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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异世初醒,山涧遇翁 凌晚再次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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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晚再次睁眼时,温热的风裹挟着山间的潮气与泥土的腥气,顺着衣领钻进骨子里,让他瞬间清醒了几分。混沌的意识渐渐褪去,耳边没小队人员的交谈,没有物资搬运的嘈杂,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还有远处偶尔传来的几声不知名鸟兽的啼鸣,静谧又鲜活。
他猛地坐起身,环顾四周——参天古木遮天蔽日,粗壮的树干需数人合抱,枝叶交错间,仅能漏下零星的光斑,落在厚厚的腐叶上,泛着潮湿的光泽。脚下是松软的枯枝败叶,散发着泥土与草木腐烂的气息,身旁是一处潺潺流淌的山涧,溪水清澈见底,能看到水底圆润的鹅卵石,偶尔有几尾小鱼摆着尾巴游过。
这不是他熟悉的任何地方!
凌晚今年二十岁,本该是重点大学的大三学生,过着教室、图书馆、宿舍三点一线的平静生活,可一场突如其来的丧尸病毒席卷全球,打破了所有的安宁。末世爆发的那天,他正在图书馆复习,混乱中被失控的人群推倒,头部撞击在书架上,濒临昏迷之际,眉心突然传来一阵灼热的刺痛,精神异能就此觉醒。
初期的精神异能很微弱,只能勉强感知到方圆十米内的动静,可在危机四伏的末世里,这一点点异能,却成了他活下去的底气。他凭着自己的冷静与聪慧,慢慢摸索着异能的用法,躲避丧尸的追击,收集可用的物资,一步步在末世里站稳了脚跟。
大概在末世生存了半年的时候,他在一个废弃的古墓遗址里,偶然发现了一块通体莹白的玉佩。那玉佩约莫拇指大小,质地温润,上面刻着复杂的云纹,触手生温,即便在阴冷潮湿的古墓里,也依旧散发着淡淡的暖意。凌晚本是觉得好看,随手捡来戴在脖子上,却没想到,在一次被丧尸围攻、身受重伤、血液沾染到玉佩的瞬间,玉佩突然爆发出一阵耀眼的白光,将他整个人包裹其中。等他再次醒来,便发现自己多了一个空间!
这个空间分为截然不同的两面,界限清晰,却能凭着他的意念自由切换。
一面是绝对静止的储物空间,里面没有空气,没有时间流逝,无论放入什么东西,都能保持放入时的状态。这面储物空间极大,仿佛没有尽头,凌晚凭着精神异能与空间的完美融合,无需任何肢体碰触,只要精神力能够感知到的范围,无论物品大小、轻重,都能瞬间收进空间,也能精准取出,操控自如。
另一面是可居住的空间。那里有充足的空气,宽敞干燥,温度始终保持在人体最舒适的二十多度,时间流速与外界一致,虽然没有土地灵泉,无法种植庄稼蔬菜,却能容纳活人居住,也能存放活物。末世里,凌晚常常在这面空间里休息,躲避外界的危险,这里是他的避风港,是他在末世里唯一的安宁之地。
凌晚如今的精神异能已经达到了3级,感知范围方圆1公里,能清晰捕捉到范围内的一切动静——无论是隐藏在暗处的丧尸,散落在各个角落的物资,还是人类及其他动植物的气息,都逃不过他的感知。只是精神异能升级困难,末世里精神异能晶核很是稀缺,基本掌握在大型基地的手里。凌晚无奈之下只能收集其他系的异能晶核与之不对待交换,比如二级的换一级,三级的换二级。另外还有一个提升办法——靠着反复存取空间里的物资,锻炼自己的精神力,日复一日,不仅让他对空间的操控愈发熟练,也勉强将精神异能提升到了3级。
这两年,凌晚凭着精神异能和空间优势,走遍了好几个的城市,收集了大量的物资。储物空间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东西:大米、面粉、压缩粮、方便面等粮食;矿泉水、净水片、净水器等饮用水及设备;感冒药、消炎药、止痛药、绷带、碘伏等涵盖了日常生病和外伤处理的药品;还有衣服、被子、帐篷、手电筒、电池、打火机、刀具、汽油、柴油等生活和生存必备品,甚至还有他偶然收集到的几辆房车、越野车、摩托车,以及一些常用的维修工具。除此之外,空间里还存放着几十颗其他系晶核,被他小心翼翼地存放在储物空间的最深处。
