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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 到案 雍庭川是在 ...

  •   雍庭川是在家里被带走的。

      省检察院侦查部门的两名法警和一名书记员在上午九点到达城东老城区那栋旧居民楼。雍庭川住在四楼,门没有锁,虚掩着。法警敲了两下,推门进去。客厅不大,家具很少,沙发上搭着一件深灰色的夹克——就是桑栀在物证鉴定处旧楼走廊里见过的那一件,袖口的磨白痕迹还在。茶几上放着一个保温杯和几份折叠的报纸,旁边是一瓶降压药,瓶盖拧开着。

      雍庭川坐在窗边的椅子上,穿着那件夹克,里面是一件浅灰色的衬衫,领口没有扣。他看到法警进来的时候没有站起来,也没有说话。他的右手搭在椅子扶手上,手指微微蜷缩着,左手放在膝盖上。

      “雍庭川,我们是省检察院的。依法对你传唤,请你配合。”法警出示了传唤通知书。

      雍庭川看了一眼那张纸。他的目光在“徇私枉法”四个字上停了一下,然后移开。

      “我知道你们会来。”他说。声音很轻,沙哑,像是嗓子干了很多年。

      他没有反抗,也没有多问。他慢慢站起来,把椅子扶手上的右手收回,拿起茶几上的降压药,揣进口袋。法警没有阻止。他穿上鞋,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那个保温杯。杯盖没有拧,杯口敞着,里面还有半杯水。

      “杯子不用带了。”法警说。

      雍庭川点了点头,转过身,跟着法警走出门。楼道里的声控灯在他经过的时候亮了,照在灰色的水泥墙壁上。他走得很慢,扶着楼梯扶手,一级一级往下走。

      小区门口停着一辆检察院的车。雍庭川上了后座,法警坐在他旁边。车开动的时候,他透过车窗看了一眼城东老城区的巷子。巷口那棵老樟树的叶子落了大半,枝丫光秃秃地伸向灰色的天空。

      车拐上主路的时候,他闭上了眼睛。

      立案决定书是三天前签的。

      佟检察长在批准栏上签字之后,多写了一段话:“本案涉及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多起徇私枉法犯罪,时间跨度长,涉及案件多,社会影响大。同意对周远声、雍庭川以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立案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佟检察长签完字之后,把决定书交给闻述的时候说了一句话:“证据链已经完整了。2004年、2007年、2009年三起案件,涉及三个被告人,全部因为被篡改的鉴定报告而被错误定罪。这个后果,不是‘效率’两个字能解释的。”

      闻述把立案决定书收好。她给桑栀发了一条消息:“立案了。雍庭川先到案。”

      桑栀正在复核小组办公室整理贺明远的申诉档案。她看了一眼消息,放下手里的材料,拿起那个白色马克杯喝了一口水。杯沿的裂纹贴着嘴唇,有一道细微的粗糙触感。

      雍庭川到案的时间是立案后第三天。周远声因为身体状况——高血压、糖尿病——被批准取保候审,传唤时间另行安排。但雍庭川没有取保候审的条件。他的血压虽然也高,但没有达到不适宜羁押的程度。而且他在2017年和2021年两次主动接触戚霖的行为,被认定为“可能妨碍证人作证”,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提讯安排在当天下午。

      省检察院办案区的谈话室,和之前周远声、贺行舟、戚霖用过的同一间屋子。但这一次桌子上的录音录像设备旁边,多放了一份文件——雍庭川的到案经过笔录和权利义务告知书。闻述坐在桌子一侧,桑栀坐在角落的椅子上。雍庭川被法警带进来的时候,桑栀注意到他走路的步子比在旧楼走廊里慢了一些。他的背驼得更厉害了,深灰色的夹克穿在身上显得空荡荡的,像是人瘦了一圈。

      他在椅子上坐下。法警站在他身后。他抬起头,看了看闻述,又看了看角落里的桑栀。他的目光在桑栀脸上停了一下,然后收回去。

      “雍庭川,我是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闻述。今天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有权委托辩护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对讯问笔录提出补充或改正。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闻述宣读了权利义务告知书。

      雍庭川听完,点了点头。他的双手放在桌面上,手指交叉着。那双手比桑栀在旧楼走廊里看到的更瘦,指节突出,手背上的血管清晰可见。

      “你以前在省法医鉴定中心担任副主任法医师,对吗?”

