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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裂纹 日子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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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过得像温水泡着脚,舒服得让人不想动。
我后颈那个腺体安安静静的,已经很久没发过烧了。L哥的信息素像一床看不见的被子,每天裹着我,温温热热地浸在骨头缝里,身体里那种砂纸磨的疼早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绵软的、懒洋洋的东西,让我每天早上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赖在床上闻客厅飘过来的味道——他出门前会在玄关喷一点香水,雪松调的,淡淡的,一整天才散。
我在面包店站稳了脚。早班起酥面团全权归我管,周师傅不管了,老板娘让我在可颂的基础上研发两款新品,核桃巧克力和杏仁奶油,我在家试了三天方子,最后端了一盘到客厅让L哥尝。
他啃了两口,先挑核桃的:“这个甜度刚好。”又啃杏仁的:“这个杏仁味重了。”
我蹲在茶几旁边拿本子记,听见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但是也能卖。”
“能卖是什么评价,”我瞪他,“你这评委也太好糊弄了。”
“那你重做,我再尝。”
我抱着本子回厨房继续改方子,听见他在后面沙发上翻了一页文件,纸页响了一声。我在烤箱前面调温度的时候隔着厨房玻璃门看了他一眼——他靠在沙发里看文件,茶几上那瓶雏菊早就谢了,我换了一把洋桔梗,紫色的,新换的水清清亮亮。
第二天我把改版后的核桃可颂端到店里,老板娘尝了一个,咂了半天嘴:“这个配方你给周师傅留好,以后开店就用这个打招牌。”
我嘿嘿笑:“还早呢,攒钱呢。”
“攒什么钱,”老板娘白了我一眼,“你给陆总打工啊。”
我手里的面团差点甩出去:“啥陆总?”
“啊?”老板娘一愣,“就是你男朋友啊,他不是开公司的吗?上次他来接你,开着那个黑色的车——”
“他不是我男朋友,”我急着打断,“他是……他是朋友,帮我的。”
老板娘狐疑地看我一眼,但没再追问,转身去招呼客人了。我站在案板前面把面团重新揉圆了,手底下的劲道比刚才大了几分。
L哥开车来接我的事,老板娘看见过好几回。每次他车停在马路对面,我下班跑过去钻进去,车窗关上,谁也不知道里面的人在干什么。但我从来没跟别人说过他是谁,叫什么、做什么、住哪栋楼,我只知道一个字母。
L。
我在百度上搜过“L氏集团”,跳出来的页面全是财经新闻。L氏集团做地产起家,后来涉足酒店和奢侈品代理,创始人姓陆,叫陆振邦,年过六十。接班人据说是他独子,陆什么来着,新闻里没写全名,只放了一张远距离偷拍的照片,高个子,穿深色西装,身形模糊成一团黑影。
我盯着那张模糊的照片看了很久,放大了又缩小,缩小了又放大。
黑影的肩宽,好像……是有点像。
但我想了想又把页面关掉了。开公司的怎么了,L哥开的车确实不便宜,但他穿运动背心的时候跟普通人也没什么两样。他说他接私活,那就是接私活,他要是真有什么大背景,何必跟我这个农村来的打交道。
我关掉手机翻了个身,闻着枕头上一丝丝雪松的味道,闭上了眼。
后来有一天,我从后厨出来端烤盘的时候,听见裱花间那两个小姑娘又在聊天。一个叫小柳,一个叫甜甜,都是Beta,二十出头,每天最大的爱好就是刷八卦新闻然后互相转述。
“你看那个了吗?L氏太子爷的订婚消息,官宣了。”
“哪个L氏?”
“就那个做地产的啊!太子爷跟陈氏的小女儿,联姻,天呐,这排场得有多大——”
“有照片吗?帅不帅?”
“网上有偷拍,但看不清脸,听说本人巨高巨帅——”
我手里的烤盘“咣”一声搁在案板上。
两个小姑娘齐齐回头看我。小柳眨眨眼:“小满哥,咋啦?”
“没事,”我低头把烤盘抽出来,“手滑了。”
我把可颂码进展示柜的时候手指在抖,码了三遍才码齐。周师傅从后面经过看了一眼:“你手怎么了?”
“没、没怎么。”
“没怎么你哆嗦什么?”
