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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村中寄身,青麓救人 两人一路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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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路说着话就走到了山脚下。远远望去,一个小小的村子映入眼帘,村子周围围着一圈低矮的土坯墙,墙体斑驳,早已没了往日的规整。村里大多是破旧的土坯房,屋顶的茅草稀疏发黄,偶尔夹杂着几间青砖瓦房,在一片破败中显得格外扎眼。村口的空地上,几个穿着打补丁衣裳的孩子正追逐打闹,清脆的笑声此起彼伏,难得的鲜活,给这萧条破败的村子,添了一丝微弱却真切的生机。
“那就是李家村了。”李守义指了指村子,语气里带着一丝疲惫,却也有一丝归属感,“咱们快走些吧。”
凌晚点了点头,跟着李守义走进了村子。刚走进村子,村口的孩子就注意到了他们,目光纷纷落在凌晚身上,带着好奇和探究。只是怕生,都没有说话。
遇到村民开口询问,“李老头,这是谁啊?”
李守义回答:“这是个迷路的小哥儿,在山里遇见了,瞧着可怜,就把他带回来先歇一歇。”
众人议论纷纷。有人说凌晚长得真漂亮,是他们见过最漂亮的小哥儿,气质也温和;有人猜测凌晚的来历,觉得他不像是普通的小哥儿该是哪个大户人家的,怎么就山里迷了路;还有人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怀好意,显然是在打着什么坏主意。
凌晚对此并不在意,只是精神力悄然铺开,四周探查一番。
李守义的家,在村子的最深处,院墙低矮简陋,围着几间破旧的土坯房,屋顶是用茅草铺成的,看起来十分简陋,墙壁上有不少裂缝,显然是年代久远了。走进院子,地面是夯实的泥土,角落里堆着一些柴火,还有一个小小的灶台,灶台旁边放着几个破旧的陶罐和碗碟。
“老婆子,我回来了。”李守义走进院子,朝着屋里喊道。
屋灶台边传来一阵柴火燃烧的“噼啪”声,紧接着,一个疲惫苍老的声音响起:“回来了?今天怎么晚了?”
凌晚顺着声音望去,只见灶台前坐着一个头发花白、衣衫破旧的老妇人,挽着袖口,正弯腰往灶膛里添柴,动作还算麻利。
李守义卸下背上的柴火,“带了一个客人来。”
老妇人停下手中的动作,站起身来,瞧着凌晚。
李守义对凌晚道:“这就是我老婆子,王桂兰。你叫她兰婶就成。”说完又向王桂兰介绍凌晚,尽管他对凌晚基本算得上是一无所知。“这是一个迷了路的小哥儿,在山里遇着了,领他回家歇一歇。”
王桂兰没有说什么,只应了一声。饭食已做好,原本两个人的野菜粥分成了三份,配上一小碟咸菜,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凌晚端着碗,小口喝着野菜粥,虽说是山间新鲜的野菜,无半分污染,入口却满是涩味,无油无盐,实在难以下咽。这便是他在这古代异世,吃上的第一顿饭。正想着碗中却多出一个荷包蛋,抬眼看去,是兰婶给他的。
凌晚这才发现,李守义和王桂兰早就吃完了碗里的东西。兰婶话很少,至今没有和凌晚说过一句话,凌晚向她道谢,她也只是转身忙活其它去了。
兰婶给凌晚收拾出了一个简陋的床铺,床板上铺着一些干草和破旧的被子,虽然简陋,却也还算干净,只是透着一股淡淡的霉味和泥土气息。
凌晚躺在床上,精神力铺开,确认李守义夫妻睡下,周围没有任何异常后,意念一动进入了空间的可居住区域。这里宽敞干燥,温度适宜,比土坯房舒服多了。用意念取出了一些压缩粮和一瓶矿泉水,慢慢吃了起来——这才是他熟悉的味道。在末世他就没有亏待自己,异世了,照样要吃好喝好。
吃完饭后,凌晚坐在空间里的椅子上,陷入了沉思。往后该怎么办?他的身份要如何解决?古代没有身份可是流民。就算有了身份,他落户李家村,他住哪?自己建房子吗?钱从哪来?明面上他什么都没有,空间里也没有这个世界的货币。用物资换吗?去哪换?又怎么解释物资从哪来的?空间里的米面粮油和这里的都不一样?他拿什么物资去换?
