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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二十章|五月的十天 转过年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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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年来,到了五月,她又来了。
在那之前,我们之间,隔着一整个漫长的、冰冷的冬天。她骂完我“NPD”、威胁要报警之后,又是漫长的断联。我以为这一次,我们是真的彻底完了。我甚至已经开始,一点点地,往外爬——我重新约朋友,重新把精力砸进公司,试着习惯手机一天都不会因为她而亮起的生活。
可她的一条消息,还是能轻易地,让我前功尽弃。
是四月底,她发来一句,轻描淡写得,仿佛那个冬天所有的恶语相向,都不曾发生过:
“妮妮,五月我休年假,加调休,能凑十天。我想去长沙,看看你。”
就这一句。
我盯着那行字,心里那个好不容易筑起的堤坝,轰然倒塌。我在屏幕这头,跟自己搏斗了整整一夜。我把青岛的照片、“报警”“NPD”那些话、一个人看的演唱会、马拉松的四十二公里,一桩桩,一件件,全翻出来,警告自己:陈妮妮,你再去,你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傻子。
可天亮的时候,我回了她一个字。
“好。”
我恨这个“好”字。可我骗不了自己——这一辈子,我大概都拒绝不了,这个人走向我的样子。
她来的那天,长沙,又出太阳了。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也是最长的一次,整整十天。
后来我无数次回想,总觉得命运对这段关系,残忍里又带着一点慈悲。它在最后,没有给我们一场丑陋的、撕咬着分开的告别,反而给了我们十天,几乎称得上“圆满”的、回光返照般的好时光。仿佛要把我们之间所有没尝够的甜,都在这十天里,一次性,给足,然后再亲手,收走。
那十天,我们是真的好。
也许是因为攒了一整个冬天的思念,也许是因为潜意识里,我们都隐隐约约地,嗅到了离别的味道,她在那十天里,收敛起了几乎所有的刺,温柔得,让我心疼。
我们住在我公司培训点附近的一家酒店,方便我白天有事能走开。她不吵不闹,我去处理工作,她就在酒店等我,或者自己出门,在长沙的街巷里乱逛,等我忙完,像只归巢的大鸟,笑嘻嘻地,从背后掏出给我带的各种小零食。
那十天,我们靠得那样近。
我必须诚实地写下这一点——哪怕在最后,哪怕隔着那么多伤害和欺骗,在身体这一件事上,我们之间,始终是亲密的、相认的。
这是我和她之间,最无解、也最让我沉沦的一道题。我们在现实里有一千个不合适,吵起架来能把彼此撕得粉碎,可一旦安静下来、靠近彼此,那种熟悉和默契,却像两块失散多年、终于找回彼此的拼图,契合得,令我恐惧。
更放松的,是这一次。
没有了初见的生涩和试探,没有了第二次混合着愤怒的、报复般的凶狠,这十天的亲近,是松弛的,是熟稔的,是两个早已把彼此的脾气、呼吸、每一个微小的习惯都烂熟于心的人,才能有的、行云流水的亲密。
她知道我所有的心事,我也开始,敢去靠近她。
有一件事,我到今天都记得。
那是白天,窗帘拉着,房间里光线昏沉。我正来着例假,整个人有点蔫,缩在她怀里,还带着那种从小到大被教出来的、关于“这个时候”的、说不清的羞耻和避讳,连动作都放得很拘谨。
她却像看穿了我那点别扭,挑眉看我,那双眼睛里,燃起一种我熟悉的、带着点邪气的温柔。
“躲什么。”她低声说,伸手把我往怀里拢,“这有什么。妮妮,我又不嫌弃你。”
“你呀,”她把我轻轻按回枕头里,声音又哑又软,“这几天别老想着伺候别人。换我来,我照顾你。”
那一天后来发生了什么,我不打算、也觉得不必写在纸上。我唯一想记下的,是那个下午,她怎样一寸一寸地,拆掉了我心里那堵砌了三十七年的墙。
