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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宿 怎么办,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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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一看着大妈紧攥竹竿、满眼戒备的模样,后背已经沁出了一层薄汗,心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知道,再含糊其辞下去,大妈必定会喊来村里人,到时候他浑身是嘴也说不清,说不定真会被当成来路不明的坏人,甚至是村里人从没见过的“妖怪”——毕竟他这短发、这工装、这胶鞋,在这个满眼粗布麻衣、束发盘髻的地方,实在太过扎眼。
他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大脑飞速运转,开始急着编造一段合理的身世,既要打消大妈的怀疑,又不能暴露自己穿越的秘密,每一个细节都得反复斟酌,不能有半点疏漏。隐居?不行,隐居之人不会这般狼狈,也不会对这里的环境一无所知,很容易被拆穿。猎户?更不行,他这白净的皮肤,没劳作的手,又瘦,半点不像常年上山打猎的模样,一开口就会露馅。
思来想去,唯有游商这个身份最稳妥——游商常年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穿些新奇衣物、留些特别发型也说得通,而且四处奔波,不小心迷路、遭遇意外也合情合理。打定主意后,李一一又在心里捋了一遍说辞,调整好语气,尽量让自己显得诚恳又委屈,避免露出破绽。
他缓缓抬起手,示意自己没有恶意,脸上挤出一丝略显疲惫却温和的笑容,对着大妈缓缓说道:“大娘,您别慌,我真不是坏人,也不是什么来路不明的人。我也姓李,名叫李一一,是从府城来的游商,平日里就带着些新奇物件,走街串巷、往来各村各镇叫卖营生。”
说到这里,他故意顿了顿,揉了揉依旧隐隐作痛的手肘,脸上露出几分苦涩,继续说道:“前些日子,我带着货物往邻镇去,没想到在半路遇上了劫匪,货物被抢了个精光,还被他们追杀,我慌不择路,一路跑,不知不觉就钻进了这片山林,迷了方向,最后才走到这里,身上也被树枝刮得乱七八糟,实在是狼狈得很。”
怕大妈不信,他又特意指了指自己的工装外套和胶鞋,语气带着几分无奈又自然的解释:“大娘您看我这衣服和鞋子,都是府城里才有的新奇料子和样式,耐磨又轻便,适合我们这些常年赶路的游商,不是什么古怪东西;还有我这头发,也是府城里时兴的短发,好打理,赶路的时候不碍事,不是什么旁门左道的打扮。”
他一边说,一边悄悄观察大妈的神色,心里暗暗捏着一把汗,生怕自己的说辞有什么漏洞,被大妈看出破绽。他知道,这段编造的身世,是他眼下唯一能过关的办法,若是被拆穿,后果不堪设想。
李一一的目光又快速扫过大妈周身和院落,心里暗暗盘算着。大妈身上的靛蓝粗布短衫打了好几块补丁,袖口也磨得发毛,头上只挽着一根普通的木簪,再看院子里,低矮的泥墙斑驳破旧,竹篱笆也有些松动,角落里堆着些干柴,几只鸡仔在地上随意啄食,连个像样的农具都少见。看这模样,大妈定是常年守在这深山坳里,从未去过繁华的府城,见识自然有限,未必能识破他编造的游商说辞。事到如今,他没有别的选择,只能赌这一把,赌大妈会信他的话,赌自己能顺利蒙混过关。