我攥了攥手指:“昨天揉面揉多了,酸。”
周师傅盯着我看了两秒,没再问,转身走了。我靠在展示柜旁边,后颈的腺体忽然跳了一下,那种久违的灼热感从骨缝里冒出来,烫得我瑟缩了一下。
我掏出手机,打开浏览器,搜“L氏太子爷订婚”。
满屏都是新闻稿。财经板块、娱乐板块、本地新闻,标题大同小异:L氏集团继承人拟于九月与陈氏地产联姻、强强联手打造百亿商业帝国、陈家千金首度公开亮相婚宴选址曝光。
我点开配图,仍然是远距离偷拍,高个子男人从一辆黑色轿车里下来,西装笔挺,侧脸模糊,身形修长,肩线宽阔。旁边的女孩子穿白色连衣裙,长发披肩,看不清脸。
我盯着那张照片,把亮度调到最大,把手机举到眼睛前面。
黑色的车。那辆车的轮廓,跟我每天钻进钻出的那一辆……
手机屏幕忽然暗了。我按亮,又暗了。再按亮的时候电量只剩百分之三,红色的电池图标一闪一闪。
我把手机揣回兜里,弯腰把展示柜里歪掉的可颂重新摆正。手已经不抖了,但指尖冰凉,像浸在冬天的井水里。
那天晚上我回家的时候L哥已经在了。
他难得比我早回来,穿着灰色的家居服坐在沙发上看手机,茶几上的花瓶换成了一把白玫瑰,是我早上出门前在花店买的,当时顺手插进去,没来得及修花枝。我站在玄关换鞋,看见他修了。
白玫瑰的叶子摘掉了多余的,花杆斜剪了切口,整把花瓶口散开得很规矩。他手机屏幕的光映在脸上,表情没什么变化,但垂着眼的姿态很安静。
我换了拖鞋走进去。
“回来了?”他抬头看我一眼,“今天晚了。”
“店里忙,”我把包放在餐桌上,“你吃了吗?”
“等你。”
“你不用等我——”
“炖了汤,”他说,“排骨萝卜。”
我愣住了。我从来没教过他开火,他也从来没进过厨房主动碰过锅。
“你炖的?”
“嗯。”他站起来往厨房走,“可能不如你做的,你尝尝。”
我跟着他进了厨房。灶台上砂锅盖掀着,汤色清亮,排骨炖得脱骨,白萝卜块吸饱了汤汁,看着竟然像模像样。锅旁边搁着一双筷子、一个汤勺,案板上还落着几片没来得及扔的萝卜皮。
我拿起汤勺舀了一口,有点咸,萝卜炖得过了,筷头一夹就碎了。但热乎乎的从喉咙滑下去,整个人从里到外暖了一截。
“怎么样?”他站在门口看我。
“好喝,”我低着头继续舀第二口,“比我炖的好。”
他走过来,站在我旁边拿起汤勺也舀了一口。我们俩并肩站在灶台前面喝同一锅汤,厨房的暖光打在两个人头顶上,蒸汽往上升腾,把窗户玻璃蒙了一层薄薄的白雾。
我偏头看他,他的侧脸在水汽里显得柔和了一些,鼻子高挺,嘴唇微微碰着勺沿。我盯着他的嘴唇看了两秒,然后低头把最后一口汤喝完了。
那天晚上我收拾完厨房回房间,路过书房的时候门虚掩着,里面的灯还亮着。我本来想敲门说一声我先睡了,手抬起来的时候从门缝里看见了他的电脑屏幕。
屏幕上是一封邮件,正文密密麻麻的,标题栏写着几个大字:
“婚礼场地确认函—陆陈联姻”
我抬起的手悬在半空。
门缝里透出的光照在我手背上,我的手指尖微微蜷了一下。电脑屏幕的光是蓝白色的,冷冰冰地打在他侧脸上,他垂着眼在看那封邮件,睫毛在颧骨上投了一小片阴影。
我慢慢把那只手放了下来,手指攥进了掌心里。
他没有发现我。我站在门外,过了大概十秒,然后转身走回自己房间,把门关上了。
那天晚上我在床上躺了很久。月光从朝南的窗户照进来,在地板上铺了一长条银白色的光带。我侧躺着看那道光,脑子里一直在转刚才看见的几个字。
陆。陈。联姻。
陆。陈。
我忽然坐起来,拿起手机重新搜了一下。白天没注意的事现在清清楚楚地摆在屏幕上——L氏集团创始人陆振邦,独子陆凛。新闻稿里配的另一张照片,一张模糊的半侧脸,眉骨高挺,下颌线锋利。
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然后我把手机关了,放进枕头底下,重新躺回去。
窗外的月光还是那个月光,房间还是那个房间,枕头上还是有一股淡淡的雪松味。但我的胸口像压了一块石头,闷闷的,喘不上气。
陆凛。
他的名字叫陆凛。
我一个农村来的傻子,把一个身家几十亿的总裁当成接私活的健身教练,睡了人家还给人家付了五百块一次,住着他的房子用着他的烤箱吃着他炖的汤——
我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枕头上的雪松味忽然变得陌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