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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夜雨囚踪(八)     夜 ...

  •   夜色浓稠得像化不开的墨,渭水河畔的老柳树下,刘病已靠着树干坐了许久,那坛桂花酿已经见了底,空坛子歪在脚边,被月光照出一个椭圆的影子。他望着河面上碎成千万片的月影,脑子里翻来覆去的念头像潮水一样涌上来又退下去,每一次退去都在沙滩上留下新的痕迹。

      他想放弃。这个念头像一条滑溜溜的蛇,在他心里钻来钻去,说着些“人家早有婚约”“你晚了一步”“认命吧”之类的话。他几乎就要信了——毕竟他刘病已这辈子最擅长的事情就是认命,从太子府到掖庭,从掖庭到民间,从锦衣玉食到粗茶淡饭,命运给他什么他就接什么,顺其自然,随遇而安,从不挣扎,从不强求,像一株被风吹到哪里就长在哪里的野草。

      可今夜他不想做野草了。

      他猛地坐直了身子,手掌在树干上重重一拍,震得几片枯叶簌簌落下。野草有什么意思?风吹就倒,雨打就折,一辈子匍匐在地上,连抬头看天的资格都没有。要做就做顶天立地的大树,封妻荫子,进禄加官,福泽荫蔽一方,大丈夫当有鸿鹄之志。

      他的先祖汉高祖刘邦从一个厅长成为皇帝;他的祖父是刘据,是汉武帝的嫡长子,是大汉的皇太子;他的曾祖父是刘彻,是北逐匈奴、开疆拓土的千古一帝;他的曾祖母是卫子夫,从一个歌女做到皇后,被诬陷时以死明志,那份刚烈与气节写在骨血里,代代相传,一滴都没有少。他祖父的舅舅是卫青,卫青是一个马奴,凭什么能娶平阳公主?霍去病是他祖父的表哥,霍去病十八岁封冠军侯,凭什么能封狼居胥?因为他们不认命。他们偏要又争又抢,把这世上最好的东西攥进自己手里。

      他刘病已凭什么不能?

      月光落在他脸上,将那双眼睛照得亮得惊人。他站起来,拍了拍袍上的草屑,弯腰捡起那只空酒坛,走到河边,蹲下来,将坛子浸入水中,看着水泡咕嘟咕嘟地冒上来,清澈的河水将坛壁上的残酒一点点洗去。他洗得很慢,很仔细,像是在进行某种仪式——洗掉昨日的颓丧,洗掉方才的怯懦,将一颗心洗得干干净净,好装下明天的决心。

      皇位他都敢想,一个女孩他不敢要?

      他将空坛子拿起来,没有扔掉,明日路过时还可以还给酒肆换几文押金。他习惯了这样精打细算地过日子,一文钱恨不能掰成两半花,可这不妨碍他心里装着比天还大的志向。他转过身,沿着河堤往回走,步子比来时轻快了太多,像是卸下了一块压在心口的石头,连呼吸都顺畅了许多。

      他要去找她。不带礼物,不提亲事,只是把心意说清楚。等感情稳了,再请祖母那边的史家出面提亲——史家虽然也算不得什么高门大户,到底是正经的官宦人家,比他这个无根无基的落魄宗室体面得多。他想了一路,将这个念头翻来覆去地掂量了十几遍,觉得稳妥了,才躺到床上。那一夜他睡得比往日都沉,梦里没有盗墓贼,没有典狱司,只有一只绑着红绳的酒坛子,和一扇他第二天要去叩响的门。

      翌日是个晴天,晴空万里,春天的阳光暖融融地铺在长安城的每一条街巷上,连空气里都浮动着槐花的甜香。刘病已换了一身干净的靛蓝色长袍,头发用木簪束紧,没有带任何东西——没有酒,没有点心,没有任何可以称作“礼物”的物件。他空着手,只揣着一颗砰砰乱跳的心,走进了典狱司的大门。

      许平君正蹲在院子里洗衣服,袖子卷到手肘,露出两截被皂角水泡得微微发红的小臂,额前的碎发被水汽沾湿了,贴在太阳穴上。她听见脚步声抬起头来,看清来人之后,那双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亮得像有人在她瞳孔里点了一盏灯。她猛地站起来,手在围裙上胡乱擦了两下,脸上的笑意怎么都压不住,嘴角翘起来,眉眼弯下去,整个人像一朵被春风吹开的花。

      “你来了!”她的声音里有种抑制不住的欢欣雀跃,像是等了很久的人终于等到了,连尾音都往上扬。

      刘病已站在院门口,被她的反应弄得微微一怔。他本以为昨天的不辞而别会让两人之间生出些隔阂,他甚至做好了面对她冷淡或客套的准备,可她这副模样,分明是盼着他来的,盼得很急,盼得很真,像是一个人在沙漠里走了很久忽然看见了绿洲。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她已经跑到他面前,仰着脸看他,睫毛在阳光下投下一小片阴影,眼睛里全是他。

