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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筹码 拍卖环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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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环节是整场晚宴的重头戏。
灯光暗下来,只留一束追光打在舞台正中央。拍卖师是外面请来的,圈内知名的老手,嗓音低沉圆润,每个数字从他嘴里吐出来都像裹了一层蜜。第一件拍品是一幅当代水墨,尺幅不大,作者名字在艺术市场上不算顶流,但胜在来历清晰——直接得自画家本人,附有合影和收藏证书。
起拍价八十万。
傅维森没动。这种场合他有自己的节奏——不抢第一,不争最后,只在恰当的时机举一次牌,让该看到的人看到,就够了。沈述白让他帮忙举的那件在后面,是一块百达翡丽的腕表,型号不算稀有,但品相极好,附有原装证书和当年的购买发票,带有某种老钱阶层才在意的“ provenance”。
第三桌的几个人陆续举了牌。那个律所的高级合伙人拍了一瓶茅台,九几年的,成交价远高于市价,但他举牌时那种从容的姿态说明他根本不在意溢价——他在意的是举牌这个动作本身。隔壁桌的一个地产商拍了一件当代油画,花了四百多万,全场给了他一次礼貌的掌声。
傅维森百无聊赖地翻着图录,余光扫到后面几桌。
程砚书坐在那桌年轻人中间,手里端着酒杯,看上去对台上的拍卖并不上心。他旁边的一个人举了两次牌,每次都跟他低头说几句话,像是在商量。程砚书听完只是摇头,那个人就没再举了。
到第五件拍品的时候,傅维森注意到程砚书动了。
那是一套古籍善本,明万历年间刻本,存世稀少,品相完好。起拍价一百二十万。拍卖师介绍完 provenance 之后,场上安静了两秒,然后有人举牌。
一百二十万。
一百三十万。
一百五十万。
叫到两百万的时候,场上只剩下两个人——一个坐第一排的老先生,看着像是真正懂行的藏家,以及程砚书那桌举牌的那个人。但傅维森看得清楚,每一次举牌之前,那个人都会先看程砚书,程砚书微微点一下头,他才举。
老先生叫到两百三十万的时候停了一下,似乎在犹豫。
程砚书侧头跟旁边的人说了句什么,那个人立刻举牌——两百五十万。
老先生回头看了一眼后面这桌,目光在程砚书脸上停了片刻,然后摇了摇头,放下了手中的号牌。
“两百五十万,第三次,成交。”
拍卖师的槌落下来,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厅里听得很清楚。
程砚书端起酒杯喝了一口,表情没什么变化,好像刚才不是花了两百五十万买了一堆旧纸,而是在便利店买了一瓶水。他旁边的几个人凑过来跟他碰杯,他笑了笑,杯子碰得很轻,嘴唇沾了一下酒就放下了。
傅维森收回目光,翻到下一页图录。
沈述白凑过来,压低声音说:“那套古籍,你知道他买来干嘛?”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沈述白笑了一下,“但我知道一件事——那本东西,去年在香港秋拍出现过,成交价一百八十万。他今晚多花了七十万。”
傅维森没接话。
多花七十万,对在场任何人来说都不是什么大数目。但问题不在于钱,在于程砚书为什么要买——而且是花超出市场价三成的价格去买一套跟他主业毫无关系的古籍善本。
有两种可能。第一,他真的喜欢,多花多少钱都无所谓。第二,他在做给某个人看。至于是做给谁看,傅维森暂时还想不出来。
腕表那件拍品上来的时候,傅维森按沈述白的意思举了一次牌,成交价在他的预期范围内。沈述白满意地点了点头,低头刷手机去了。
晚宴在九点半左右进入尾声。傅维森没等最后一件拍品结束就起身离开了,他不喜欢散场时那种人群涌向出口的拥挤感,哪怕这种拥挤被处理得再体面,也改变不了它本质上是一种无序。
走到大堂门口等车的时候,程砚书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
他已经把西装外套脱了,搭在手臂上,衬衫袖子卷到了手肘。夜风吹过来,他的头发被吹乱了几缕,他也不去理,就那么站在傅维森旁边,仰头看着酒店门口的灯光。
“你的车呢?”傅维森问。
“没开车。叫了司机,还在路上。”程砚书偏过头看他,“傅总不介意的话,捎我一段?”
傅维森看了他一眼。
这个人的表情写满了“你不答应也没关系”,但那双眼睛里的光不是这么说的。那双眼睛说:我知道你会答应。
车来了。傅维森拉开车门,没说话,往里坐了一个位置。
程砚书跟上来,坐进后座,关上门。车内空间一下子变得很小,皮革的气味和一点淡淡的香水味混在一起。傅维森闻到了,不是程砚书身上常有的那种味道,而是更淡的、带点木质调的什么,像是雪松或者檀香。
“去哪儿?”傅维森问。
“工体附近。”
傅维森跟司机说了地址。车驶出酒店大门,汇入东三环的夜色。车窗外的灯光一道道地滑过去,在程砚书的侧脸上投下明暗交替的光影。他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睫毛在眼下落了一片很淡的阴影。
安静了几分钟之后,他忽然开口了,声音有点懒,像是真的在闭目养神而不是装出来的。
“那套古籍,你看了吗?”
“看了。”傅维森说,“多花了七十万。”
程砚书睁开眼,转头看他。那个表情介于意外和好笑之间,嘴角慢慢地翘起来。“你注意到了?”
“很难不注意到。”
“那你猜我为什么买?”
傅维森想了想。“为了让人注意到你多花了七十万。”
程砚书盯着他看了两秒,然后笑了出来。不是那种克制轻笑,而是真的觉得好笑的、带点声音的笑。他笑了几声之后收住了,但嘴角还留着一点弧度,眼睛在车内的暗光里显得很亮。
“傅维森,”这是他第一次直接叫全名,没有带“傅总”那个敬称,“你比传闻中的有意思。”
傅维森没接这个话。他转头看向车窗外,国贸的灯光在远处连成一片,像一座不夜城的海市蜃楼。
车到了工体附近的一条巷口,程砚书让他停在这里。他推开车门之前,回头看了傅维森一眼。
“那套古籍,我是买来送人的。”
“送谁?”
程砚书笑了一下,没有回答。他下了车,弯腰隔着车窗对傅维森说:“晚安,傅总。谢谢你的车。”
车门关上。程砚书把西装外套搭在肩上,朝巷子深处走去,身影很快被路灯和树影切成一段一段的。他走路的姿态很好看,步子不大,节奏不快,但每一步都踩得很稳,像是知道前面有什么,也知道自己一定能走到。
傅维森看着那个背影消失在巷口,过了几秒才对司机说:“走吧。”
车重新汇入车流。他拿出手机,打开和程砚书的对话框。那条“这次可以回了”的消息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屏幕上方,像一个等待被打开的礼物。
他的手指在屏幕上停了一下,然后打了两个字。
“到了?”
发出去之后他觉得自己有点蠢。这不是一个需要确认的问题——他亲眼看着程砚书下车、走进巷子、消失。但手指已经自作主张地按下了发送键,收不回来了。
回复来得很快,快到像是那个人一直在等这条消息。
“到了。傅总这是担心我走丢了?”
傅维森没有回。他把手机翻过去扣在腿上,闭上眼。
车内的皮革味和残留的雪松香气混在一起,还没有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