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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红烧肉和旧书 红烧肉很好 ...

  •   第二天,我比约定的时间早到了十分钟。
      我站在楼下,抬头看了一眼,三楼靠右的窗户开着,能看到白色的窗帘被风吹得微微鼓起来。
      我按下门铃。
      对讲机里传来他的声音,简短而清晰:“来了。”
      门锁“咔嗒”一声弹开。
      我沿着楼梯走上去,每一步都很轻,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一点点紧张。明明只是吃顿饭,却像小时候第一次去同学家做客那样,手心微微出汗。
      沈知行的宿舍在校园东边的一栋老楼里,外观比我的那栋要旧一些,楼道里有一种木质的气味,像是被时间浸泡过的。
      三楼的门半开着,他站在门口,穿着一件灰色的家居卫衣,袖子挽到小臂,露出一截精瘦的手腕。脚上是一双深蓝色的棉拖鞋,看起来很暖和。
      “进来吧。”他说,侧身让开门口。
      他的宿舍比我的大一些,大概二十平米,收拾得很干净。靠墙是一张单人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枕头上放着一本书,书签夹在中间。床对面是一张宽大的书桌,桌上立着两个显示器,键盘和鼠标摆得端端正正,旁边摞着几本厚厚的英文专著。
      房间的一角是一个迷你的开放式厨房,灶台上放着一口锅,锅盖半掩着,正往外冒着白色的蒸汽。空气里飘着一股浓郁的肉香,是那种熟悉的味道——八角、酱油、冰糖,混在一起,裹着猪肉的油脂香,直往鼻子里钻。
      我站在门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好香。”我说。
      “快好了,”他转身走进厨房,“你先坐,沙发可以坐,床也可以坐。”
      他说的“沙发”其实是一张单人布艺小沙发,靠垫有些塌了,但看起来很舒服。我没有坐沙发,而是走到厨房边,探头往锅里看。
      锅里的红烧肉正咕嘟咕嘟地冒着泡,酱红色的汤汁浓稠发亮,肉块方方正正的,肥瘦相间,皮上的褶皱里挂满了汤汁。
      “你做的?”我明知故问。
      “不然呢。”他用铲子翻了一下肉,动作很熟练,不像只“会一点”的样子。
      “你不是说只会一点吗?”
      “红烧肉算一点。”他面不改色地说。
      我忍不住笑了。
      他又从冰箱里拿出一样东西——一瓶老干妈,摆在桌上当佐料。
      “你准备得很充分。”我又笑了。
      “我一般也会吃的。”他说,语气一如既往地平淡。
      他把红烧肉盛出来,装在一个白色的瓷盘里,汤汁沿着盘底缓缓铺开,肉块堆叠在一起,泛着油亮的光。他把盘子放在桌上,然后拉开椅子,示意我坐下。
      “筷子在抽屉里,”他指了指,“自己拿。”
      我打开抽屉,看到里面的东西分门别类地放着——筷子、勺子、叉子各占一格,整整齐齐。我拿出两双筷子,一双递给他。
      “谢谢。”
      “吃吧。”
      我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
      肉炖得很烂,几乎不用怎么嚼就化在嘴里了。肥肉的部分入口即化,瘦肉的部分软嫩不柴,咸甜适中,酱香味很足。但说句实话,没有我妈做的好吃。我妈的红烧肉里会放一点我也不知道的神奇秘方,味道更有层次,更鲜更浓。
      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觉得很好吃。
      可能是因为太久没吃到中餐了。也可能是,在这间小小的宿舍里,窗外是洛桑灰蒙蒙的天,锅里是我从小吃到大的菜,对面坐着一个同样用筷子吃饭的人——这种感觉,比味道本身更让人满足。
      “怎么样?”他问。
      “很好吃。”我说,是真心话。
      他没说什么,低头夹了一块肉,慢慢地嚼着。
      我们安静地吃了一会儿。窗外的风把窗帘吹起来,又落下去,房间里只有碗筷轻轻碰撞的声音,和锅里残留的汤汁偶尔咕嘟一下的声音。
      “你经常自己做吗?”我打破沉默。
      “一周三四次吧,”他说,“有时候在食堂吃,有时候自己做。自己做省钱,也合口味。”
      “省钱”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让我觉得有些意外。他给我的感觉,不像是会在意“省钱”的人——不是说他有钱,而是他那种从容不迫的样子,让人总觉得他什么都能搞定,包括物价。
      “你也觉得贵?”我问。
      “谁不觉得贵?”他难得地抬了一下眉毛,“我一个博士生,每个月工资扣完保险房租,剩下的钱也就刚够吃饭。要是天天在外面吃,月底就得啃面包。”
      “你还有工资?”我有些惊讶,“我们硕士生只有奖学金,还得自己交学费。”
      “博士是工作性质,有合同有工资,”他说,“但也别想太多,够活而已。”
      他说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没有抱怨,也没有炫耀。就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我忽然觉得,这个人身上有一种很稳的东西。不是麻木,不是冷漠,而是对生活有着清晰的认知和接受,不夸大苦难,也不粉饰太平。
      “你呢?”他问,“家里支持你吗?”
      “支持,”我说,“我爸在企业做高管,我妈在医院工作,两个人都有收入,供我读书没问题。”我顿了顿,补充道,“但他们都很忙。”
      “忙到什么程度?”