      “走,咱们出去玩,”她拉了一下他的袖子,又觉得这个动作太过亲密,赶紧松开,脸上的红晕深了一层,却没有躲开,反而大大方方地笑了笑,“我爹今天不在家,我娘去庙里上香了,我正愁没人说话呢。”

      刘病已跟着她往外走,心里头的疑团越来越大。他昨日来提亲碰了壁,听说她定亲了去了未婚夫家,他失落地离开,她今儿见了面却只字不提昨天的事,反而兴高采烈地要跟他出去玩——这不像是故意回避,倒像是失而复得的欢喜。他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她,目光从她的眉眼滑到她的嘴角,又从嘴角滑到她那因为走得快而微微飘起的裙角,每一个细节都在告诉他同一个讯息:她是真的高兴看见他,不是因为礼貌,不是因为无聊,是因为她想他。

      两人出了典狱司的大门,沿着巷子往南走,说些有的没的。许平君走在他右手边,离他很近,近到偶尔走快了衣袖会擦到一起,她又会稍稍慢半步,拉开一点距离,过一会儿又不自觉地靠过来。如此反复了几次,她忽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面对着他,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认真。

      “病已,我昨天想起来一件事,”她说,“我好像从来没有问过你住在哪里。”

      刘病已怔了一下。

      “昨天你来找我,我不在,等我回来才知道你来过,”她低下头,声音轻了许多,“我忽然发现,我不知道去哪儿找你。你要是再也不来了,我连去哪里找都不知道。”

      这话说得很平淡,可刘病已从这平淡里听出了一种很深的在意。她不是一个会把情绪挂在嘴边的人,可这一刻她的不安像水一样从那些细微的动作里渗了出来——她揪着袖口的手指,她说话时的眼神。她怕再也见不到他。这个念头像一道光照进刘病已心里,将他昨夜那些“她已定亲”“她的人生与我无关”的灰暗念头照得无处遁形。

      他没有接话,只是将嘴角微微弯了弯,算是回应,目光却从她脸上移开,落在巷口那头正缓缓走过来的人群上,因为他听到丧礼上敲锣打鼓的声音。

      那是一支出殡的队伍,走在最前头的是八个披麻戴孝的杠夫,扛着一口黑漆棺材,棺头上扎着一朵白绸挽成的花,在阳光下白得刺眼。棺材后头跟着十几个亲眷,有哭的,有沉默的,有被搀着的,也有木然走着的。队伍走得很慢,鼓吹班子吹着哀哀切切的调子,唢呐声在窄巷里来回碰撞,听得人心里发紧。

      许平君的脸色一下子变了。她猛地拉住刘病已的手腕,将他拽进旁边一条窄巷里,两人贴着墙根站着,她微微探出头去望了一眼那队伍,又飞快地缩回来,整个人靠在了墙上,胸口起伏着,像是跑了一场很远的路。

      “怎么了?”刘病已低头看着她,她的手指还紧紧攥着他的袖口。

      “那是欧候家的送丧队伍,”许平君的声音有些发紧,像一根被拧到极限的琴弦,“昨天……我爹我娘带我去的就是欧候家。我昨天才知道我有个未婚夫,叫欧候平,我但从来没见过他,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不知道他多大年纪,不知道他是好是坏——可我跟他的婚书在我襁褓的时候就写好了,写好了十几年,我昨天才知道。”

      刘病已的瞳孔微微缩了一下。他靠在墙上,侧头看着她,等她继续说下去。

      “棺材里躺的就是他,”许平君说的时候,声音是平的,没有悲伤,没有庆幸,只是一种陈述事实的平淡,可这平淡之下压着的东西,比任何强烈的情绪都更让人心疼,“回长安的路上染了恶疾,没救回来。他死之前写了退婚信,说他耽误了我这些年,不能让一个虚名再耽误下去。欧候家把婚书还给了我爹,婚退了。”

      刘病已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昨夜还在为一个已经不存在的婚约痛苦了一整晚,今天却忽然被告知这个婚约已经解除了——不,不是解除了,是那个他素未谋面的情敌死了。他应该觉得高兴,甚至应该觉得庆幸,可此刻他心里涌上来的第一个念头不是喜悦,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荒诞。命运这个东西,到底是在成全他,还是在跟他开玩笑?

      “我觉得是我克死他的,”许平君抬起头来看着他,那双一直温柔而笃定的眼睛里,第一次蒙上了一层迷茫的水雾,“我本来不信这些东西的。我爹在典狱司审了半辈子犯人,什么怪力乱神的事没见过?他从来不信,我也从来不信。可前天我娘去城南找了张半仙算卦,张半仙说我命格贵不可言,将来是要当贵人的——我当笑话听的,没往心里去。结果第二天,欧候平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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