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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林溪过往     第 ...

  •   第五章:林溪过往

      翌日

      当冰可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看了看床头的手表,快十点半了。

      林溪听到她的声音,从厨房出来,手里端着一大碗粥:“可儿,醒了,睡的可安稳?”

      冰可眼一睁开,就看见大帅哥微笑的伺候着,赏心悦目,哇……这种可是神仙日子哦!

      “嗯,很好……你什么时候起来的?”

      “辰时便醒了”他把碗放在桌上,走过来坐在床边:“可饿了?”

      冰可伸手在他额上试了一下温度,说道:“有点饿,你退烧了,还有哪里不舒服吗?伤口疼不疼?等会还要换药。”

      “无碍,都好了!”

      “我去洗漱一下”当她走进厨房里面,热水都准备好了!

      早餐是小米粥,还有几块用油纸包着的肉饼,尚有余温。

      “这个是你在外面买的吗?”

      “是的,尝尝好不好吃。”

      冰可咬了一口,肉馅是羊肉,香是挺香。就总有点苦味!

      “是羊肉?现在羊肉价格挺贵的吧?”冰可问道:“在我这点可怜的历史知识,现在基本上都还给老师了,不过在古代,羊肉一直都贵,猪肉应该还没普及吧?是不是牛肉不能吃?”

      “是的,私宰和食用牛肉是触犯律法的,猪肉也有。”

      “为什么总是觉得有一些苦味?”冰可皱着眉,说道:“让我想一想,难道是水的原因吗?”

      “正是,往日未尝觉得其苦,自食用可儿的食物,方知此间饮食,确有苦味。”

      冰可又咬了一口肉饼,细细品味,突然发现了问题:“我知道了是盐!”

      “盐?”

      “对,现在的盐是没有经过提炼,所以有苦味!我所处的时代盐已经很便宜了,而且是精制盐,是没有苦味的!”

      他们边吃边聊,气氛融洽温馨!

      饭后,林溪把躺椅搬到院里桂花树下,还有那张狐狸毛垫子,冰可躺在椅子上,秋高气爽,阳光明媚,桂花落了满地,香气扑鼻,太阳暖暖的晒在身上,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昨天只是匆匆看了几眼,再加上身体不舒服,没仔细看周围环境,现在才仔细打量着院子,和地上的青砖,铺的整整齐齐,看不到一丝泥土。

      看得出来,是用心装饰过的,而且造价不菲。

      其实冰可知道,在古代,要有这样的砖瓦房和院子,还铺了地砖,基本是当时富贵人家的标准了,无异于在现代一线城市的CBD中心,顶层拥有一套200多平复式大宅。

      冰可平时也会看一些记录片,刷一些视频,偶尔看到讲古代穷人的艰难困苦,在真实的历史上,即使在唐宋经济最好的时代,也有很多人住不起砖瓦房,住的是土坯房茅草屋,特别是穷人,他们的家根本算不上房子,是用茅草泥巴糊成的遮身棚,能不能扛过一场暴雨,一场大风,全看运气,齐民要术里写,贫者以茅为炉,紧避寒暑,说的就是这种房子,看着能遮风挡雨,其实根本经不住折腾。

      古代穷人的茅草屋,最让人头疼的就是漏雨,茅草铺的再厚,时间长了也会被雨水冲的漏窟窿,一到下雨天,屋里就成了水帘洞,更惨的是漏雨的地方还会发霉,墙角长满绿毛,空气里飘着一股霉味,冬天又冷又潮,很多人因此得了关节炎,一辈子都治不好,古代穷人没药,只能硬扛。疼得走不了路也得下地干活,不然全家都得饿肚子。

      冰可看着坐在身旁的林溪说道:“这个房子,花了很多钱吧?”

      “凡可儿所言所喜所爱,我必竭力成全,这个家,可合你心意?”他小心翼翼的问道。

      冰可心想:这孩子,他的十二年前,我到底跟他说了啥?PUA这么严重?一个暗卫每天在生死存亡之际挣扎还要心心念念挣钱养家,这不是雪上加霜嘛!

      虽然她对暗卫这个职业不了解,但在影视剧里,一些蒙面的黑衣人就是杀人的炮灰!作为现代人只是看看,而且那些都是演员,现在面对真实的历史,暗卫这个职业极其残忍危险,她心里一阵难受……

      “林溪,跟我说说你的故事吧!我想要了解你!”她看着他的眼睛,握紧了他的手!

