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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 8 章 应邀约 ...

  •   沈若棠把面盛出来,端到工作台上,把椅子拉过来,“吃吧。”

      傅京在藤椅上坐下来,拿起筷子,低头吃了一口面。

      他吃得很慢,像是在认真品尝每一口。沈若棠坐在他对面,手肘撑在工作台上,托着下巴看他吃面。她觉得这个画面很荒谬——福布斯排名第七的男人,坐在她八十块钱买来的藤椅上,吃一碗西红柿鸡蛋面,头顶是一盏她从宜家买回来的落地灯,暖黄色的灯光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在墙上,交叠在一起。

      “好吃吗?”她问。

      傅京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嘴角带着一点笑意,“很好吃。”

      “就是普通的西红柿鸡蛋面,别说得这么夸张。”

      “不是夸张。”傅京说,低头又吃了一口,“我在很多地方吃过很多面,但这一碗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你做的。”

      沈若棠把脸别到一边,假装在看墙上那件月白色的旗袍。她的耳根已经红透了,红得她觉得自己的耳朵在发光。

      她深吸一口气,把注意力从耳朵上移开,回到眼前的这个男人身上。

      “傅京,”她说,“你今天来找我,有事吗?”

      傅京放下筷子,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放在工作台上,推到她面前。

      “这是什么?”

      “你打开看看。”

      沈若棠拿起信封,拆开,里面是一张请柬。深蓝色的卡纸,烫金的字体,上面写着——傅氏集团年度慈善晚宴,时间是这个周六晚上七点,地点在京城大酒店。请柬的右下角,用钢笔手写着三个字:傅京邀。

      “你想让我去参加你的晚宴?”沈若棠抬起头看他。

      “嗯。”

      “为什么?”

      “因为我需要一个女伴。”傅京说,语气很坦然,像是在说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沈若棠把请柬放在桌上,手指在烫金的字体上轻轻摩挲了一下。

      “傅京,你身边应该不缺女伴吧?”她说,语气不轻不重。

      “不缺。”傅京没有否认,“但我想带你去。”

      “为什么?”

      傅京看着她,目光沉静而认真。

      “因为我想让所有人知道,我身边站着的女人,是你。”

      沈若棠的呼吸停了一瞬。

      她低下头,看着那张请柬,看着那三个手写的字——傅京邀。他的字很好看,笔画遒劲有力,收笔的时候带着一点不经意的锋芒,像他这个人一样。

      “我考虑一下。”她说。

      傅京没有催促她,点了点头,把那碗面吃完了,把碗筷收拾好放进水槽里,拿起大衣穿上。

      “我送你回去。”他说。

      “我住楼上。”沈若棠指了指天花板,“店上面有个阁楼,我租下来了,住的地方跟店面连在一起。”

      傅京抬头看了一眼天花板,像是在想象阁楼的样子。然后他收回目光,看着她,说了一句让她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的话。

      “沈若棠,你住的地方,楼下的灯还亮着。我刚才在外面看到你窗户里透出来的光,就知道你还没有睡。那个光,让我觉得这个城市没有那么冷。”

      他说完这句话就走了。风铃响了一声,又归于沉寂。

      沈若棠站在店里,听着他的脚步声渐渐远去,石板路上传来皮鞋踩过的声响,一下一下,像某种古老而庄重的节奏。

      她站了很久,然后上楼,洗了澡,躺在床上,把被子拉到下巴。

      手机亮了一下,是傅京发来的消息。

      “晚安。”

      只有两个字。

      沈若棠盯着这两个字看了很久,然后也回了两个字。

      “晚安。”

      她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关了灯。黑暗中,她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平稳而有力,像一个正在苏醒的东西在缓慢地敲击着胸腔。

      她想,她可能真的要开始犯错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不害怕了。

      周六下午四点,沈若棠站在店里的穿衣镜前,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整整十分钟。

      她最终还是决定去。

      决定的过程并不复杂。周三晚上她翻来覆去地想了一整夜,周四早上顶着两个黑眼圈下楼开店,在工作台前坐了一个小时,什么都没做,就是盯着那把藤椅发呆。然后她拿起手机,给傅京发了一条消息:“周六几点?我过去。”

      傅京几乎是在她发出去的同时就回复了:“晚上七点,我六点来接你。”

      沈若棠看着那条消息,觉得自己的决定大概是对的。不是因为傅京,而是因为她在做这个决定的时候,问自己的唯一问题是——你想不想去?答案是想。不是因为他是福布斯第七,不是因为那是一场高规格的慈善晚宴,而是因为她想看看傅京在人群中的样子。

      她想看看,那个坐在她店里藤椅上安静看她绣花的男人,和那个站在论坛讲台上冷淡疏离的傅氏集团董事长,到底哪一个是真的。

      或者,哪一个更真。

      她现在站在穿衣镜前,身上穿的是她自己做的旗袍——一件玄黑色的丝绒旗袍,立领,斜襟,没有刺绣,只在领口和袖口处用银色的丝线绣了一圈极细的云纹,远看像一道淡淡的光晕,近看才能看清那些细密精致的针脚。这件旗袍她做了三个月,用的是最好的丝绒面料,每一针都是她亲手缝的,做完之后一直挂在衣架上没舍得穿。

      今天她穿上了。

      妆容是她自己化的,淡到几乎看不出来,只涂了一层薄薄的口红,颜色是豆沙色,不张扬但提气色。她把头发放下来,用卷发棒在发尾卷了几个大卷,让它们自然地垂在肩上。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想起外婆说过的一句话:“若棠啊,一个女人最美的样子,不是穿金戴银的时候,是她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的时候。”

      她现在知道了。

      六点整,一辆黑色的迈巴赫停在了店门口。

      沈若棠透过玻璃门看到那辆车,拿起早就准备好的手包——也是她自己做的,用旗袍同款的面料缝制的一个小手包,上面绣了一朵玉兰花——深吸一口气,推门走了出去。

      老周从驾驶座下来,替她开了车门。她弯腰坐进去,看到傅京已经在车里了。

      他今天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白衬衫,黑色的领结,整个人像是从黑白电影里走出来的人物,线条利落,气质清冷。但在看到她的一瞬间,那双深褐色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亮了一下,像深水里忽然浮上来的一盏灯。

      “很好看。”他说。

      沈若棠坐稳,把手包放在膝盖上,侧头看了他一眼,“你也是。”

      车开动了。车厢里很安静,只有发动机细微的声响和暖气出风口的气流声。老周把车开得很稳,几乎感觉不到颠簸。

      沈若棠看着窗外流动的夜景,霓虹灯的光影从车窗上滑过,像一条流淌的彩色河流。她来北京三年了,很少在晚上坐车经过长安街。这条路她白天走过无数次,但晚上看起来完全不同,那些白天里显得庄严肃穆的建筑在灯光的映照下变得柔和而梦幻,像一座不属于任何人的城堡。

      “紧张吗?”傅京问。

      “有一点。”沈若棠没有否认,“我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场合。”

      “你不需要紧张。”傅京说,“你只需要做你自己。其他的事情,交给我。”

      沈若棠转头看了他一眼。他正看着前方,侧脸的线条在车内昏暗的光线下显得格外分明,下颌线流畅而有力,像用刀裁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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