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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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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启程
接下来的一周过得比莫远预想的要快得多。他照常上课、做作业、考试,表面上跟往常没有任何区别,但只有他自己知道,每天晚上他都会花一两个小时在网上搜索关于加拿大、关于温哥华、关于他母亲过去的信息,试图在出发之前拼凑出更多的线索。搜索结果大多毫无用处,那些陈旧的新闻报道和论坛帖子里找不到任何跟“林若溪”这个名字相关的内容,仿佛她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痕迹就只有那本日记、那把钥匙和那套老房子。
周五早上,莫远背着一个黑色的双肩包站在小区门口等车。包里只装了几件换洗衣服、洗漱用品、护照和钱包,以及那本日记和那把钥匙——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它们带上了。莫彻叫了一辆网约车,比他晚了五分钟到达,下车的时候背着一个更大的登山包,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装了些什么。
“你带了多少东西?”莫远看着那个几乎有他半个身子高的登山包,忍不住问了一句。
“该带的都带了。”莫彻把包塞进后备箱,拍了拍手上的灰,“出门在外,有备无患。”
车子驶上高速之后,莫远靠在窗边看着外面的景色从城市逐渐变成郊区再变成农田,天空很蓝,云层很薄,阳光透过车窗照进来,在座椅上投下一块块明亮的光斑。他戴着耳机,听着手机里下载好的歌单,一首接一首地播放着,旋律从他的耳朵流进身体,让他的神经一点点松弛下来。
莫彻坐在副驾驶座上,一路上都在跟司机聊天,从油价聊到路况再聊到最近的天气,什么都能聊几句。莫远有时候会抬起头看一眼他的后脑勺,觉得这个人有一种奇特的本事——他可以在任何时候跟任何人聊起来,而且聊得让对方觉得很舒服,像是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一样。
到了浦东机场之后,两个人办了登机牌,托运了行李,过了安检,在候机大厅里找了家快餐店解决了午饭。莫彻吃了一份牛肉汉堡套餐,又额外加了一份薯条,吃相依然毫无顾忌,番茄酱沾到了嘴角也浑然不觉。莫远坐在他对面,慢条斯理地吃着一份鸡肉沙拉,不时抬头看一眼墙上的航班信息屏。
“紧张?”莫彻问,嘴里还嚼着薯条。
“有什么好紧张的。”
“第一次出国吧?”
“嗯。”
“那紧张也正常。”莫彻咽下嘴里的食物,喝了一口可乐,“我第一次坐飞机的时候也紧张,起飞的时候死死抓着扶手,手心全是汗。后来坐多了就习惯了。”
莫远用叉子拨弄着碗里的生菜叶:“你坐过很多次飞机?”
“年轻的时候到处跑,去过不少地方。”莫彻说得很随意,没有展开的意思,“反正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多出去走走。这个世界很大,窝在一个地方太浪费了。”
登机广播响起来的时候,两个人收拾好东西走向登机口。莫远的座位靠窗,莫彻坐在他旁边靠过道的位置。飞机起飞的那一刻,巨大的推背感把他压在座椅靠背上,窗外的地面越来越远,房屋变成了积木块,公路变成了细线,然后一切都被云层遮住了。他靠在窗边,看着舷窗外白茫茫的云海,忽然觉得这架飞机正在把他带向一个完全未知的方向,而他对此毫无把握。
飞行时间很长,中间在温哥华转了一次机,等到他们最终抵达目的地的时候,当地时间已经是下午了。走出航站楼的那一刻,一股陌生的空气扑面而来——这里的空气比国内干燥,带着一种松木和泥土混合的气味,天空很低,云层厚重,远处的山脉轮廓在暮色中呈现出一种深邃的蓝紫色。