      他闭了闭眼睛,回忆自己这一路走来的艰辛,还历历在目……

      北宋时期,广州不仅是极其重要的进出口贸易中心,也是一个非常繁华的国际化大都市,被称为“天子南库”。

      出口商品,如大宗货物陶瓷,出口量极大,已超越丝绸成为首要出口品。典型代表是广州西村窑的瓷器,专为外销生产,远销东南亚、印度、波斯乃至非洲。而传统优势商品,包括锦缎、绸、帛等,金属及其制品:包括铁器(如铁锅)、铜器、锡器等。日常生活用品:漆器、雨伞、茶叶、酒、书籍(如《太平广记》)等。还有特色农产品:荔枝(用“红盐法”加工后远销,甚至出现了期货贸易雏形)、糖等。

      从海外输入的进口商品以香药,各种香料、药材为最大宗。珍稀奢侈品:犀角、象牙、珊瑚、玳瑁、珍珠、琥珀等。其他原料:如珠宝、蕃布、苏木(染料)等。

      北宋于开宝四年(971年)在广州设立了全国第一个市舶司,专门负责海外贸易的管理、征税和专卖。

      北宋广州的繁华,不仅体现在贸易数据上,更反映在其高度国际化的城市生活中:

      国际化社区与人口,蕃坊:政府在城南珠江北岸设立外国人聚居区“蕃坊”,其中居住着数以万计的阿拉伯等地外商,并设有自己的市场(蕃市)和学校(蕃学)。熙宁年间,广州城外的蕃汉杂居者已有数万家。侨民,很多外商选择长期居住,称为“住唐”,其中不乏家资数百万的巨富。

      繁荣的经济地位以及国家财源,广州是北宋前期最重要的外贸港口,其市舶收入一度占全国总额的十分之八九,是朝廷重要的财政支柱,因此被誉为“金山珠海,天子南库”。因贸易规模巨大,甚至催生了“香药交引”等有价证券,被认为是宋代金融的进步。

      城市建设方面,为保护商船免受飓风侵害,官员曾主持开凿内濠、修建避风港,深受商民爱戴。

      (作者有话说:由于本文的男主林溪,他有一张中西混血的脸孔,要交代他的出处,必然涉及到外商到当时的北宋广州府来做生意这一环节,我查阅了历史资料,当时广州府是北宋最繁华的对外贸易出口城市,上面介绍的广州,是我查阅历史资料得来的,并不是虚构的。)

      林溪是一个孤儿,从他记事起,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在哪,那时候他不在东京汴梁,而是在最南边的广州府。

      在广州时,他年龄还小,只记得他是由一位跑商押货的大叔,把他从广州带过来汴京的,他曾问过大叔,他的爹娘在哪里,大叔说他的父亲是蕃人过来广州经商的,而母亲却是一富商家的小姐,由于生意场上的合作,一来二往,两个人就认识了,蕃人后来随商船回自己的国土,再也没有回来了,也可能早就死了。

      小姐则是未婚产子,在他刚生下来,家里人就想弄死这个孩子,当时大叔的娘子是小姐的接生稳婆,主动揽过这个活,汇报给那家人已经处理干净了,而她不忍心看着孩子惨死,偷偷带回家养起来了,由于孩子越来越大,容貌更加显现出与中原人不同,怕那家富商发现,于是夫妻两商量,由于大叔经常在外跑商货,便由大叔带着孩子送到别的地方,看看有什么好心人可以收养,正好有一批货要送到汴京来,商家雇了不少人,大叔就在其中,而当时他已经快5岁了,虽然只有5岁,体格比同龄人高大,还长的好看,也很懂事乖巧,大叔和一同押货的伙计们平时也会教点拳脚功夫给孩子,他小小年纪练的也认真,大家都很喜欢这个孩子。

      真的是天有不测风云,路上遇见抢劫货物的匪徒,人数众多,武功高强,商队的人都死了,大叔也不例外,正当匪徒举刀要砍孩子时,匪徒首领却留下了这个孩子的命,带回了汴京。

      那批杀人的匪徒,我多年以后,才知道,那次的匪徒并不是真的抢劫匪徒,而是朝中有人安排的,是朝廷两派之间的争斗,货物里到底是什么,已不得而知。

      “抢劫匪徒”则是他们豢养的暗卫死士,专门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我被带回后,就丢在了距离汴京骑马都需要一个时辰的训练场“暗巢”,由皇城司直接管辖,而皇城司,则是皇帝直接统领的情报机构。

      他们不需要问名字,因为他们都是各处收罗回来的孤儿,并不是每个孤儿都合适,还得看体格。我由于相貌异于常人的缘故,再加上几乎没饿过肚子,跟着大叔饭还是能吃饱,所以体格比正常孩子高大许多。

      暗巢在山腹里,终年不见阳光。

      一百个孩子被赶进巨大的山洞,教官只说了三句话:

      “你们是废物,是畜生,是随时可以碾死的虫子。”

      “活下来,就能成为工具。”

      “最后站着的五十人留下。”

      然后他们扔进来二十把短刀。

      而活下来的五十人,才有资格编号。

      这里没有同伴,只有强者。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兽性,却会失去一切包括生命。

      一个高大的男孩抢到刀,毫不犹豫刺向最近的人。惨叫声在山洞里回荡时,我已经滚到角落,抓起一把散落的碎石。

      我没有去抢刀。抢刀的人会立刻成为众矢之的。那场“初选”持续了两个时辰。当教官再次打开石门时,洞里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四十三个孩子活了下来,或者说,还能动的,我蜷缩在尸体堆里,额角被碎石划破的血混着别人的血,我看起来和其他尸体没什么区别。

      后来,我的编号:7号

      每隔几天,都会陆陆续续送来一些孩子,集齐100个,就送入山洞“初选”

      训练从卯时开始,子时结束!

