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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一个约会
沈屿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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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屿说要带我出去的时候,我以为是去什么高级餐厅。
毕竟他是沈屿。深蓝集团的沈总。一个出门必定西装革履、吃饭必定预定米其林、约会必定在人均两千以上的地方的男人。
“换身衣服,”他站在三楼卧室门口,手里拿着车钥匙,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穿舒服点。”
“舒服点?”我从电脑前抬起头,推了推眼镜,“什么叫舒服点?要去哪?”
他没回答。
他靠在门框上,穿着一件深灰色的薄毛衣,袖口松松地挽到小臂,露出一截精瘦的手腕。下身是一条黑色的休闲裤,脚上踩着一双白色板鞋——白色板鞋。我认识沈屿这么久,第一次看到他穿西装和皮鞋以外的任何东西。
他看起来不像沈总了。
他像一个普通的、好看的、准备出门约会的男人。
“你穿这样?”我问。
“嗯。”
“要去哪?”
“说了你就不去了,”他说,嘴角微微弯了一下,“换衣服,十分钟。”
门关上了。
我坐在椅子上愣了三秒,然后以军训的速度从衣帽间里扒拉出一件米白色的连帽卫衣和一条深蓝色牛仔裤,套上那双很久没穿的小白鞋。对着镜子看了一眼——头发有点乱,但乱得刚好;眼镜摘了,反正度数不高;整个人看起来比平时年轻了五六岁。
我下楼的时候,沈屿正在客厅看手机。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目光从上到下扫了一遍,然后低下头继续看手机。
但我知道他在看什么。
因为他的耳朵又红了。
“走吧,”他说,站起来,把车钥匙换到左手,右手向我伸出来。
我看着那只手。
修长的、骨节分明的、昨天在书房里还微微发抖的手。
我握了上去。
他的手很暖,掌心干燥,手指自然地收拢,把我的手包在里面。不是那种十指相扣的握法,是那种——握着就不想松开的、朴素的、踏实的握法。
“去哪?”我一边走一边问。
“上车就知道了。”
车子驶出枫林路的时候,我注意到这不是去市中心的方向。不是去国贸,不是去SKP,不是去任何一家高级餐厅聚集的地方。车子在往城外开,路过一片又一片的住宅区,路过一个又一个的十字路口,窗外的景色从高楼大厦逐渐变成了行道树和低矮的商铺。
“沈屿,”我说,“你是不是要把我卖了?”
“卖了你我怎么办,”他说,眼睛看着前方,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你怎么办?”
“守寡,”他说。
我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你说什么?”
“守寡,”他重复了一遍,嘴角有一个极其细微的、坏心眼的弧度,“不然还能怎么办。”
这个男人。
这个在所有人面前冷若冰霜、不苟言笑、据说整个公司没人见过他笑的男人,坐在驾驶座上,一本正经地跟我说“守寡”。
我的脸烫得能煎鸡蛋。
“沈屿,你什么时候学会开玩笑了?”
“刚学的,”他说,“老公这个身份附带的技能。”
老公。
他说的是“老公”。
不是“丈夫”,不是“伴侣”,不是“另一半”。
是老公。
我的心跳直接飙到了一百二。
车子在一个红绿灯路口停下来,他转过头看了我一眼,目光落在我的脸上,停了两秒。
“你脸红了,”他说。
“没有。”
“有。”
“没有。”
他把手伸过来,手背贴了一下我的脸颊。
“烫的,”他说,收回手,绿灯亮了,他踩下油门,语气平静得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坐在副驾驶上,双手捂住脸,觉得自己大概是全世界最没出息的人。
写了十年爱情小说,撩人的桥段写过八百个,结果被一个闷骚总裁一个“老公”两个字、一个手背贴脸就弄得心跳失常。
陆沉舟,你完了。
彻底完了。
车子最终停下来的地方,让我完全没有想到。
不是高级餐厅。
不是艺术展。
不是私人会所。
是一个游乐场。
一个很大的、五彩斑斓的、门口立着巨大卡通雕像的游乐场。
我转头看向沈屿。
他已经下了车,站在车门外,秋天的阳光落在他的深灰色毛衣上,把他整个人衬得柔和了许多。他看着游乐场的大门,表情淡淡的,但我注意到他的眼睛很亮。
“你不是说约会吗,”我说。
“嗯。”
“你带我来游乐场约会?”