直到天亮,凌晚出了空间,这一大堆的问题他也没想出答案。走一步算一步吧,暂时先呆在李守义家,至于他的口粮,空间仔细搜了个遍,一点金银都没有。甚至他都想利用精神异能先从村民家里偷偷拿一点点银子应应急。但3级精神异能只能覆盖1公里,这1公里范围内只有5户人家,都和李守义家一样穷。一家拿十文八文的不顶事,拿多了,那简直是逼人家去死。
厚脸皮赖在李守义家三天,凌晚除了表明只吃一点点粮食,别的什么也没表态。即不说什么时候走,也没有给些银钱,或是帮着干些活。生活的苦他在末世都没吃过,何况是现在。洗衣做饭?没有洗衣机燃气灶他会不了一点。浇地砍柴?那更是做不了一点,如今天旱,这水和柴都在山里,体力活让他用精神异能做还行,用身体做那不行。
不过这三天凌晚也没闲着,人虽呆在屋里,但他一直用精神异能观察李守义夫妻以及那些村民,听着他们的谈话。基本对于这个村,村后的那座山,以及离村子最近的那个镇,都了解的差不多了。
李家村不大,三十来户人家,大多是佃户,靠着租种邻村地主张老爷的田地为生,少数几户有自己的薄田,日子过得稍好些。
村子里没有大夫,村民们生病了,只能上山采些草药勉强医治,若是得了重病,不认命的去镇里走一趟,认命的那就在家等死。所以凌晚失忆,他自己不提,李守义也不问他是否要去镇里看大夫。何况,在李守义看来失忆不算重病,甚至都不是病。
村后的那座山,名叫青麓山,是李家村乃至周边几个村子的“活命山”,也是村民们最主要的物资来源。
青麓山不算高耸险峻,却连绵起伏,林木茂密,林间藏着无数宝贝。可食用的野菜、野果随处可见,比如苦菜、荠菜、野山楂、野栗子,还有野兔、山鸡、斑鸠等野味。山里也有药材,不过村里人都不认识,采药有专门的采药人,技不传外,村民也只能羡慕。山里还有一条常年不干涸的溪流,能摸到些小鱼小虾。
离李家村最近的镇,名叫青河镇,在青麓山的另一侧,从村里出发,步行约莫要一个半时辰才能到,若是赶车,约莫一个时辰便可抵达。
青河镇是周边五个村子的集市所在地。镇上有一条主街,有粮铺、布庄、药铺、铁匠铺、杂货铺、当铺等,还有几家小饭馆、茶馆和客栈,算是周边最热闹的地方。村民们平日里很少去镇上,一来是路途较远,二来是入城要交入城费,每人两文钱,若是赶车,还要额外交五文钱的车费。青河镇每月有两次大集,分别是初二和十六,村民们一般也只在这两天去镇上,售卖自家采的山果、晒的干货,再换些盐、针线、布料等生活必需品。
田埂边的树荫下,几个老太太提着竹篮歇脚,一边擦汗一边低声议论:“你们听说了吗?李守义从山里捡回来一个小哥儿,说是失忆了,连自己是谁、家在哪儿都不知道,都在李守义家住三天了。”
“咋没听说呢,我还远远见过一眼,那小哥儿长得可俊了,细皮嫩肉的,皮肤比咱们十里八村最娇贵的哥儿还要白,一看就是从没下过地、没吃过苦的,哪像是会进山里的人?”
“可不是嘛,那小哥儿啥活也不帮着干,天天待在屋里。这李守义家自己都吃不饱饭,还收留这么一个外人。”
“我看啊,说不定是装的,就是想混口吃食,躲着不干活。”
不远处,几个中年汉子蹲在地上歇口气的功夫,也在议论着凌晚:“我看那小哥儿来历不简单,身上穿的衣裳料子,咱们见都没见过,说不定是哪个富户家的少爷,家里遭了难,故意装失忆躲在李守义家避风头。”
“也有可能是流民,这几年流民多,咱们县听说就来了不少。这官府要查起来,只怕连累整个村子。”
还有些年轻的哥儿和姑娘凑在一起,“他长得可真好看,额间的朱砂痣也鲜亮,要是能嫁个好人家,肯定不用像咱们这样,跟着下地受累。”
“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来历,要是一直记不得,一直在守义叔家,或许能给守义叔当儿夫郎呢……”
凌晚凭着精神异能,将这些议论一字不落地听在耳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身份问题要尽快解决。有钱能使鬼推磨,先弄钱!而最快弄到钱的方法,莫过于去镇上。镇上那些富户,他一家拿一点点就够用了!
