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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真相 第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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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真相
校医把沈厌叫到走廊上的时候,林屿还在输液。
走廊的窗户开着,风吹进来,把墙上的通知单吹得卷起一个角。校医姓王,四十多岁,说话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很清楚。她问沈厌和林屿是什么关系,沈厌说“同班同学”。她看了沈厌一眼,没有追问,只是说:“他血糖只有2.8,不是低血糖,是严重低血糖。正常人空腹血糖应该在3.9到6.1之间,他2.8,已经属于需要紧急处理的范围了。”
沈厌站在那里,手插在口袋里。他的手指在口袋里攥成了拳头,指甲陷进掌心里。
“他有没有跟你说过他有什么病史?”校医问。
沈厌想了一下。林屿每天中午在教室吃饭,每天早上一杯温水,每次体育课都坐在台阶上而不是去打球。去年秋游的时候他在半山腰停下来“系鞋带”,去年运动会跑完八百米之后他走路姿势不对。去年沈厌发烧那天林屿来他家,口袋里揣着退烧药和暖宝宝,他自己的手永远是凉的,但他从来不在沈厌面前说“冷”。夏天到了他还在喝温水,便利店买的草莓牛奶要在手里握很久才打开,不是不想喝,是要等它不那么冰了才能喝。
“没有。”沈厌说。
校医推了推眼镜。“他家里人呢?要不要通知他外婆?”
沈厌没有说话。校医当他默认了,转身去打电话了。
沈厌站在走廊上,看着窗外那棵老槐树。阳光把树叶照得发亮,风一吹就翻出一面银白色的光。这个场景很普通,夏天的午后,学校的走廊,输液室的味道。但他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从林屿在操场上倒下去的那一刻起,整个世界都不对了。
输完液林屿的脸色好了一些,嘴唇有了一点血色。他从床上坐起来,把校服外套穿上,拉好拉链,把领口整理好。他做这些动作的速度比平时慢,手指在拉拉链的时候顿了一下,因为手背上的针眼还在疼。
沈厌站在床边看着他。
“走吧。”林屿说,穿上鞋,站起来的时候晃了一下,扶住了床沿。
沈厌没有扶他。他把林屿的书包背在自己肩上,等林屿站稳了,才走在他旁边,隔着半步的距离。
他们走出校门的时候放学已经很久了,校门口很空,只有一个卖烤红薯的老大爷在收摊。六月的风是热的,吹在脸上像有人拿吹风机对着吹,柏油路面的热气蒸上来,远处的地面在热浪中微微扭曲。
林屿说要回家,沈厌就送他回去。两个人走在老城区的巷子里,影子被下午的太阳拉得很短,踩在脚下像两团黑色的墨迹。
走到那棵桂花树下的时候,林屿停下来。
“沈厌。”
沈厌也停下来。
林屿转过身看着他。阳光从西边照过来,把林屿的脸照得很清楚——瘦了的脸颊,变尖的下巴,眼下的青黑,皮肤薄到能看到太阳穴下面青色的血管。他整个人看起来像一株缺水的植物,叶子还绿着,但根已经烂了。
“你问吧。”林屿说。
沈厌看着他。“问你什么?”
“你想问的。从校医室出来你就想问了。”林屿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到像是在说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
沈厌沉默了。风吹过来,桂花树的叶子沙沙地响,有几片被吹落,打着旋掉在地上。他看着林屿,林屿也看着他,两个人在六月的傍晚站在一棵不開花的桂花树下,中间隔着一米,一个人的影子压在另一个人的影子上。
“你有病。”沈厌说。不是问句,是陈述句。
林屿没有否认。
“什么病?”
林屿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尖。他的帆布鞋洗得很干净,白色的鞋面上有一个小小的污渍,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弄上去的。他看了大约有五秒钟,然后抬起头。
“1型糖尿病。”他说,“从八岁开始。”
沈厌的睫毛动了一下。很短,短到如果不是一直在看他根本不会发现。
“八岁。”沈厌重复了这个数字。
“嗯。”
“打了十年针。”
“嗯。”
“为什么不说?”
林屿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看着沈厌,沈厌的眼睛里那种平静正在一点一点地裂开。不是愤怒,不是悲伤,是一种更复杂的、像是在求证一个自己早就知道答案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证实之后的那种反应。他早就知道了。校医问他“他有没有跟你说过他有什么病史”的时候,他已经在脑子里把所有的线索——林屿每天测的那个血糖仪、永远不喝冰水、体育课坐在台阶上、秋游下山时膝盖疼、跑步后脸色发白——全部串起来了。他只是不想相信。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沈厌问。
林屿想了想。“你什么时候开始怀疑的?”
