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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父母爱情(1) 成功总是让 ...

  •   成功总是让人心情愉悦,活力四射,胃口大开。林复启很快便带着弟弟逛完了主打女装和箱包的三楼、二楼。
      在主打运动潮流的一楼,本来该是林复启按照易半鹤的构思为弟弟搭配一套时尚的棒球服和球鞋套装,因为计划进入了新阶段,林复启立刻开始试水——故意在他中意的一件棒球服前反复停留,上手摩挲,唉声叹气,在弟弟看到他的第二秒才中止上述行为,换上一副面具般的笑容。
      展示自己囊中羞涩当然也是一种示弱行为。而效果比他想象得还好,弟弟都没怎么商量,便从同款中挑出了一件海蓝色调的套在他身上,两人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后,便拿去收银台,弟弟的钱包也正好宣布清空,只留了十几块的交通费。
      一开始林复启还略有愧疚,毕竟自己的钱包余额其实也差不多。但一想到这是为了作战,这是他的胜利果实,便洋洋得意地脱下自己的外套,披上棒球服。还有负一楼的小吃区和超市没逛,他便“大方”出手,带着弟弟去超市扫荡水果零食和饮料。再出来时,两人手上的袋子已经多到得攥拳。
      “启哥拎得了吗?那两袋草莓和果冻橙太重了的话就给我吧,其他东西也是。”时永知道。
      林复启的第一反应是拒绝,并且把弟弟提着不方便的东西也接过来,一来他是哥哥,二来他能直接回家,弟弟却还要去补课,提着太多东西比他更不方便。
      “是啊,我裤子穿得蛮厚,撞到这些饼干盒子角还是很疼。”于是林复启将他的第二反应拿出来。“水果这些在外面放久了不行,又会撞来撞去,还是我赶紧提回家才好。”
      “OK,那启哥就只拎水果回家,其他的都给我吧。”
      “嘿嘿——”林复启低头,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声音轻得不得了。“还得是有你在方便一点,这么多东西,只一个人拎实在吃不消。你知道,我光跑步了,没练手,提这么一会儿就好累。”
      用松软的语气说出来让他有些恶心想吐,但弟弟显然十分受用,立刻从他手中抓过袋子提手,走在路上,活像准备即刻前往外地打工的人。
      暂别了弟弟后,林复启一路享用草莓回家。以前大家都说冬季的草莓不好吃也不能吃,即使打药打得个大艳丽,吃进嘴也酸得发麻。看来大家没吃过这种20元一斤的品种,汁多鲜甜,韧性合适。公交车里的空调吹得人昏昏欲睡,一口一个的草莓让人神清气爽,容光焕发。
      “爸!来吃草莓——”林复启解锁指纹,推开家门的一瞬间,动作便凝固了。本来应该出门拜访客户的时歌阿姨,此刻站在玄关正对的客餐厅中间,怒目圆睁,瞪着父亲。
      “阿启回来了。”时歌看向他,本来握紧的拳头一下松开,愤怒也立刻转为平静,但总归是绷着的。“呃,把提着的东西放鞋柜上吧,出去散散步,我和你爸有事情要谈。”
      “过来!”父亲的一声吼,让林复启连放东西的时间都没有。
      “你想干嘛?关阿启什么事?”时歌放弃表情管理,事态便如此莫名其妙地上升到三个人的高度。“阿启,别听你爸的,小孩子不适合听大人的事情!”
      “阿姨,我离18岁就差一两个月了。”林复启迅速冷静下来,这两个人能吵起来,他大概知道了是什么事情。时歌认为的“事情”,他应该早就从父亲那里听说过了。“有什么事情可以给我说没关系。”
      也许林总将儿子的表态当成了站队,他一扫被时歌压过的颓势,欣喜地站起想将儿子拉到自己身边,却立刻被林复启闪开,然后和时歌一样原地惊愕。
      “对。”林总继续对时歌说道,只是明显气势不足。“你和阿启去看吴伟的事情,还有吴家的诅咒,我已经给阿启说了,正好,阿启来评评理!”
      “神经病!好端端的让孩子知道干嘛?让他成天担心家里学不进去你高兴?”
      “是啊,家里四个人,三个人都知道你干了什么荒唐的事情,就阿启一个人蒙在鼓里,你更高兴!”
      “停!”林复启猛拍餐桌,砰一声算是暂时止住了两个人的争吵。“既然我已经知道了,既然要我来听,就好好把话讲清楚。一人一句,说的时候另外一个人不要插嘴!”