凌晚以为,自己会这样在末世里一直活下去,靠着空间和异能,避开危险,收集物资,舒舒服服地直到末世结束的那一天。可他万万没有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天空异象,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
就在穿越前的那天晚上,原本漆黑的天空突然变得异常明亮,七颗星星连成一线,散发着耀眼的光芒,整个天空都被染成了淡淡的银色。凌晚当时正在自己的越野车旁整理物资,察觉到天空的异常,他下意识地抬头望去,就在目光接触到那七星连珠的瞬间,一股强大的吸力突然从天空传来,裹挟着他的精神力,瞬间打破了时空的壁垒。他只觉得眼前一黑,浑身剧痛,意识被强行拉扯,周边一边变得模糊,再醒来,取而代之的是山间的水声与鸟鸣。
凌晚抬手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指尖无意间触碰到眉心,感受到了一点细微的凸起——那是玉佩融入他体内后,化作的一点红印。末世里,这红印很淡,不细看几乎难以察觉,可此刻,对水俯照,在山间的微光下,这红印显得格外清晰,像是一颗小小的朱砂痣,嵌在他光洁的额间,添了几分温润的艳色。
他的眉眼生得极为好看,眼尾微扬却不锐利,鼻梁高挺线条柔和,唇色偏粉,肌肤白皙细腻,没有末世里常见的粗糙与戾气,整个人透着一股干净温和的气质。
凌晚站起身,活动了一下身体,除了些许疲惫和身上的尘土,并没有受伤。精神力悄然铺开,方圆1公里内的景象瞬间清晰地呈现在他的脑海里:参天的古木、潺潺的溪流、散落的石块,还有不远处一片低矮的灌木丛,以及……一个正在缓慢移动的身影。
凌晚眼底微微一凝,下意识地警惕起来。末世的两年,让他养成了谨慎多疑的习惯,无论身处何种环境,都不会轻易放松警惕。他顺着精神力感知的方向望去,只见不远处的林间小道上,一个穿着粗布短褂、头戴草帽的老汉,正背着一捆沉甸甸的柴火,步履蹒跚地往前走。
老汉看起来约莫六十多岁,头发花白,脸上布满了皱纹,身形佝偻,每走一步,都显得十分吃力,额头上布满了汗珠,顺着脸颊滑落,滴在泥土里。
察觉到对方只是一个普通的老人,没有任何危险,凌晚紧绷的神经才稍稍放松下来。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还是末世里穿的黑色冲锋衣,上面沾满了尘土和少许暗红色的污渍,虽然不算破旧,却与这古朴的山林格格不入。
凌晚猜测,自己是穿越了,而且是穿越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古代世界。当务之急,首先要了解这个世界的规则,找到一个容身之处。而眼前这个普通平凡的老汉或许就是他了解这个世界的第一个突破口。
他深吸一口气,迈步朝着老汉的方向走去。脚下的枯枝败叶发出“咔嚓”的声响,惊动了前面的老汉。老汉猛地停下脚步,转过身,警惕地看向凌晚,手里下意识地握紧了砍柴的柴刀,声音沙哑地问道:“你……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老汉浑浊的双眼仔仔细细将凌晚上下打量了一番,目光在他身上那件料子奇特、样式怪异的黑色冲锋衣上反复打转——那衣裳紧绷利落,料子光滑,既非他寻常所见的粗布,也不是富户人家穿的绸缎,连上面那拉合的物件,都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古怪。视线又移到凌晚额间,那枚红印色泽鲜亮、圆润饱满,分明是哥儿们才有的朱砂痣,可眼前这年轻人身形高瘦挺拔,无半分哥儿常见的娇小柔弱,却也不似寻常汉子那般粗粝黑壮,瞧着竟格外异样。莫不是外乡人?或是外族人不成?