      第一年,每天二十里负重奔跑,爬满是倒刺的绳网,在冰水里屏息。动作慢的挨鞭子,掉队的直接被扔进后山的地牢。席地而睡,每三人分一个馒头,抢不到的就饿着。三个月后,还剩三十五人。

      第二年,开始学习杀人技巧,如何用树枝刺穿咽喉,如何用石头砸碎太阳穴,如何在赤手空拳时最快夺走对方的武器。孩子们是对练,是真打。我的肋骨断过两次。

      教官常说:“痛是好事。痛让你记住错误,死人才不痛。”

      第三年,学习轻功!

      十三岁那年的秋天,教官说开始“守猎”。我们被扔进后山的密林,每人发一把匕首,一张弓,三支箭。规则很简单:三天后,带着至少一个编号者的左耳回来。少于一只耳的,死。一只耳也没有的,死。

      我在树上蹲了一天一夜,看着下面的人互相猎杀。一个曾分给我半块饼的男孩,被三个人围杀时喊了我的编号:“七哥,救……”

      箭从张开的嘴射入,后脑穿出。他倒下时,眼睛还望着我藏身的方向。

      第三天黄昏,我伏在溪边喝水,背后的风声不对。我向前扑倒,匕首向上撩起,是“十九”,那个曾打断我肋骨的男孩。我的匕首扎进他的大腿,他的刀划过我的侧腹。

      我们俩在溪水里翻滚、撕咬,像两条濒死的野狗。最后我把他按进溪水,右手死死掐住他的脖子,左手拿起水里的石头一遍遍砸向他的脸。血染红了溪水,他不再动弹时,手里的石头还在机械地抬起、落下。

      他的左耳被我割下时,还有余温。他死了,我把他踢到溪流里顺水冲走了。

      而我的侧腹血流不止,伤口极大,没有止血的药,我可能也快死了,左手握着耳朵,右手握着匕首,靠在溪流旁边的石头上,熬过三天就要结束时,我却要死在这了,好像今天是中秋节,就死在这节日里吧,自生自灭!

      就在我闭上眼睛等死时,周边似乎有异动,我的听力和感知力特别强,我以为他们来割我的耳朵了,我睁开眼睛,并没有人,可是风越来越大,就在距离我五丈开外,地上的树叶随风飘起,接着有一道微微的蓝光闪现,蓝光形成一个圈,圈里面走出来一个人,是一个女子,这种情形,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她穿着的服饰,是我从未见过的,蓝色衣裤,她高挑而窈窕,每一步都踏着看不见的韵律。她的长发没有绾起,卷曲如流瀑般倾泻而下,发间却闪烁着极细微的星子似的光点,仿佛随身携带了一片浓缩的夜空。

      最令人窒息的,是那张脸。

      那不是凡间笔触能描绘的容颜。肌肤是上好的羊脂玉,透着月光般的清辉;眉如远山含黛,眼似秋水横波,眸子里沉淀着某种极其古老而温柔的光,望过来时,让你觉得她早已认识你千年。唇色像初绽的粉色桃花,却有一个极浅的弧度,仿佛总噙着一缕知晓一切秘密的微笑。

      风忽然静止了

      “仙……仙女……”我喃喃细语:“我这是死了吗?”

      我们视线交汇,她看见我,目光里立刻闪现出慌乱和心疼。

      “林溪”她跑了两步,忽然停顿下来,急着说道:“别怕,我来救你的,你千万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

      我惊讶的说不出话,此刻大脑一片空白,无法思考,我盯着她那张焦急万分却又绝美的脸,心里在想这么漂亮的仙女。就算是死在她手上也无所谓了!

      “林溪,别怕,我来了,我不会让你死的!”

      她慢慢走到我身旁,蹲下查看我的伤口,用最温柔语气,看着我的眼睛说道:

      “林溪,我是来找你的,为什么叫你林溪,晚点会跟你解释,我知道,你现在是七号,可我不愿意叫你的代号,别怕,我现在给你处理伤口,你流血太多了,你现在一定有很多疑问,等我处理好了,我会告诉你我是谁,我从哪里来,为什么认识你,我现在需要你的配合!”

