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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吻 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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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策马折回承露台,还未停稳,凌薇便翻身下马朝沈逸跑去。沈逸嘴角一牵,身子虚晃着就要栽进她怀里——萧珩脚下一动,不动声色地拽过凌薇,抬手稳稳托住了沈逸的胳膊。
“我来。”他语气淡得像白水。
几人很快进了厢房,里头已有十来个伤患在包扎止血,医官忙得脚不沾地。
一见凌薇进来,立刻有医官迎上来,自萧珩手中接过沈逸。凌薇紧跟着便围到榻边去。
萧珩站在两步外,看了一眼她攥着沈逸袖口的那只手,没什么表情,转身便出去了。门帘落下来,轻轻晃了两下。
他出了厢房,迎面撞上言初,月白长袍,长发半束半散,显然并未参加冬猎。
“小侯爷回得这般早。”言初笑着拱了拱手,依旧温润得像块暖玉。
萧珩看了他一眼,忽然弯了弯嘴角。他脑袋往厢房方向偏了偏:“殿下在里面呢,进去看看?”
言初一听,以为是凌薇受了伤,眉间微紧,冲萧珩一抱拳:“多谢。”抬脚便往厢房走去。
萧珩站在原地没动,目送他掀了帘子进去,嘴角那抹笑淡下去,转身走了。
厢房里头,医官已经给沈逸清理完了伤口。凌薇坐在榻边矮凳上,眼睛还红着,看着沈逸半侧肩臂缠得整整齐齐的白布,小心翼翼地开口:“疼不疼?”
“疼。”沈逸答得干脆,鼻尖红了,眼眶也红了一圈,眨巴着那双杏仁眼,活像一只受了伤还要撒娇的猫崽子。
凌薇更急了:“会不会留疤?”
沈逸垂下眼,睫毛扑闪了两下,再抬起来的时候,眼睛里带了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留疤了,你是不是就不要我了?”
凌薇一愣,脸腾地红了:“你、你说什么呢……”
她看着他,故作镇定,耳朵尖却烧得通红,连脖颈都泛了一层粉色。
沈逸歪了歪脑袋,轻轻“嗯?”了一声,那声音带点询问和挑逗的意味,他慢慢凑近凌薇的脸颊。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一点一点缩短,凌薇能闻到他身上血气和草药混在一起的味道,还有他呼吸里一点点温热的潮意。
太近了。近到两个人的睫毛几乎要碰上。
凌薇的脑子轰地一下空了。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躲,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那么轻轻地、悄悄地往前凑了一寸。
唇瓣碰上去的时候,极轻极软,像一片羽毛落在水面上。只一下,连一息都不到,她就猛地缩了回来,整个人像被烫着了一样往后弹了半步。
沈逸愣着没动。
凌薇也愣着没动。
两个人面对面,脸都红得像刚出锅的虾。
“沈、我……”凌薇张了张嘴,声音发飘,“我不是故意的……”
她说完就后悔了——什么叫不是故意的?那她刚刚是干什么?
沈逸看着她,先是呆住,然后嘴角一点一点弯起来,他低了低头,声音轻得像在说给自己听:“君乐。”
凌薇怔了一下:“……什么?”
“我的字。”沈逸抬起眼,眸光软得像化开的糖水,“叫君乐。”
凌薇把这两个字在舌尖上含了一瞬,没叫出口,脸却更红了。
门口,言初拎着药箱站在那里,帘子掀了一半,步子停在了门槛外,脸上的笑淡了一瞬,又温温地挂回去,收了脚,转身轻轻放下了帘子。
“哎呀!疼疼疼疼——”
帘子猛地被掀开,元大小姐揪着元恪的耳朵把他推进了厢房,原本那点黏糊糊的气氛被这一嗓子搅得渣都不剩。
凌薇慌忙从凳上弹起来,跟沈逸之间拉开了一尺的距离,脸红得像是刚跑完马。
元大小姐把元恪往凌薇面前一搡:“都是这混小子害殿下受惊了,还请殿下责罚。”
凌薇赶紧摆手:“不怪他,这怪不了他。”
元恪揉着耳朵从她身后探出脑袋,理直气壮:“看嘛,我又不是故意的!”
他怀里还抱着一柄剑,剑刃上糊着干涸的血,边缘卷了好几道豁口,看着跟锯条似的——正是沈逸丢在狼尸堆里的那把。
元恪和元大小姐赶到现场时,狼尸横了满地,人却不见了,只留下这把剑插在土里。元恪一眼认出是沈逸的,顺手拔了带回来。
他把剑往榻边递了递:“逸哥,你没事吧?”
沈逸靠在那里,没好气地伸手拍了拍他的脑袋:“你觉得我像有事没事?”