“秋游。”
去年九月,凤凰山。林屿在路边停下来“系鞋带”,沈厌在他后面二十米的地方站着,看到他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糖塞进嘴里。那时候他不知道那是低血糖,只是觉得奇怪,一个人为什么要在爬山的时候吃糖。后来他查了,低血糖的症状是头晕、乏力、出冷汗,吃糖可以快速缓解。
“秋游。”沈厌又说了一遍,像在咀嚼这两个字的重量。
林屿点了点头。
“你在山上吃糖,不是因为嘴馋。”
“不是。”
沈厌沉默了。他那本黑色封面的小本子里,从去年九月到今年六月,记录了很多东西。林屿的错题,林屿的易错点,林屿语文作文的素材,数学大题的解题模板。他以为他帮林屿提高成绩就是在帮他。他不知道林屿每天中午在教室吃饭是因为要在饭前打针,不知道林屿体育课不运动是因为怕血糖太低,不知道林屿从来不喝冰水是因为肠胃太脆弱。
他什么都不知道。他以为他和林屿之间没有秘密,其实一直有。一个从八岁就开始保守的秘密,不会因为被一个人喜欢就自动打开。林屿不说不是因为不信任他,是因为太信任他了,所以更怕他知道。
“还有呢?”沈厌问。
林屿看着他。“什么还有?”
沈厌往前走了一步。两个人的距离从一米变成了半米,近到林屿能看清沈厌眼睛里自己的倒影——一个瘦了很多的、脸色苍白的、眼下一片青黑的自己。
“你还有什么没告诉我。”沈厌的声音不高不低,和平时说话一样,但林屿听到他的声音在抖。沈厌的声音在抖,这个人的声音从去年九月到现在,从来没有抖过。他趴在桌上睡着被林屿看到的时候没有抖,他在废弃院子里第一次接吻的时候没有抖,他在生日的那个夜晚问林屿“怕不怕”的时候没有抖。现在他在抖。
林屿看着沈厌抖动的声音,忽然想起一件事。很小的事,发生在很久以前。那天他在旧书店的沙发上,沈厌把暖宝宝塞进他手里,他问沈厌“你哪来的暖宝宝”,沈厌说“买的”。他那时候没有多想,现在想起来,沈厌买暖宝宝的时候是什么季节?九月底。九月底的天气不需要暖宝宝,沈厌在九月就买好了暖宝宝,在等他冬天的时候手凉。
不是“你还有什么没告诉我”。是“你瞒了我这么久,我居然到现在才知道”。是“我不是你的同班同学吗,我不是你的同桌吗,我不是你喜欢的人吗。你生病了我居然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林屿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他发现自己没有什么可以说的了。“我有病”已经说出来了,这个秘密他守了十年,从他八岁开始,从他爸爸因为同样的病去世开始,从他妈妈因为承受不了照顾一个糖尿病孩子的压力选择改嫁开始。他不想让任何人为他担心,不想成为任何人的负担,不想被任何人当成一个需要被照顾的、麻烦的存在。
所以他拼命对所有人好。对许乐好,对夏晚晚好,对班里的每一个同学好。他笑,他帮别人讲题,他帮别人带早餐,他帮别人做所有他能做的事。他在做一个“有用的人”,因为有用的人不会被丢下。
沈厌伸出手,握住了林屿的手腕。力度很大,大到林屿觉得自己的腕骨被他捏得咯咯响。沈厌把他的左手翻过来,手心朝上,另一只手的食指按在了林屿的掌心上,按在生命线的位置。
林屿低头看着沈厌的手指。那根手指在他掌心里按了很久,久到那一小块皮肤被压出了一个白色的凹坑。
“你听好。”沈厌的声音已经不抖了,他把那个抖压下去了,不知道用了多大的力气。他低着头看着林屿的手心,没有看林屿的脸。“你有病,我知道了。你不说,我不怪你。但从现在开始,不要一个人扛。你的针在哪里打,你的药怎么吃,你的血糖什么时候测,告诉我。”
林屿的眼眶红了。“沈厌,我不想——”
“你不用想。”沈厌抬起头看着他,那双浅灰色的眼睛里没有愤怒,没有责怪,没有同情。那双眼睛里只有一个东西,是一只手的状态,伸出去的、平摊开的、手心朝上的手。
“我说过,”沈厌的声音放低了,“有我的地方,一定有你。我说话算话。”
林屿看着他。六月的风从巷口吹进来,热的,带着柏油路面的气味和远处谁家做饭的油烟味。桂花树上的叶子沙沙地响,夕阳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林屿把手从沈厌的手中抽出来,把校服的袖口往上推了推,露出小臂。小臂内侧的皮肤上有很多细小的针眼,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但仔细看会发现那些针眼密密麻麻地排列着,从手腕一直延伸到肘部。有些针眼已经变成了白色的细线,有些还泛着淡淡的褐色。它们藏在校服的袖子里,藏了一年又一年,藏在每一个“没事”的背后。
沈厌看着那些针眼,没有说话。他伸出手,用拇指的指腹从最靠近手腕的那个针眼开始,一个一个地摸过去。从手腕到小臂,从小臂到肘窝,把每一处都摸了一遍。那些针眼的触感很轻微,像纸上被针扎过之后留下的小孔,不仔细摸根本摸不出来,但沈厌的手指在上面停留了很长时间。
“疼吗?”沈厌问。
“不疼。”林屿说。那是他们之间的第无数次“疼吗——不疼”。以前沈厌问的是膝盖、是腰、是那些皮肉上的伤,林屿说不疼是真的不疼。但这次沈厌问的是十年,两千多个针眼,每天两次三次四次,从八岁到十八岁。他说“不疼”的时候,沈厌知道他在说谎。但沈厌没有拆穿。
他把林屿的袖子放下来,把袖口的纽扣扣好。做完这些,他看着林屿。
“你爸爸。”沈厌说。这又是一个陈述句。
林屿点了点头。“我八岁那年,他走了。并发症。肾衰竭。”
“你妈妈呢?”