凌晚语气和动作都透着几分生硬,没底能不能骗过眼前的老汉,但现下只能这样了。他胡乱地动了动不知何处安放的手,说话结结巴巴,“我……我不知道。我醒来就在这山里了,什么都想不起来,名字、家在哪儿,还有我是怎么来的,全都不知道。”
老汉又是看了看凌晚光洁无伤、细腻白皙的脸颊和双手,“你瞧着实在不像是会来这山里的人,身上无伤无疾,既不似被野兽追赶过,也不像是失足摔落的模样,一个小哥儿,怎会孤身一人在此处?”
小哥儿?自己明明是个男人,难不成这地方竟将男人称作小哥儿?压下心底的疑惑,也没有多问,凌晚硬着头皮往下说:“是啊,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来到这里来了,身上什么都没带,连自己是谁都想不起来。脑袋又疼又晕,也许……也许是有人给我下药,然后抢了我身上的财物,然后把我丢在了这里?”就离谱,但你让他还能怎么说呢。
老汉眼底的警惕并未消散,只是眼前之人问也问不出什么来。世道不太平,一个小哥儿孤身在外终究可怜。瞧着凌晚无措的神色,又望了望四周荒无人烟的景象,迟疑片刻,终是软了心肠,说道:“老汉家就在山脚下的李家村,离这里不远,你要是不嫌弃,就先跟我回家,吃口热食、歇上片刻,待明日,老汉再帮你问问村里的人,看有没有人识得你,或是知晓你家的去处。”
凌晚立刻道谢,“多谢老人家,您真是个好人,日后我一定报答您。”
老汉摆了摆手,“报答就不必了。小哥儿一朝落难,帮衬一把也是应该的。走吧,山路不好走,你跟在我后面,小心点。”
凌晚跟在老汉身后,沿着林间小道往前走。山路崎岖不平,布满了碎石和杂草,走起来十分费力。老汉年纪大了,时不时地停下来歇一歇,凌晚见状,主动上前,想帮老汉背柴火,却被老汉拒绝了。“不用不用,老汉习惯了,你一个小哥儿,细皮嫩肉的,可背不动这个。”
又是小哥儿,凌晚心里愈发疑惑——小哥儿和男人是不一样的?是做不来力气活的?凌晚也没有再坚持,只是放慢脚步,陪在老汉身边,偶尔伸手扶他一把,动作温和自然。
许是觉得凌晚不是坏人,又或者家徒四壁即是歹人也无利可图,一路上,凌晚向老汉打听这个世界的情况,老汉也都一一作答。
这是个历史上没有记载的古代,朝代名为大靖。时下岁月艰难,连年大旱,土地干裂贫瘠,田里收成一年不如一年,农户日子过得愈发艰难。偶有外头的消息传来,说是别处州县已然闹起了蝗灾,灾情更为凶险,百姓更为难熬。
而最让凌晚意外的是,这个世界的性别,除了他熟悉的男人和女人,还有一种特殊的性别——哥儿。哥儿的外貌介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眉眼偏柔和,最重要的是,每个哥儿的额间都有一颗红痣,红痣的颜色越鲜艳,代表着生育能力越强,虽然比不上女人,却也能生儿育女。只是,哥儿的体质普遍偏弱,无法像男人一样干重活、参军打仗,也不能像女人一样生养多个孩子,因此,在这个男尊女卑的世界里,哥儿的地位最为低下。
老汉顺带跟凌晚说起了自己的情况。老汉姓李,名叫李守义,今年五十四岁,是李家村的村民。他有一个儿子,六年前被官府征去参军至今杳无音信。家里原本有几亩薄田,可就在几年前,他的妻子突然得了一场重病,为了给妻子治病,他变卖了家里所有的东西,包括那几亩薄田。如今,他和妻子都是邻村地主张老爷家的佃户,靠着租种张老爷家的田地,缴纳高额的地租田税,艰难求生。
说到这里李守义忍不住叹了口气,“唉,这世道,难啊。朝廷的税收一年多过一年,地里的粮食却一年少过一年。”
凌晚静静地听着,心底泛起一阵复杂的酸涩。末世里打打杀杀、朝不保夕,这里食不果腹、民不聊生何偿不是另一种末世?他这是穿来穿去还在末世里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