      她说话真好听,从来没有听过这样温柔的语气。

      我不自觉的点点头,毫无警惕性,对我这种被训练成杀人机器的人来说,是不合格的。这具千疮百孔的身体已经快不行了,现在却有一个仙女来安慰我,跟我说别怕,忽然觉得这种关心好温暖!这么些年来,从未被关心过,只有无情的厮杀才能活下来。

      她肩上背了一个包,打开包,迅速的拿出了一些我没有见过的物品,在旁边石头上摆放好。

      她温柔的看着我说道:“我现在要把你的衣服脱了,可以吗?我要给你清理伤口,你要配合”

      我又不自觉的点点头

      “很好,很乖!我就喜欢你这个乖孩子!”

      我不禁脸红起来,现在还犹如在梦中。

      她帮我把上衣脱下,用一种奇怪的的水给我清理伤口,动作专业而快速,就好像做过了千百次。

      接着对我说道:“你腹部上这个口子太大了,我需要给你缝针,不过我会先给你上一点麻药,缝针的时候不会太疼,可能过几个小时你会感觉疼痛,但那个时候的疼痛你是可以忍受的”

      其实她不知道,多痛我都可以忍受!我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

      她拿出一支非常尖的,像银针一样的器物,我从来没有见过,在我的腹部扎进去。把水推进去,果然,过了一会儿,疼痛减轻了很多。

      “小溪,我现在要给你缝合了,这个线是可以吸收的,缝好以后你不能剧烈运动,不能让伤口裂开”

      我呆呆的看着她,任由她摆布。

      “这附近有没有比较隐秘的地方?”她跟我说话,手却忙碌不停,她戴了一双手套,她所有的物品,都是我没有见过的。

      “今天是中秋节,我想守着你度过今晚这个节日,我知道,你在这山里待了三天,你们在训练,却是生死训练!所以,找个不被人发现的地方,我们躲起来过节好吗?”

      我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说了见到她以来的第一句话,用沙哑的声音回答道:“我带你去”

      很快腹部就缝合好了。我没有感觉到疼痛!

      随后,她把所有需要丢弃的东西都装在一个透明的袋子里,再放回她的包里。

      她又拿出一个小小的纸袋,把地上的耳朵装起来递给我说道:“我知道,你要拿他回去复命,现在,你自己能走吗?”

      其实我现在的状态比之前好了许多,并没有虚弱到不能走的地步,只是我不想让她知道,我想在她面前继续装着虚弱的样子,这样她是不是就能多关心一点我?我是不是很卑鄙?

      我没有回答她,也没有看她,害怕她把我看穿,她把我搀扶起来,仰着脸看着我笑着说:“我的小溪,现在才十三岁,竟然比我还高半个头,太好了,以后你会比我高许多的,亲你每次都要踮着脚哦!”

      我正要抬脚,却在这时顿住了,我立即抬起头眼睛直直地盯着她,黄昏的光线撒在她睫毛上,仿佛有层细碎的金粉跟着颤了颤——不是幻觉,她说:以后、亲他!

      “等等”这个音节卡在喉咙里,变成了一个急促的气音,只剩下心脏在肋骨后面莽撞地冲撞,一下,又一下,撞得他指尖发麻!“以后……?”

      她温柔的看向他“是的呀!我的小溪,我们现在走吧,找一个地方坐下来再聊!对了,等会,我记录一下位置”,她从包里拿出一个我不认识的物件,还会发光,手指飞快的在上面划了几下。我不知道她在做什么,我也没有问。

      在这三天里,这一带我已经摸的比较熟悉,我们沿着小溪往上走,有一个小小的瀑布,旁边有好多大石头,靠山那一面有一个小小的山洞,洞口正好被大石头挡住了怕,里面非常隐秘,现在光线暗下来了,来到洞口时,几乎看不清里面,这时她从包里掏出了一个奇怪的物件,可以发光,她解释了一句:“这个叫手机,可以用来照明,比蜡烛好用!”

      “我昨晚在这里过的,不知现在是否安全,你……在这里等,我先进里面看看,你再进来!可好?”

      “嗯…还是一起进去吧”

      洞里面也有很多石头,我们在石头上坐下来,好在里面也不大,可容下四至五人。

      我看着她又从包里拿出一些我没见过的物件,我犹豫了一瞬,说道:“要把这个灯关了,太亮了怕被人发现”

      现在天色暗下来,只要有一点光,就会被别人发现。实在太危险了!

      她抬头看着我轻声说道:“我知道很危险,也不能大声说话,但我现在需要给你输液,你可能听不懂,但是没关系,等会我会慢慢给你解释,你腹部的伤有些严重,如果不输液的话,怕会感染,会发烧,明天怕你起不来,回不去报道,我给你打上针,就把灯关了,这些药我都是之前配好的,很快!相信我!”

      她的眼睛很美,眼眸里面似乎有漩涡一般,要把我的灵魂都吸进去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这么相信她,说什么我都相信!