“改嫁了。去了别的城市,没有再联系。”
沈厌没有再问了。他伸出手把林屿被风吹乱的刘海拨到一边,手指从发丝间穿过去,指腹在太阳穴上停了一下。林屿的太阳穴比以前更凹陷了,瘦了,整个人都瘦了,从去年九月到现在,他瘦了十五斤。沈厌每天坐在他旁边,每天看着他,居然没有发现。不是没有发现,是林屿每次都用“天热”“吃得少”“最近在减肥”挡回去了。沈厌信了,不是因为他好骗,是因为他不愿意往那个方向想。
“你外婆知道吗?”沈厌问。
“知道。她一直知道。”
“她一个人照顾你十年。”
“嗯。”
沈厌沉默了。他想起外婆每次看到他都说的那句话——“多吃点,太瘦了。”外婆不是在对一个瘦弱的孩子说客套话,她是在说一个她知道的事实。沈厌太瘦了,林屿也太瘦了,这个世界上瘦的人太多了,外婆的手只有那么大,一碗饭一碗饭地喂,能喂一个是一个。
“走吧。”沈厌说,“我送你回去。”
他们走在老城区的巷子里,和每天一样。沈厌走在左边,林屿走在右边。两个人之间的拳头距离消失了,他们的手在中间握着,十指相扣。六月的晚风是热的,手心是热的,连掌纹都被汗浸湿了,滑腻腻的。但他们都握得很紧,没有松开。
走到巷口的时候,外婆已经站在小卖部门口了。她穿着那件碎花的短袖,头发比去年白了一些,背比去年更驼了一些。她看到林屿和沈厌走过来,看到他们握在一起的手,什么话都没有说。
林屿松开沈厌的手,走到外婆面前。
“外婆,沈厌知道了。”
外婆手里的抹布掉在了地上。她看着沈厌,沈厌站在桂花树下,林屿刚松开的那只手垂在身侧,手指还保持着握着的姿势,微微蜷着。
外婆看了他几秒钟,把目光收回来,捡起抹布,转身进了小卖部。
“进来吃饭。”她说。
那天晚上的饭桌上多了一双筷子。沈厌坐在林屿旁边,外婆坐在对面。桌上是三菜一汤,红烧带鱼、清炒空心菜、西红柿炒鸡蛋、冬瓜排骨汤,都是林屿爱吃的。外婆给沈厌盛了一碗汤,给林屿盛了一碗汤。林屿喝了一口汤,沈厌也喝了一口。
外婆放下筷子,看着沈厌。“你都知道什么了?”