“嗯。”
我下了车,站在他旁边,仰头看着那个巨大的摩天轮,脑子里有一百个问号在旋转。
“为什么是游乐场?”我问。
沈屿沉默了几秒。他的目光落在远处那个摩天轮上,声音很轻,像是在回忆一件很久远的事。
“你十七岁的时候,写过一篇短文,”他说,“发在校刊上的。题目叫《如果世界是一个游乐场》。你写,你想和喜欢的人去坐摩天轮,在最顶端的时候,把攒了很久的话说出来。”
我愣住了。
那篇短文。
我写过的。高二那年,校刊的编辑来约稿,我随手写了一篇。内容早就不记得了,只记得题目和大概的意思。但沈屿记得。他记得每一个字。
“你看过那篇?”我的声音有些发干。
“看过,”他说,“剪下来了。”
“剪下来了?”
“嗯。夹在那本《百年孤独》里。”
我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声音。
沈屿看了我一眼,伸出手,握住我的手。
“走吧,”他说,“今天人不多,不用排队。”
游乐场的工作日,人确实不多。
但“不用排队”是假的。每一个项目都要排队,只不过排的时间不长,五到十分钟的样子。
沈屿似乎不太习惯这种场合。他站在队伍里,身形修长,气质清冷,周围的游客时不时投来好奇的目光。有人认出了他,拿出手机偷拍,小声议论着——“那个是不是深蓝集团的沈屿?”“好像是!旁边那个是谁?”“是他老公吧?微博上那个!”
沈屿面不改色,握着我的手没有松开。
但他的手心里有汗。
不是热的汗,是紧张的汗。
这个人,面对镜头、媒体、商业对手,从来都是滴水不漏。但在这个游乐场里,被几个素不相识的路人围观,他的掌心在出汗。
我用力回握了一下他的手,侧过头小声说:“别紧张,她们又不会吃了你。”
他看了我一眼,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我不是紧张,”他说。
“那你手心为什么出汗?”
“……热。”
“今天最高温度十七度。”
他不说话了。
我笑了出来,笑得眼睛弯成月牙,笑得肩膀都在抖。沈屿看着我的笑脸,眉头皱了一下,像是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只是把我的手握得更紧了。
第一个项目是旋转木马。
我拉着沈屿上去的时候,他的表情是拒绝的。
“太幼稚了,”他说。
“约会不就是做幼稚的事吗?”
“谁说的?”
“我说的,”我跨上一匹白色的木马,回头看他,“沈总,你不会连旋转木马都不敢坐吧?”
