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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骚扰   第二天 ...

  •   第二天一早,宋翊安照例起来吊嗓子。

      后院的那棵老槐树下是他每天练功的地方,天不亮就起来,先跑二十分钟圆场,再压腿下腰,然后对着水缸吊嗓子。师父在的时候说,水缸里的水能拢音,对着水缸唱,能听出自己嗓子的毛病。这个习惯他保持了十五年,从七岁练到二十二岁,一天都没断过。

      今天的嗓子不对劲。

      昨天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天亮时才迷迷糊糊眯了一会儿,嗓子干涩得厉害,像被砂纸打磨过。他试了几声“咿——”,声音发紧,气息不稳,尾音微微发颤。他皱了皱眉,又试了几声,还是不行。

      他停下来,蹲在水缸边舀了一瓢凉水,咕咚咕咚灌下去,凉水顺着喉咙滑下去,冰凉的感觉从嗓子一直蔓延到胸口,激得他打了个哆嗦。他又试了一声,这回好了一些,但远不如平时清亮圆润。

      “翊安,”王叔端着一碗热粥从灶房出来,看了他一眼,“你脸色不好,昨晚上没睡?”

      “睡了。”宋翊安接过粥碗,低声道了谢。

      王叔没再说什么,在台阶上坐下来,抽着旱烟看他练功。烟雾缭绕中,老头的眼睛里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忧虑。他在这个行当里混了大半辈子,见过太多唱戏的年轻人,知道一个人嗓子突然不对劲意味着什么——不是身体出了毛病,就是心里出了毛病。

      无论是哪种,都不是好事。

      宋翊安喝完粥,把碗搁在台阶上,继续练功。他把昨天《玉堂春》里几段吃重的唱腔重新过了一遍,西皮流水的快板、二黄慢板的抒情,一段一段地磨,一遍一遍地改。练到日上三竿的时候,嗓子终于开了,声音清亮通透,比平时还要好上几分。

      王叔听着,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正要夸两句,前院忽然传来一阵喧哗声。

      “宋老板——宋老板在不在?”

      是生客的声音,嗓门大得整条胡同都能听见,带着几分张狂几分蛮横,一听就不是善茬。王叔脸色一变,下意识地站起身来,挡在了宋翊安前面。

      宋翊安停下练功,弯腰拿起搭在树杈上的毛巾擦了把脸,不紧不慢地往前院走。

      前院的门口停着一辆黑色的小汽车,这在戏班子门口可不常见。车旁边站着两个人,一个穿绸缎长衫的中年男人,白白胖胖的,腆着肚子,手里夹着一根雪茄,脸上挂着油腻的笑容;另一个是跟班,手里捧着一个锦盒,毕恭毕敬地站在旁边。

      宋翊安认出了那个人。

      赵德茂,北平城里数得着的富商,做粮食生意的,据说跟日本人也有来往。上个月他来过一回广和楼,点了宋翊安的《贵妃醉酒》,坐在第一排正中间,一双眼睛从头到尾没离开过宋翊安的脸。唱完之后他让人送了一封银子到后台,附了一张帖子,上头写着一行字,措辞客气,但意思很明确。

      宋翊安没回那张帖子,银子也退了回去。

      没想到这个人又来了。

      “哎呦,宋老板!”赵德茂看见宋翊安出来,眼睛一亮,脸上的笑容又放大了几分,堆起来的褶子像一朵开了过头的老菊花,“宋老板,好久不见,可想死我了!”

      宋翊安站在院子中间,身上穿着练功的短打,袖口卷到小臂,露出一截白净的手腕。他没化妆,没穿戏服,但那张脸搁在那里,即便素面朝天,也带着一股天生的清秀,眉目如画,唇红齿白,像从画上走下来的人似的。

      赵德茂的目光从上到下把他刮了一遍,喉结动了动,往前走了两步。

      “宋老板,”他压低了声音,语气里带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亲昵,“上回我让人送来的帖子,您看了没有?”

      “看了。”宋翊安的声音不大,很平,听不出任何情绪。

      “那您怎么不回我呢?”赵德茂歪着头,用一种近乎撒娇的语气说,“我可是等了一个多月了,天天想您,觉都睡不好。”

      他说话的时候凑得很近,近到宋翊安能闻见他身上雪茄和古龙水混在一起的浓烈气味,还有从他嘴里喷出来的带着烟味的呼吸。宋翊安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半步,拉开了距离。

      “赵老板,”他说,语气依旧平淡,“我上回让人把银子退回去了,意思应该很清楚。”

      赵德茂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旋即又恢复如常,哈哈笑了两声:“宋老板,您这是什么话?我那点银子算什么,您要是嫌少,咱们可以再商量嘛!”他朝跟班使了个眼色,跟班立刻上前一步,把那个锦盒打开。

