情。
我充沛的情感,少年独有的热血与偏执,几乎,全都是因为精神病才得以涌出。
因为他被孤立,我可以成为他的英雄,因为他身处黑暗,我才有拉住他的理由,因为他,我才能感到,我是善良的,是珍贵的。
如果他当时乖乖被我拉进光里,那他就是我一生最伟大的作品。
可惜他没有,幸亏他没有。
那个草莓还是给他吃了,因为我实在是吵累了,用叉子咔吧劈成两半,直接塞他嘴里了。
第三件事
我有点想不到了,再讲下去感觉他好像也没那么对不起我了。
这可不行!
孔子云,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回头是没有好结果的!不能光顾山上的美景而忘了上山的痛苦啊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