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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二十五章 遗留的物证 贺明远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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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明远再审判决之后的第七天,桑栀回到了省法医鉴定中心的旧物证保管室。
省法医鉴定中心2010年搬过一次家,从城东老城区搬到公安厅大院内的新楼。旧物证保管室在搬走时被清空了大半,但有一批2005年之前的检验剩余样本没有被转运。当时的理由很简单:样本量太少,保存价值不高,转运成本大于保留成本。这批样本被留在了旧楼的地下一层,封存在一个铁皮柜子里,柜门上贴着一张手写的标签:“2005年前检验余样,暂存,待销毁。”标签的日期是2010年6月。
“待销毁”三个字后面没有后续日期。这批样本在旧楼地下一层放了十五年。
桑栀用鉴定中心主任的授权打开了那个铁皮柜。柜门打开的时候,一股陈旧的、混合着防腐剂和灰尘的气味涌出来。柜子里排列着十几个密封袋,每个袋子上都贴着标签,写着案号和样本编号。她逐个翻看,翻到第十一袋的时候停住了。
标签上写着:2004-刑-156,12号,颈部皮肤组织余样。字迹是褚慎的。
2004年贺明远案。12号样本。颈部皮肤组织。褚慎在2004年采集的余样,没有销毁,也没有转运。他把它留在了旧楼地下一层。
桑栀把密封袋拿出来,放在实验台上。塑料袋的表面有一层薄灰,但封口完整,里面的样本管没有破损。她戴上手套,打开密封袋。样本管是标准的法医物证采集管,管壁上贴着一张白色标签——正是戚霖在2009年案件中撕下来保存的那种白色标签。标签上有褚慎手写的采集日期和编号。
她把样本管举到灯下。管内的组织样本已经干燥,体积缩小了将近三分之一,但形态保存完整。十五年的干燥保存,对于钙含量检测来说,意味着样本已经不再适合做常规的钙值分析。但干燥保存的皮肤组织,在其他方面可能还有价值。
桑栀把样本管放回密封袋,拿起手机给闻述发了一条消息:“褚慎在旧楼地下一层留了2004年12号样本的余样。没有销毁。保存完整。”
闻述回复得很快:“我联系公安机关。2004年案件的重新侦查需要重新鉴定,这批余样是关键材料。”
桑栀把密封袋放进物证转运箱,在转运单上签了字。她抱着转运箱走出旧楼的时候,外面的天是晴的,十二月的阳光照在公安厅大院的银杏树上,金黄色的叶子落了一地。
重新鉴定的申请是闻述通过省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的。
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重新鉴定的规定,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应当重新鉴定。贺明远案的鉴定报告已经查实存在数据篡改和复核意见缺失的问题,符合重新鉴定的法定情形。
公安机关同意重新鉴定,并委托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承担鉴定工作。桑栀作为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的专业辅助人员参与鉴定,但不是鉴定人——她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回避制度要求她不能以鉴定人身份参与。
鉴定工作由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的一名资深法医师主持。桑栀提供技术辅助,负责整理2004年的检验原始记录、褚慎的便签、雍庭川的供述和贺明远的申诉材料。这些材料作为鉴定背景资料一并提交。
重新鉴定的核心项目有两项。第一,对褚慎保存的12号样本余样进行DNA提取和比对。2004年的检验没有做DNA分型,当时的样本已经被雍庭川污染或替换,但褚慎留存的余样可能是原始采集时的备份。如果余样中能提取到与贺明远无关的男性DNA,就能证明雍庭川的操作对样本造成了污染或替换,贺明远的认罪基础不成立。
第二,对干燥保存的皮肤组织进行致伤物推断和损伤分析。陈年命案中,检察技术人员可以运用致伤物推断、损伤分析、血迹分析、伤后行为能力分析等技术手段,获取“非亲历不可知”的隐蔽性信息,助力准确认定案件事实。褚慎保存的余样虽然干燥,但皮肤组织的形态特征可能保留了颈部压痕的部分信息。如果余样上的压痕形态与贺明远的手掌特征存在明显差异,而与其他人的手部特征更为吻合,就能为真凶追查提供方向。
鉴定工作持续了将近三周。
DNA提取的结果先出来。余样中提取到了两组DNA分型。一组与死者本人的DNA一致,另一组与贺明远的DNA不一致。这组未知男性DNA被录入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进行比对,比对结果在录入后第三天返回。
数据库里有一个匹配。
匹配对象是一名在押人员,因另一起案件正在服刑。他的名字叫蔡维平,2004年时三十二岁,与死者是同一家工厂的工友。2004年案发后,蔡维平离开了本市,此后没有出现在警方的调查记录中。
桑栀看到比对结果的时候,手指在键盘上停了几秒。
蔡维平。这个名字从来没有出现在2004年的案卷里。当年的调查记录了贺明远和死者的关系,记录了贺明远的“认罪”,但没有深入调查其他工友。如果蔡维平是死者的另一个关系人,警方当时为什么没有注意到他?