      我点点头,没说话。

      她动作很快,对我所做的事,并没有出声询问,我就是相信她!

      看到有一根长长的线,里面有水滴入我的手背进入我身体,这些救治的方法,我从来没有见过。

      我看她站起来,转过身在石壁上找了一会儿。有一个凸起的石头,把那两袋水挂在上面。她让我坐好别动!

      接着又从包里拿出几张白色的布片,还是湿的,说道:“你脸上有血迹,我给你把脸擦干净,我的男孩就更好看了。”柔软的布片在我脸上轻轻擦拭着,她看了看我的脸说道:“我的小溪,真好看”。

      再拿出来一个透明的瓶子轻声细语说道:“这个是水,先喝点水,还有,这里有几个药片,是七天的量,每天吃两粒,记得每天都要吃,你的伤口才好的快,这些药片你能藏好吗?千万不能让别人发现,记住了吗?今晚打了针就不用吃药片,从明天开始吃!还有这些食物,我是专门给你带的,你饿了吧?来,我们一起过中秋节!这个圆圆的是月饼,这个是牛乳,这个是蛋糕,这盒是饼干,还有好几块巧克力,饿的时候可以吃一块,缓解饥饿。”

      她把所有的吃食都放在石头上,把灯关了!

      此刻,外面的月光非常的明亮,月光顺着洞口洒在洞内,这个时候不开灯也是能看清的。

      她与我并排着坐下,我甚至能感受到她传来的体温,我心里很慌乱,在训练时的冷静沉着,杀人时的凶狠毒辣,在这一刻荡然无存,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没有感觉到一丝真实,总是觉得在梦幻中!

      “你的听觉是不是特别好?如果有人走过来,你能不能发现?”

      “我可以!”

      “那就好!来,我们吃晚饭过节,节日快乐!小溪!”她笑着面对我说道:“你先喝一瓶牛乳,拿着,这个是吸管,你直接可以吸!我带了一块月饼来,我们一人一半,我已经切好了,”他拿起另外一块月饼,放在我嘴边!

      真的很甜,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他不断的把食物塞在我的手里

      “慢慢吃,不急,别噎着了,我知道你很饿”

      我看着她说道:“你也吃!”

      “好!我知道你没有名字,我也不想叫你的代号,我给你取个名吧?我一直叫你林溪,是因为我们在山林里的小溪见面的,就叫林溪,好吗?喜欢吗?”

      我点点头:“林溪,喜欢!”

      “我知道你会喜欢的”她抬起头看着我:“让我好好的看看你,从见面到现在,都没有时间好好看你,你现在太瘦了,无论在任何时候,一定要多吃一些,一定要吃饱肚子,”

      她的手摸上我的脸庞:“我的小溪很好看哦!我接下来要说的话,你一定要认真听”

      她忽然严肃的说道:“你一定很想知道我是谁,对吧?我为什么会凭空出现在这里?”

      我凝视着她点点头。

      “因为我是从一千年后过来的,我知道你今天会受很重的伤,如果不过来你会死的,而且我是你未来的娘子,12年后你的娘子,我还会来找你,你一定要等我!你必须要活下去才能见到我,在汴京汴河的东南角有一棵大榕树,12年后的中秋节晚上我会在那里出现,我出现以后,因为某些原因,我不认识你也会忘记你,但你必须要护着我,记住了吗?”

      我呆呆的看着她,一千年后?有些迟钝的点点头,我没办法理清现在的思绪,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是一千年后。在她的话里,我精准的捕捉到了娘子这两个字,她是我的娘子,真的吗?我这是在做梦吧?

      “至于为什么我会凭空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一定要12年后再来?这个我也解释不清楚!”

      “记住了,我再跟你说一次,12年后的中秋节晚上,我会在汴京河的东南角大榕树下出现,你一定要在那里等我,我会忘记一些事情,可能不认识你,但你一定要护着我,因为你是我的夫君,在这12年里,你一定要好好的活着,一定想尽办法要识字,要学习知识,我知道你现在摆脱不了你的身份,但是没关系,活着就好,活着你才能见到我”

      她叹口气低声继续说道:“人的一生,你所经历的一些东西是必定的,或许在你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你已经看过自己的剧本了,所以才会选择以这个身份来到这个世界,所以就一定会有你觉得值得的事情!我就是你值得的事情!”

      她喝了口水,眼眸亮晶晶的看着我,手指又轻抚着我的脸,她的手好软好温柔,她身上好香,是我从来没有闻过的香味,我想握住她的手,可我不敢!怕吓着她!

      “你才13岁,就要经历这么多劫难,我在你这个年龄不是在玩泥巴就是在抄同学的作业!唉……!”

      她说的话我似懂非懂,也有很多我没有听过的话,我一定要读书识字!我暗自下了决心。

      “你叫什么名字?”我小心翼翼的问出口:“可以告诉我吗?”

