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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西窗风雨伊人来 书山有路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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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不居,时节如流,渐渐习字量从《论语》开始,慢慢一点一点会写了,古人的古文教的真的很详细很周全,感觉从阿演那听完回现代就可以读个古汉语博士了。
也算是吃到穿越红利了。
日子步入正轨,就要开始思考怎么回去了。
一无系统,二无信物,三无赴死的信心,不敢赌一把死亡就可以回到现实世界。
好像日子过着过着就逐渐适应了。
可是哪有这样的穿越,一觉睡过去就来了,不知道的以为被小蜜蜂电到出现幻觉了呢。
但是,就是有这样的穿越,不知道为何而来,也不知道如何而去。
既来之则安之地落在了这片土地上,就像一颗蒲公英的种子飘零四方,随缘扎根。
既然如此,那么,我主要的任务,就是让身边的人都活得好好的,希望所有人开心、快乐。
当然,我自己也要好好的,再顺便打探有没有和我一样的人,一起想办法回去。
世界上的事总是无独有偶的。
不过回去之前得先给阿演把生活安排好,我自觉承担起了身为异父异母的亲姐姐的责任。
至少得让他可以一个人独立生存下来。在这个世界足以依靠自己立足才行。
不过会不会我是多虑了,感觉阿演比我会赚钱。
他表现在我面前的,不过是藏锋与守拙,事实上,他是一个大佬,在扮猪吃虎。
随即摇头,被自己的想法笑到了,怎么总是这么脑洞大开,还是得实事求是,脚踏实地。
还是等阿演回来再说吧,今早让他散学给我买只老鹅的,打算让阿演给我炖老鹅汤,估计要晚些回来了。
天色渐渐向晚,外间风雨不止,心里有点担心阿演。
油灯都点上了,正常这个时间点,都要习字温书了。
我想了想,拿起竹骨纸面的油纸伞,打算出门去寻他。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在潇潇风雨中,阿演手里提着已经处理好的大鹅,进了门。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我知道有一天,他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出现,身披金甲圣意,脚踏七色云彩来娶我。”
阿演出现的瞬间,房檐下的雨帘刚好遮住了他的容颜,他缓缓放下油纸伞。
我看不清楚他的脸,可是我就是想到《大话西游》的这一段台词。
只是,七彩祥云,要变成手抓大鹅。
我忍不住笑出声,看着他道:“西窗风雨伊人来。”
他也失笑,无奈看着自己湿漉漉的衣衫,不复清隽,但也别有风味。
匆匆炖上大鹅,狭窄的小屋增添了烟火的味道。
怪不得苏轼说,人间有味,最是清欢。
饭罢,阿演在灯下挑灯夜战,我在灯下继续编排故事。
刚刚阿演给了我故事的灵感,我想把已经把主要情节已经讲得差不多的《西游记》改编一下,致敬一下《大话西游》的故事。当然署名就叫“俊采星驰”,我不会忘本。
英雄与美人的故事,我相信是古今百姓一同所喜闻乐见的。
烛火摇曳,时不时跳跃的火光映在少年的脸上,给他白皙的肤色打上一层柔和的光晕,高挺的鼻梁让我不自觉看入了迷,簪星曳月之姿,倒让陋室生辉。
眼看着少年的嘴唇也在昏黄光染下显得格外饱满水润……
我顿时起了色心,就这么盯着少年的脸看了半晌。不看白不看嘛。
少年被我弄得耳朵发红,眼睛一动不动盯着书看,不好意思直视我灼热的眼神。
看着少年发红的耳朵尖,我不禁想入非非,这孩子还是纯爱呐……
但也不能老盯着人家孩子看,收回思绪,继续准备明天的故事。
最近事业也算是有所起色,很多观众老爷都表示非常喜欢这个故事,我们猴哥的形象果然老少咸宜,男女通吃。
实在不是我想占便宜,而是我们过分贫穷,只能跟阿演挤一张床。