桑栀翻开2004年的询问笔录。工友的笔录只有一份,是一个叫“李某”的工友,内容很简短,只说“贺明远和死者平时关系还行,没见他们吵过架”。这份笔录的询问人是某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刑警,没有记录询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蔡维平不在笔录里。当年的调查遗漏了他。
桑栀给闻述打了电话。“DNA比对结果出来了。余样里有一组未知男性DNA,数据库匹配到蔡维平。2004年时三十二岁,和死者同一家工厂。案发后离开了本市。”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蔡维平现在在哪里?”
“在服刑。因为另一起案件,目前在邻省的一所监狱。”
“什么案件?”
桑栀看了屏幕上的信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了八年。”
闻述又沉默了几秒。“先不要惊动他。我们需要调取他的服刑档案和当年的案件信息,确认他和2004年贺明远案的关联。DNA匹配是间接证据,需要有其他证据佐证才能形成完整的指控。”
“我知道。”桑栀说,“但DNA匹配本身已经说明了一件事。”
“什么?”
“贺明远不是掐死死者的人。他的DNA不在余样里。余样里的DNA是另一个人的。”
闻述没有接话,但桑栀能听到电话那头的呼吸声,比平时沉了一些。
致伤物推断的结果在DNA比对之后五天出来。
鉴定人运用了损伤分析和致伤物推断技术,对褚慎保存的余样上的颈部压痕形态进行了重新分析。由于样本干燥,压痕的三维结构已经部分塌陷,但皮肤真皮层的纤维排列痕迹仍然保留了一定的方向性和间距特征。鉴定人将这些特征与贺明远案发时的手部石膏模型进行了比对——石膏模型是2004年案件侦查阶段制作的,作为鉴定报告的附件保存至今。
比对结论是:余样上的压痕间距特征与贺明远的右手掌印不完全吻合。具体来说,压痕中拇指与食指之间的间距比贺明远的右手宽了约四毫米,压迫点的分布也不一致。这种差异在当年的鉴定报告中未被记录。当年的鉴定报告只写了“高度吻合”,没有对间距差异和压迫点分布进行量化分析。
桑栀看着那份比对结论,想起雍庭川在提讯时说的话——“三点一七太高了,必须复检。我把数据改了。”他改的不只是钙值数据。当年的鉴定报告在压痕形态分析中也做了简化处理,用“高度吻合”这个结论性表述替代了详细的量化比对。如果当年的鉴定人做了完整的量化分析,压痕间距的差异应该会被记录,案件可能会走向不同的方向。
桑栀把鉴定结论整理成报告,提交给闻述。闻述看完之后,打了一个电话。
“蔡维平的服刑档案调到了。”她说,“他2004年案发后离开本市,去了邻省。2016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档案里没有提到2004年贺明远案,但有两点值得注意。”
“哪两点?”
“第一,蔡维平在邻省的暂住登记地址,和2004年死者出租屋所在的小区在同一个街道。他在案发后不久搬到了那里,但登记的日期是2004年12月——案发是11月。中间隔了一个月。”
“他在附近。”
“对。第二,蔡维平的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是一名女性。案由是‘情感纠纷’。判决书记录了他的供述,他承认‘动手了’。”
桑栀把这两个点记在笔记本上。蔡维平在2004年案发后没有远离,而是搬到了同一条街道。一个月的时间差。一名女性被害人。情感纠纷。
“闻述。”
“嗯。”
“贺明远的案子已经再审改判了。但被害人的家属还不知道鉴定报告有问题。他们可能一直以为贺明远就是凶手。”桑栀说,“再审判决书送达被害人家属的程序,走了吗?”
闻述翻了一下材料。“再审判决之后,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害人家属。但2004年案件的卷宗里,被害人家属的联系方式缺失。当年的案卷里没有家属信息,只有死者的身份信息——外地来本市务工人员,家属可能在原籍。”
“所以法院没有送达?”
