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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欢迎来衙门报到   荒 ...


  •   荒芜虚空中,响起一道陌生的机械音。

      “欢迎来衙门报到。”

      声音是从头顶传来的,也可能从四面八方。

      安住抬起头,灰蓝色的天,空气里有一股很淡的、说不清的味道,像是旧木头混着墨汁一般老旧。
      安住站在小镇街口,严格来说,这是一条非常还原的古代街道。

      青石板路,木制建筑,飞檐翘角,沿街挂着红灯笼,招牌旌旗上面写着“酒”“茶”“药”“当”之类的字样。

      街上有不少人,穿的都是粗布麻衣,有的挑着担子,有的坐在门槛上晒太阳,有的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天。

      远处能看见一座很高的白色石柱,石柱刻着字,隔得太远,安住看不清写了什么。

      这里完全像安住兼职时候的古装剧拍摄基地,甚至更加还原。

      但安住注意到一个细节——群演不会这么演。那些聊天的人,脸上的表情太真实了。

      不是镜头前的那种表演,而是一种日常的、松弛的、毫无表演痕迹的真实与自然。

      “姑娘,让一让。”安住身后传来声音。

      安住回头,推着独轮车的一名老者,车上堆着一捆捆柴火,良善地等着安住让路。

      安住赶紧往旁边让了让,老者推着车从她身边经过,车轮在石板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新来的?”老者忽然停下脚步,回头看安住一眼,“从哪儿来的?”

      安住张了张嘴,只好说:“……从外面来的。”

      老者点了点头,像是知道安住从何而来。说:“外面来的,都是外面来的。”

      接着指了指街角一家挂着“含山客栈”招牌的铺子,对安住说:“外乡人去那儿,老板娘人好,会告诉你规矩。”

      老者话说完,不等安住答话,推着车走了,独轮车的吱呀声在青石板道上渐渐远去。

      四下入了夜,已经有点万籁俱寂的意思,安住站了一会儿,把身上的背包往上提了提。

      包还在,打火石也在口袋里,那枚玉质九连环也在,安住从第三道门带来的所有东西都完好无损,这让安住稍微安心了一点,但也只有一点点。

      安住抬脚,朝老者说的那家客栈走去。

      客栈的门是敞开的,门槛很高,木质被磨得发亮,屋子里很干净,跨进去的那一刻,一股饭菜的香气扑面而来。

      大厅里摆着七八张方桌,零星坐着几个客人,一个穿蓝布衫的伙计模样的人正在擦桌子。

      “姑娘歇脚还是住店?”伙计抬起头,热情地迎上来。

      安住笑了一下,礼貌道:“住店吧”。

      “正好空房了。”伙计问:“姑娘打算住几日?”

      安住思索了一下,她还不知道这里的情节是怎么样的,第五扇门在那里,什么时候找得到,怎么找到。

      于是安住说:“刚来,先住几日。”

      小二听安住说先住几日,当即扬起笑脸,领着安住到了柜台前和店家主人打了招呼。

      柜台后面站着一个胖胖的中年女人,头发盘得一丝不苟,脸上带着一种很和气的笑容。

      “客官怎么称呼?”老板娘说,“这条街上的人都叫我刘姐,你叫我刘姐就成。”

      安住报上姓名:“安住。”

      “安住?好名字。”刘姐翻开一本泛黄的登记簿,“客官住几天?”

      “两日吧,”安住犹豫了一下,“刚到这里先逛逛。”

      刘姐抬起头,仔细看了看她。那个目光很温和,但也很锐利,像是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然后刘姐合上了登记簿,语气变得稍微郑重了一些。
      “客官是被邀请来的吧。”刘姐换了语气,用的是陈述句,不是疑问句。
      安住没有说话。

      “邀请来的客人是不用登记的。”

      刘姐从柜台下面拿出一把铜钥匙,递给安住。

      “二楼最里面那间,推开窗能看见整条街。有事随时找我,或者找小伙计。”

      “多谢。”安住接过房门钥匙。

      刘姐笑了笑,指了指楼上,示意安住上楼去。

      安住进了客房,房间不大,但是很干净。
      木床、木桌、一盏油灯,纸糊的窗户,推开能看到外面的街道全景——青石板路延伸向远处,尽头就是那座白色的石牌坊。

      安住把背包放在桌上,扶着窗框往外看,看了一小会儿,安住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街上的人很多,但她能看清面貌的只有一部分,收摊的大婶、洗涮铺面的大叔、蹲在墙角抽旱烟的老头、跑来跑去的孩子——这些人的脸是清晰的,表情是具体的,说话的声音是能听清的。

      但还有一些人,他们穿着和安住一样,都是从外面来的,从街上走过,安住却看不清他们的脸。

      不是那种近视的那种模糊,而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好像那些人不存在于她的感知范围内,她能看见,却无法看清,像是隔着一层极薄的磨砂玻璃。
      安住在窗边站了很久,看着那些她看不清面孔的人来来去去。

      他们走进店铺,和店家交谈,买东西,吃饭,然后离开,行为和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但安住就是无法真正“看清”他们的脸。
      安住把窗户关上,下楼找到了刘姐。
      安住问刘姐:“刘姐,街上有一些人,我为什么看不清他们的脸。”
      刘姐正在算账,闻言抬起头来,眼神里闪过一丝微光。
      她把毛笔搁在笔架上,示意安住坐到她旁边的凳子上。
      刘姐问:“你能看见一些人,看不见另一些?”
      安住点头。
      刘姐沉默了一会儿,解释道:“看得到脸的,是镇上的人。我们住在这里很久了,从这条街存在的那天开始就在。那些你看不到脸的,是从外面进来的。”

      安住:“外面进来的?”