      “哦,对哦,我还没说我自己的名字,我叫张冰可,冰就是冰水的冰,可就是可爱的可”

      说着,她从包里面拿出一支笔和一张纸写上她自己的名字还有我的名字,我接过他递过来的纸,看了看,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纸,很白很好的纸。

      “冰可,可儿我这样叫你好吗?”

      “可以的,只要你喜欢!”

      “可儿,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我自幼便在暗无天日、不见阳光的训练营里度过。自从我能记事开始,就充斥着一场又一场残酷的厮杀。只有战胜对手,才能勉强获得一口残羹冷炙来果腹!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可儿,今天你没来,我一定会死的,我自己知道!我已经做好死去的准备了!”

      “小傻瓜!因为你是我的夫君啊!对自己的夫君好,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嘛!再说了,你现在死了,我以后都没有夫君了哦!”她轻柔温暖的语气在我耳边喃喃的说道,独属于她淡淡的香味洒在我的脸上。

      “我还有两样东西要给你,因为某种原因,我要12年以后才能见到你,这里有一张我的照片,也就是类似于画像,想我的时候拿出来看看。”

      说着,她从包里掏出了一个小布包,从小布包里面拿出了一个四方小物件,递在我面前,就着月光,我看不太清楚,只隐隐约约看到里面里有一个女子。

      “这个上面包裹着一层防水的,你不用害怕会被水泡了,这里还有一封信,记住,我说的每一个字都非常重要,12年后你见到我,你要把这封信交给我,也就是交给12年以后的我,信你不能打开。我给你的东西你一定要隐藏好,不能让别人发现了,由于你的职业比较特殊,让人发现了,你会没有命的!”

      她看我傻傻的,手又抚上我的脸颊,轻柔的说道:“我刚才说的话你记住了吗?这对我们俩非常重要,要乖乖的听话,我的男孩,等我回来!”

      喜悦是稍后才涌上来的,嘴角自己弯了上去,完全不受控制,我想说点什么,嘴唇动了动,忽然,她的唇覆上来,轻轻的在我的唇上吻了一下,就在两息后,她又速速离去,我无法思考,一瞬间真实得不可思议,却又抓不住这份真实!她的眼亮晶晶,嘴唇饱满。整个脸都在月光下显得是这么完美!我喜欢就这样呆呆看着她。

      “哎呀!”她轻轻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还有一件事差点忘了,得把位置写上去,不然我来不到这里,这是一个闭环!”她打开包,拿出了一支笔,再把她说给12年后她的信打开,又把那个会发光的手机打开,在灯光照射下,纸质很白,她的手指真漂亮,指甲上涂了淡淡的粉色,在灯光下闪闪发光。她把纸铺在旁边的石头上,在上面写着什么,我并不知道。

      “林溪,这个信不可以打开,我已经封好了口,信封是防水的,因为要给12年后的我,不用防水的信封,很容易损坏,12年后的我看不到这信,我就不能来找你了!”

      她说的很多话,我都听不懂。我也没有想着要去理解,我只知道,她是我的娘子,12年后我会和她成亲。

      我重重地点点头:“可儿放心我会保护好信件”。

      “药水已经打完了,我现在要把针头拔出来”

      我安静的看着她,为我忙碌着,她又把所有的东西包括包装食物的袋子,装进一个透明的袋子里,再放到包里。

      “这些垃圾我都要带走,不能留在这,不能让别人发现了。因为这些东西不属于你的这个时代。你现在不理解没关系,以后会理解的,我以后会慢慢向你解释。那要12年以后。你现在所需要做的就是好好活着,等着我。”看着他把所有的东西都收起,似乎要离开了!

      我声音嘶哑的问道 “可儿,你要走了吗?”我知道,现在已经子时了。

      “不走,我还可以陪你几个小时,就是是几个时辰”

      我松了一口气,只要不是此时离开就好。

      “林溪,现在你闭上眼,好好休息,不能熬夜,你这个伤口才好的快,药水里面加了一些安定成分的药,还有恢复体力的葡萄糖,你现在必须闭上眼睛,我守着你,我现在不走。”

      “我舍不得睡,可儿,想一直看着你”

      “小傻瓜,我看着你就可以了,快睡吧。来,你把头枕到我腿上!”

      就这样,我的脸枕在她的腿上,她身上的衣料很舒服,有一层细绒软软的,一开始只是想跟她亲近,没想着要睡着,不知不觉昏昏沉沉的睡过去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好冷!似乎有东西盖在我身上,缓解了寒意,有时候又感觉她不停的给我擦着额头,迷糊间又有唇的触感在我的额头。

      当我再次睁眼时,我的左手是环住了她的腰,我的右手被她握在手里,我就在她的怀里,身上是她那蓝色的绒绒外衫,而她现在身上的衣服是一件黑色的紧身衣,把她勾勒的玲珑有致,靠着后面的大石块,正闭着眼睛!