“送达程序需要家属的联系方式。如果没有,法院会公告送达。但公告送达需要时间,而且家属不一定能看到公告。”
桑栀把杯子从包里拿出来。杯子里没有水。她握着杯子,看着杯沿那道裂纹。
“被害人的家属可能不知道这个案子已经再审了。他们可能还在等。”她说,“等了二十年。他们等的不是再审,他们等的是凶手被找到。”
闻述没有接话。办公室里安静了一会儿。窗外的天色暗了下来,十二月的傍晚来得早。楼下的路灯亮了起来,昏黄的光照在水泥地面上。
“被害人家属的信息,我来查。”闻述说,“死者是外地来本市务工人员,原籍可能在省内的某个县。我去户政部门调流动人口登记信息。”
桑栀点了点头。她把杯子放回包里,站起来走到窗边。楼下的银杏树落光了叶子,枝丫光秃秃地伸向灰蓝色的天空。
“蔡维平那边呢?”桑栀问。
“先调取他的完整服刑档案和故意伤害案的判决书。DNA匹配是线索,但不能直接作为杀人罪的证据。需要更多旁证。”闻述说,“蔡维平在故意伤害案中的作案手法,如果和2004年贺明远案的死因有相似之处,可以作为证据关联。”
桑栀想起鉴定报告中关于死因的记录。2004年贺明远案的死者是被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颈部压痕是徒手扼颈形成的。如果蔡维平在故意伤害案中也使用了扼颈手段,两起案件的手法关联就能形成证据链的一部分。
“我去查蔡维平的故意伤害案卷宗。”桑栀说。
闻述点了点头。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办公室。走廊里的灯管亮着,脚步声在空荡的楼道里回响。走到一楼大厅的时候,保安从保安亭里探出头看了一眼,点了点头。
桑栀推开玻璃门。十二月的风灌进来,比前几天更冷了。她站在台阶上,把外套拉链拉到最高。
“闻述。”
“嗯。”
“贺行舟的短信,我还没有回复。”
闻述看着她。“你打算回什么?”
桑栀看着楼下的街道。路灯亮着,一个外卖骑手骑着电动车从门口经过,车灯在夜色里划出一道白线。
“还不知道。”她说,“等找到被害人家属再说。”
两个人走下台阶,走向停车场。风把银杏树的枯叶从地上吹起来,在空中翻了个身,又落回地面。桑栀拉开车门,坐进副驾驶。她透过车窗看了一眼鉴定中心大楼。旧楼的方向在夜色里看不清,但她知道地下一层的铁皮柜已经空了。褚慎留下的那个密封袋,在“待销毁”的标签下面安静地躺了十五年。它没有被销毁。它等到了。
车发动了。桑栀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她在想被害人的家属。一个外地来本市务工的女性,二十年前被害,家属可能至今不知道鉴定报告被篡改过。他们可能以为贺明远就是凶手,以为案子已经结了,以为正义已经实现了。
但正义没有实现。贺明远被关了二十年。真凶在外面又活了二十年,还因另一起案件进了监狱。而被害人的家属,等了二十年,等到的可能只是一个错误的名字。
桑栀睁开眼睛,看着挡风玻璃外面的夜色。车汇入主路的车流,路灯一盏一盏地从车窗上闪过。
“闻述。”
“嗯。”
“蔡维平如果和2004年的案子有关,他的DNA在余样里。那贺明远当年为什么会认罪?”
闻述的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了一下。“雍庭川改了数据。鉴定报告上的数据被篡改之后,贺明远看到的是一份‘颈部压痕与嫌疑人手掌印吻合’的结论。他不懂微量物证分析,看到结论就认了。宗明远催办,区局办案的人跟他说‘省里的鉴定报告,你翻不了’。他就认了。”
“他认了,因为鉴定报告说吻合。”
“对。”
桑栀把杯子从包里拿出来,杯沿的裂纹在路灯的闪光中忽明忽暗。她握着杯子,没有说话。
车开到了鉴定中心楼下。桑栀下了车,站在楼门口。闻述把车开走了,尾灯在夜色里越来越小。桑栀转身走进大楼,坐电梯上了复核小组办公室。她打开灯,走到白板前。白板上还留着上次的线索图。她在雍庭川的名字旁边写了“蔡维平”,在2004年贺明远案的旁边画了一个新的箭头,指向“被害人家属”。
她放下马克笔,看着白板。2004年的案子,十五年后重新打开。褚慎的余样、雍庭川的供述、贺明远的申诉、贺行舟的短信、蔡维平的DNA——所有的线索都指向同一个方向,但最后的答案还没有出现。
她走到窗前,看着楼下的路灯。路灯照着空荡荡的街道,一辆出租车经过,车顶的灯箱在夜色里亮着一小块橙色的光。
桑栀把杯子放在桌上,拿出手机。她翻到贺行舟的短信,那条只有“谢谢”两个字的短信。她想了一会儿,在回复框里打了一行字:“被害人家属的联系方式,我们在找。”
发出去之后,她把手机放在桌上。屏幕暗了下去。杯子里没有水,她也没有去接。只是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路灯下那一小块橙色的光,在夜色里慢慢移动,直到消失在街道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