那种在最深的“不洁”的羞耻里,被人毫无保留地、珍而重之地接纳和疼惜的感觉,击穿了我。我三十七年建立起来的所有关于身体的拘谨、禁忌、“女人应该怎样”的规训,在她那份毫不避讳的温柔里,碎得一干二净。
我哭了。
不是因为难过。是因为活了三十七年,第一次有人告诉我:你这样,是好的;你这个样子,不脏;你不用端着,不用觉得不好意思,你最狼狈、最不加修饰的样子,我都喜欢。
等我哭够了,把滚烫的脸埋进她怀里,羞得说不出话,她只是揉着我的头发,在我头顶,轻轻地,又说了一遍那句话。
那句话,比什么都更让我想哭。
在丈夫面前,在婚姻里,我做了十一年“得体”的女人。哪怕在最私密的时刻,我都习惯性地先考虑他的感受、他的节奏、他会不会觉得我索求无度,我把自己的需要,藏得严严实实。到后来,他也力不从心了,我们分了房,我甚至一度以为,是我自己出了问题,是我不再有魅力,是我“不该”想要。
是毅毅,这个后来把我伤得最深的女人,第一次,让我知道——
我的渴望是干净的。我的身体是美好的。我可以只是“想要”,可以不必为任何人服务,可以坦坦荡荡地,在一场亲密里,先问一问我自己,快不快乐,并且,被认真地、郑重地,对待。
仅这一点,我到今天,都没法说,我完全恨她。
那十天,是我这辈子笑得最多、也哭得最多的十天。
有时候是清晨,阳光透过窗帘缝照进来,我们在半梦半醒之间,自然而然地,抱到一起,说一些没头没脑的傻话;有时候是深夜,她心满意足地搂着我,一遍遍喊我的名字。她看着我在她面前一点点卸下防备、露出真性情的样子,眼睛里有一种近乎虔诚的、欢喜的光。
“妮妮,你知道吗,”有一回她抱着我,用手指在我后背,漫无目的地画圈,“我最喜欢的,不是你笑的时候。”
“是你完全放开、什么都不管、只想着你自己的那个样子。”她顿了顿,声音轻下来,“那个时候的你,才是真的你。平时那个陈总、那个妈妈、那个谁的老婆,都不是。就我面前这个,会哭会笑会耍赖的,才是。”
我心里一震。
这个女人,她疯,她极端,她谎话连篇,可她确实,是这世上,最懂得、也最看见过“真正的我”的人。我的两个我,我心里住着的那个不肯安分的自己,我被现实囚禁了三十七年的渴望——她全看见了,并且,照单全收。
这大概就是,我为什么,怎么都戒不掉她。
除了床,那十天,我们也过了几天,再“正常”不过的烟火日子。
现在回想,那十天最让我贪恋的,反而不是那些激烈的性。是那些再普通不过的、像真正的“两口子”一样的,琐碎日常。
她会在我醒来之前,悄悄下楼,去酒店附近的早餐店,给我买一碗长沙的米粉,看着我吃,自己却抢我的酸豆角。她会在我对着电脑处理工作的时候,不吵不闹,搬把椅子坐在窗边,安安静静地刷她的手机,偶尔抬头,冲我傻笑一下,那种“你忙你的,我就在这儿陪着你”的安稳,是我在婚姻里、在和 Y 的相处里,都没有体会过的。
有一天傍晚,下了点小雨,我们谁都不想打伞,就那样淋着若有若无的雨丝,手牵手——哦不,在长沙的街头,我们还不敢真的手牵手,是一前一后、隔着半步,用眼角的余光确认着彼此——走了很远很远的路。我们去逛菜市场,她对什么都好奇,蹲在湿漉漉的菜摊前,跟卖菜的阿婆比划,问这个辣椒辣不辣、那个叫什么菜,阿婆以为她是外地来打工的姑娘,热心地要送她一把小葱,她乐得合不拢嘴,真就接了,像捡到什么宝贝。
那天晚上,我们甚至在酒店,借了个小电煮锅,自己煮了一顿饭。
她非要下厨,说要让我尝尝“山东媳妇”的手艺,结果把糖当成了盐,炒出来一盘甜得发腻的包菜,自己先尝了一口,脸都绿了,又舍不得倒,硬着头皮吃,被我笑了一晚上。最后是我重新掌勺,给她炒了一盘香干炒肉,她捧着盘子,吃得一粒不剩,含含糊糊地说:“就冲这个,我也得想办法,赶紧来长沙。”
就为这么一句话,我在厨房里,背对着她,红了眼眶。
我们当然也吵过架。十天那么长,两个那样的性格,怎么可能一次都不吵。
有一回,是因为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她在刷手机,我凑过去,她却下意识地,把屏幕往旁边偏了一下。就那一个动作,我心里那根弦,“嘣”地就绷紧了。我想起了青岛,想起了那些断联,想起她身边走马灯一样的女人们,脸一下子就沉了,伸手就要看她手机。
她也立刻竖起了刺,把手机一扣:“你干嘛?我就不能有点隐私了?”
