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温柔奔赴,以心换心 那日杏花雨 ...

  •   那日杏花雨里的惊鸿一瞥过后,陆知珩的魂,就被杏林深处那个垂眼采药的姑娘,彻彻底底勾走了。
      他是名动京城的永宁侯世子,鲜衣怒马十六载,弓马娴熟,杀伐果决,是太子跟前最得力的臂膀,见过朝堂诡谲,也过过刀光剑影,从未对哪个闺阁女子动过半分心思。
      可偏偏就是那一场杏花雨,那一个低头护着药苗的温柔身影,像一颗石子投进他心湖里,漾开的涟漪,再也收不住。
      少年人骨子里的骄傲与矜持,让他死都不肯承认自己动了心,反倒凭着一股子少年意气,干出了一堆别扭又幼稚的“作”事。
      明明前一夜翻来覆去睡不着,满脑子都是她沾了花瓣的发梢、护着药苗时柔软的指尖,天不亮就起身换了身最利落的锦袍,却非要拉着一众随从往皇家围场去,硬要绕上三五里路,走杏林外的那条官道。
      嘴硬地跟身后的随从说“此路更近,省得耽误回府当差”,可随从们心里门清——这条路明明比回城的正道远了一倍不止。
      他勒着马缰,在杏林外的官道上来来回回徘徊了整整半个时辰,□□的骏马都不耐烦地刨着蹄子,他的目光却黏糊糊的,穿过层层花枝,牢牢锁在树下那个纤细的身影上。
      风卷着杏花瓣落在她的发间,她垂着眼,指尖小心翼翼地拂去药苗上的泥土,动作轻得像呵护稀世珍宝。
      身边的三花猫蹭她的手背,她都会弯起眼尾笑一笑,那抹软乎乎的笑意,像春日的暖阳,一下子就熨平了他心里所有的毛躁。
      正看得失神,苏晚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忽然抬眼,目光穿过漫天飞花,不偏不倚撞进了他的眼眸里。
      他瞬间像被火烫到一般,浑身一僵,方才还温柔缱绻的目光立刻收了回去,猛地板起脸,摆出世子爷的冷硬架子,狠狠一夹马腹,策马扬鞭就走,仿佛多看一眼,就失了他永宁侯世子的体面。
      马蹄踏起一路飞花,他跑得比围场里射猎时还快,可跑出半里地,又忍不住勒住马,懊恼地狠狠捶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在心里把自己骂了千百遍:陆知珩,你真没出息,不过是被她看了一眼,跑什么?
      他从不是张扬跋扈的人,更不会用世子的身份给她施压,逼她靠近。
      他只把所有翻涌的心意,都藏在了润物细无声的细节里,用少年人最纯粹、最笨拙、也最热烈的温柔,一点点靠近她,暖她那颗被世事冰封了多年的心。
      杏林里等不到人的时候,陆知珩还会头脑发热,寻各种莫名其妙的借口,往太傅府跑。
      明明是去拜访苏太傅,商议朝堂之事,可坐在书房里,他的目光总忍不住往窗外的院子里瞟,耳朵竖得老高,捕捉着院外的动静,心里翻来覆去地想:她在不在院子里?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人背地里说她闲话,让她受了委屈?
      他太懂她了。
      懂她哪怕有太傅视若亲女地护着,可京城里那些背地里的窃窃私语,那些“哑巴孤女”的嘲讽,早就在她心里扎了根,让她敏感又自卑,最受不得旁人的施舍与怜悯。
      所以他从不用居高临下的姿态对她,更不会直接给她银钱财物,只绞尽脑汁寻了个妥帖的借口,说侯府上下人多,常备的草药不够用,想请苏姑娘帮忙采摘炮制,给她的酬劳,永远是市价的三倍不止。
      他还特意千叮万嘱管家:“每次去收草药,都要客客气气的,要跟苏姑娘说,她的草药炮制得极好,侯府抢着要,让她觉得,这是她凭自己的本事换来的,不是旁人的施舍,听明白了吗?”
      管家点头应下,可看着库房里堆得小山似的草药,从陈皮、甘草到金银花、连翘,连平日里八百年用不上一次的冷僻草药都堆了半间屋,终于忍不住问他:“世子,咱们府里什么时候需要这么多草药了?库房都快堆不下了,再收,就得再腾一间库房出来了。”
      陆知珩瞪了他一眼,耳尖微微泛红,嘴硬道:“那就再腾一间库房出来。你懂什么?陈皮年岁越久越值钱,这些草药也一样,存着,以后总有用得着的地方。”
      这是什么歪理邪说?