他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有无奈、有宠溺、有一种“我拿你没办法”的认命。他选了我旁边的那匹马,坐下来的时候,长腿有些无处安放,姿势别扭得像个刚学会骑马的人。
音乐响起来,木马开始旋转。
阳光从游乐场的顶棚缝隙里漏下来,一格一格地掠过我们的脸。风吹起我的头发,也吹起沈屿额前那几缕没有梳上去的碎发。
他坐在木马上,表情努力维持着冷淡,但他的耳朵——那个永恒的叛徒——红得透透的。
我拿出手机,对着他拍了一张。
“删掉,”他说。
“不删。”
“陆沉舟——”
“叫老公也不删,”我说。
他的耳朵又红了一个色号。
旋转木马停下来的时候,他第一个下了马,站在出口处等我,双手插在裤袋里,表情冷淡得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但我注意到他在看手机——他把那张照片设成了壁纸。
我假装没看到。
第二个项目是碰碰车。
这个项目沈屿倒是没有拒绝。他坐进车里,系好安全带,双手握着方向盘,表情认真得像在开董事会。
“撞你了啊,”我在他后面喊。
“你撞不到,”他说。
三秒钟后,我精准地从侧面撞上了他的车。
“……你故意的,”他说。
“我就是故意的,”我笑着说,然后迅速倒车,又撞了一次。
他转过头看我,目光里有东西在闪。不是生气,是好笑,是那种忍了很久终于忍不住的笑意。
他踩下油门,开始追我。
游乐场里回荡着碰碰车撞击的声音和我的笑声。
沈屿没有笑。但他的嘴角一直弯着,弯了一整个回合,从开始到结束,没有放下来过。
第三个项目是海盗船。
我后悔了。
海盗船升到最高点的时候,我的脸色已经白了。不是因为恐高,是因为失重感——那种心脏被提起来又扔下去的感觉,让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沈屿坐在我旁边,感觉到了我的异样。
“怕?”他问,声音被风吹得有些散。
“不怕,”我咬着牙说。
海盗船再次俯冲的时候,我本能地闭上了眼睛。
一只手伸过来,握住了我的手。
不是那种轻轻的握,是那种用力的、十指相扣的、把我整只手都包住的握。
“睁开眼,”他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来,很低,很稳,像锚。
我睁开眼。
海盗船正在最高点,整个游乐场在脚下铺展开来。摩天轮在远处缓缓旋转,过山车的轨道在阳光下闪着光,彩色的小旗帜在风里猎猎作响。
沈屿看着我。
不是看着游乐场,不是看着风景,是看着我。
“还怕吗?”他问。
心跳很快。
不是因为海盗船。
“不怕了,”我说。
他的手没有松开。
海盗船停下来的时候,他没有松。我也没有松。我们就这样牵着,走在游乐场的水泥路上,引来了一路的目光。
没有人上前搭话。但我知道,一定有人在拍照,有人在录视频,有人在微博上实时更新“沈屿和他老公在游乐场约会”的最新动态。
但我顾不上这些。
因为沈屿的手太暖了。
暖到我不想松开。
午餐是在游乐场的主题餐厅吃的。
不是米其林,不是高级日料,是汉堡、薯条、炸鸡和可乐。
沈屿看着面前的汉堡,表情复杂。
“你不吃这个?”我问。
“吃,”他说,拿起汉堡,咬了一口。
他的吃相很好看。即便是在游乐场的快餐店里,即便手里拿的是一个纸包的汉堡,他吃东西的样子依然斯文得体,像是受过某种严格的礼仪训练。
“好吃吗?”我问。
他嚼了两下,咽下去。
“还行,”他说。
“还行就是不好吃。”
“那就是不好吃,”他说,“但你在吃,所以还行。”
我咬着吸管,觉得自己在被这个闷骚总裁进行全方位的精神攻击。
下午的项目是过山车。
沈屿拒绝了。
“不坐,”他说,语气坚决。
“为什么?”
“不坐。”
“沈屿,你不会是怕吧?”