方瑜在到达大厅等着他们。她比照片上老了很多,头发剪短了,鬓角已经有了白发,眼角也多了许多细纹,但那双眼睛依然是明亮的,带着一种历经世事之后沉淀下来的温和。她穿着一件灰色的风衣,手里举着一块写着“莫远”的牌子,看到两个人走出来的时候,她的目光先是落在了莫彻身上,然后越过他,落在了后面的莫远身上。
那一瞬间,她的眼眶就红了。
她放下牌子,快步走过来,在莫远面前站定,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他好几遍,然后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他的脸,动作很轻,像是怕碰碎什么易碎品似的:“像,太像了。你跟你妈妈年轻的时候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莫远被她这样看着摸着,有些不自在,但没有躲开,只是站在那里,任由她的目光在自己的脸上逡巡。他注意到方瑜的手指很凉,指尖微微颤抖着。
“方阿姨。”他叫了一声。
“哎。”方瑜应了一声,声音有些哽咽,但她很快调整好了情绪,吸了吸鼻子,露出一个笑容,“走吧,车在外面,先回家再说。”
方瑜开的是一辆深灰色的SUV,车里收拾得很干净,后座上放着一个儿童安全座椅,椅套上印着卡通小熊图案。莫远坐在副驾驶座上,莫彻一个人坐在后排,把登山包放在旁边的座位上,占据了整整一排。
车子驶出机场之后沿着一条高速公路行驶了大约四十分钟,然后拐进了一条两旁种满枫树的道路。此时正值加拿大的秋天,枫叶红了大半,远远望去像是一片燃烧的火海,美得不太真实。莫远透过车窗看着那些枫树,想起母亲日记本里夹着的一片干枯的枫叶标本,背面写着“希望有一天能带小远来看看”。他不知道母亲写下那句话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也不知道她最终有没有实现那个愿望——但至少现在,他来了。
方瑜的家是一栋两层的小别墅,白色的外墙,蓝色的屋顶,门前有一片不大的草坪,草坪上放着一个红色的塑料滑梯,显然是为孩子准备的。她停好车,领着两个人进了门,玄关处已经摆好了两双崭新的拖鞋。
“家里有点乱,别介意。”她说着,把钥匙挂在墙上的挂钩上,“客房我已经收拾出来了,有两间,你们一人一间。浴室在走廊尽头,毛巾和牙刷都准备好了。”
“麻烦您了。”莫彻说,语气比平时客气了不少。
“不麻烦,你们能来我很高兴。”方瑜走进厨房,打开冰箱,“你们想吃点什么?我厨艺一般,但家常菜还是能做几个的。”
“随便什么都行,我们不挑。”莫彻跟到厨房门口,靠在门框上,“需要帮忙吗?”
“不用不用,你们坐了一天的飞机,肯定累了,先去洗个澡休息一下。饭好了我叫你们。”
莫远拎着背包上了二楼。他的房间不大,但布置得很温馨,一张单人床铺着碎花床单,床头柜上放着一盏暖黄色的台灯,窗户正对着后院,可以看到一棵很大的枫树,叶子已经红透了。他把背包放在椅子上,在床上坐了下来,床垫软硬适中,枕头散发着洗衣液的清香。
他掏出手机,看到有一条未读消息,是莫彻发的:“感觉怎么样?”
他回复:“还行。你呢?”
“我在检查这房子有没有监听设备。职业习惯,别介意。”
莫远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忍不住笑了一下——这个人真的是,走到哪里都不忘自己那套江湖做派。他把手机放到一边,仰面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盏简单的吸顶灯,灯罩是乳白色的,边缘有一圈细小的裂纹,像是用了很多年的样子。窗外传来鸟叫声,清脆而陌生,是他没听过的品种。
他闭上眼睛,听着那些鸟叫声,感觉自己的意识正在一点一点地沉入一种柔软的混沌之中。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听到楼下传来方瑜的声音:“小远,小彻,吃饭了!”