      我没敢动,我贪恋着她温暖的怀抱,从我记事起,除了训练杀戮,还是杀戮。每天都在跟死亡搏斗。从没想过自己能拥有这样的温暖怀抱!

      回想了一下,从昨天到现在,我对可儿一点防备心都没有,作为杀手是不应该这样的,可我就是相信她,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温顺的一面。我也不会让她看见我杀人的另一面,她那么美好,不应该沾染这些丑陋血腥。

      我看了看外面的天色,知道现在已是卯时了。

      突然心里慌乱不已,就让这一刻永远停在这吧!

      我忽然发现她的左手手腕上带了一个黑色铁的手镯,很是奇怪,我也知道,女子都是带金银玉器,这个黑手镯我不觉得好看,就在我想着何种手镯可儿戴着好看时,他手腕上那个黑色的手镯亮起一点红色的光了,发出嗡嗡的震动声。

      可儿睁开眼,看了看手腕,随后她再望向我:“你还好吧?现在还有哪里不舒服吗?夜里你发烧了,才退下去不久!”

      我没有回答,只是开口:“可儿要走了吗?”

      她沉默了两息,点点头,扶着我坐起来,拿过旁边的包,从里面拿出来一些食物,随后开口笑道:“早上好,我的小溪,我们先吃早饭吧,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哦!你先把牛奶喝了!”

      我沉默的接过她递过来的食物,她拿什么我吃什么,全部顺从的吃完了!

      她从小袋子里拿出两个小药丸:“来,乖,把这个吃了,记住每天吃两粒,你的伤口会好的快!”随后再把小药丸和信装在一起,还有那个小布袋,有点沉,里面还有别的什么东西。我知道这些她是要给我的!

      她一边说着一边收拾妥当,背上包!

      她站起来,看着我微笑着说:“走吧!送我去我昨天你受伤的溪流边,边走边说,还有我交代的事情,你都记住了吗?这些事情很重要。”

      看着我点点头,继续说道:“要是你有时间就给我们安个家好吗?小布包里有两个黄金手镯,你到时候拿去卖了,应该能卖不少钱,够在汴京买砖瓦房,要有一个小院子,院子里面要有一口井,这样用水就方便,还要有一棵桃树或者梅花树,樱花树也行,不过好像现在没有樱花吧,我也不太清楚,算了,什么树都行,院子里也要铺上砖,这样下雨就不会把鞋弄脏,就不会有泥。房里墙面要刷白墙,还要有窗帘哦,要有厨房,浴室,还要有一个大大的床,要是床太小了,你会挤我的”,说着说着她噗嗤一声笑起来:“还要有一个大大的衣柜,梳妆台,有躺椅,在躺椅上当一条咸鱼也不错!”她的眼睛亮晶晶,眼睛里充满了希望还有喜悦!

      咸鱼?我不太懂。

      “你把家建起来,12年后我回来了,我们就有家了,到时间你按时来接我就可以了,有你在我安心。”

      她说了好多我听不明白的话,但无妨,可儿喜欢的我就去做。

      “你一定要好好识字,有时间就偷偷学。再有,有条件的时候要刷牙洗脸沐浴,不可以把自己弄得脏兮兮,要做一个爱干净的好孩子,还有,喝的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把水烧沸腾凉后再喝,不容易得病”

      很快就到了昨日我受伤的地方

      “我要……”

      我不等她说完,再也忍不住了,上前抱住了她,我知道我现在浑身都是肮脏的,衣服上的血迹,汗臭,可我顾不了那么多!我居然流泪了,自五岁进入“暗巢”,没有流过泪,哪怕生命快结束时,也不曾!

      我紧紧抱住她,不想她就此离开:“可儿,我舍不得你”

      她慢慢双手环住我的腰,头靠在我肩上,轻轻地说着:“小溪,我也舍不得你,我很想带你走,可我带不走你!”

      她手腕上的黑色手镯忽然急促的震动起来,周围又起风了,地上的落叶螺旋形的飞起。那个蓝色的光圈又出现了

      她在我唇上一吻,急促地推开我:“小溪,我要走了,记住一定要活下去,12年后再见”

      就在那一瞬间,我心里有东西轰然倒塌了。不是缓缓倾斜,是直直地、整个地垮下来,碎成一地粗粝的砂石。

      她背着包走向那个蓝色光影,半个身子已经没入那片光里,她温柔而亲切的嗓音依然传出: “我的男孩,一定要活下去,等着我回来!”

      我张了张嘴,想喊她的名字。但喉咙里像被卡住了,只挤出一点破碎的气音。我伸出手,像溺水的人去抓一根已经漂远的稻草。指尖什么也没碰到,只有光圈里挤出来湿冷的风……

      独属她的香气会漫过来,裹住我。现在什么也没有了……

      若你只存在于我的梦里,我便愿意一直不醒!