他看着我,目光里有片刻的动摇。
“不是怕,”他说,“是……不喜欢失重的感觉。”
我看着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那篇短文。我十七岁写的,发在校刊上的那篇。里面有一句话——“如果我喜欢的人害怕失重,那我就不拉他去坐过山车了。我们就坐摩天轮,慢慢升上去,慢慢落下来,在最高点的时候,我会告诉他我喜欢他。”
他记得那篇短文里的每一句话。
他不坐过山车,不是因为自己不喜欢失重。
是因为我在短文里写过,不会拉害怕失重的人去坐过山车。
所以他自己害怕,但不告诉我。他只说“不坐”,不说原因。因为他怕我知道了,就会迁就他。
“沈屿,”我说。
“嗯。”
“我们去坐摩天轮吧。”
他看了我一眼。
“好,”他说。
摩天轮是最后一个项目。
排队的人不多,等了大概十分钟就轮到我们了。车厢不大,面对面两个座位,透明玻璃的墙壁,可以把整个游乐场都看在眼里。
车厢缓缓上升的时候,沈屿坐在我对面,看着窗外。
阳光从玻璃透进来,落在他的脸上,把他原本冷硬的轮廓照得柔和了许多。他的睫毛在眼下投下一小片阴影,鼻梁高挺,嘴唇微微抿着。
他很好看。
十七岁的时候我就这么觉得。
但我没有告诉他。
那时候的我,在图书馆里看到那行字,心跳快得不像话。我在下面写了回话,夹了纸条,留了QQ号。我做了所有我能做的事情,来引起那个人的注意。
但那个人没有出现。
我以为他不喜欢我。
我以为那行字只是随手写下的。
我以为那些批注、那些留言、那些藏在书页之间的对话,只是他无聊时的消遣。
我没有等到好友申请。
没有等到任何回应。
我在心里把那个人的名字翻来覆去地想了很久,然后慢慢地、慢慢地,把他放在了心底的某个角落,落了灰,积了尘,以为自己早就忘了。
直到那本《百年孤独》出现在沈屿的书房里。
直到我看到那张照片。
直到我知道,他等了我十三年。
“沈屿。”
“嗯。”
“你为什么当年不加我QQ?”
问题问出口的时候,我自己都愣了一下。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问这个问题了。但他上次的回答是“我不敢”。这次我想听到更多。
车厢已经升到了半空中。沈屿的目光从窗外收回来,落在我脸上。
“因为加了之后呢?”他说,声音很轻,“加了好友,然后呢?跟你聊天,约你出来,跟你说我喜欢你,然后呢?”
“然后在一起啊,”我说。
“你那时候十七岁,”他说,“我也十七岁。我什么都不是。没有钱,没有能力,什么都没有。我拿什么跟你在一起?”
“我不需要那些——”
“但你需要,”他打断我,声音不大,但很笃定,“你需要一个稳定的未来,需要一个能让你安心写作的环境,需要一个不会让你为柴米油盐发愁的人。十七岁的我做不到这些。”
摩天轮继续升高。
窗外的视野越来越开阔,整个城市在脚下铺展开来,高楼变成了积木,车流变成了光点。
“所以你就等了十三年?”我的声音有些发涩。
“不是等,”他说,“是在做准备。”
“准备什么?”
“准备成为一个配得上你的人。”
车厢在这一刻到达了最高点。
整个游乐场在脚下缓缓旋转,秋天的风把远处的旗帜吹得猎猎作响。阳光从云层的缝隙里漏下来,在远处的地面上投下一大片流动的光斑。
沈屿坐在我对面,逆着光,脸看得不太清楚。
但他的手伸过来了。
他把我的手握在掌心里,拇指在我的指节上一寸一寸地摩挲,像是在确认什么。
“到最高点了,”他说。
我的呼吸顿了一下。
那篇短文里写了。在最高点的时候,我会告诉他我喜欢他。
但现在,说这句话的人不是我了。
沈屿看着我,那双深黑色的眼睛里,有光在晃动。他的表情还是淡淡的,但他的声音在发颤,像是一根绷了太久的弦,终于被拨动了。
“陆沉舟,”他说,“我喜欢你。”
很简单的一句话。
没有修辞,没有铺垫,没有任何多余的修饰。
就是四个字。
但我等了一辈子。
不对。
是他等了一辈子。
“从高一开学典礼开始,”他说,声音低下去,像是说给自己听的,“你站在台上,念稿子念到一半忘词了。你笑了一下,右边有一个酒窝。我坐在台下,心想,完了。”
“完了?”
