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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车站告别 高考结束那 ...

  •   高考结束那天,下着雨。
      六月的南方,雨水充沛得像是天被捅了一个窟窿。雨很大,大到砸在地上会溅起水花,大到雨刷开到最大档也刮不干净挡风玻璃。林晓川站在考场门口的走廊下,手里拿着透明文件袋,里面装着准考证、身份证、几支笔,还有一张从学校小卖部买的纸巾。他没有带伞,不是因为忘了,是因为他出门的时候天还没下雨,他以为今天会是个晴天。
      白宇从考场里走出来,撑着一把深蓝色的折叠伞。他看到了林晓川,走过来,把伞举到林晓川头顶。“没带伞?”他问。
      “没带。”
      “一起走。”
      两个人并排走在雨中,一把伞,两个人。伞不大,撑两个人的话,每个人都要有一半身体露在外面。林晓川的肩膀已经湿了,校服贴在皮肤上,凉凉的。白宇的衣服也湿了,他的右臂完全暴露在雨里,袖子变成了深蓝色,雨水顺着手臂往下流,从指尖滴落。
      林晓川想把伞往白宇那边推一点,但他没有动。不是不想,而是——如果他们离得更近一些,两个人就都不会淋湿了。如果他们像那些在雨中挤在一把伞下的情侣一样,肩膀挨着肩膀,手臂贴着手臂,就不会淋湿了。
      但他不敢。
      他不敢靠近那几厘米。那几厘米是正常人之间的礼貌距离,是他给自己定的规则的一部分。他不能因为一场雨就打破规则,不能因为高考结束了就放松警惕,不能因为马上就要分开了就放任自己做那些平时不敢做的事。
      规则就是规则。
      他已经在规则里活了三年了,不差这最后一段路。
      他们走到校门口,停下来了。白宇要往左走,林晓川要往右走。这是他们三年来的固定路线——校门口,分岔路,一个向左,一个向右。林晓川以前总会在转身之后回头看,看白宇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看白宇的校服在风里飘,看白宇的头发在阳光下闪着光。但今天他没有回头。不是不想,是他怕自己回头了,就走不了了。
      “车来了。”白宇说。他指的是一辆停在路边的出租车,有人从车上下来,白宇招了招手,车没有动,司机在等人把行李拿完。
      “你先走吧,”林晓川说,“我再等等。”
      白宇没有立刻走。他站在伞下,雨水从伞沿滴下来,在他和林晓川之间形成了一道小小的雨帘。透过那道雨帘,林晓川看白宇的脸是模糊的,像隔了一层毛玻璃。他看不清白宇的表情,不知道白宇是不是也在看他,不知道白宇是不是也有话想说但没说出口。
      “林晓川。”白宇说。
      “嗯。”
      “你大学去哪个城市?”
      林晓川愣了一下。这个问题,他等了三年。三年里,白宇从来没有问过他这个问题。他们聊过梦想,聊过专业,聊过想去哪个大学,但白宇从来没有直接问过他——“你去哪个城市”。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它意味着——白宇想知道他要去哪里,白宇想知道他们会不会在同一个城市,白宇在乎他们是不是还能见面。
      他在乎。
      白宇在乎。
      林晓川的心跳在那一瞬间加速到了极限。他的嘴巴比他的脑子快,那个答案已经在他喉咙里等了一年了——“北京。”
      “我也是。”白宇说。
      雨水从伞沿滴下来,砸在柏油路面上,溅起细小的水花。出租车司机按了一下喇叭,催白宇上车。白宇看了林晓川一眼,点了一下头,说:“那北京见。”然后他转身,跑向出租车,拉开车门,钻了进去。
      车门关上的声音在雨里闷闷的,像一个句号,像一个结束,像一个不知道会不会兑现的承诺。
      林晓川站在原地,看着那辆出租车在雨中慢慢开远,尾灯在雨雾中变成两个模糊的红点,越来越小,越来越远,最后被雨幕吞没了,什么也看不见了。
      他站在雨里,伞没有,文件袋被他抱在怀里,雨水打在他的头发上、脸上、肩膀上、手臂上。他浑身湿透了,但他没有动。他站在那里,像一棵被风吹弯了腰的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直起来。
      “那北京见。”
      白宇说北京见。
      不是“再见”,不是“拜拜”,不是“以后有机会的话”。是“北京见”。一个有地点、有时间、有承诺的“见”。这个“见”不是客套,不是礼貌,不是随口一说。白宇是认真的,他是认真的。