反正我不吃亏,这孩子光风霁月的,除了穷没别的缺点,要不是还太小,我指定打直球,我养他,他跟我混。
虽然我穷,但是我有着一颗包养男大学生的梦想。
但咱可能没那个实力,还是没钱,还是太穷。
阿演翻了个身,表示听到了。
这孩子,怎么被我传染了,平时赖床的明明是我来着。
好吧,原谅他的偶尔偷懒。我就这样轻易把他原谅,只要晚上给我炖猪蹄。
我继续探身把他摇醒,身体倒是随着我的动作晃了几下,眼睛就是不睁开。
嘿,这小子。我一下子骑到他身上,两只手开始挠他的咯吱窝。终于受不了动了动身子体,捉住我的手,睡眼迷蒙地看着我,此时我还坐在他的腰上……
意味到这个尴尬姿势的我赶紧从他身上爬下来……
救命,我虽然喜欢口嗨,但头一次经历这种场面,此时只想逃离现场……
阿演捉住我的手不放,我把手抽了出来。
“你上学要迟到了,晚上记得给我买猪蹄,我要吃炖猪蹄。钱自己拿。”
我边尴尬地弄头发边跟他叮嘱。
可惜在现代没有跟簪娘们学学妆造,搞得现在每天头发都随随便便弄一下,凌乱随意。
“知道了。”阿演还是没有起身。
难道在等我先走?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摇了摇头,从思绪中回过神,算了,我无意窥探秘辛,日子就这么顺顺溜溜地过下去就是我当下之所求。
我给阿演准备好今日穿的衣裳,是上次看到宋夫子穿的觉得好看,给他和我也定做的类似款。
你别说,有些读书人的审美,还真是不错。
深青色不高调不夸张,却自成一番清简素雅。
看着阿演跟我同款色系的衣裳,我的脑袋开始设想这应该就是现代人说的“情侣装”吧。
但我们不是情侣,我们是穷人。
其实素色最便宜,但是我最近小赚一笔,所以还是买了心怡的深青色。
不仅非常衬肤色,还极有清雅气质。
阿演也很喜欢。
以致于我送完衣服在他面前臭屁,他也好脾气地忍了。
因为我现在人送外号“沈敬亭”,人气直逼“柳敬亭”,有老多老主顾来茶馆就是为了听我说上一嘴。阿,果然天无绝人之路。
所以常常在阿演面前打嘴炮,“不愧是我阿,江城沈敬亭。”一边说着一边拿着我的扇子扇那点若有似无的风,扇出来的不是风,是我牛逼哄哄的气场。
“哦。”阿演给我的回馈通常都是一个非常简短有力的字。让我一拳打在棉花上。
“江城沈敬亭,酉时回来别忘了给带本《孟子》和字纸,今晚给你开课《孟子》。”
“好的好的。”我点了点头,有点期待新的学习过程,在他去书院前,想要如饥似渴地尽可能吸收新的知识。
知识,真是有无穷无尽的魅力啊。
在知识的面前,只有天资之分,而无贵贱之别。
我可以在学习时尽情享受这种无关世俗的平等。
满怀对新知识的期待,我去了茶馆。
虽然已经学过《孟子》,可是阿演总能给我讲出新的角度和见解,我很喜欢他的解读。
况且如果回到现代,这些也是可以出书的,人生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数。
因为我俩不顺路,所以我先走了,没有等阿演。
私塾在城西,比较清净的地儿,茶馆和我们住的地方在城东,这儿是商业聚集区。
我相信他自己会给自己安排好的。
永远尊重他人命运,这也是为什么一直当不了班主任。
走在上班路上,晨光熹微,开始想入非非。
人为什么要上班?地球爆炸了可以不上班吗?我这么辛苦可以换个大房子吗?
进而联想到我和阿演住的老破小,也不知道我俩住的那个老破小是我从哪儿弄来的,我都打算如果钱不够把这老破小卖掉去城西买个便宜点儿的房子住住,江城城西的房子便宜一点,至少搞个两室的吧,现在的屋子太小了。
古代的房子就是小巧。
想着想着就走到茶馆,仰头看到茶馆牌匾上挂着的“咏春茶馆”几个字,嘴角不自觉地勾起笑容。
咏春,歌咏春天,真好啊,春天意味着生机和希望,这里也是我新事业的起点。
所以,何必管那么多,莫向外求。
至少先活下来了,而且活得还不错,不是吗?
反正没钱,是我们世间所有小民的古今同病,书山有路勤为径,这辈子就是没有那个富贵命。
还能怎么办?好好上班,好好赚钱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