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0、低头 瞿慎的病 ...
-
瞿慎的病好了。
但他没走。
不仅没走,他还很自觉地把花店后院那间杂物间收拾了出来,住下了。
林楚没同意,也没反对。
这种沉默,在瞿慎眼里就是默许。他甚至有些感激这间狭小潮湿的屋子——六年前,他给林楚的是金碧辉煌的牢笼;六年后,林楚赏了他一个容身之所,哪怕是个狗窝,他也觉得香。
第二天一早,林楚还没起床,就闻到了一股不属于这间小屋的香味。
是白粥的香气,还有煎蛋的焦香。
他披着衣服走出去,看见瞿慎正系着他那件深灰色的、价格顶得上普通人一年工资的羊绒大衣当围裙,在灶台前忙活。灶台上的锅碗瓢盆都是崭新的——显然是瞿慎天没亮就去镇上超市买回来的。
“醒了?”
瞿慎回头,脸上没了前几天的病态颓废,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亢奋的勤快。他放下锅铲,快步走过来,想伸手帮林楚拢一下衣领,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去,像是怕玷污了对方。
“天冷,你再睡会儿也行。早饭马上好。”瞿慎的声音压得很低,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讨好,“我记得你以前不喜欢太稠的粥,我煮得稀了一点。蛋是单面煎的,流心的,你以前……好像不讨厌这个。”
林楚看着他。
这个曾经在商场上翻云覆雨、一句话能让股市震荡的男人,现在正为了一碗粥在狭窄的厨房里转悠,动作笨拙却认真。
他没说话,走到桌边坐下。
桌上是整齐的碗筷,还有一小碟他最爱吃的酱黄瓜——也是瞿慎买的。
瞿慎把粥端上来,放在林楚面前,然后又把煎蛋小心翼翼地拨到粥碗边。
“尝尝?盐放得不多,你应该能吃清淡的。”
林楚拿起勺子,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
温度正好,咸淡也正好。
他忽然想起六年前,瞿慎也是这样喂他。只不过那时是强迫,是掌控;现在……是讨好,是赎罪。
“还行。”林楚淡淡地评价了一句。
就这两个字,瞿慎的眼睛瞬间亮了,像是得了什么大奖。他嘿嘿傻笑了两声,也不嫌自己傻,赶紧去给自己盛了一碗,然后端着碗坐在林楚对面,也不吃,就托着腮看着林楚吃。
“看什么?”林楚被他看得有些不舒服。
“看你吃饭。”瞿慎托着下巴,眼神痴迷,“你以前吃饭都不怎么嚼的,像只挑食的猫。现在……好像胃口好点了。是不是我厨艺进步了?”
林楚没理他,低头继续喝粥。
但他没发现,自己的嘴角,极快地掠过一丝极淡的弧度。
吃完饭,林楚要去开店门。
瞿慎抢在他前面,拿过钥匙:“我来。你坐着。”
他屁颠屁颠地跑去开门,把门上的铃铛擦得锃亮,又把门口的花架重新摆了一遍,把快要枯萎的花换掉,换上新鲜的水。
上午有客人来买花。
那是隔壁面包店的老板娘,一个热情的中年妇女。她看到瞿慎,眼睛都瞪圆了。
“哎呀小林,这是你……表哥?”
“男朋友?”老板娘八卦地挤了挤眼睛,压低声音,“长得是真俊,就是看着有点……不太像过日子的人?”
林楚正低头记账,眼皮都没抬:“不相干的人。”
瞿慎在旁边听得心里一揪,但脸上还是挂着笑,殷勤地帮老板娘包花:“嫂子您拿好,这束花我帮您搬到车上。小林他身子弱,重活儿我来干就行。”
他一边说,一边狠狠地瞪了老板娘一眼——意思是:别乱说话,吓着我的人。
老板娘被这眼神吓得一个激灵,抱着花溜了。
等客人走了,瞿慎立刻凑到林楚身边,像个做错事求表扬的小学生:“我没说错话吧?我没给她添麻烦吧?她说我看着不像过日子的……我这就学!我以后天天学做饭,洗衣打扫我也会!你看我这地拖得干净不?”