      “对。”

      “2004年贺明远案,你是鉴定人。鉴定意见书上的签名是你本人签的吗?”

      “是我签的。”

      “鉴定意见的结论是什么?”

      “死者颈部压痕与嫌疑人右手掌印吻合。死亡原因,机械性窒息。”

      “你在做这份鉴定的时候,检测了死者颈部皮肤组织的钙含量。原始数据是多少?”

      雍庭川的手指在桌面上动了一下。“三点一七。”

      “后来正式报告里的数值是多少?”

      “三点五。”

      “谁改的?”

      雍庭川沉默了几秒。“我改的。”

      “为什么?”

      “因为三点一七太高了。高出正常值太多,必须启动复检。如果走复检程序,鉴定报告至少延迟两周。当时案件催得紧,宗明远那边一直在催。我就把数据改了。”

      “你改数据的时候,褚慎知道吗?”

      “褚慎没有签字。”雍庭川说,“那份复核意见是空白的。没有人签。我签了鉴定报告,但复核意见没有人签。褚慎看到了,但他没有签。”

      “褚慎为什么不签?”

      “我不知道。他把复核意见塞回了档案盒。我后来看到那张纸的时候,还是空白的。”

      “周远声呢?2004年这个案子的复核意见,他为什么没有签字?”

      “周远声那时候还没有介入。”雍庭川说,“2004年的案子,是我自己处理的。周远声没有签复核意见。到了2007年,我才开始找他。2007年的案子,他签了。”

      “为什么2007年要找周远声?”

      “因为贺明远案之后,褚慎对我有了戒心。2007年那个案子,褚慎是鉴定人,他发现了数据异常,写了一张便签要求复检。我不能让他走复检流程,所以找了周远声。周远声在物证鉴定处,他有复核权限。他签了‘同意鉴定意见’,案子就能继续走。”

      “褚慎知道你在2007年的案子里找了周远声吗?”

      “他知道。但他没有阻止。他签了最终报告。他没有签字的部分,是复核意见。鉴定报告的签字是他。”

      闻述翻了一页材料。“2009年的案子。12号样本的钙值异常。戚霖记录了你单独取走样本、两小时后放回、标签更换的过程。你当时为什么要换标签?”

      雍庭川的手指在桌面上慢慢收紧。“12号样本的原始标签是戚霖贴的,上面有采集日期和编号。我取走样本之后,把原始标签撕了,换了一张新的。新标签上写的数值是三点二。”

      “为什么换标签?”

      “因为标签上的数值如果太高,后续复核的时候会被发现。我把标签换了,新的标签上的数值看起来正常。周远声签复核意见的时候,看到的是新的标签和数据。”

      “周远声知道标签被换过吗?”

      “他知道。我跟他说了。他说‘处理好就行’。”

      闻述停了几秒。桑栀在角落里,手指在膝盖上慢慢收紧。雍庭川的供述很平,像是在讲述一件已经放了很久的事。他承认了2004年的数据篡改,承认了2007年找周远声签复核意见,承认了2009年的标签更换。但他没有说“我错了”。他只是在陈述事实。

      “雍庭川,”闻述说,“你知道2004年贺明远被判了无期徒刑吗?”

      “知道。”

      “你知道他在监狱里待了二十年吗?”

      “知道。”

      “你知道2007年和2009年的被告人,也因为被篡改的鉴定报告而被定罪吗?”

      “知道。”

      “你在做这些事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后果?”