“完了,”他说,“这辈子,就是这个人了。”
我的眼泪掉了下来。
不是难过,不是感动,是一种——终于听到了,终于等到了,终于确认了的感觉。
像是走了一条很长很长的夜路,终于看到了一盏灯。
灯不亮。
但足够暖。
“沈屿。”
“嗯。”
“我也喜欢你。”
他看着我,眼眶红了。
但这次他没有忍住。眼泪从他的左眼滑下来,沿着鼻梁滑到嘴角,然后滴落在他的手背上。
他没有擦。
他站起来——在摩天轮的车厢里,弯着腰,站不太直,但他还是站起来了。他走到我面前,蹲下来,双手捧着我的脸,拇指擦过我的颧骨,擦过我的眼泪。
然后他吻了我。
在摩天轮的最高点。
在阳光最好的时候。
在他说了“我喜欢你”之后,在我说了“我也喜欢你”之后。
车厢在最高点停了很久。
久到像是时间故意停住了,要把这一刻拉得再长一些,再长一些。
我闭着眼睛,感觉到他的嘴唇贴在我的嘴唇上,温热的,柔软的,带着一点点咸味——不知道是他的眼泪还是我的。
他的手捧着我的脸,手指插进我的头发里,力道不轻不重,像是在捧一件易碎的东西。
摩天轮开始下降的时候,他松开我,额头抵着我的额头。
“值了,”他说,声音哑得不像话。
“什么值了?”
“十三年的等待,”他说,“值了。”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因为任何语言在这一刻都显得苍白。
我只是伸出手,环住他的脖子,把他拉近,在他嘴角落下一个吻。
“还早呢,”我说,“还有一辈子。”
他笑了。
那种真正的、发自心底的、毫无保留的笑。
笑得像个孩子。
笑得像等了十三年,终于等到了全世界最甜的糖果的孩子。
摩天轮落地的时候,外面的天已经快黑了。
游乐场的灯亮起来,五颜六色的,把整个园区照得像一个童话世界。我们牵着手走出来,谁都没有说话。
不需要说话。
手握着,就够了。
走到出口的时候,有一个卖气球的小丑拦住我们。
“送你们一个!”小丑笑嘻嘻地把一个红色的心形气球塞到我手里,“祝你们幸福!”
我接过气球,笑着道谢。
沈屿在旁边看着那个气球,表情淡淡的。
“幼稚,”他说。
“那你别要,”我说。
“我没说要。”
走了两步,我发现气球不在我手里了。
我转头。
沈屿拿着那个红色心形气球,面无表情地走在我的右边,气球的线缠在他的手指上,绕了好几圈。
“不是幼稚吗?”我问。
“嗯,”他说,“但你喜欢。”
他说话的时候没有看我,看着前方。但他的耳朵,在游乐场五彩斑斓的灯光下,红得像那个气球。
我忍不住笑了。
笑得很大声,笑到路过的行人都回头看我们。
沈屿被我笑得有些恼,转过头来看我,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他只是把手伸过来,握住我的手,十指相扣。
气球的线缠在我们交握的手指上,红色的心形在夜空中飘着,像一个小小的、柔软的、不会熄灭的月亮。
“沈屿。”
“嗯。”
“以后每年来一次,好不好?”
他转过头看我。
游乐场的灯光落在他的眼睛里,亮晶晶的,像碎了一池的星星。
“好,”他说,“每年都来。”
“说好了。”
“说好了。”
我们牵着手,走出游乐场的大门。
秋天的风吹过来,带着糖炒栗子的香味和远处过山车上人们的尖叫声。天上的星星一颗一颗地亮起来,和游乐场的灯光连成一片,分不清哪个是天上的,哪个是人间的。
沈屿的手很暖。
气球在空中飘着。
而我想起十七岁那年在校刊上写的那句话——
“如果世界是一个游乐场,我想和喜欢的人在摩天轮的最高点接吻。”
今天,这个愿望实现了。
不对。
是十三年后,终于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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