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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番外六:未寄出的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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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六:未寄出的信
这封信是在庄梓白坠楼后,法医从他贴身的口袋里找出来的。
信纸是被汗水浸得发黄的普通A4打印纸,对折了两次,边缘磨损得厉害,像是被人反复打开又叠起过无数次。字迹是用那种最便宜的黑色水笔写的,有些笔画被晕开了,不知道是雨水还是血。
周怡恒把信要了回来。他没有在众人面前看,而是把自己锁在办公室里,直到第二天清晨。
信上没有称呼,没有落款,只有一行行倾斜的、力透纸背的字。
你赢了。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在半空了。四百米,四秒钟,足够我把这七十天的荒诞从头到尾想清楚。
你问我恨不恨你。
我恨。
但我更恨我自己。
恨我在废墟里没死透,给了你捡回去的机会。
恨我明明看穿了你的把戏,却还是贪恋那一点施舍的温度。
恨我明明比你大五岁,却像个没断奶的孩子,被你牵着鼻子走。
恨我明明可以毁掉大楼,却在你那句“老东西,这才叫活着”里,可耻地硬了心肠。
你把你的名字刻进了我的骨头里,用你的心跳焊死了我的神经。你成功了,我成了你的一部分,你也成了我的一部分。这听起来是不是很感人?像那些狗屁爱情电影里的台词。
但这不好受,周怡恒。
真的。
每呼吸一次,都像在吞咽玻璃渣。每心跳一下,都像在被钝刀子割肉。你以为那是共生,在我看来,那是凌迟。
那20分钟的录音,我听到了。
那是你用我血肉做的风筝,线在你手里,痛在我身上。
你问我听到了什么?
我听到了你的疯狂,你的恐惧,你那点可怜又可笑的占有欲。
那是我这辈子,听过最恶心的情话。
至于最后一分钟……
不用听了。
我想,你大概会说“我爱你”,或者“别走”。
但这些话,如果在七十天前说,我会信。
现在说,太晚了。
就像这栋楼,裂缝已经产生了,再怎么修补,也是废铁。你不过是想在废墟上插一面旗,告诉所有人,连我的死亡都是你的战利品。
我把我的尸体留给你。
算是……我这个“老东西”,给你这个“小屁孩”,最后的礼物。
好好保管。
别让它凉了。
还有,别试着补上那一分钟。
那不是空白,那是我的拒绝。
是我留给你的,唯一的体面。
……
信的最后,画着一个歪歪扭扭的、跳楼的小人。
小人旁边,有一滴干涸的血迹,像一只闭上的眼睛。
周怡恒把这封信读了无数遍。
每一遍,他都觉得那行倾斜的字在动,像一条黑色的蛇,钻进他的眼睛,啃噬他的脑髓。
他试图在信纸上寻找庄梓白落笔时的力度变化,试图从那些洇开的墨迹里推断出他当时的情绪。
他想知道,庄梓白在写“你赢了”这三个字的时候,嘴角是不是挂着那抹熟悉的讥笑。
他想知道,庄梓白在画那个跳楼的小人时,有没有犹豫过一秒。
但他找不到答案。
信纸是冷的。
字是死的。
只有那滴血,是热的。
它烫穿了纸背,也烫穿了周怡恒的心脏。
他把信纸小心地裱起来,放在办公桌最显眼的位置。他不再播放那21分钟的录音,而是每天对着这封信说话。
他说:“我没想赢。”
他说:“那不是施舍,是救赎。”
他说:“那一分钟,我不补了。我留着。留着我自己听。”
但信不会回答。
那个歪歪扭扭的小人,也不会回答。
它只是静静地躺在那里,用那滴干涸的血,嘲笑着周怡恒所有的自欺欺人。
后来,周怡恒疯了。
他常常对着那封信,一坐就是一整天。
他会对着空气说:“你看,我把那一分钟空出来了。”
然后,他会低下头,把耳朵贴在信纸上,像是在听那滴血的心跳。
他在等。
等那滴血重新变热,等那个小人活过来,等庄梓白从纸面上走下来,再对他说一次——
“傻子。”
但这终究只是一封信。
一封未寄出的信。
一封寄往地狱的信。
而收信人,永远不会回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