      里头是一支翡翠簪子,通体碧绿,水头极好,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支簪子少说也值几百块大洋,够戏班子上下吃三年的。

      “一点小意思,”赵德茂笑眯眯地说,“配宋老板您这样的美人,再合适不过了。”

      宋翊安看着那支簪子,没有伸手去接。

      院子里安静了几秒钟,连树上知了的叫声都显得格外刺耳。王叔站在宋翊安身后,紧张地攥着旱烟杆,指节发白。他知道赵德茂是什么人,得罪不起,可他也知道宋翊安的脾气——这个孩子看着温顺,骨子里硬得像块石头。

      “赵老板,”宋翊安开口了,声音依旧不大,但每个字都咬得很清楚,“我是唱戏的,不是卖笑的。您在台底下听戏,赏几个辛苦钱,那是您抬举我。可这些东西,我不能收。”

      他顿了顿,抬眼看着赵德茂,目光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您请回吧。”

      赵德茂的笑容终于挂不住了。

      他的脸色变了几变,从白到红,从红到青,最后定格在一种阴沉沉的表情上。他把手里的雪茄狠狠摁灭在门口的砖墙上,留下一团黑色的焦痕,然后冷笑了一声。

      “宋老板,我赵某人敬您是个人才,好声好气地跟您商量,您别不识抬举。”他的声音不再油腻,变得又冷又硬,像石头碰石头,“北平城里唱戏的多了去了,可不光是您一个能唱苏三。我今天把话撂在这儿,您要是肯赏脸,咱们什么都好说;要是不肯——”

      他没有说完,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宋翊安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阳光照在他身上,把那件洗得发白的短打照得几乎透明,隐约能看见衣服底下削瘦的肩胛骨的轮廓。他的脊背挺得笔直,下巴微微抬起,嘴角紧抿着,不卑不亢地直视着赵德茂那双阴沉的眼睛。

      他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了。

      在这个行当里,一个长得好看的男人比女人更危险。女人好歹还能嫁人,还能有个归宿;男人呢?男人唱旦角,长得好看,声音又好听,在台上风情万种,在台下干净清秀,这样的人在有些人眼里就是一块肥肉,谁都想咬一口。

      从他十七岁头一回登台唱《贵妃醉酒》开始,这种人就源源不断地找上门来。有的是商贾巨富,有的是官场中人,有的含蓄,有的直白,有的文质彬彬地写诗送画,有的大把大把地扔银元。他们看他的眼神都一样——不是看人,是看一件东西,一件可以花钱买下来的东西。

      宋翊安每次都拒绝了。

      拒绝的方式从最初的惶恐不安,到后来的委婉推托,再到现在的平静直接。十五年过去,他学会了用一张不卑不亢的脸对着所有人,学会了在微笑的时候眼睛里不带任何温度,学会了把那些让人恶心的话从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可这并不意味着他不难受。

      每一次拒绝,都像是在刀尖上走一回。因为那些人的手里握着的东西太多了——钱、权、人脉、关系,他们随随便便一句话,就能让一个戏班子在北平城里混不下去,就能让一个唱戏的永远上不了台。

      师父生前最担心的就是这个。

      有一回夜里,师父喝了酒,拉着他的手说:“翊安,你生得太好看了,这是你的福,也是你的祸。你要是生在好人家,这张脸能保你一辈子荣华富贵;可你生在咱们这个行当里,这张脸就是个拖累。”

      他当时不明白,后来才慢慢懂了。

      “赵老板,”宋翊安的声音打破了院子的沉默,“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东西您带回去,以后广和楼的戏,您爱听就来,不爱听也不强求。至于其他的,咱们免谈。”

      他微微欠了欠身,做了个送客的手势。

      赵德茂脸上的肉抖了抖,腮帮子鼓了又瘪,瘪了又鼓,像是在拼命压制着什么。他死死盯着宋翊安看了几秒钟,忽然笑了,那笑容比不笑的时候更让人毛骨悚然。

      “好,好,好。”他一连说了三个“好”字,每个字的音调都比上一个高,到最后几乎是在喊,“宋老板有志气,我赵某人佩服!”