李守义不在家,凌晚和王桂兰说了一声并问了去镇上的路。
“兰婶,我想问问,去青河镇怎么走?我想去镇上看看,说不定能想起些什么。”
王桂兰正在摸鸡蛋,闻言鸡蛋也不摸了,浑浊的眼睛紧紧盯着凌晚直摇头,“不行!你一个小哥儿,孤身一人去镇上,可不行!” 这样漂亮的小哥,还什么都不记得,怎能一个人去镇上。
这个话少的老妇人虽然也愁苦着凌晚这个外人一直住在家里,可每每见他吃不惯那些饭食又总会默默给他多添一些东西,如一碟酱豆,一盘咸萝卜。昨日,还将他的冲锋衣洗了,磨破的地方也缝补了一下。
“兰婶,我知道你担心我,但我不能一直这样浑浑噩噩的。镇上人多,说不定有人认识我。而且我还记得些零碎的道理,或许能帮人算算账、认认字,在镇上找到一份工作,也不能一直在你家白吃白住的。”
“那,那让李叔与你一道去。”
“李叔去了还要多交一个人的入城费。”说到钱,凌晚现在身无分文,索性又道:“兰婶,你能先借我几文钱吗?”借不到也无所谓,他可以在快接近城门的时候用精神力去拿,就看谁倒霉了。
王桂兰还是摇头,“不行,不能一个人去。”
凌晚没办法了,没有导航,他的3级精神异能连村里都探测不全更不说十几里之外的青河镇了。交通工具也没有,要是有一匹马,他还可以不管哪个方向先跑跑看,虽然他不会骑马。
而王桂兰见自己拒绝了凌晚,反倒像是做了错事一般,局促地补了句,“后天是大集,到时和村里人一起去。”
“行吧,那我去山里转转。”怕王桂兰还是不同意,又紧接着一句,“绝不往深山里去,也早早回来。”然后直接出了院子。
循着记忆的路线,精神力始终铺展开,来到了穿越过来的地方。身旁的杂草长得齐膝高,偶尔有不知名的小虫子从草叶间窜过。没有任何异常之外,不知道他怎么就定位到了这里?
随便走走吧。采些野菜野果带下去卖?他也没有框,现编更不会。抓些小动物?他空间里倒是养着些,不多,鸡鸭鹅加起来二十只的样子。空间里没有土地没有灵泉,能养这些算不错了。本来更少,还是他不会杀,这是几代鸡鸭鹅繁殖后的结果。家养的和野生的很不一样,还是不拿出来,老老实实抓小动物吧。
就在他走到半山腰岔路口,精神力突然捕捉到不远处的灌木丛后,一个穿着黑色劲装的男子,蜷缩在灌木丛后,身上沾满了暗红色的血迹,黑色的衣料被撕裂好几处,露出底下狰狞的伤口,伤口还在微微渗血,显然受伤不轻。
凌晚眼底一凝,放缓脚步,悄然靠近。拨开半人高的杂草,只见男子双目紧闭,眉头紧紧皱着,脸色苍白如纸,嘴唇干裂,呼吸微弱,仿佛下一秒就要断气。
末世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会救人。拿出药品也好,送去基地也好,或者去找来治疗异能者,不产生过多的交集,但也不会袖手旁观。
不是他圣母,末世活着不易,一个人的身后还有他的亲人、爱人、朋友,每个人都盼望他平安归来。他有物资有自保的能力,为什么要眼看着一份求生的希望生生湮灭?末世已过两年,国家未亡,军队仍在,社会秩序没有彻底崩塌,人性也还有剩余。至于他救的是好人还是坏人,等他判断出来对方早就是死人了,且好人坏人谁又说的清。
但现在,眼前之人身着劲装,即便重伤蜷缩也难掩周身利落的气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江湖中人还是朝廷中人?救了这人,自己会不会无端卷入未知的纷争,甚至牵连收留他的李家村。他才踏入这异世不过三天,对这里的势力格局一无所知,贸然救这人的风险,实在难以评估。