      也就是父亲在而时永知不在,林复启才敢对时歌发一些脾气,他悄悄用余光瞄一眼,时歌并没有将他的话视为下克上。至于父亲这边,他的拍桌向来对父亲管用,就像一个开关,一声响就能将林总从暴怒模式转为哀怨模式。
      “算是我开始吵起来的,你就听我先说一下。”林总长叹一口气,揉揉眼睛道。
      林复启点了点头,将两人带到客厅沙发上坐下,自己则像个大人一样抱着手站着,好像自己确实是个评理的小裁判。
      原来林总自从疑心起时歌和吴伟到现在,一直没有放弃抓现行的想法。今天上午时歌接电话的反应有些激烈,不像是和客户或是公司领导的语气,林总便察觉到了,悄悄跟在出门的时歌后面。情理之外意料之中,他在公交站台清楚听到了时歌和吴伟通电话。于是,林总便胆量大到直接夺下了时歌的电话。两人不想在公共场合难堪,便回了家继续吵。
      “我爸的行为肯定不对。”林复启首先给父亲的行为定性。“是他首先吵起来的,而且抢电话,更不得体。不过我也很好奇,时歌阿姨为什么要在今天去找吴伟叔叔。我重申一下,我一点也不喜欢吴伟叔叔。”
      有一会儿没吵起来了,时歌的表情少了些怒气,多了些严肃。“阿启,既然你已经知道了,阿姨就直接给你说,吴伟的情况比你还有你爸想象得还要糟糕。医院开的药不吃,驾照吊销了要接着开车,完全不配合任何治疗,认定了他会和他家里其他人走一条路。所以就要用更粗暴的方式把阿明要回去,如果我不定期监管他,他来个突然袭击,到时候要是周围没有大人在怎么办?今天他打电话过来,就是确认我和你爸在不在家。他又不肯说他在哪里,我有什么办法?不就只能到小区门口蹲着他啊。”
      林复启越听越胆寒,这确实是吴伟干得出来的事。“那么,为什么不直接给我爸爸说呢?”
      “这才是我们两个争吵的关键。”时歌喝口水,揉揉太阳穴。“你能懂吗?首先,你爸对于吴伟的处理办法还是过去的老一套,装聋作哑,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强硬一点的威胁也说不出,把吴伟纵容成现在这个样子。要是我不出手,用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对他,他早就亲自来堵大门了!”
      “避重就轻!”林总激动地来一句。“在阿启面前就直说了吧,怎么对待吴伟的问题是我们两个矛盾的表现!核心原因是什么?恐怕是你过了这么多年,还是放不下吴伟吧?!”
      接下来的几秒钟将成为林复启一生中难忘的画面之一。时歌噌的一下站起,一步跨到林总面前,一声清脆的巴掌扇在林总左脸颊上,林总的眼镜都飞到了沙发上。
      “干嘛?不要动手!不要动手!”林复启本能地扑向父亲,一面将他扶起,一面挡住时歌。不过后者也已经茫然不知所措,扇巴掌的手蜷缩萎靡,根本无力抬起。他很能体会,毕竟她本不想在他面前谈论这些事情,可盛怒之下动用暴力更加出格,而她的冲动只会有两种可能,要么父亲的话全是真相,要么全是谎言。
      再看看脸颊已经浮现掌印,眼角已经泛起泪花的父亲,林复启知道,父亲说得是气话,且也不存在瞎猫撞见死耗子的可能。如果两人的想法哪怕有一丝重叠,也不会吵那么久吵到现在还是如此对立。
      “对不起,对不起。”时歌坐回沙发上,凌乱的头发盖住她掩面深呼吸的手。“我太冲动了,因为你把我和他,和他相提并论。”
      “时歌阿姨,你还是对着爸爸说吧!”林复启将委屈至极的父亲的脸转向她。
      “算了,我不想听。”林总麻木道,林复启甚至无法从手上感觉到父亲的面部肌肉有什么活动。“你时歌阿姨也没说错。我就是无法接受任何一点和吴伟的联系,哪怕是胡萝卜加大棒,我也忍受不了一点。”
      “那现在就把话说开了。”林复启继续主持大局。“时歌阿姨就表个态,说你对吴伟叔叔没有感情,不就行了?”
      “那也不用争那么久了,孩子。”时歌长叹一口气。
      “论心更要论迹!”林总补充。
      好了,这下林复启可真是不懂了。就一句话的事情,他一个即将成为成年人的人都懂,为什么两个成年人却如此纠结?“爸!你到底在怕什么?区区一个吴伟,说难听点马上就要入土的人了,你就这么不想见到他吗?”
