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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第 33 章 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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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妖师疼得满地打滚,沈檐抬手一掌拍在他的胸口,把他远远打飞出去,撞在后面的枫树干上,昏死了过去。做完这一切,她身上的力气瞬间就被抽干了,腿一软,重重跪在地上。她肩膀上的伤口还在流血,绿色的血液滴在被烧黑的土地上,瞬间就长出了几棵小小的、嫩绿的杨树苗。
她爬到陆枫身边,把他轻轻扶起来。陆枫的伤比她重得多,整片枫树林被火烧掉了七成,他和林子共生,林子伤成这样,他的灵体也几乎要散掉。他伸出颤抖的手,轻轻摸了摸沈檐的脸,指尖沾着她脸上的泪,声音轻得像羽毛:“傻不傻……你把主根震碎了,以后怎么办……”
“我没事。”沈檐把脸埋在他的颈窝,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滴在他焦黑的长袍上,晕开一个个深色的印子,“只要你活着,我怎么样都没事。陆枫,你别死,你说过要带我去看山外面的世界,你不能说话不算数。”
陆枫笑了笑,他的指尖泛出淡淡的红色灵光,轻轻点在沈檐肩膀的伤口上,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起来。“我不会死的。”他抬手摸了摸身后那些被烧黑的枫树干,那些焦黑的树干上,竟然慢慢冒出了一点点嫩红色的小芽,“我是这片枫树林的根,只要还有一棵枫树活着,我就不会死。只是……我的修为也废得差不多了,以后可能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带着你到处飞了。”
沈檐摇摇头,把他紧紧抱在怀里。“没关系,”她的声音带着哭腔,却异常坚定,“以后我护着你。以前都是你给我带东西,以后我给你找最甜的露水,给你种满山的杨树苗,我们慢慢养伤,等伤好了,我们一步一步走,慢慢去看山外面的世界。”
那天之后,猎妖师再也没有出现过。沈檐和陆枫就在被大火烧过的枫树林里住了下来。沈檐的主根碎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把根扎进深深的土层里,她就在他们住的小木屋旁边,挖了个小小的土坑,把自己剩下的半段根须埋进去,每天用自己的灵光滋养。陆枫每天都坐在门口的石头上,看着沈檐蹲在地里,给那些刚长出来的小枫芽浇水,她的动作慢悠悠的,阳光落在她绿色的长裙上,像一幅画。
他们的修为散得很快,以前能呼风唤雨的两个大妖,现在连让一片叶子飘起来都要费半天劲。可他们一点都不觉得苦。春天的时候,沈檐会去山里面找各种各样的花种子,撒在小木屋的周围,等到夏天,小木屋周围就开满了五颜六色的小花,风一吹,花香混着淡淡的枫香飘得很远。秋天的时候,那些重新长出来的小枫树慢慢变红,虽然还没有以前那样遮天蔽日,却也像一团团小小的火焰,好看得不得了。
有一天傍晚,陆枫从外面回来,手里拿着一个用红绳编的小镯子,镯子上面串着两片小小的叶子,一片是红色的枫叶,一片是绿色的杨树叶。他把镯子戴在沈檐的手腕上,指尖轻轻摩挲着她的手腕,眼睛亮得像星星:“沈檐,等明年秋天,这些新长的枫树都红透了,我们就成亲。没有宾客,没有宴席,就我们两个人,在枫树林里走一走,好不好?”