      林晓川站在那里,雨水顺着他的下巴往下滴。他的手在发抖,不是因为冷——六月的雨不冷。是因为他太高兴了,高兴到不敢高兴。他怕自己高兴得太早,怕自己误解了白宇的意思,怕“北京见”只是一句普通的、没有特殊含义的告别语,和“路上小心”“注意安全”一样,说了就忘了。
      但他不想把它当成普通的告别语。
      他想把它当成一个约定。
      一个三年后、四年后、五年后,他还会和白宇在同一个城市、同一个校园、同一片天空下的约定。
      他把那个约定收进了心里,和那颗大白兔奶糖、那个苹果、那本笔记本放在一起。那里已经有很多东西了,但还能放。他的心像一个无限大的仓库,什么都能装,什么都不会丢。他不会丢掉白宇说的那句“北京见”。
      他会带到北京去。
      带到他和白宇约定的那个城市。
      他在雨里站了很久,久到雨渐渐小了,久到天边出现了一道淡淡的彩虹。他抬起头看着那道彩虹,想起自己上一次看到彩虹,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也许是小学,也许是搬家之前,也许是陈诺还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想不起来了。记忆太远了,远到他觉得那可能是上辈子的事。但白宇说的“北京见”很近,近到他现在就能在心里听到那个声音,那个干净的、清澈的、像山涧溪水一样的声音。
      他转过身,往右走。
      走了一段路,他停下来,回头看了一下。校门口已经没有人了,考生们都散了,有的上了车,有的打了伞走了,有的被家长接走了。白宇的那辆出租车早就看不见了,但林晓川还是站在那里,看着那个方向,看了很久。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在看。
      也许是在等一辆不会回来的车,也许是在看一个已经不在的人,也许什么都不是,只是他还没学会怎么跟一个人告别。他总是这样,每次告别都做不好。八岁的时候,他没有跟陈诺好好告别,只是把一张画放在桌上,转身走了。十五岁的时候,他没有跟沈予洲告别,因为沈予洲甚至不知道他在心里说过再见。现在十八岁,他要跟白宇告别了,他依然什么也没说。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好好告别。
      也许永远学不会。因为每一个他不想告别的人,都是他不想失去的人。而告别意味着失去,意味着承认“我们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了”,意味着接受一个没有这个人的未来。他不想接受。
      但接不接受,未来都会来。
      他转过身,继续往右走。雨已经完全停了,天边的那道彩虹比刚才更清楚了,七种颜色,从地平线的一头弯到另一头,像一个巨大的、沉默的微笑。他的鞋子湿透了,踩在地上发出咕叽咕叽的声音,校服的裤子湿到了膝盖以上,贴在腿上,走路的时候沙沙作响。
      他在公交车站等车,站在那里,手插在口袋里,头发还在滴水。旁边等车的人看了他一眼,大概觉得这个学生很奇怪——下这么大的雨,怎么不带伞?他怎么解释?他说他把伞让给了一个人?不,那个人把伞借给了他,是他没有接。白宇把伞举到他头顶的时候,他应该接过来,说“谢谢,那你怎么办”,然后白宇会说“没事,我家近”,然后两个人推让一番,最后他拿着伞回家,白宇淋雨跑走。这才是正常的剧本。但他没有按照这个剧本演,因为他连推让都不敢。他怕推让的时候,手会碰到白宇的手。他怕碰到白宇的手之后,就再也舍不得松开了。
      所以他没有接那把伞。
      他选择了淋雨。
      淋雨是安全的。雨不会问他为什么手在抖,不会注意到他的心跳加速,不会在他移开目光的时候露出疑惑的表情。雨只是落下来,打在他身上,凉凉的,湿湿的,不带有任何感情,不提出任何问题,不需要任何回答。雨是他最安全的伴侣。
      公交车来了,他上车,刷卡,走到最后一排坐下。车窗上全是水痕,一道道的水痕交错在一起,像一张没有写字的透明的纸。他把额头抵在车窗上,冰凉的,凉的触感让他稍微清醒了一点。
      他想,白宇现在应该已经到家了。出租车比公交车快,白宇的家比他的家近,白宇现在应该已经换上了干衣服,坐在沙发上,喝着热茶,看着电视,或者在跟家人说高考的事。白宇的家里应该有灯光、有饭菜的香味、有父母的笑声、有电视的声音。白宇的世界是温暖的、明亮的、热闹的。而他的世界是冷的、暗的、安静的。