听李一一说完这番话,张大娘子紧绷的肩膀微微垮了下来,攥着竹竿的手也悄悄松了几分,指节不再泛白,连呼吸都平缓了些,心底的戒备总算卸去了大半。她又抬眼打量了李一一一番,见这后生虽面色苍白、衣衫沾着草屑,却生得白净周正,说话时条理清晰、语气诚恳,眼底没有丝毫慌乱和闪躲,倒真不像那些偷鸡摸狗、拐骗孩童的坏人。“哦,原来是游商啊……”她低声喃喃了一句,语气里的警惕淡了许多,脸上的皱纹也舒展了些。恍惚间,她想起自己年轻时,也曾在村口见过一两个走街串巷的游商,背着鼓鼓囊囊的包袱,叫卖着山里人少见的针头线脑、胭脂水粉,模样虽也有些陌生,却都还算老实本分。这么一想,心里的疑虑又消了几分——游商常年在外奔波,见多识广,穿些新奇衣物、留些特别发型,倒也说得过去。只是目光落在李一一的短发上时,她还是忍不住皱了皱眉,心里暗自嘀咕:这后生模样周正,就是这身打扮太不像话,头发剪得这么短,光秃秃的露着头皮,岂不是忘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道理?可转念一想,自己与这后生非亲非故,他是府城来的,那边的时兴模样本就和山里不同,自己又何必多管闲事,只要他不是坏人,不祸害村里,便与自己无关。这般想着,神色也放松了不少。
张大娘子看着李一一苍白憔悴的模样,又想起他说的被劫匪追杀、狼狈迷路的遭遇,心底的虽然还有一丝戒备但也生出几分恻隐之心。她轻轻叹了口气,脸上的皱纹挤在一起,语气里满是怜惜,先低声呢喃了一句:“年轻后生,真是遭罪哟。”说着,她抬眼望了望远处连绵的山影,眉头又轻轻蹙起,放缓了语气继续说道:“虽说这2年天下太平,战事也早已平定了1-2年,可这深山老林里,山匪却依旧出没,前些年就有路过的货郎被抢过,我们村里人平日里都不敢单独往深山里去,你一个外乡人,能从山匪手里逃出来,已是万幸。”
她顿了顿,又收回目光,上下打量了李一一一番,语气渐渐温和下来,带着几分亲切感:“后生,说起来也是缘分,我们这李家坳,全村人大多都姓李,也算得是本家。只是我们这村子偏僻,藏在深山里头,离你说的府城远得很哩。我活了这大半辈子,从没出过这大山,也没见过府城的模样,只是听村里的以前老人说,要去府城,得先翻两座山,再走一天的路到河边,坐船顺流而下,少说也要小半月的功夫才能到。”
说到这里,她看着李一一依旧苍白的脸和身上沾着的草屑,语气里多了几分担忧,话语也顿了顿,带着些许迟疑:“你这模样,身上又有伤,如今货物也被抢光了,孤身一人,这般光景……怕是回府城,难啊。”她说完,又轻轻摇了摇头,眼神里满是真切的惋惜,手里的竹竿也随意靠在了门框上,全然没了先前的戒备,只剩对这个陌生后生的怜悯。
李一一紧绷了许久的神经终于彻底松懈下来,胸口那股憋了半天的浊气猛地吐了出来,后背的薄汗被林间的风一吹,竟泛起一丝凉意,连紧绷的肩膀都不自觉地垮了下去。先前强撑着的力气像是瞬间被抽干,双腿发软得厉害,若不是下意识地扶了一把身旁的竹篱笆,险些就要栽倒在地。刚才只顾着编造说辞、应付大妈的盘问,倒没觉得什么,这会一放松,喉咙里的干涩感瞬间翻涌上来,像是有团火在灼烧,连舌尖都发疼,连说话的力气都弱了几分。他微微蹙着眉,抬手揉了揉发僵的喉咙,又下意识地抿了抿干裂的嘴唇,眼神里满是难以掩饰的窘迫,声音不自觉地放得低了些,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恳求,对着张大娘子轻声说道:“大娘,求您行个方便,我……我实在渴得厉害,可否讨一碗喝?”说完,他还微微弯了弯腰,姿态放得极低,生怕自己的请求会惹得大妈不快,再重新勾起她的戒备心。
张大娘子摆了摆手,语气彻底没了先前的戒备,多了几分山里人特有的淳朴温和,对着李一一柔声道:“叫我张大娘就成,看你渴得急,等着,我这就去给你舀水。”说罢,她转过身,脚步有些蹒跚地走到院角的三脚木架旁,伸手取下架子上挂着的半旧瓜瓢——那瓜瓢是用老葫芦壳晒制而成的,边缘已经磨得光滑发亮,上面还带着几处深浅不一的裂纹,一看就是用了许多年。她攥着瓜瓢,又顺手理了理身上皱巴巴的粗布短衫,便朝着院后方的水井走去,脚步声踏在院中的泥地上,发出轻微的“哒哒”声。
就在这时,草屋的木门“吱呀”一声被轻轻推开,一道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屋里传了出来,夹杂着几声剧烈的咳嗽,“咳……咳咳咳……老婆子,你……你在和谁说话啊?”那声音虚弱得很,每说一个字都要顿一顿,还带着浓重的痰音,听着就让人心里发紧。李一一下意识地看了过去,只见一个头发花白、身形佝偻的老汉,正扶着门框慢慢探出头来,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打满补丁的粗布长衫,脸色蜡黄,嘴唇干裂,颧骨高高凸起,眼神也有些浑浊,显然是常年被病痛缠身。