林楚看着他这副样子,心里五味杂陈。
这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瞿慎吗?
这分明就是个……被遗弃后又重新找到家的大型犬,摇着尾巴,生怕主人再把他踢出去。
下午,林楚在修剪花枝,不小心被刺扎了一下,指尖冒出一粒血珠。
瞿慎当时就在旁边擦玻璃,看到这一幕,魂都快吓飞了。
他扔下抹布就冲过来,抓起林楚的手,含住那根手指,用力吸了一下,把血水吸出来吐掉,然后又慌乱地找创可贴。
“疼不疼?是不是很疼?”瞿慎的声音都在抖,捧着林楚的手像捧着稀世珍宝,“都怪我!我不该让你干这个!我有钱,我可以雇十个八个花匠!你别动了,动一下我心疼……”
林楚看着他紧张兮兮的样子,忽然觉得有些好笑。
他抽回手,自己贴上创可贴。
“啰嗦。”
声音还是冷冷的,但眼神里少了几分以前的杀意,多了几分无奈。
晚饭,瞿慎做了一桌子菜。
虽然卖相一般,但胜在用心。
吃完饭,林楚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瞿慎就蹲在地上给他洗脚。
没错,洗脚。
“你干什么?”林楚吓了一跳,想把脚抽回来。
“泡脚对身体好。”瞿慎按住他的脚踝,力道不大,但很坚定,“你以前不爱动,末梢循环不好……我给你按按,活血。”
他认真地挽起林楚的裤腿,把那双白皙的脚放进温热的水里,然后笨拙地按摩着脚底的穴位。
林楚僵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没有动。
他靠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屏幕,思绪却飘远了。
六年了。
他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孤独,习惯了那种没人管的自由。
可当这个疯子真的跪在他脚下,像个奴仆一样伺候他时,那种久违的、被人“捧在手心”的感觉,竟然让他有了一丝……该死的安逸。
瞿慎低着头,认真地搓洗着。
他看着林楚那双漂亮的脚,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他在心里发誓:
这辈子,他再也不会让这双脚沾一点灰尘。
以前是他不懂事,把珍珠当石头踩。
现在他明白了,这双手是用来被他捧着的,这双脚是用来被他伺候的。
“林楚。”瞿慎忽然开口,声音闷闷的。
“嗯?”
“我以后每天都给你洗脚。”瞿慎抬起头,眼神真诚得让人发指,“我还要给你做饭,给你洗衣,给你打扫卫生……你什么都不用干,你就坐着,看着我就行。”
林楚垂眸看着他。
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男人,此刻正仰视着他,眼神里满是虔诚和卑微。
林楚忽然觉得,这场“火葬场”,好像也没那么难受。
甚至……有点意思。
他动了动脚趾,在瞿慎的手心里轻轻挠了一下。
瞿慎浑身一颤,像是被电流击中。
他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着林楚,眼里满是狂喜——这是林楚第一次对他做出这么亲昵的动作!
“好看吗?”林楚淡淡地问,眼神却带着一丝挑衅。
“好……好看……”瞿慎傻乎乎地回答。
“以后就给你一个人看。”林楚收回脚,擦干,重新穿上袜子,站起身,“碗自己去洗。别吵我睡觉。”
说完,他转身回了卧室,关上了门。
留下瞿慎一个人跪在卫生间门口,捧着那只洗脚盆,像个得到了圣旨的傻子,傻笑了整整十分钟。
他知道,他的“追妻”大业,终于……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虽然这一步,是他从“主人”变成了“奴隶”。
但只要能留在他身边,别说奴隶了,让他当牛做马他都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