      “被送进来的。”刘姐说。

      刘姐把算盘推到一边,双手交叉放在柜台上。
      接着说:“每天都有新人来。从各种各样的门里进来,有的从井里爬出来,有的从树上掉下来,有的和你一样,是从街上凭空出现的。但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他们只记得自己昏迷之前的事情,然后就到了这里。”

      安住抓住话头:“他们昏迷了?在现实生活中?”
      刘姐抿了抿唇,说:“对。意外,疾病,打架斗殴,酒后坠楼——各种各样的意外。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失去了意识,然后就被送到了这里。”
      刘姐看着安住,说:“但你不一样。你是清醒着走进来的。”
      安住想起进来时听到的那个声音,说:“我来的时候,有个声音和我说,欢迎来衙门报道。”
      “我知道。”刘姐的语气很平静,“所以我们能说话。”
      安住从这句话里捕捉到了一些的信息,说:“所以,那些人——那些我看不见脸的人——他们和你们不能说话?”
      刘姐摇了摇头,接着说:“能说话,但只能“功能性”地说话——住店、吃饭、买东西之类。不能深谈,不能问问题。”
      刘姐试过,每次客人问刘姐或者镇上的人问题,问他们是怎么到这里的,从哪里来,镇上的人只能回答他们,他们是从外地来的,客人又问镇上的人,他们为什么到这里,镇上的人只会说“不知道,不清楚。”

      就像一种设定好的程序,只能执行特定的指令。
      安住手指尖轻轻敲了敲桌面,问刘姐:“所以你们呢?你们算是什么?”

      刘姐笑了,说“我们是镇上的居民啊,是守镇的人。或者说,我们是这个镇的一部分。”
      安住还没来得及继续问,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喧哗,不是吵架的声音,是一种很规律的、类似于铁器敲击石板的声音。

      铛!铛!铛!一声接一声,由远及近。

      刘姐站起来走到门口,往外看了一眼,然后回头对安住说:“告示要贴了,你想看吗?想看的话,可以去牌坊那边。”
      安住疑惑起来:“告示?”
      “衙门每天都会贴告示。”刘姐的声音变得有些轻,
      “每天下午,日头偏西的时候。告示会张贴出来告诉所有人,又有谁进来了,都是什么人,犯了什么罪,会在什么时候被‘流放’。”

      这是安住第一次在第四楼听到“流放”这个词。

      安住又想起跨进门时那个声音——“欢迎来衙门报到”。

      安住问刘姐:“衙门在哪?”

      刘姐指了指窗外那座白色的石牌坊,说:“就在牌坊后面。”

      安住瞧见了石牌坊,街上的人明显多了起来,都在往牌坊的方向走。
      安住混在人群里,发现那些“看不清脸”的人也混杂其中。
      他们的身形、衣着都和普通人一样,只是面孔模糊,像是被什么东西刻意涂抹过。
      走到牌坊下面的时候,安住终于看清了牌坊上的字。
      白色石柱上刻着四个大字,字体方正、笔画粗重,像是用刀斧凿出来的——明镜高悬。
      古装剧里总是出现的四个字,此刻却带着浓重沉闷的杀伐之气,映入安住眼帘。
      牌坊后面是一个很大的广场,地面铺着同样的青石板,能容纳上千人。广场的尽头是一座建筑——朱红色的大门,门口立着两座石狮子,大门上方挂着一块黑底金字的牌匾,上面写着两个字——衙门。
      门前就是木制告示栏,高约三米,宽约五米,上面贴着几张已经有些泛黄的纸。
      人群围在告示栏前面,交头接耳,指指点点,安住被推搡着挤到前面,抬头看那些告示。

      最上面的一张写着:

      查:张某某,男,现年三十七岁。入镇时间,丙申年七月十四。

      罪行:以保健品冒充药品,诈骗老人养老钱数十万,致三人延误治疗死亡。

      判决:流放。

      执行时间:八月二十一日申时。

      第二张:

      查:李某某,女,现年二十九岁。入镇时间,丙申年七月初九。

      罪行:长期虐待幼童,致重伤。

      判决:流放。

      执行时间:八月二十一日酉时。

      第三张:

      查:陈某某,男,现年四十二岁。入镇时间,丙申年六月二十八。

      罪行:醉驾致一死三伤,逃逸。

      判决:流放。

      执行时间:八月二十日午时(已执行)。

      后面还有,安住一张一张看过去,每一张告示上都写着名字、罪行、判决和行刑时间。

      罪行五花八门——诈骗、伤害、□□、贩卖人口、非法集资致人倾家荡产——每一条罪行都让人触目惊心,判决全部是相同的两个字:流放。

      但最后那张告示上,没有罪犯信息,而是单独列出了一行字:

      流放规则:自流放之日起,至罪尽方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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