      管家听着嘴角直抽抽,一副你酱油吃多了的表情,心里腹诽:世子这哪里是收草药,分明是把整个京城的药铺,都快搬回侯府了。可看着自家世子那副嘴硬心软的样子,也只能躬身应下,继续去太傅府收草药。
      听到小厮说苏晚姑娘在外购置草药,要给平民免费义诊。
      第二日天还没亮,他就翻遍了侯府的私库,把里面封藏了上百年的老山参、雪域送来的雪莲、西域进贡的藏红花,还有各种名贵珍稀的药材,全翻了出来,装了满满八大箱。
      可他依旧不肯亲自送,只把管家叫来,吩咐道:“以侯府的名义,低价卖给太傅府,就说库房堆不下了,腾地方,这些药材放着也是放着,太傅府医官多,用得上。”
      末了,又千叮万嘱,绝不能提是他特意翻出来的,更不能说跟他有半分关系。
      可管家到底是嘴漏,跟太傅府的管事交接时,忍不住提了一句:“这些都是我们世子天不亮就起来,亲自翻库房挑出来的,说苏姑娘研习医理,肯定用得上。”
      这话传到苏晚耳朵里,她认认真真写了一张谢笺,素白的宣纸上,是娟秀清隽的字迹,还带着淡淡的药香和杏花的甜气,托人送回了永宁侯府。
      陆知珩拿到那张谢笺的时候,手都在抖。
      他屏退了所有人,独自坐在书房里,指尖一遍遍抚过她写的每一个字,翻来覆去看了一整夜,从月上中天看到晨光破晓,连宣纸的边角,都被他的指尖磨得起了毛,却依旧舍不得放下。
      第三日随从问起这事,他却又犯了嘴硬的毛病,把谢笺随手扔在桌案上,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挑眉道:“不过是一张谢帖而已,有什么好看的?”
      可等随从一转身出去,他立刻就小心翼翼地把那张谢笺捡了起来,仔仔细细抚平了折痕,贴身藏进了衣襟里,放在最靠近心口的位置。
      就连洗澡,都要把谢笺放在旁边干净的木架上,生怕沾了水、折了角,仿佛那不是一张纸,是他捧在心尖上的珍宝。
      有一回,京中世家子弟的曲江宴上,众人喝着酒聊着骑射,有个纨绔随口提了一句苏晚,语气里带着轻佻的嘲讽:“太傅府那位养女,倒是生得一副好皮囊,可惜啊,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还是个瘟疫里活下来的孤女,也不知道太傅怎么就当个宝贝似的。”
      话音刚落,原本端着酒杯漫不经心靠在栏杆上的陆知珩,瞬间坐直了身子,一双耳朵倏地竖了起来,手指死死攥住了酒杯,指节都泛了白,连呼吸都下意识放轻了,生怕漏听了半个字。
      听到那句嘲讽,他周身的温度瞬间降了下来,一双冷厉的眸子扫过去,那纨绔瞬间闭了嘴,浑身发毛。
      整场宴会,他再也没说过一句话,散席后策马回府,把自己关在空荡荡的书房里,对着墙壁坐了半宿。
      他悔得一拳砸在硬木桌案上,震得砚台都翻了个,墨汁洒了满纸,心里把自己骂了千百遍:“陆知珩,你真是个窝囊废,她被人那么嘲讽,你连上前替她辩解一句都不敢,连光明正大站在她身边的勇气都没有,算什么男人?”
      他知道她不能说话,被人嘲笑时连一句辩解都做不到,便每次见她,都特意放慢了语速,认认真真看着她的眼睛说话,一个字一个字地吐清楚,怕她跟不上、看不懂。他耐心地教她读唇语,在她温热的掌心,一笔一划地写字,指尖相触的温度,烫得两人都红了耳根。
      他看着她的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可少年人的占有欲,一旦在心里生了根,就会疯了似的长,一点风吹草动,就能让他打翻醋坛子,干出一堆幼稚又别扭的事。
      那日他提着刚出锅的杏花糕,兴冲冲地去太傅府,刚进垂花门,就看见苏晚蹲在廊下,和府里年轻的医官凑在一起。
      医官手里拿着一株少见的七叶一枝花,正低头跟她讲药性,两人的头挨得极近,几乎要碰在一起。
      苏晚听得格外认真,时不时在写字板上写两句提问,眼尾弯弯的,带着浅浅的笑意,阳光落在她脸上,软得像一汪春水。
      陆知珩瞬间就定在了原地,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周身的气压低得吓人,手里的杏花糕盒子都快被他捏变形了。
      他站在原地,脸色铁青,眼里的敌意快要溢出来,死死盯着那个医官,攥着马鞭的手指节都泛了白,心里的醋坛子翻得稀碎,连风里的海棠花香,都变得酸溜溜的。
      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他跟她靠那么近做什么?她对着他笑什么?