“你心里没鬼,你躲什么?”
“我躲了吗我?”她声音也高起来,“陈妮妮,你能不能别老用你那套疑神疑鬼对我?我们好不容易好好待十天,你非要找不痛快是不是!”
那一晚,我们冷战了两个小时。
我背对着她躺着,心里翻江倒海,旧伤新痛一起涌上来,几次想说出“你走吧”“我们算了吧”那种狠话。她也背对着我,呼吸粗重,一动不动。房间里的空气,冷得能结冰。
我以为,按照从前的剧本,接下来,又是一场天翻地覆,又是夺门而出,又是拉黑断联。
可这一次,不一样了。
两个小时后,我听见身后,她极轻地、极慢地,翻了个身。然后,一条粗壮的、温热的胳膊,小心翼翼地,从背后,环住了我的腰。她把脸,贴在我的后背上,闷闷地,开口,声音里没了方才的张牙舞爪,只剩下疲惫和一点讨好的软:
“……没什么不能看的。”
她把手机,默默塞到了我手里。
“是群里一个女的,这两天老找我聊,我没怎么理她,又懒得删,怕你看了多想,才……”她顿了顿,在我背上蹭了蹭,像只犯了错的大狗,“妮妮,我现在,真的只想好好跟你在一块儿。你别跟我置气了,行不行。十天,太短了。我不想,把这么金贵的时间,都用来跟你吵。”
我握着那个还带着她体温的手机,眼眶,一下子就热了。
我没有去翻。
我翻过身,回抱住她,把脸埋进她温热的颈窝,什么都没说,只是更紧地,抱住了她。她如蒙大赦,长长地舒了口气,低头吻我的头发,一遍遍地,像在哄一个易碎的东西。
那是我们之间,少有的、一次“正常”的吵架。没有失控,没有威胁,没有用拉黑和消失来惩罚对方,只有两个笨拙的人,在冷战之后,各自退了一步,又重新,抱在一起。
我那时多天真啊。我把这一次的“不一样”,当成了她真的为我改变的证据。我以为,她收了刺,学会了低头,我们之间,真的可以有一个不一样的、好的结局了。
我不知道,那只是因为,在那十天里,在她还没有物色好下一个去处、还需要我这簇火的时候,她愿意,为我,暂时地,演一个,会低头、会爱人的,好情人。
我们去吃遍了长沙,她这个“湘菜忠实粉丝”,已经能面不改色地,跟我抢口味虾吃。我们去唱歌,在一个小小的 KTV 包厢里,她非要点孙燕姿,把话筒塞给我,要听我唱。
我是真的会唱。我从小就爱唱孙燕姿,唱《遇见》,唱《我怀念的》,唱《开始懂了》。我握着话筒,一首接一首地唱,她坐在旁边,一开始还闹,后来就安静下来,托着下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像第一次认识我。
唱到《遇见》那句“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我的声音,不受控制地,哽了一下。
包厢里的灯光,明明暗暗地,落在她脸上。她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手,隔着沙发,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
那天她特别高兴。
回到酒店,她洗完澡,趴在床上,难得地,跟我描绘起“以后”。
“妮妮,”她枕着手臂,看着天花板,眼睛亮亮的,“我想好了。山东那边,我其实也没什么可牵挂的,我爸不管我,我妈也不在了,房子那点事,我也看淡了。”
“我想来长沙。”她转过头,认真地看着我,“我在这边找份工作,物业这行,哪儿都能干。我们不用一开始就怎么样,我先安顿下来,租个房子。你有空了,就过来;没空,我就自己待着,我不逼你。”
“等以后……”她声音低下去,却还是把那句话,说了出来,“等你那边,能自由了。我们就,真真正正地,在一起。天天吃湘菜,天天让你给我唱孙燕姿。”
她说着,忽然沉默了一下,眼神暗了暗。
“我昨晚做了个梦。”她闷声说。
“梦见什么了?”