      他一直都是一个人。从八岁到十八岁,十年了。他一个人在旧巷里走,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里上学,一个人在深夜里失眠,一个人在雨中淋湿。他一个人做了所有的事,一个人扛了所有的情绪,一个人把所有的秘密锁在心里的那个抽屉里。
      但他不想一个人了。
      他不想在公交车最后一排的座位上,额头抵着冰凉的玻璃,用看雨的方式来打发时间。他想有一个人在他旁边,在他淋雨的时候把伞举到他头顶,在他说“北京见”的时候认真地点头,在火车站的站台上隔着车窗对他挥手,在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里和他一起走路、一起吃饭、一起说话、一起沉默。
      他想要白宇。
      但他不敢要。
      因为白宇是一个男生,他也是。因为他从八岁就知道的、藏了十年的、让他羞耻了十年的那个秘密——他喜欢男生。这个秘密像一堵墙,把他和白宇隔开了。他能看到白宇,能听到白宇,能闻到白宇校服上洗衣液的味道,但他碰不到白宇。墙太厚了,厚到他的声音传不过去,厚到白宇看不到墙这边的他。
      公交车到站了,他下车。雨又下起来了,比刚才小了一些,细细密密的,像牛毛,像花针,像很多很多根看不见的线从天上垂下来,连接着天和地。
      他走在雨里,没有跑,没有躲,只是慢慢地走,一步一步的,像一个不着急回家的人。他不着急回家,因为家里也没有人在等他。父母在店里忙,不会因为他淋湿了就放下手里的活来关心他。他就是回到家,换了干衣服,自己煮碗面吃,然后坐在书桌前,拉开抽屉,看着那颗大白兔奶糖和那个已经干枯的苹果发呆。
      这就是他的生活。
      从八岁到十八岁,没有变过。
      他推开门,走进楼道。声控灯亮了,昏黄的光照在灰色的墙上,墙上有小孩用粉笔画的小人、小狗、小花,线条歪歪扭扭的,一看就是刚学会握笔的孩子画的。他沿着楼梯往上走,一层,两层,三层,四层。走到家门口的时候,他停下来,从书包里掏出钥匙,插进锁孔,转动。
      咔嗒。
      门开了。
      屋里是黑的,没有人,没有灯光,没有饭菜的香味,没有电视的声音。他站在玄关,脱掉湿透的鞋子,换上拖鞋,走进屋里,打开客厅的灯。白光刺眼,他眯了一下眼睛,然后走进自己的房间。
      他把湿透的校服脱下来,扔进洗衣篮里,换上一件干爽的T恤和短裤。头发还是湿的,他用毛巾擦了擦,擦到不滴水了,就扔到一边,坐在书桌前。
      拉开抽屉。
      那颗大白兔奶糖还在,糖纸已经皱得不成样子了,蓝白相间的颜色褪成了灰白色。那个苹果还在,红色的皮已经皱巴巴的了,像一张老人的脸,金色的丝带还系在上面,蝴蝶结没有散,但颜色已经暗了,不再闪亮。那本笔记本还在,封面上什么也没写,但里面写满了字。他翻了翻,没有看内容,只是翻了翻,听着纸页翻动的声音,沙沙的,像风吹过树叶。
      他把笔记本合上,放回抽屉,关上抽屉。
      然后他趴在桌上,把脸埋在手臂里。
      他闭着眼睛,脑子里全是白宇说的那句话。
      “那北京见。”
      他在心里把那四个字一遍一遍地念,像念经,像祷告,像在跟一个不知道能不能听到的神明许愿。他许的愿很简单——让我在北京见到白宇。让我再见到他。让我在还能见到他的时候,把我想说的话说出来。
      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说出口。
      也许到了北京,他还是不敢说。也许他这辈子都不敢说。也许他会像藏那颗糖一样,把“我喜欢你”这四个字藏在心里,藏一年,藏十年,藏一辈子,藏到糖化了,苹果烂了,笔记本的纸页黄了,藏到他老了,白宇老了,两个人在某条街上偶遇,他已经有了妻子和孩子,白宇也有了家庭,两个人礼貌地寒暄,交换名片,然后各自转身,走向各自的人生。
      他知道这是最有可能的结局。
      但他不想接受。
      他趴在桌上,在黑暗里,无声地说:“白宇,我喜欢你。我会去北京的。我会在秋天的时候,在银杏叶变黄的时候,在那个古老的城市里,告诉你我喜欢你。”
      他不知道这个承诺是对谁说的。
      也许是对白宇说的,也许是对自己说的,也许是对一个永远不会到来的未来说的。
      他只是想说。
      说出来,他就舒服了一点。
      哪怕没有人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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