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睡着了。窗外的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房间里没有开灯,只有走廊里的灯光透过门缝漏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道细细的金线。他坐起来揉了揉脸,感觉精神恢复了不少,然后起身下楼。
餐桌上摆着四菜一汤:红烧排骨、清炒西兰花、蒜蓉虾仁、西红柿炒蛋,还有一碗热气腾腾的玉米排骨汤。方瑜正在往碗里盛饭,看到莫远下来,笑着说:“醒了?我还想着要不要上去叫你。”
“不小心睡着了。”莫远在餐桌前坐下,看了一眼桌上的菜,“您做了这么多,辛苦了。”
“不辛苦,难得你们来一趟。”方瑜把饭碗放到他面前,然后在对面坐了下来,“尝尝合不合胃口,好久没做中餐了,手艺可能生疏了。”
莫远夹了一块排骨,肉质软烂,酱香浓郁,入口即化。他点了点头:“很好吃。”
“那就好,那就好。”方瑜笑了起来,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看起来比在机场的时候年轻了好几岁。
吃到一半的时候,莫彻放下了筷子,看着方瑜,语气平静但直接:“方阿姨,我们在电话里说的那件事,现在可以详细谈谈了吗?”
餐桌上的气氛一下子就变了。方瑜握着筷子的手顿了一下,然后慢慢放下筷子,拿起旁边的纸巾擦了擦嘴角。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站起来说:“跟我来吧,去书房谈。”
书房在一楼的尽头,不大,三面墙都是书架,上面密密麻麻地摆满了书,有些书脊已经褪色了,看得出有些年头了。书桌上放着一台老式的台式电脑,屏幕还是那种厚重的CRT显示器,旁边堆着几摞文件和文件夹。方瑜拉开书桌最下面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银色的金属盒子,不大,大概跟一本32开的书差不多大小,上面挂着一把小锁。
她把盒子放在桌面上,又从脖子上取下一根细链子,链子上挂着一把小巧的钥匙。她用那把钥匙打开了锁,掀开盒盖,里面静静地躺着一个牛皮纸信封,信封上什么都没有写,但鼓鼓囊囊的,显然装着不止一样东西。
“这是你妈妈留给你的。”方瑜把信封推到莫远面前,声音比刚才低了很多,“她说,等她走了以后,等你准备好了,就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莫远看着那个信封,没有立刻伸手去拿。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在加快,血液在血管里奔涌的声音在耳边嗡嗡作响。他深吸了一口气,伸手拿起了信封,撕开封口,从里面抽出了里面的东西。
首先掉出来的是一张照片——一张泛黄的旧照片,拍摄于某个医院的走廊里,照片上有三个人: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年轻女人,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男人,还有一个穿着警服的男人。年轻女人是林若溪,她站在中间,脸上的表情介于紧张和镇定之间,像是在努力保持着某种体面。中年男人站在她左边,面带微笑,看起来很和善,但那种和善总让人觉得有些不真实。穿警服的男人站在她右边,表情严肃,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
莫远翻过照片,背面用钢笔写着一行字:“2001年3月,市立医院,与陈国富、刘建国合影。”
陈国富。他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觉得有些耳熟,但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信封里还有一份文件,折叠得整整齐齐。他展开来,发现是一份病历复印件,患者姓名栏写着“陈国富”,诊断结果是“急性胰腺炎”,住院时间是2001年3月12日至2001年4月2日。病历本身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但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看到了一行手写的备注,字迹潦草,但依稀可以辨认:“患者住院期间,曾有不明身份人员多次探视,探视时间均在深夜,行迹可疑。已上报院方。”
那行备注的末尾,签着一个名字——林若溪。
“你妈妈就是因为这份病历,被人盯上的。”方瑜的声音从对面传来,低沉而清晰,“那个叫陈国富的病人,表面上是个普通的商人,实际上是当时本市最大的走私团伙的头目。他住院期间,他的手下轮流来医院跟他汇报工作、传递指令,你妈妈无意中撞见了他们的谈话内容。”
“她听到了什么?”
“具体的她没跟我说,但她告诉我,她听到的内容足以让陈国富和他的整个团伙全部完蛋。”方瑜说着,双手交叉放在桌面上,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她把听到的内容记了下来,连同这份病历的复印件,一起交给了当时负责侦办这个案子的警察——就是照片上那个穿警服的,叫刘建国。”
“然后呢?”