      “我爸经常出差,一个月在家待不了几天。我妈是外科医生,有时候半夜被叫去做急诊手术,第二天早上才回来。”我低头戳了戳碗里的米饭,“小时候我经常一个人在家,自己写作业,自己热饭,自己睡觉。”
      我说完这些话,忽然觉得有点唐突。我们才认识没多久,怎么就开始说这些了?
      但他没有露出任何惊讶或同情的表情,只是点了点头,说:“我差不多。”
      “你也一个人?”
      “我爸妈都是大学教授,”他说,“听起来很风光,其实忙起来比谁都忙。我爸带研究生,经常在实验室待到半夜。我妈是学院副院长,各种会、评审、论文,一年到头没几天闲的。”
      “那你的饭是谁做的?”
      “小时候是姥姥做的,”他说,“后来姥姥老了,我就自己做。初中开始学做饭,第一道菜就是红烧肉。”
      我看着他,想象着一个初中生站在灶台前,笨手笨脚地切肉、放糖、看着锅里的油噼里啪啦地溅出来。那张总是冷静克制的脸,在那个画面里,忽然有了少年气。
      “那你比我厉害,”我说,“我初中只会煮泡面。”
      “泡面加个蛋,也是本事。”他说。
      我们同时笑了。
      饭后,他起身收拾碗筷。我抢着要帮忙洗碗,他拦了一下,说“你是客人”。我便帮忙擦了一下桌子。
      我们分工明确,配合得像是做过很多次一样。
      擦完桌子,我擦干手,站在他的书架前打量起来。
      他的书架不大,但塞得很满。除了专业书之外,还有一些文学类的书——加缪的《局外人》、黑塞的《荒原狼》、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还有几本中文书,张炜的《古船》、余华的《活着》。
      “你也看这些?”我有些惊喜。
      “你也看?”他反问。
      “我当然看,”我说,“我本科时可是超级文学爱好者。”
      他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有一点点不一样的东西,像是意外,又像是“原来如此”。
      “《活着》我看了三遍,”我说,“每次看到最后都哭。”
      “最后那段,是挺难受的。”他说。
      我们就这样,从《活着》聊到余华,从余华聊到苏童、格非、王安忆。他说他更喜欢格非的《江南三部曲》,说那种缓慢的、像水一样流淌的叙事节奏,很合他的口味。我说我更喜欢王安忆的《长恨歌》,说王琦瑶在上海弄堂里的半辈子,让我想起我外婆讲过的那些旧事。
      我们站在书架前,你一言我一语,说了很久。
      后来,我注意到书架最上面一层,有一本旧书,没有书皮,书脊上写着几个褪色的字:《洛桑旧时光》。
      “这是什么?”我指着那本书问。
      他顺着我的手指看过去,停顿了一下,说:“一个当地华人写的散文集,讲他在洛桑生活的二十年。”
      “能借我看看吗?”
      “可以。”他搬来一把椅子,踩上去把书拿下来。书已经很旧了,纸张泛黄,边缘有些卷曲,但保存得很好,没有破损。
      我翻开第一页,看到扉页上用铅笔写着一行小字:
      “沈知行,2018年秋,洛桑。”
      “你买的?”我问。
      “不是,”他说,“一个学姐毕业的时候留给我的。她说,如果想了解洛桑,可以先读读这本书。”
      “你读了?”
      “读了。”
      “怎么样?”
      他想了想,说:“挺好的。写的都是小事——超市的收银员换了人、湖边的天鹅又多了两只。但看完了会觉得,这座城市也没那么陌生。”
      我合上书,摸了摸封面,说:“那我也借了。”
      “不着急还。”
      我把书放进书包里,看了一眼手机,已经快下午两点了。没想到一顿饭,吃了将近两个小时。
      “我该走了,”我说,“你下午还要学习吧?”
      “嗯,有一点东西要看。”
      “那我不打扰了。”
      我走到门口,换鞋的时候,他站在身后,忽然说:“下周要是想吃中餐,可以再来。”
      我回头看他。他站在厨房和书桌之间,身后是那面摆满了书的书架,阳光从窗户斜射进来,落在他肩膀的轮廓上。他的表情和平时一样,淡淡的,看不出什么特别的意思。
      但我还是点了点头。
      “好。”
      走出他的宿舍楼,洛桑的天空依然是灰蒙蒙的,云层很厚,看不到太阳。湖面上有风,吹得人头发乱飞。
      我抱着那本旧书,走在回去的路上。
      书包里多了一本书,胃里多了一顿红烧肉,心里多了一点说不清的东西。不是喜欢,至少现在还不是。更像是一种……安心的感觉。
      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终于有一个人,可以说中文,可以聊文学,可以请你吃一碗不完美但温暖的红烧肉。
      回到宿舍,我拿出那本《洛桑旧时光》,翻到第一页。
      扉页上那行铅笔字还在。“沈知行,2018年秋,洛桑。”
      三年前的秋天,他和我一样,拖着行李箱,走进这座多雨的城市。三年前的他,会不会也坐在湖边,看着那些天鹅发呆?会不会也一个人煮面,一个人看书,一个人走过湿漉漉的街道,回到空荡荡的宿舍?
      我想,大概会的。
      只是那时候,他还没有遇到一个会请他吃食堂的人。
      我把书放在枕边,打开手机,看到他发来一条消息,就三个字:
      “到了吗?”
      我回:“到了。”
      他又发来一个“嗯”。
      没有多余的话。但我知道,这三个字和这个“嗯”,就是他表达关心的方式。
      窗外的雨又落下来了,淅淅沥沥的,打在玻璃上,像有人在轻声说话。
      我把被子裹紧了一点,翻开了那本旧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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