      雍庭川抬起头看着闻述。他的眼睛浑浊,眼袋很重,但目光是稳的。

      “我做了十几年鉴定。每一个案子都在催。鉴定报告要快,复核要快,结案要快。如果每一个数据异常都走复检,整个流程会瘫痪。”他说,“我改了数据,案子就能结。案子结了,就没有人再问了。”

      “但那些被告人呢?他们在监狱里申诉了十几年。”

      雍庭川没有说话。他把双手从桌面上收回去,放在膝盖上。他的左手腕上戴着一块旧手表,表带是黑色的,已经磨得发白。秒针还在走,滴答滴答地响着。

      讯问持续了两个多小时。雍庭川在笔录上签了字。他的签名比在鉴定报告上的签名潦草了很多,手有些抖,笔尖在纸面上划过的时候留下一道道不规则的痕迹。

      法警把他带走的时候,他走到门口,停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桑栀。他的嘴唇动了一下,像是要说什么,但没有说出来。法警扶着他的手臂,带他走出了提讯室。走廊里的灯管亮着,他的脚步声很慢,渐渐远了。

      桑栀坐在角落的椅子上,看着那扇关上的门。她想起雍庭川在旧楼走廊里看档案柜的样子,想起他在电话里对周远声说“我不是怕”,想起他在诊所里握着手机的手指在出汗。

      “他承认了。”闻述把笔录收好,放进文件夹。

      “承认了。”桑栀站起来,走到桌前。雍庭川的签名在笔录的最后一页,歪歪斜斜的。她看着那个签名,想起2004年鉴定报告上那个工工整整的签名。同一个人的手,签了不同的字。

      “他2004年改数据的时候,可能以为只改一次。”桑栀说,“但2007年又改了一次。2009年又改了一次。他停不下来了。”

      闻述把文件夹放进包里。“还有一件事。宗明远那边,2004年到2005年之间的案件,需要重新筛查。如果2004年的模式从宗明远任期内就开始了,可能不止三起。”

      桑栀点了点头。她从包里拿出那个白色马克杯。杯子里没有水。她握着杯子,看着杯沿那道裂纹。

      再审开庭的时间定在两周后。

      省高院刑一庭组成了合议庭,审判长是沈庭长。闻述作为检察员出庭,桑栀以鉴定方面的专业辅助人员身份列席。三个案件——2004年贺明远案、2007年案、2009年案——并案审理。

      开庭那天,法庭里坐满了人。旁听席上有法院的工作人员,有检察院的同事,还有几个记者,是省高院宣传处安排的。桑栀坐在旁听席第一排,手里拿着笔记本。

      贺明远是第一个被带进法庭的。他穿着囚服,头发全白,脸上的皱纹很深。他在被告席上坐下,双手放在桌面上,手指微微颤着。他抬起头,看了一眼审判席,又看了一眼旁听席。他的目光在旁听席上扫了一圈,在某个位置停了一下。桑栀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旁听席最后一排,靠门的位置,坐着一个穿深灰色夹克的男人。贺行舟。

      贺行舟的头发也全白了。他坐在那里,双手放在膝盖上,背挺得很直。他的目光和贺明远的目光在空中碰了一下,然后两个人都移开了。

      庭审按照程序进行。闻述宣读再审检察建议书,列举证据。合议庭对每一份证据进行了质证。贺行舟的原始数据表、戚霖的原始标签、褚慎的便签、周远声的询问笔录、雍庭川的讯问笔录——每一份都在法庭上被展示、被确认。

      审判长问贺明远有没有什么要说的。贺明远站起来,法警在旁边扶着他的手臂。他张了张嘴,声音沙哑。

      “我申诉了三次。”他说,“没有人理我。今天终于有人看了我的材料。”

      他停了一下。

      “我叔叔在外面等了我二十年。他今天来了。”

      他坐下了。法庭里很安静。桑栀听到旁听席最后一排传来一声很轻的、像是咳嗽又像是叹气的声音。

      合议庭休庭评议。二十分钟后重新开庭。审判长宣读再审判决:撤销原判,宣告贺明远无罪。当庭释放。

      法警走过去,解开了贺明远手上的手铐。他站在原地,似乎不知道该往哪里走。法警轻声说了句什么,指了指旁听席旁边的出口。他点了点头,慢慢往出口走去。走到旁听席最后一排的时候,他停下来,看着贺行舟。

      贺行舟站起来。两个人在走廊里面对面站着,隔着一步的距离。贺行舟的嘴唇动了一下。

      “明远。”