      “我教你这样说话的吗?”林总先是说教道。“吴伟和我还有你时歌阿姨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恩怨,你没必要知道。”
      “哦,是吗?那你给阿启说那些又是为什么呢?”时歌见话题转了回来,便又攒起了能量。“你和吴伟的恩怨是一代人的,我和吴伟就要让他们这一代承受吗?”
      “爸,这句话恐怕我得站时歌阿姨这边。”林复启恢复站姿,他终于明白,家里持续了这么久的凄风苦雨,根源不在此一时,而在更遥远的过去。“我倒想知道,你们以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你对吴伟有那啥,呃,PPT似的。”
      “你想说PTSD吧?你——真的想知道?”
      “说吧,反正今天有一个下午。”
      林总终于又和时歌通了通眼神。虽然一言不发,但信息就像电波一样无形地在空气中穿梭。时歌默默地点点头,林总点头回敬。随后,林总便重新戴上眼镜,起身走向房间。再出来时,他的手里多了一本老式的银色相册,封面中间一个娃娃模特穿着向日葵服装的那种,他用湿纸巾擦擦灰,却更显其老旧沧桑。
      就像一下子面临什么紧张关头,林复启心跳上升,呼吸加快。他从来没见过这本相册。被故意尘封的物品,自然会带着一股令人兴奋又紧张的秘密感。
      “阿明,答应爸爸,听完我和你时歌阿姨讲的故事之后,就不要再问了,好吗?”
      “——嗯。”林复启倍感艰巨,声音都哑了一些。
      就在今天,在时永知提着大包小包如打工者返乡一样回家之前,不仅是时歌对父亲动手的画面难以忘怀,他接下来听到的似水一般流去的日子,更将在他的记忆中停留漫长的一生。

      林总的名字是林复启的爷爷亲自取的,那位不说在当地,至少在厂里和社区里小有名气的书法爱好者听到产房喜讯后,气宇轩昂地在工人文化宫里当着大家的面,写下了颜体的“林总”二字,究竟是先有的名字才写的书法,还是提笔写“林”字的时候捕捉到了激情中的灵光而想到了“总”字,连本人都说不清了。
      总之,林总的名字确实取自“林林总总”。男孩的名字要取大,林林总总,就大有囊括宇宙之意,能见识一切,包容一切的孩子,什么事干不成呢?
      但就算是想到了这一层,工人们也绝不会想到,“总”字竟然能在日后发展成司空见惯的姓氏后缀。毕竟在林总出生几个月后,“市场经济”才端到了台面上,这个词在某种程度上说,也开启了困扰林总一生的姓名问题。
      考不上什么技校或是大学的林总第一天去读夜校,便被时歌的名字吸引了。他当时只是在入学的花名册上瞟一眼看看有没有认识的人,眼睛便怎么也离不开这个名字。
      “时”姓本就不常见,而席卷那个年代的“娟”、“丽”、“娜”等等女生单字名中,竟然能有如此浪漫动听的“歌”,与“时”连在一起,林总觉得她一定美丽高洁,给人以不食人间烟火的出世感,又自然随性,时不时会对着山川湖海,草木花朵歌唱。也许像《红楼梦》里的妙玉或是邢岫烟?亦或是现实中的邓丽君,刘蓝溪?