“梦见你老公。”她皱着眉,像那梦还堵在胸口,“梦见他知道了我们的事,拦着不让你出来。我跟他打起来了,真打,我一拳砸在他脸上,他也打我,可我不撒手,我把你往身后藏。妮妮,”她抬眼看我,眼睛里有种近乎孤注一掷的东西,“在梦里我都想好了,我谁都不怕,为了你,我能跟他拼命。”
我心里一震。
“妮妮,”她撑起身子,逼近我,声音压得很低,很认真,“你离婚吧。”
我的呼吸,顿住了。
“你跟他离了,”她盯着我,一字一句,“孩子要是能跟着你最好,不能,我们就常去看他。你别怕,有我呢。我来长沙,我挣钱,我养你都行。我们光明正大地在一起,再也不用这样偷偷摸摸,再也不用每回见面都像偷情。你离了,好不好?”
那是她第一次,把“离婚”两个字,这样毫不遮掩地,摆到我面前。
我看着她滚烫的、认真的眼睛,那一瞬,心里翻上来的,不是被打动的狂喜,而是一种连我自己都没料到的、清醒的寒意。
因为我太清楚了——
我从来没有,为了她,动过离婚的念头。一次都没有。
这话听起来残忍,可它是真的。我爱和她在一起时,那个终于敢卸下所有身份、活过来的自己;我为她失魂落魄,跑马拉松,一个人看演唱会,在暴雨里心慌。可“爱”是一回事,“拆掉我的人生、跟她过”,是另一回事。我有儿子,他在读小学,我不可能让他在一个破碎的、被人指指点点的家里长大;我有公司,有我一刀一枪拼出来的体面;我甚至清楚地知道,她这个连自己情绪都照看不好、发病时会掐我脖子、转身就能拉黑消失的人,撑不起一段需要柴米油盐、需要日复一日负责任的生活。
我的身体为她疯过,可我的脚,从来没有,为她离开过原地一寸。
说起来讽刺。我这辈子唯一一次,短暂地、可耻地,闪过“不然就离了吧”的念头,不是为了毅毅,反倒是更早之前,和 Y 在网上暧昧的时候。那时候毅毅的博爱、她那些数不清的女人、她说断联就断联的绝情,把我伤透了,我看着手机里 Y 发来的那些永远温柔得体、条件优渥、把我捧在手心的字句,隔着一千多公里,有过一瞬间的恍惚,想过要不要干脆选一条“正常”的、安稳的路。可那个念头也只闪了一下,就灭了——我们连面都没见过,我对 Y 更没有一丝身体的欲望,我骗不了自己。
爱我的,我不想要;我想要的,我又不肯为她离婚。你看,人就是这么贪婪,这么矛盾。
“毅毅,”我没有接她那句“你离了好不好”,只是伸手,轻轻摸了摸她的脸,把话绕了过去,“你先来。先来长沙,安顿下来。别的,以后再说,行不行?”