沈檐看着他,用力点头,眼泪又掉了下来,这次却是甜的。她伸出手,抱住陆枫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胸口,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声。她活了一千二百年,以前总觉得日子过得太慢,总蹲在崖边数星星,等着时间快点过去。可现在她觉得,日子过得太快了,她想和陆枫就这样,慢慢过,过一辈子,过几辈子,过到地老天荒。
后来有进山采药的樵夫说,青雾崖下的枫树林又活过来了,比以前还要红,还要好看。林子里有一间小木屋,里面住着一对年轻的男女,男人总穿着红色的袍子,女人总穿着绿色的裙子,他们每天都在林子里散步,给小树苗浇水,从来不会伤害进山的人。有人说,见过他们坐在枫树下,男人给女人递一杯用枫叶煮的茶,女人给男人递一块用杨树叶包着的糕点,风一吹,他们的头发缠在一起,像缠了一千年的时光。
没有人知道,这两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年轻人,曾经是山里修为最高的两个妖,曾经为了彼此,连命都可以不要。他们失去了千年的修为,失去了呼风唤雨的能力,却得到了最安稳、最温暖的日子。沈檐有时候会靠在陆枫的肩膀上,看着漫山遍野的红枫叶,心里想,其实不用去山外面的世界也没关系,只要身边的人是他,哪怕只是守着这一片小小的枫树林,也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事情。
风从枫树林里吹过去,带着枫叶的香气,也带着杨树叶的清味,两片不同的叶子,缠在一起,飘得很远很远,像一个永远都不会醒的、温柔的梦。
沈檐第一次发现自己的灵识开始变得模糊,是在一个春雨连绵的清晨。她蹲在木屋外的田埂边,给刚冒出头的杨树苗松土,指尖的灵光刚触到湿润的泥土,就像被什么东西吸走了似的,淡绿色的光瞬间暗了下去。她晃了晃身子,差点栽倒在泥地里,幸好身后伸过来一只有力的手,稳稳扶住了她的腰。
“又逞强。”陆枫的声音带着点无奈,他今天穿了件洗得发白的朱红色短打,袖口挽起来,露出线条流畅的小臂,上面沾着几点刚从林子里摘野果蹭上的红印子。他把沈檐打横抱起来,往木屋里走,脚步踩在被雨水泡软的泥地上,留下深深浅浅的脚印,“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你的根还没长稳,不能长时间蹲在地上,灵气耗得太快。”
沈檐把脸贴在他的胸口,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像敲在鼓面上的鼓点,一下一下,让人安心。她伸手勾住陆枫的脖子,指尖轻轻蹭过他下颌新长出来的、淡青色的胡茬:“我没事,就是刚才蹲久了有点晕。你看那些小杨树苗,昨天还蔫蔫的,今天一浇完水,叶子都支棱起来了,再过个几十年,肯定能长到青雾崖那么高。”
陆枫把她放在铺着干草的木床上,给她盖上用枫叶纤维织成的薄毯子。他蹲在床边,伸手把她额前沾了碎雨的碎发捋到后面,指尖的温度暖得烫人:“你呀,就是太急了。咱们现在的修为本来就薄,你还天天把灵光往这些小树苗身上渡,自己的灵体怎么可能撑得住。”
他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陶碗,碗里盛着半碗清绿色的汁液,带着淡淡的杨树叶清香。这是他每天清晨天不亮就去林子里,找那些长了百年的老杨树最嫩的新芽,捣出来的汁,是现在能找到的最补沈檐灵体的东西。沈檐接过陶碗,小口小口地喝着,汁液滑进喉咙里,清凉的暖意慢慢散开来,刚才那种头晕目眩的感觉才稍微退下去一点。
她知道陆枫在担心什么。自从半年前他们震碎主根、散尽修为之后,她的身体就一天比一天弱。以前她是青雾崖上最耐冻的白杨树,哪怕是寒冬腊月,大雪压满了枝头,她也能稳稳地站在崖边,连一片叶子都不会掉。可现在,她稍微吹点风就会感冒,稍微累一点就会晕过去,连化出一片完整的杨树叶都要费半天劲。
陆枫比她更不好受。整片枫树林七成的老树都在那场大火里烧成了灰烬,他和枫树林共生,那些老树的根须连着他的灵脉,每死一棵老树,他的灵脉就会碎上一分。现在他的修为连以前的一成都不到,以前抬手就能让整片枫树林的叶子同时变红,现在要让门口那棵小枫树长出一片新叶,都要运功小半个时辰。有好几次沈檐半夜醒过来,都看见他坐在床边,背对着她,偷偷用手捂着嘴咳嗽,指缝里漏出淡淡的红色血沫,却从来不肯让她发现。
“陆枫,”沈檐喝完最后一口杨芽汁,把空陶碗放在床边的小木桌上,伸手拉住他的手,他的手掌比以前粗糙了很多,掌心里全是这些年种树苗、修木屋磨出来的薄茧,“昨天我去山涧边洗衣服,看见那边的野草莓都熟了,红通通的一片,等雨停了,我们一起去摘好不好?我记得你以前最喜欢吃野草莓,说比人间的蜜饯还甜。”
陆枫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本来到了嘴边的“你身体不好别乱跑”,最后还是化成了一句“好”。他伸手刮了刮她的鼻子,嘴角弯起来,露出一个浅浅的笑:“等雨停了我就带你去,我背你过去,不让你走一步路。”
春雨下了整整三天,第四天清晨终于放了晴。太阳从云后面钻出来,金色的阳光洒在被雨水洗过的山林里,树叶上的水珠闪着光,像撒了一地碎钻。陆枫早早地就起来了,在木屋后面的竹筐里铺了一层软软的干草,又垫上一件他的旧长袍,把沈檐扶进去,背着她往山涧的方向走。
山路被雨水泡得有点滑,陆枫走得很慢,每一步都踩得稳稳的。沈檐趴在他的背上,把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闻着他身上熟悉的枫香,路边的野花被风一吹,花瓣飘下来,落在她的头发上。她伸手揪了一片旁边伸过来的杨树叶,轻轻蹭了蹭陆枫的脸颊:“陆枫,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那时候你还是个小娃娃,坐在我树根旁边,戳我的树皮,说我肯定长不成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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