      “你爸真是想象力丰富。我取的这个名字,单纯是因为原本叫时继,我嫌这个字土,瞒着家里人改了一个鍪州话的同音字而已,选歌只是因为同音字里面我觉得这个最好听。”时歌时不时便像这样带入自己的视角,避免过多的单一视角可能造成的偏颇。“后来我知道他用妙玉来形容我,把我气了个半死。”
      就这样,在大家基本都有日班工作,彼此又基本不熟悉的情况下,林总第一天就和时歌成为了朋友。哪怕两人家里在不同的行业工种,林总也能抱怨福利分房和毕业分配的中止。尴尬也没关系,只要挺过了查户口式的聊天,就能迎来关系熟络后能聊的港台明星、中外文艺、诗词歌赋等等话题。而那个年代的少年少女,只要发现其中有一点共同点,关系变得更加密切也是早晚的事情。
      但需要注意的是,林总从被时歌的名字吸引开始,到与时歌成为朋友,其中并不掺杂任何异性情愫。时歌还比林总大一岁,更觉得林总就像个弟弟一样,就算林总赶时髦留了胡子,也被她嘲讽为“上战场的新兵”。况且林总的名字,也被时歌嘲讽过许久,说他是“上战场的新兵偷懒去夜总会装大款。”
      “一开始我就知道你爸是因为我的名字才找我聊天的,没什么,很多人都是这样。我不觉得有什么困扰,我觉得这名字改对了,名字也是我的一部分,你喜欢我的名字,那当然就是喜欢我咯。”时歌论及此处,仍然十分骄傲。父子俩都知道她的名字现在依然为她带来她想要的东西,例如客户的关注。“不过你爸比那些人强的一点就在于,即使我识破了,他还是想和我做朋友。”
      夜校的生活逐渐变得多姿多彩。前些年下岗的工人卖起来的小吃夜宵,刚好就在那两年成为气候。在鍪州广播电视大学前的夜市又因夜校火热而跟着火热,拿到日班工资的大家,无论是月结还是日结,少不了下课后成群结队挑着这锅盯着那摊地吃。有了便宜的工业啤酒助阵,谁管明天是不是要去上工,大家坐在一起就着香辣的烧烤和螃蟹,讨论政策、新电影、各家去经商下海的传奇故事才最舒畅。
      而林总正是在逃避这种场合的时候,在同一个夜宵档遇见了同样无所适从的邱雁。
      说实话,所有这类场合,林总都是因为时歌去他才去,否则完全是陌生人的环境他并不觉得舒适。时歌挑起什么话题他当然能接,其他人挑起的话题,时歌能接的话他当然也能接。时歌就像个定海神针,镇住他心中的波浪。
      不过酒精到底能摧毁人的意志,纵然是可靠的时歌,五六七八九杯下肚,免不了要放飞自我,管不了林总,甚至还可能把注意力都吸引到他身上呢?就在林总犹豫着要不要先找借口溜出去,等到酒局结束了再送时歌回去时,他对上了来自另外一桌相同的眼神。
      也许他自己也喝了点酒,也许对面也喝了,他觉得自己看到了一张极可爱的脸,但和自己一样手足无措,坐立难安。他感觉自己的脸红了,对方的脸也红了,自己的身体有些燥热,对方就不知道了。总之,他时而低头时而抬眼,十次有八次能看她盯着自己,两人就像用眼神说着,“逃吧?”“逃吧。”“逃吧!”
      就这样,林总先起身借口上厕所离开,想着要不要鼓起勇气,像绅士一样去那一桌给她提供借口时,她已经翩翩而来。比起自己的蹒跚笨拙,她就像一只灵巧的蝴蝶。到了扑腾着飞蛾的路灯灯光下,他才发现,她只是化了点妆,脸颊并不是为他而红的。
      可已经确认过了眼神,两人聊起来也十分自然。不出所料,能出现在同一家夜宵摊,两个人其实都是电大的夜校生。邱雁的教室在走廊的另一头,连使用的楼梯间都不一样,只顾着和时歌交流的林总自然对她没什么印象。
      鍪州的路灯就像饿了许久,面黄肌瘦,映着邱雁的脸恍惚暧昧。她在胶鞋厂成长的过去,她白天在胶鞋厂零售部帮工晚上读书的现在,她想去鸣沙山和阳明山看看那个不羁的灵魂的未来,在他面前几尺,诱惑他伸出手,又严厉威吓他的手。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周围的市声已经足够微弱而能引起人的警觉了,两人决定画下休止符,以后再接上这段缘分。回到夜宵摊,却刚好遇上了青春的高潮——那两张本来没有任何接触的桌子,好像也发生了和两个人一样的事情,拼在了一起,大家围在一起高声划拳,欢笑。这张桌的时歌和那张桌的一个男生站了起来,好像都在乘着酒兴比唱歌。
      “第一次偶然相逢,烟正蒙蒙,雨正蒙蒙——”时歌声压强大,一颤起嗓子,整张桌子便都是她的声音了。“第二次偶然相逢,烟又蒙蒙,雨又蒙蒙——”
      “那个人姓石,叫什么我记不得了。我肯定问过名字,但到底是记不得了。”时歌笑得有些年轻,声音却沧桑了很多。“当时也想过要不要和他认识一下,他蛮帅的,也有男子气。不好说啊,如果和他处上了,会不会比后来的吴伟好一点,不知道哟,这人生啊,可能当下觉得是选择对错,后来才发现,只是选择不同的错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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