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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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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逃命是什么样的?
狼狈不堪的?失魂落魄的?总归不会是像他这样闲庭信步,怡然自乐的。
顾惜朝这么做当然是有他的理由的,从汴梁到豫州少说也要一个月的脚程,难道他就真的要一路灰头土脑,狼狈不堪的逃命么?当然不。首先他不会傻到相信就靠雷媚一个人能挡的住任劳任怨和罗睡觉,所以他在选择在最危险的时候故意暴露自己,这样反而容易掩人耳目。至于汴梁之西豫州洛河,则是故意说给别人听的。
第一个当然是雷媚。——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有个盼头仿佛能激发出她潜在的力量和价值一般;第二个就是孙青霞。——他轻功虽好,可那身雪衣在夜色里也是尤为刺目的。顾惜朝当然清楚他和戚少商是朋友,所以他说这话,算准了孙青霞定会询问戚少商。
有些人仗着艺高人胆大,却忘了江湖上生存的基本。可顾惜朝不一样,他出生卑微,自小是在青楼里摸爬滚打过来的。像他这样出身的人,能考取探花,在朝谋得一官半职的人有几个?古人云若个书生万户侯,的确不假。他不像戚少商出身宦官人家,也不似孙青霞少年时在山东拿威堂的意气风发,所以他心思缜密,处处算计。只可惜……顾惜朝青色袍袖拂过路旁茶肆的竹帘,悠闲踩着一地青石板路走了进去……只可惜算来算去,却算不到他要的人。
这条街已经接近郭外了,平日里正是来往商客歇脚的地方。此时东方天际隐隐发白,初秋的雾气打湿了顾惜朝几缕曲卷的乌发。毕竟是要接待商客的茶肆,即便是这时天还未大亮,也先早早开了店门挂上茶肆的牌子。探过竹帘,踏过青石板路,入眼的是座环形半抱的庭院。桌椅板凳具是堆放在庭院中央的空地上,一副还未开张做起生意来的样子。
但是有一个人——不。准确的说现在是两个人。
从树上翻身下来一个白衣人,他落在顾惜朝的面前。
这是个年轻,但沧桑。整洁,又落魄的男人。他的岁数不算老,只是刚过而立罢了。但沧桑的是他的眼和他的神。一个眼神过于清明透彻洞悉世事的人,肯定是有过其他人没有的经历,才能什么都看得开。他穿的白衣很旧了,洗的有些泛黄,但至少还算整洁。落魄的是他本人,或许说洒脱更加合适。一个人不在乎外表,也不会在意别人怎么看他,这就很不容易了。多少人追求金钱名利,到底是为了让别人怎么看他。能活到不在意别人的看法的人,就当之无愧洒脱二字。——顾惜朝在心里已经能确定这人是谁了。但还少了一点,少了一点醉意,少了一壶酒。
所以他笑着试探,道:“追三爷,你的酒呢?”
那人笑道:“买酒的钱用来住店了,不如你请我?”
果然是追命。四大名捕之三的追命。既然是追命,怎能无酒?顾惜朝一笑,青衫拂过院内一张木桌,卷起桌上倒扣的长凳,率先坐了下来。追命也不跟他客气,径自坐下。——本来嘛,一个曾经逼宫造反,一个是邪魔无阻的四大名捕,这两个人一个曾经是贼,一个现在是官,如今这两人坐在一起喝酒如果还要计较彼此身份过往,未免太俗。顾惜朝是为名利折过一次腰,但却不能代表他一辈子会为名利折腰。追命当然也不是俗人,他嗜酒,却不醉,因为喝酒不一定是为了醉,借酒消愁不过是庸人自扰。欧阳修说醉翁之意不在酒,可见人生里喝酒可以为了很多事。
比如为朋友。他已把顾惜朝当朋友了。
有时候男人之间的友谊就是这么回事——你请我喝酒,我喝的高兴,那么我们便是朋友了。
顾惜朝唤来店家嘱咐他拿酒,烈酒。追命看着他道:“奇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烈酒?”
顾惜朝拍开酒坛的泥封,隔着木桌一掌推给追命,那酒坛在木桌上划出一道擦痕,坛身旋转着撞过去。——他这一下很用力。顾惜朝曾经练过九幽神君的落凤掌,即便是现在没有运起那样阴毒狠辣的掌法,这一掌的力道也不是追命用手能接住的。所以追命只能用腿。他一只手撑在桌面上,双腿一剪,侧身便捞回了那坛酒。这过程中,没有洒一滴酒。
然后他苦笑道:“好掌法!”
顾惜朝看他一眼,回赞道:“好腿法。”
——原来追命中过毒,上半身不能动武的传闻竟是真的。这样的一个人,单凭一双腿就能成为名动天下的四大名捕,自然有他让人佩服的地方的。顾惜朝替他倒酒。“我平时不喝烈酒”他说,“今日请追三爷喝酒,是想起了一位故人。我和他相识那晚,喝的是我平生见过的最烈的酒。”他说这话的时候是笑着的,只是笑意闲散挂在唇边,未及眼底。因为他的眼里有雾。模糊又朦胧,带一点怀念一点柔情,但更多的则是空白。
怀念的是他和戚少商的过往,柔情的是那日戚少商没有抗拒的吻,空白的是他自己,因为那个是戚少商。是被他追杀千里,毁尽半生基业的九现神龙戚少商。他怎么忍心再伤他。
追命看了一眼顾惜朝。只一眼,就已经明白。——他自己也是不断情场失意。于是他喝酒,仰头就着酒坛灌了一口烈酒。有些事情别人再怎么开导疏通,也不如自己想明白。他笑着摇了摇头,何况他也没有资格去开导别人,不过是得之幸,失之命。他一直是这么认为的,也就是因为这种心态,才使得他至今仍是孤身一人。但他看得出顾惜朝不同,他认定顾惜朝会想通,认定他会搏。
人生如旅,亦哭亦歌,曲终人散时,不过是痛者自痛,伤者自伤。
——那么不如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