      他转身大步走向车门,跟班手忙脚乱地追上,把锦盒合上,跟在屁股后面上了车。车门“砰”的一声关上,引擎发动,黑色的小汽车在胡同里调了个头,轮胎在青石板路上磨出一声刺耳的尖叫,扬长而去。

      车尾扬起的灰尘在阳光中飘散,像一层薄薄的雾。

      宋翊安站在原地,目送那辆车消失在胡同口,然后慢慢吐出一口气。他的肩膀微微塌了一下,只有那么一瞬间,然后他又把脊背挺直了,转过身,走回后院。

      王叔跟在他身后,欲言又止了好几次,最终还是一把拉住了他的袖子。

      “翊安,”老头的声音沙哑,带着明显的担忧,“这个赵德茂不是个好惹的,你今天这么驳他的面子,我怕他以后——”

      “王叔,”宋翊安打断了他,声音很轻,“我怕不怕,他都得找上门来。这种人,你退一步,他就进一丈。与其日后纠缠不清,不如现在就断了念想。”

      王叔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只是叹了口气,松开了手。

      宋翊安回到后院的槐树下,弯腰捡起刚才撂下的毛巾,搭在脖子上,继续练功。他跑圆场,压腿,下腰,把《玉堂春》从头到尾唱了一遍,每一段都卯足了劲儿唱,嗓子越唱越开,声音越唱越亮,到后来整个院子里都回荡着他清亮通透的唱腔,像一只冲破牢笼的鸟,在秋高气爽的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

      王叔坐在台阶上听着,旱烟杆子叼在嘴里,烟早就灭了,可他浑然不觉。

      他看着院子里那个削瘦的身影,看着那件被汗水浸透的短打,看着那张被太阳晒得微微泛红的清秀的脸,忽然觉得鼻子一酸。

      多好的孩子啊。

      老天爷给了他一副好嗓子,一张好面孔,一根好身段,却没有给他一个好出身。这些东西搁在别人身上是锦上添花,搁在他身上却成了催命的符。

      什刹海的风吹过来,吹得槐树叶子哗啦啦地响,有几片枯叶打着旋儿落下来,落在宋翊安的肩膀上,落在他的脚边。他没有理会,继续唱着,一句接一句,一段接一段,像要把身体里所有的不甘和委屈都唱出来,唱给风吹走,唱给水带走,唱给这无人在意的秋天听。

      傍晚的时候,广和楼的伙计跑来传话,说今晚临时加了一出《游园惊梦》,有人点了他的戏,出价不菲。

      宋翊安正坐在台阶上喝水,听了这话,手顿了一下。

      《游园惊梦》。

      他的目光不自觉地往最贴身的那个口袋的方向扫了一眼,然后迅速移开了。那个口袋现在空空荡荡的,那张帖子昨晚已经烧了,可那三个字像刻在了他的骨头上,怎么都烧不掉。

      “谁点的?”他问,声音平静得不像是在问一件跟自己有关的事。

      伙计摇摇头:“不知道,客人没留名字,只说要听宋老板的《游园惊梦》,钱已经付了,双倍的包银。”

      双倍的包银。

      王叔在旁边使劲使眼色,那意思是——接了吧,双倍的包银可不是小数目,戏班子最近正缺钱。宋翊安看见了王叔的眼色,沉默了几秒钟,然后点了点头。

      “告诉前台,今晚唱《游园惊梦》。”

      伙计应了一声,一溜烟跑了。

      王叔松了口气,拍了拍宋翊安的肩膀:“翊安,我知道你不喜欢唱这出,忍忍吧,都是为了吃饭。”

      宋翊安没说话。

      他看着远处天边渐渐沉下去的夕阳,橘红色的光把什刹海的水面染成了一片金红,像着了火似的。几只水鸟贴着水面飞过,翅膀扑棱棱的声响在寂静的傍晚显得格外清晰。

      《游园惊梦》。

      杜丽娘在梦中遇见柳梦梅,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三见便托付了终身。那是一出关于梦的戏,也是一出关于痴心错付的戏。杜丽娘为了一场梦丢了性命,又为了一场梦从坟墓里爬出来,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空。

      宋翊安每次唱这出戏都觉得心里发凉。

      不是为杜丽娘凉,是为自己凉。因为他觉得自己和杜丽娘是一样的人——都是在不该动心的时候动了心,在不该做梦的时候做了梦,梦醒了,人走了,只剩自己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台上,连个鼓掌的人都没有。

      他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土,走进屋里去准备晚上要用的行头。

      推开门的瞬间,他看见了桌上那面缺了角的铜镜。铜镜上映出他的脸,年轻的,清秀的,干干净净的一张脸。

      可他知道,这张脸底下藏着的东西,已经不那么干净了。

      藏着昨天夜里蹲在槐树底下不敢哭出声的狼狈,藏着今天白天面对赵德茂时拼命维持的镇定,藏着深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时脑子里那个挥之不去的影子。

      藏着太多太多他不愿意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的东西。

      宋翊安伸出手,把铜镜扣了过去。

      镜面朝下,什么都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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