沈厌放下汤碗。“他八岁得的病。每天打针。他爸爸因为这个病走的。他妈妈改嫁了。”
外婆听完,沉默了一会儿。她转过头看着林屿,林屿低着头在喝汤,没有看她。外婆伸出手把林屿垂下来的头发拨到耳后。那个动作很慢,和沈厌做的很像——指腹从额头划到耳廓,沿着耳朵的轮廓走了一圈,最后在耳垂上停留了一瞬。
“小林屿,你去帮外婆买瓶酱油。”外婆说。
林屿抬起头看了外婆一眼,又看了沈厌一眼。他放下汤碗,起身出门了。
小卖部里只剩下外婆和沈厌两个人。日光灯在头顶嗡嗡响,收银台上的计算器屏幕还亮着,显示着今天下午的营业额。外婆从围裙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根点上。她很少抽烟,沈厌第一次看到她抽烟。
“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他出去?”外婆吸了一口烟,烟雾从她的鼻孔里冒出来,在灯光下变成一团灰白色的雾。
沈厌没有说话。
外婆把烟灰弹在收银台上的烟灰缸里。“有些话不能当着他的面说。”
沈厌看着她。
外婆又吸了一口烟。这次她吸得很深,烟头烧红了一截,灰烬慢慢变长,然后断了,落在烟灰缸里。
“他爸爸走的时候,小林屿才八岁。他问我说‘外婆,爸爸是不是因为我才死的’。”外婆的声音没有抖,她的声音很稳,稳到像一个在说别人家故事的人。“他说,‘是我把这个病传给爸爸的’。”
沈厌的手放在膝盖上,手指攥紧了裤子的布料。
“我跟他说不是他的错。这个病不是谁传给谁的,是命。他不信。他觉得只要他乖乖打针、乖乖吃饭、乖乖不生病,就不会连累任何人。”外婆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那根烟只抽了一半,她掐得很用力,烟头在玻璃缸底碾了两下,火星彻底灭了。
“他妈妈走的时候,他十岁。他妈妈跟我说,‘妈,我受不了了。每天看着他打针,每天怕他血糖高了低了,每天怕他在学校晕倒。我受不了了。’她走的那天晚上,小林屿坐在门口等了她一夜。”
外婆的声音终于抖了。不是哭,是抖。
“她没回来。他第二天早上跟我说,‘外婆,没关系,我有你就够了。’”
沈厌的指甲陷进了掌心里。他的手放在膝盖上,从外面看不出任何异常,但如果有人翻开他的手掌,会看到四道深深的月牙形印痕,有两道已经渗出了血。
外婆把手伸进围裙口袋里,拿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纸,放在桌上,推到沈厌面前。沈厌打开那张纸,是一份病历,林屿的。上面写着诊断日期,写着病程,写着近期的检查结果——糖化血红蛋白、尿微量白蛋白、血肌酐。那些数字他看不太懂,但他看到最后一行写着“建议:肾内科随诊”。
“医生说他可能已经开始有并发症了。”外婆的声音恢复了平稳。“肾和眼睛都有可能。要等进一步检查才能确定。”
沈厌把那张病历叠好,放进口袋里。他的动作很慢,慢到外婆能看到他的手指在抖。
“我告诉你这些,”外婆看着他,“不是要你做什么。你是一个孩子,你也才十七岁。你能做什么呢?”
沈厌站了起来。他站起来的速度很快,椅子被推得往后滑了一截,椅腿在水泥地上刮出刺耳的声响,那声响过去了,小卖部里安静下来。
“我能照顾他。”沈厌说。
外婆看着他。
“我能照顾他。”沈厌又重复了一遍。这一次比第一次更轻,不是声音轻,是重量轻。第一次是“我能”,第二次是“我愿意”。
外婆看了他很久。久到门外的天从深蓝色变成了黑色,久到路灯亮了起来,在门口的地面上画出一块橘黄色的方形。她站起来,走到沈厌面前,伸出手,放在沈厌的头顶上。她的手上有很多皱纹,手背上有一块深色的老年斑,指甲剪得很短,很干净。这只手在沈厌的头顶上放了几秒钟,然后收了回去。
“去叫他回来吧,”外婆说,“酱油不用买了。”
沈厌走出小卖部。巷口的路灯下,林屿站在桂花树旁。他手里没有酱油瓶,他一直站在门口,外婆说的每一个字他都听到了。从“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他出去”到“去叫他回来吧”,每一句。六月的风吹着他的头发和衣角,路灯的光把他照得很亮。沈厌走到他面前。他们在路灯下面对面站着,和很多次一样。但这次不一样,这次林屿的眼眶红了,红的,但没有哭。
“你都听到了。”沈厌说。
“嗯。”
沈厌伸出手,扣住了林屿的手。十指相扣,掌心和掌心贴在一起,汗和汗混在一起,分不清是谁的。
“你说的,有我的地方,一定有你。”沈厌看着林屿的眼睛。那双深棕色的眼睛在路灯下变成了琥珀色,里面有两盏灯和一个人的脸。
“你也要说话算话。”沈厌说。
林屿低下头,看着他们交握的手。沈厌的手腕上戴着那条深蓝色的手链,银色的珠子上刻着一个“海”,翻过来刻着一个“屿”。海和林屿,海和屿,谁离开了谁都只是一个字。
他抬起头笑了。那个笑容和去年九月一号一样——左脸上那个浅浅的酒窝,眼睛弯成两道月牙。瘦了的脸让那个酒窝比以前更深了。“说话算话。”林屿说。
沈厌把他拉进了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