      贺明远看着他。他的眼睛很干,没有泪,但他的手在抖。他伸出手,贺行舟握住了。两个人的手都粗糙,指节都突出,握在一起的时候,像两棵老树的根。

      “走吧。”贺行舟说。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法庭。门在他们身后关上。

      再审判决之后,周远声和雍庭川的审判程序也在推进。

      省检察院侦查部门将两案合并,以徇私枉法罪移送审查起诉。周远声因身体状况被取保候审,雍庭川被羁押。庭审在一个月后举行,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周远声因认罪态度较好、年事已高,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雍庭川因涉及多起案件、情节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戚霖的缓刑判决已经生效,他在缓刑考验期内接受社区矫正,没有提出上诉。贺行舟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他的证言和原始数据表是本案的关键证据,检察机关对其作为证人进行了保护性处理,没有公开他的个人信息。

      桑栀是在判决之后收到贺行舟的短信的。号码和之前一样,内容只有一行字:

      “谢谢。”

      没有落款。桑栀把短信截图发给闻述。闻述看了一眼,没有回复。她把手机放在桌上,继续整理三案并案的归档材料。

      桑栀站在窗前。窗外的梧桐树光秃秃的,枝丫在冬天的风里轻轻晃着。她想起贺行舟在监狱门口说的话——“明远,我对不起你。”她想起贺明远在法庭上说的“我叔叔在外面等了我二十年”。她想起贺行舟在旁听席最后一排坐着的样子,背挺得很直。

      “闻述。”

      “嗯。”

      “2004年的案子结束了。但真凶还没有找到。”

      闻述从电脑前抬起头来。“2004年贺明远案的真凶,公安机关已经重新立案侦查。但案件已经过去了二十年,物证大部分灭失,证人大多已经去世或者搬离。重新侦查的难度很大。”

      “但鉴定报告造假这件事本身就是线索。”桑栀说,“雍庭川改了数据,是因为有人需要那个结论成立。需要结论成立的人,可能就是真凶或者真凶的关联人。宗明远在2004年是刑侦总队副队长,他催办了这个案子。但宗明远不是真凶——他是受贿,不是杀人。”

      闻述看着她。“你觉得真凶是谁?”

      桑栀没有回答。她走到白板前。白板上还留着上次的线索图。2004年、2007年、2009年三起案件的名字排列着。周远声、雍庭川、宗明远、褚慎、戚霖、贺行舟、贺明远——所有人的名字都在上面。

      她在2004年贺明远案的旁边画了一个新的问号。然后她在问号旁边写了两个字:真凶。

      “宗明远2011年因受贿罪被判刑。他收受的财物里,有没有和2004年贺明远案相关的部分?”桑栀问。

      闻述打开电脑。“宗明远的判决书里,受贿事实部分列举了十几笔,涉及多个案件。但2004年贺明远案没有出现在受贿事实的清单里。宗明远在提讯的时候也说了,‘这个案子我没有收钱’。”

      “他没有收钱,但他催办了。”桑栀说,“他为什么催办?宗明远说‘区局的人来找我,说案子需要快结’。区局的人是谁?为什么需要一个快的结论?”

      闻述在笔记本上记了一行字。“2004年贺明远案的承办单位是某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承办人是谁,需要查。”

      桑栀点了点头。她把白板上的问号圈起来。“2004年贺明远案的真凶,如果和鉴定报告造假有关,那他在案件中的角色可能比我们想的更复杂。他不是简单地杀了人,他可能还有能力影响案件的侦办方向。”

      她从包里拿出那个白色马克杯。杯子里没有水。她握着杯子,看着杯沿那道裂纹。

      “闻述。”

      “嗯。”

      “我们查了鉴定造假。查了十五年。但真凶还没有找到。”桑栀说,“贺明远走出法庭的时候,他的案子结束了。但被害人的家属还在等。他们等了二十年。他们等的不只是一个鉴定报告被推翻,他们等的是杀害他们家人的凶手被找到。”

      闻述站起来,走到桑栀旁边。两个人站在白板前,看着那些名字和连线。2004年的问号在灯光下很醒目。

      “查2004年的承办人。”闻述说,“明天开始。”

      桑栀把杯子放回包里。她走到窗前。天色暗了下来,路灯亮着,照在楼下的水泥地面上。远处的省高院大楼亮着零星的灯光。

      她想起贺明远在法庭上说的话。他申诉了三次。没有人理他。今天终于有人看了他的材料。

      但被害人的家属,还没有人看他们的材料。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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