      他没上前,也没出声,死死咬着后槽牙,转身就走。
      回府之后,一头扎进了演武场,拉弓射了一下午的箭,箭箭正中靶心,旁边放着个友人送的醋坛子,想也没想,砸了。
      练武场上的草人,越看身形越发像那个医官,看着瞬间来气。
      那草人被他射得千疮百孔,成了个马蜂窝。
      可就算射了一下午,手臂都酸得抬不起来,手心磨出了血泡,依旧压不住心里翻涌的火气,一个人坐在演武场的台阶上,生了好大一场闷气。
      可气劲一过,铺天盖地的后悔就涌了上来。
      他怕苏晚知道了这件事,会觉得他心胸狭隘,小肚鸡肠,配不上她的温柔;怕她生气,怕她从此以后,再也不肯对着他笑了。
      他坐在台阶上,抓着头发自己哄自己:她只是在学药理,只是在问医官药性,没什么的,陆知珩,你大度一点,别这么小气。
      就这么胡乱猜测、胡乱发泄了一通,他竟自己把自己哄好了,第二日一早,又收拾得干干净净,提着新出炉的杏花糕,往太傅府去了。
      苏晚看见他,眼里带着浅浅的笑意,拉过他的手,在他温热的掌心轻轻写:“世子这几日,军务很忙?”
      他的耳根瞬间红透了,连脖颈都泛起一层薄红,梗着脖子嘴硬点头,一本正经道:“自然是忙的,宫里还有不少事要处理。”
      结果话音刚落,身后的随从没忍住,小声嘟囔了一句:“世子这几日天天在太傅府巷口徘徊到天黑,也没见去宫里当差啊……”
      话没说完,就被陆知珩一个能杀人的眼刀,狠狠瞪了回去。
      苏晚看着他手足无措、耳根通红的样子,忍不住弯起眼睛笑了,眼尾弯成了好看的月牙,像盛了漫天的星光。
      她拉过他的手,在他掌心,一笔一划写下两个字:呆瓜。
      那一刻,陆知珩的心,瞬间就化成了一滩春水。
      什么骄傲,什么矜持,什么世子的体面,全碎得一干二净。他什么都顾不上了,缓缓蹲下身,与她平视,认认真真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晚晚,我就是……不想看见你跟别的男子靠那么近。”
      苏晚看着他眼里的坦诚与无措,眉眼彻底舒展开来,笑意盈盈,连眼尾都沾了甜意。
      从那以后,他往太傅府跑得更勤了,天天变着花样给她送东西。
      今日是京城里最有名的脂粉铺新出的螺子黛,他一个大男人,在脂粉铺里被掌柜的打量,耳根红透了,还要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把所有色号都包了下来。
      明日是江南刚运来的上等云母宣,知道她写字好看,特意挑了最细腻的料子。
      后日是城南杏花楼刚出锅的杏花糕,天不亮就让随从去排队,送到她手里的时候,还是热乎的。
      可每次送东西,他都要别扭地补上一句:“不过是顺道带的,不值当什么。”
      他还亲手给苏晚做了一块小巧的写字板,用的是最细腻温润的紫檀木,熬了三个通宵,亲手一点点打磨,板面磨得像镜面一样光滑,连边角都磨得圆圆的,生怕尖锐的地方划到她的手。
      又给她配了十几支软毛小炭笔,怕她握久了手疼,笔杆上都缠了柔软的锦缎,锦缎的角落,还偷偷让绣娘绣了一朵小小的杏花,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那块写字板,苏晚后来用了好多年。
      直到白发苍苍,儿孙绕膝,板面的漆都磨掉了,边角都磨出了温润的包浆,她还舍不得换。她总跟身边的重孙写“这是你太爷爷,当年亲手给我做的,是我这辈子,最珍贵的东西。”
      他知道她喜欢杏花,每次天气晴好,日头暖融融的,都会提前包下京郊那片她常去的杏林,提前清走所有的闲杂人等,只带她一个人去。
      他会给她折枝头上开得最盛的杏花枝,插在她的药筐里,会在落满杏花的石桌上,铺好宣纸,握着她的手,教她写他的名字。
      阳光透过花枝的缝隙,碎在他清俊的侧脸上,少年人眉眼温柔,掌心裹着她的手,一笔一划地写着“陆知珩”三个字。
      指尖相触的温度,顺着血脉一路淌进心底,烫得两人都红了耳根。
      风卷着杏花瓣落在宣纸上,落在他们交握的手上,落在她垂落的眼睫上。
      他低头看着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辈子,就想这样握着她的手,写一辈子的字,看一辈子的杏花,护她一辈子的安稳喜乐。
      京郊的杏林开了又谢,太傅府的海棠落了又开,两人走得越来越近。
      京城里人人都看出来了,那个鲜衣怒马、不可一世的永宁侯世子,整颗心,都完完全全挂在了太傅府的苏姑娘身上。
      只有他自己,偶尔还会嘴硬两句,可每次看向她的眼神,那藏不住的温柔与爱意,连漫天的杏花雨,都替他说了出来。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