她盯着我看了几秒,似乎还想再逼,可到底没舍得,把那点失望咽了下去,重新笑起来。
“好。”她说,“我先去。反正,我等得起。”
她重新趴回我身边,兴致勃勃地规划起来,要住江边,要早上一起去跑步,要我教会她做香干炒肉。我“嗯嗯”地应着,心里却莫名地,浮上来一句话。
那是很久之前,在我们那个新白 CP 群里,一个比我年长几岁、走过很多路的姐姐,私下里劝过我的。
那时候我正嗑赵雅芝和叶童嗑得昏天黑地,整天在群里感叹她们之间那份跨越几十年、欲言又止的感情有多美,感叹两个女人之间的懂得有多难得。那位姐姐看我上头,私聊给我泼过一盆冷水。
她说:“重生啊,姐跟你说句实在话。你别看赵雅芝叶童那么好,那么登对,你去翻翻她们这几十年,聚散离合,身不由己,那份感情有多美,背后就有多崎岖,多苦。连她们那样的人,都没能痛痛快快地在一块儿,更何况我们这些普通人。”
“两个女人之间的感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美好。”她那时候说,“要扛的东西太多了,家庭、孩子、世俗、年纪、各自的烂摊子。你现在只看见光,是因为你还在远处看。可别一头栽进去,太憧憬了,憧憬越大,摔得越疼。”
我那时候不服气。我觉得她们那代人苦,是因为她们生不逢时;我们不一样,我们勇敢,我们懂彼此,我们可以不一样。
此刻,在五月这间酒店昏暗的灯下,身边躺着一个刚求我离婚、说要为我跟我老公拼命的女人,我忽然,毫无预兆地,想起了那位姐姐的话。
一股凉意,悄悄地,顺着脊背爬上来。
我甩了甩头,把那不祥的念头压下去,不让自己再想。
那几天,她手腕上总空着。我脖子上常年戴着一根红绳,绳上坠着一块小指甲盖大的绿松石,是我很多年前在西藏路上请的,颜色是那种幽深的、像深山湖水一样的蓝绿,润得很。我洗澡睡觉都不摘,图个心安。她第一次见就喜欢,总爱捏在手里玩,说这石头“看着安安静静的,里面像藏着片林子”,还说跟我这个人一样。
后来有一天,红绳还在脖子上,那块坠子,却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
我在酒店里翻了一遍,以为是绳结松了掉在什么地方,还念叨了两句。她在旁边帮我一起找,找了两下没找到,反过来安慰我:“不就是块石头嘛,回头我给你买个更好的。”
我那时没多想,更没往她身上想。
我是很久很久以后,才知道那块石头,去了哪里。当然,那都是后话了。
她描绘的那个有江边、有晨跑、有香干炒肉的将来,在那十天的尾声里,听起来,是那样近,近到我几乎信以为真。
我看着她眼里的光,听着她说“我等得起”,我心里那道关了很久的门,终于,松动了一道缝。
我没有再像以前那样,躲闪,沉默,岔开话题。
我伸手,抱住她,把脸贴在她的心口,听着那里有力的跳动,轻轻地,对她说了一句我从来没对她说过的话。
我说:“好。”
“毅毅,你来吧。”
“你来长沙。”
那是我第一次,松口,允许她,走近我的现实。
注意,是“走近”,不是“走进”。我当时并分不清这两个字的差别,或者说,我故意不去分清。我给了她一颗糖,让她以为门已经为她敞开;可只有我自己知道,那扇门,我只开了一条缝,缝后面,还上着一道我从来没打算拆掉的锁——那道锁,叫我的婚姻、我的孩子、我的现实。
她浑身一僵,随即,狂喜地、几乎是手足无措地,把我抱紧,在我脸上乱亲,“真的?妮妮,你说真的?你没骗我?”
“真的。”我闭着眼,眼泪落进她的皮肤,“你来吧。”
我不知道,这是命运,在收走一切之前,给我的,最后一颗糖。
我也不知道,这个搂着我、为我一句“你来吧”而欣喜若狂的女人,十天之后,就会坐上离开长沙的高铁,并且,再也,没有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