      当一切都消失,风也消失的时候,小溪旁的树林忽然有轻微的响动,如我耳力不好,还发现不了。

      我转过身低吼道:“出来!”利刃已悄然出鞘!

      “……谁能想到,最冷酷无情的七号,心里竟也装着一轮月亮。”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嫉妒,“那位女子,真是我见犹怜、貌美如花,却还莫名消失了,这等妖魅之事,你说,若是教官知道利刃有了牵挂,有了可以被人攥住的软肋……”他眼里闪着疯狂的嫉妒咆哮着:“昨天可惜没杀死你,我们都是见不得光的臭虫,凭什么你有这么美的女子?我要你死……”

      是十三号,曾经差点掰断我手指!

      他疯狂的扑过来,我侧身避开了这一击,我挥起早已出鞘的利刃一道弧光,没有厉喝,没有预警,甚至没有杀意迸发的前兆。那一刀快得超出了视觉的极限,像是黑暗本身探出的獠牙。

      他下意识想格挡,想疾退……但念头升起的刹那,喉间已是一片冰凉的濡湿。

      他踉跄一步,徒劳地捂住脖子,温热的液体从指缝喷涌而出。他死死瞪着我,张了张嘴,却只能发出“嗬嗬”的漏气声,充满了震惊,疯狂的嫉妒之下,却忘了我是一台凶狠的杀戮机器。

      我静静看着他瘫软下去,身体还在微微抽搐。那双逐渐涣散的眼里,映出我毫无波澜的脸。我蹲下身,手法利落地割下了他的左耳。

      回到暗巢的只有十九人。教官清点耳朵时,多看了我一眼——我交了两只。一只是十九号的,另一只,是十三号的。

      “聪明。”教官把那两只耳朵扔回给我,“知道多备一份。但取巧只能活一次。”

      那天晚上,我在石板上盯着那两只发黑的耳朵看了很久,然后起身,走到石洞角落,把它们埋在了石缝里。我只是明白:在这里,善良是催命符,犹豫是墓碑文。要想活下去,心必须先死透,我一定要活着再见到可儿!

      十五岁,我第一次执行真正的任务。目标是个地方知县,据说贪了军饷。我的任务是让他“消失得干干净净”。我在他常去的妓院后巷等了两个晚上,终于等到他醉醺醺地独自出来。

      从阴影中扑出,捂住嘴,匕首从第三和第四肋骨间斜向上刺入心脏,这样死得最快,血也最少。他抽搐了两下,眼睛瞪得很大,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然后软下去。

      十六岁,我所在的这批人,只剩九个。

      十七岁,我们完成了“最后试炼”——被扔进皇室秘密的兽场,与饿了三天的狼群搏杀。活下来的七人,正式成为“杀人机器暗卫”。

      授刀仪式上,首领给了我们每人一个新的名字,或者说,代号。我的代号是“影七”。

      拿到那把精钢短刃时,我的可儿,我又离你近了一步!

      暗巢打磨掉了我的血肉,锻打了我的骨头,试图扼杀我所有的人性,他们几乎成功了,唯有我的可儿藏在我灵魂的最深处。

      但当我握紧冰冷的刀柄,向首领单膝跪地时,我对自己说:要活下去,才能见到可儿!用他们教会你的一切活下去,那条通向可儿的路,哪怕需要你用血与骨一寸寸去铺就!

      在正式成为暗卫之前,可儿给我的物件我藏在隐秘处,不敢拿出来,四年了,终于可以寻个机会带在身边,那张小小的画像,我已经4年没有见过了,可儿,我想你!

      自正式成为暗卫后,血雨腥风,刀锋一次次没入人体时,手腕已经感觉不到反震。温热溅上脸颊,他睫毛都没颤——像雨水落进深潭,激不起涟漪。收刃,转身,避开喷涌的血泉。动作精准如尺规作图,每个关节都记着杀人的角度。

      整双手浸透血色,洗多少次都泛着淡褐。有时盯着掌心纹路看,总觉得那些纵横的沟壑里,嵌着洗不掉的亡魂。

      我还活着,活着离她也近一分,麻木的指尖忽然有了知觉。我甩了甩刀上的血珠,抬脚迈过尚温的尸体。

      回忆了这些年来苦难不堪的过往,如何在森林里可儿出现救了自己,如果没有她的出现,已早死在那溪边了,尸体发烂发臭。他就是个卑贱的死士。

      说到这里,林溪握住冰可的手说到:“我命悬一线,将赴黄泉之际,幸得可儿现身,挽我于鬼门之前,赐我新生之望!”

      听完了他的经历,冰可早已泪流满面,手颤抖着抚上他的脸,还有那道疤痕!说不出话了。这个孩子,太难了!

      林溪握住她在自己脸上的手说道:“我在幽冥浮浮沉沉,唯念你可儿一人,你之所在,便是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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