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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05章:留着 留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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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弥的工作室位于城西一栋旧写字楼内,电梯运行缓慢,走廊狭窄阴暗,门牌上只简单写着四个字:数字取证。
时染抵达时,房门半掩。
屋内还有其他客户。沈弥正戴着专业手套,将一块受损硬盘装入防震箱,对面坐着的中年男人反复询问能否找回全部家庭照片。
“尽量。”沈弥语气平淡,“但不做保证。”
她扣好箱子,签字确认,示意对方去前台结算,随后朝时染点了下下巴,示意再等五分钟。
时染没有出声打扰。她站在门边,从包里取出装有原卡的检材袋,放在空置的实验桌上。陆野坐在靠墙的木椅上,目光扫过房间的硬件布局,最后停在桌上那台运行着日志界面的主机屏幕上。
这地方比影像馆更具证据处理的冷峻感。
也更不像一个允许在言语间出现偏差的场合。
待前一位客户离开,沈弥关上门,脱掉手套,先检查时染带来的物件。
“原卡呢?”
“在这儿。”时染递过检材袋。
“备份镜像?”
“在这个盘里。”
沈弥接手后并未急于开机,而是先看了眼陆野。
“你就是陆野?”
“是。”
“行。”她没表现出多余的惊讶,踢过去另一把椅子,“坐。先说清楚,我只做能进入正式记录的判断,至于听不听,那是你们的事。”
陆野依言坐下。
沈弥启动设备期间,时染简要说明了进度:昨晚到今天上午的操作步骤,以及发现的两组关键时间差。她叙述得极快,略过了已经确定的那一秒影像细节,只将必须交接的技术疑点留给对方。
沈弥边听边调出镜像校验结果。
“先对一遍哈希值。”她说,“原卡数据和你做的镜像一致,这步没问题。接下来拆开看四层时间维度:文件系统、编码层、复制导出,还有可能的二次封装。”
她将四列时间数据拉到同一屏幕进行对比。
“这一列,文件系统创建时间是在车祸后三天。这只能证明该文件在那个时间点进入了某个存储结构,不能证明当时是谁持有设备,更不能证明陆云舒还活着。”
时染点头表示理解。
沈弥指向第二列:“编码层时间更早,落在车祸发生前。说明原始内容的拍摄确实在事故之前。这和时染上午的判断吻合。”
她滑动鼠标滚轮。
“第三层,复制痕迹。存在一次导出记录,但导出设备的序列号残缺。由于卡体物理损伤加上后期的重打包处理,原始序列号提取不完整。”
陆野开口询问:“能不能根据设备型号追查具体个人?”
“不能。”沈弥头也不抬地回答,“型号太大众,出货量几百万台。想对应到个人,需要厂商授权或机主侧底层数据。我们现在两样都没有。”
她停顿片刻,补充了一句更现实的结论。
“就算拿到了,也未必能合法作为证据使用。”
这句话切断了这条路径。
这不仅是技术能否攻克的问题,而是目前根本没有向下渗透的法律权限。
沈弥继续翻阅,第四列是容器层。
“这里的信息最关键。”她说,“这个封装格式不是原机直出,后续至少经过一次重新打包。但重打包的操作者身份无法识别,软件标记使用的是通用项,没有关联任何实名用户。”
时染追问:“云端记录呢?”
沈弥点开一个残缺的日志文件。
“卡内只残留了不完整的同步缓存,仅有会话编号和一个失败的上传时间点。没有账号名称。想追溯完整的云端日志需要平台侧配合,且两年前的数据保留未必完整。目前只能确定,接触过影像的人曾尝试同步,但没成功,或者只成功了一部分。”
她放大日志片段,摇头道:“这些东西对应不到现实中的具体个人。”
工作室陷入了几秒钟的寂静。
能证明的与不能证明的,此刻已清晰陈列。视频在车祸前拍摄,车祸后有人处理过;处理者身份不明;处理时陆云舒的状态不明;设备来源无法追踪;平台日志残缺不全。
没有任何一条线索能直接定论。
沈弥继续向后检索,屏幕上突然跳出一个零碎的文件名片段。那不是视频文件,而是临时缓存路径中残留的一段字符串,仅剩“YE_tmp”几个字符。
沈弥的手指停住了。
时染也注意到了那行字。
陆野坐在对面,视线随之落下,保持着沉默。
“这段记录对你没有好处。”时染率先开口。
“只是个片段。”沈弥接话道,“可能是用户名缩写,也可能只是临时的文件夹命名,甚至可能与人无关。单独提取出来,不具备结论性。”
陆野盯着那几个字母,神色未变。
“照样留着。”他说。
时染抬眼看向他。
陆野靠向椅背,重复了一遍:“照样复制,照样记录在案。”
“你确定?”沈弥确认道。
“确定。”
“这东西以后如果被别人拿去做文章——”
“那也是之后的事。”陆野打断了她,“现在别替我删掉。”
屋内无人接话。
时染将那串片段重新审视了一遍,最后点击了保存。她并未因陆野这句“留着”就对他产生任何轻松的改观,但确实在这一刻,她第一次重新审视了问题的核心。
重点不再是他现在能否证明清白。
而是他并没有试图控制她们所能看到的真相。
门外传来两声敲击,前台送进一封快递文件。寄件方未署个人姓名,只标明了“陆氏家族法律事务办公室”。
时染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封格式严谨的正式公函。
落款抬头的第一行,赫然是程砚舟的名字。
她对这个名字非常熟悉。
两年前陆云舒出事后,所有涉及签字的法律文书、数字遗产授权以及后续的财产保管通知,几乎全部出自此人之手。
函件措辞客气却强硬。
核心内容是:陆云舒名下未登记的数字介质、影像资料及相关副本,若涉及遗产管理、信托履行或后续鉴定义务,依法应纳入统一保管;未经明确授权的个人处理行为,可能导致证据来源链争议及保管责任风险。为规避未来的证据瑕疵,请时染在今日内书面确认,是否持有任何新近发现、来源不明但可能属于亡者数字财产的原始介质。
全文没有一句直接的威胁。
但每一句都在提醒她,这张卡并非她个人的私有工作物,而是属于“亡者数字财产”和“法定保管义务”范畴。
沈弥看完,冷嗤一声:“动作真快。”
时染将信纸抚平,询问沈弥:“如果原卡不在我个人手中持有,保管风险是否会降低?”
“会。”沈弥回答得干脆,“至少比你带回别苑要强。我这里有客户级的保险柜,进出都有记录。你如果愿意,原卡先留在我这儿做第三方托管。副本你带走继续研究。”
这是一个具体的现实后果。
程砚舟的公函一到,原卡就不能再像之前那样由她随身携带。
时染点头决定:“留你这儿。”
陆野坐在旁侧,全程没有干预,未曾说出任何阻拦的话。他只是看着时染将原卡重新装回检材盒,由沈弥登记入柜。直到柜门锁上的声音响起,他才偏过头看向时染。
“你现在问不问?”
时染回望他。
陆野将手平放在桌面上,掌心摊开,没有触碰任何一件证物。
能修复这张存储卡的人显然不止她一个。
他为什么偏偏选择了这里。
时染将程砚舟的公函折叠整齐,压在自己的笔记本下方,终于开口问道:
“陆野,为什么来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