片刻的挣扎后,凌晚还是决定救人,这人长的好看——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庞,眉眼凌厉,即便昏迷着,也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冷意,是个加分项。精神力再次扫了一遍,确认周围没有其他人,意念一动,从空间里取出一瓶矿泉水、一包医用止血粉、还有几卷无菌纱布绷带——这些都是他末世里常用的外伤药品,效果比这个时代的草药好得多。
他小心翼翼地扶起男子,让他靠在树干上,拆开男子的伤口,用干净的矿泉水冲洗干净,待伤口渗血速度放缓后,将一小勺止血粉精准撒入创口深处,又迅速用另一块干纱布按压片刻,确保药粉与血肉完全贴合,牢牢锁住出血点。
他取过纱布绷带,环绕包扎,松紧适度,既压住了止血药,又不会阻碍血液循环。再用干净的指尖捏取少许消炎药,均匀撒在伤口表层及绷带边缘,确保药物能渗透进去起到消炎作用,随后用一小块纱布覆盖在绷带外侧,又缠上两圈绷带,将纱布牢牢固定住,轻轻按压确认稳妥,才算处理完毕。
凌晚又给男子喂了几口矿泉水,看着男子的呼吸渐渐平稳了一些,才松了口气。稍作歇息,本想就此离开,可朝那男子望去,却见那人双目睁开着,不知是何时醒的,漆黑的眸子冷得像淬了冰,没有半分刚醒的迷茫,只有极致的警惕与锐利,语气没有一丝温度:“你是谁?”
凌晚起身的动作顿住,眼底闪过一丝微不可察的诧异,显然没料到对方醒得这么快,更是大意没用精神异能时时注意他的状态。他虽有末世异能,却对古代武功一无所知,根本不知道习武之人即便重伤,体魄也远胜常人,对方醒来后又刻意屏息敛气,把气息藏得极稳,这才让他一时没能察觉。
只是事已至此,对方已经见到了他的样子,除非他想杀人灭口,可那又何必之前救他呢?不救,这人未必会死,救了,反而因他而死。凌晚不想这样,抬眼迎上对方冰冷的视线,语气不带多余情绪:“我是路过这里的人,见你重伤,帮你处理了一下伤口。”
男子没有接话,目光在凌晚身上缓缓扫过——无论之前利落专业的包扎手法、从未见过的布料与药粉、还有放置一旁透明精巧的水瓶,以及眼前凌晚的穿着长相,都透着怪异。凌晚穿的是一件样式简单素净的T恤,无任何花纹文字,乍一看有几分像这时代的短衫,却更贴合身形,再配上他利落的短发,既不是本国之人,也不似任何一个外族。
但他并未多问,神色依旧冷漠,声音低沉又带着几分磁性,“此处是青麓山?”
凌晚点了点头,“是。”他不想多纠缠,准备离开。
男子抬手,从怀中摸出一个小巧的锦袋,轻轻放在凌晚面前的石头上,锦袋落地发出轻微的碰撞声,能隐约听见里面银钱的响动。“救我的谢礼。”
凌晚也不客气,他拿起锦袋,打开一角,里面有些碎银与银锭,可能二三十两吧,足够普通村民一家省吃俭用活上三四年。心情很不错,“谢了。你的伤很重,最好再休息会,那我先走了。”
男子不再说话,看着凌晚拿起那个水瓶,步伐轻快离去。待凌晚的身影彻底消失在林间小道后,屏气凝神,缓缓运功调息,内力顺着经脉缓缓流转,一点点滋养着受损的脏腑与伤口。
他名唤沈七,是异姓王沈承煜麾下暗卫,暗卫皆随王爷姓沈,因在暗卫中排名第七,故得名沈七。沈承煜性情冷硬,赏罚严苛,此次任务延误已是大过,若不能尽快赶回王府复命,必受重罚。
而让他更为意外的是,方才那小哥儿所用的药粉与纱布奇效惊人,结合运功调息,不过片刻功夫,伤口的剧痛便已缓解,渗血也彻底止住,连体内翻涌的气血都平顺了不少——这般药效,绝非大靖朝任何药材可比,是他从未见过的神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