元恪瘪了瘪嘴,委屈巴巴地把剑又往前送了送:“你的剑。”
沈逸抬起手背,不轻不重地把剑刃挡开:“钝了,不要了。”
凌薇却伸手接了过去。
剑身入手冰凉,比想象中沉一些。她翻过来看了看刃口——卷边不算太深,但已经崩出了好几道细密的缺口,像被砂纸狠狠磨过一样。
才砍了十几匹狼就崩成这样,沈逸今天是用它护了她一命——可如果下次呢?如果今日那头独眼狼王扑上来的时候,他手里是一柄更硬、更韧、更经得住砍劈的剑,他根本不必被逼到力竭,不会被那畜生压在地上。
她垂眼看着剑身上斑驳的痕迹,心里那个念头一点点落定了。
她要给他重新打一柄剑。一柄真正的好剑。用她脑子里那些材料学和冶金的法子,一炉一炉地试,把温度和比例都控准了,锻出一柄刃口不崩、剑身不折、真正配得上他的剑。
至于怎么烧炭、怎么砌炉、怎么控温——她得想想。
凌薇抬起头,看了榻上的沈逸一眼。他正偏头跟元恪谈笑着什么,侧脸的线条在窗格里透进来的光里显得很柔和,脖子上那道抓痕被白布盖住了大半,只露出一点发红的边缘
她收回目光,把剑紧紧握了一下。
这件事,她一定要做成。
冬猎第四日,天还没亮透,皇家猎队便整装进了山林。
他们是专门负责收尾的——把前一日散落在各处的猎物一具一具找回来,运回承露台统一清点。
这活计不轻省,上百号人分成几拨,沿着东西南三面山脉细细搜索,每一具猎物都要核对箭矢上的署名,马虎不得。
最先被抬回来的是东山的飞禽和南面的走兽。鹿、狍子、野羊、雉鸡,一具具码在承露台前的空地上,羽毛沾着干涸的血,蹄子还蜷着,堆了满满几大车。负责登记的吏员蹲在旁边,一边翻看箭矢上的名号一边往册子上记,笔头飞快,嘴里念念有词。
到了午后,西山的队伍回来了。
他们抬回来的东西不大一样。
最前面两个人扛着一头黑熊,熊掌耷拉着,嘴里还挂着半截断箭,肩胛上插着两三支羽箭——是某位将门贵女的杰作。
后面跟着的几辆板车上,垒着野猪和几头山豹,都是分量沉甸甸的大家伙。
可最后面那两辆车,隔了老远就让人挪不开眼。
头一辆车上一头白狼横在上面,体型比普通狼大了两三倍,通体白毛脏兮兮地沾着泥和血,独眼紧闭,狼旁边还摞着十来具灰狼的尸体,横七竖八堆在一起——有的咽喉被切开,有的肋骨断裂,伤口都不太整齐,像是硬拼出来的。
“这些狼身上没有箭矢,如何登记?”吏员在狼身上翻来覆去,确实没看见箭矢,正要登记作“无主猎物”时,另一名猎队成员从狼尸旁边捡起一个东西,举起来晃了晃:“发现狼尸的附近捡到了一个箭筒,上面刻着三殿下的名字。”
吏员愣了一瞬,又低头看了一眼那些狼尸。白狼头上那一处致命的匕首伤,十三匹灰狼横七竖八的伤口,散落的箭筒……他心里大致拼出了一幅画面:三殿下在密林跟狼群拼过一场,杀得惨烈,箭射完了,筒也掉了,最后用匕首了结了那头白狼。
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啊!吏员犹豫了一瞬,提笔在册子上添了一笔:白狼王一匹,灰狼十三匹,记三殿下名下。
紧接着后面那辆板车上的东西更让人安静了片刻。
卧着一头虎。通体黄黑条纹,四肢摊开,占了大半张板车。
虎颈上插着一只羽箭,箭尾的刻字被血迹糊了大半,擦干净之后才看清——轩辕凌薇。吏员低低“嚯”了一声。
周围的猎队成员也围过来啧啧出声——肩头那一枪贯入极深,皮肉翻卷间可见白骨,准头刁得不像猎,倒像刺。腹下更是一道贯穿伤,枪尖从虎腹捅入,透背而出,干净利落得没有第二道多余痕迹。吏员翻着伤口看了又看,不住点头:“元家枪。从头到尾就一人动的手,这元小将军,竟单人猎了虎!”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上一回单枪匹马猎虎的,还是好些年前的裴大人了。
傍晚时分,承露台前的空地上猎物堆积如山。夕阳把那些毛皮染成一片暗金色的光,空气中弥漫着血气和草木的涩味。吏员合上册子,长长呼出一口气。
冬猎的账,算是盘清楚了。明日颁布成果,谁拔头筹、谁落了脸面,都要在众人面前摊开来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