“然后刘建国就死了。”方瑜的声音平静得可怕,“车祸,肇事司机逃逸,至今没有抓到。你妈妈知道下一个可能就是自己,所以她连夜离开了那座城市,辗转多地,最后躲到了这里。”
莫远握着那份病历复印件,纸张的边缘被他捏出了褶皱。他抬起头看着方瑜:“那个陈国富,现在还活着吗?”
“活着。”方瑜说,“活得很好。他后来洗白了,开了一家房地产公司,成了当地有名的企业家,还经常上电视做慈善。没有人知道他的第一桶金是从哪里来的,也没有人敢查。”
书房里安静了很久。窗外传来风吹过枫树叶子的声音,沙沙的,像是什么东西在窃窃私语。莫远把照片和病历复印件放回信封里,然后把信封推到了莫彻面前——莫彻一直沉默地坐在旁边,从头到尾没有插一句话,但他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那个信封。
“你怎么看?”莫远问他。
莫彻拿起信封,抽出里面的东西快速地看了一遍,然后放回去,抬起头来,脸上的表情冷得像一块铁:“这个陈国富,是不是有个儿子也在我们学校?”
莫远愣了一下,然后猛然想起来了——那个姓陈的转学生,那个总是在走廊里用一种让人不舒服的目光打量他的人,那个据说家里很有背景、从来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人。他叫陈什么来着?
“陈宇。”方瑜替他回答了,“陈国富的儿子,比你高一届,去年转学到你们学校的。”
莫远的后背一阵发凉。他想起陈宇看他的眼神,想起陈宇曾经有意无意地在走廊里挡住他的路,想起有一次他在食堂排队的时候,陈宇端着餐盘从他身边经过,低声说了一句“你长得很像我爸认识的一个熟人”——当时他没在意,以为只是随口一说。现在想来,那句话可能根本不是巧合。
“他早就知道我是谁了。”莫远说,声音比他自己预想的要平静得多。
“很可能。”莫彻把信封放回桌面上,手指在信封上轻轻叩了两下,“这说明他们一直在关注你,只是没有动手。至于为什么没有动手——要么是因为时机未到,要么是因为他们还没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方瑜的目光落在了那个信封上,然后又抬起来看着莫远:“你妈妈留给你的,不止这些。还有一样东西,她说你看到就会明白。”
她从抽屉里又拿出了一样东西,用一块蓝色的绒布包裹着。她小心翼翼地解开绒布,露出里面的物件——一把钥匙,铜制的,样式古朴,齿痕复杂,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莫远看着那把钥匙,瞳孔微微收缩了一下。他伸手进口袋,摸到了自己带来的那把钥匙——拴着蓝色小熊挂件的那把。两把钥匙的样式几乎一模一样,只是他这把多了一个挂件。
“这把钥匙,是开哪里的?”他问。
“我不知道。”方瑜摇了摇头,“你妈妈没有告诉我。她只说,等你拿到了这把钥匙,你自然就知道该去哪里找答案了。”
莫远把两把钥匙并排放在桌面上,铜质的表面在台灯的照射下泛着温润的光泽。它们看起来就像是一对——或者说,它们本来就是一对,只是分开了很多年,如今终于重逢了。
他盯着那两把钥匙看了很久,然后伸手把它们都握在了手心里。金属的温度比室温略低,握在手心里有一种沉甸甸的感觉,像是握住了一个承诺,又像是握住了一个诅咒。
窗外的风大了一些,枫叶的沙沙声变得更加密集,像是一场大雨正在逼近。莫远抬起头,透过书房的窗户看向外面的夜色——远处的树影在风中摇晃,路灯的光在枝叶间跳跃不定,一切都笼罩在一片朦胧的昏暗之中。
他不知道那两把钥匙会打开什么样的门,也不知道门后面藏着什么样的答案。但他知道,他已经走了这么远,没有理由在这里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