张大娘子听到声音,脚步顿了顿,回头朝着老汉摆了摆手,语气里带着几分安抚,又刻意压低了声音,生怕惊扰到他:“没什么人,就是一个路过的后生,迷了路,来咱这儿讨口水喝。”她说着,又加快脚步走到水井边,弯腰放下瓜瓢,熟练地摇起了井绳,轱辘转动的“吱呀”声,在安静的院落里格外清晰。
说来,这张大娘和李大爷老两口,也是这李家坳里出了名的可怜人。两人年轻时也算恩爱,中年时得了一个儿子,眉眼周正,手脚勤快,本以为能靠着儿子养老送终,日子能慢慢好起来,可天不遂人愿。几年前,朝廷征兵抓丁,村里几个适龄的后生都被强行带走,他们的儿子也没能幸免。老两口哭得肝肠寸断,日日盼着儿子能平安归来,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来的却是杳无音信,到最后,只从路过的兵卒口中得知,他们的儿子在一场战事中不幸阵亡,连尸骨都没能寻回来。从那以后,老两口就彻底没了盼头,靠着院里的几亩薄田勉强糊口,李大爷也因思念儿子、常年劳作,染上了咳疾,身子一日比一日差,平日里连院门都很少出,唯有张大娘子,一边操持家务、耕种田地,一边照料着老伴,日子过得格外清苦。
李一一的目光紧紧追着张大娘的身影,看着她弯腰摇起井绳,清澈的井水顺着瓜瓢边缘缓缓溢出,带着山间泉水特有的冰凉气息,瞬间勾得他喉咙里的灼烧感愈发强烈。不等张大娘把水递到他面前,他便下意识地往前凑了半步,双手接过那只磨得光滑的瓜瓢,指尖触到瓢身的凉意,又摸到冰凉的井水,浑身都跟着松快了几分。他再也顾不上体面,扬起头,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着水,甘甜清冽的井水顺着喉咙滑下,瞬间浇灭了喉咙里的“火苗”,干涩的舌尖被滋润得发麻,连胸口的沉闷感都消散了大半。
几大口水下肚,他才缓缓放缓动作,长长呼出一口浊气,那口气里带着井水的凉意,连带着紧绷的神经都彻底舒展,忍不住在心里暗叹一声:“终于活过来了!”他又捧着瓜瓢,小口小口地喝了几口,细细品味着井水的甘甜,直到喉咙彻底滋润,不再发疼,才恋恋不舍地将瓜瓢递还给张大娘,嘴角还沾着些许水珠,脸上也终于有了一丝血色,不再是先前那般苍白憔悴。
他抬手抹了抹嘴角的水珠,抬头望了望天空,只见林间的光线已经渐渐暗淡下来,夕阳的余晖透过枝叶的缝隙,洒下最后几缕微光,远处的山影也变得模糊不清,晚风渐渐变凉,带着山间的湿气,吹得他单薄的衣衫微微晃动。李一一心里顿时咯噔一下,一股紧迫感瞬间涌上心头:天要黑了。
他皱着眉,心里快速盘算起来——这可是古代的深山坳,和现代截然不同,没有路灯,没有监控,更没有便捷的通讯设备,夜晚的山林必定格外危险,保不准会有野狼、野兔之类的野兽出没,就算没有野兽,独自一人在林间游荡,也难免会再次迷路,甚至遇到其他未知的危险。眼下最要紧的,就是赶紧找个安全的地方落脚休息,熬过这个夜晚再说。
目光不自觉地扫过张大娘的院落,泥墙竹篱虽简陋,却透着一股安稳的烟火气,屋里还隐约有李大爷的咳嗽声传来,显然是个有人居住的安稳去处。心思一动,一个念头便冒了出来:不如就留在张大娘家借宿一晚?可转念一想,自己只是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方才还被张大娘当成坏人盘问,如今刚讨了水喝,又要开口借宿,未免太过唐突,说不定会再次勾起张大娘的戒备心。
他咬了咬下唇,眉头紧锁,琢磨着该找个什么理由,才能让张大娘心甘情愿地收留自己。就在他一筹莫展、心里暗暗着急的时候,无意间抬手蹭了蹭口袋,指尖触到一个小小的、硬硬的东西,他心里一动,下意识地伸手往口袋里掏去。指尖摸索着,很快便掏出了一样东西——那是一颗包装简陋的润喉糖,还是他当初送菜时,怕喉咙干特意装在口袋里的,没想到车祸后竟然还在,没被弄丢。
看着掌心里那颗小小的润喉糖,塑料包装在微弱的光线下泛着淡淡的光泽,和这个时代的一切都显得格格不入,李一一却瞬间眼前一亮,眼底闪过一丝欣喜,在心里暗暗叫好:“好家伙,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有了这个,借宿的事就有谱了!”
开心吗一一

不用住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