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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兰布拉大道 “疼吗” ...

  •   圣家堂之后又过了几天,时间在巴塞罗那的夏日里淌得缓慢。沈确在酒店泳池泡了两个下午,终于适应了水温;周屿白在那家旧书店淘到一本加泰罗尼亚语的诗人手稿,蹲在沙发上翻了一整天;陆时安把前几天的照片导进电脑,按日期和地点建了十几个文件夹。

      庄瑾聿大多数时间待在房间里,偶尔下楼吃早餐。阳光透过落地窗照进来的时候,他会坐在窗台上,看外面街道上那些梧桐叶被风翻动的样子,一看就是一整个上午。烟抽得少了,药也还记得吃,但偶尔会在凌晨醒来,盯着天花板等天亮。

      沈确趴在客厅沙发上翻手机,突然抬起头说:“明天去兰布拉大街吧?都来巴塞罗那都一个月了,还没好好去逛逛那条最著名的街。上次去就是去随便逛逛的,这次咱们好好逛。”

      周屿白头也没抬:“你不是说要吃那家网红海鲜饭吗?”

      “对啊,顺路吃。”沈确翻了个身,“小瑾不是会说加泰罗尼亚语吗,让他点菜,省得我们看不懂菜单被坑。”

      庄瑾聿从窗台上跳下来,把膝盖上那本书合上放回茶几:“行,明天早上九点出门,中午之前走完,下午回来。”

      七月三十日,早晨九点。五个人走出酒店大门的时候,阳光已经铺满了整条街道。悬铃木的叶子在头顶交织成一片深绿色的穹顶,光斑从缝隙里漏下来,在路面上碎成亮晶晶的碎片。

      地铁车厢里人不多。沈确靠在扶手上打了个哈欠,周屿白低头翻手机,陆时安站在门边看车窗外的隧道壁快速后退。庄瑾聿站在林程毅旁边,手搭在扶杆上,指节泛白。他今天穿了件白色短袖,袖子卷到肘弯,左前臂那截绷带在日光灯下格外显眼。林程毅扫了一眼,移开了目光。

      出站的时候,热风裹着烤面包和鲜鱼的气味扑面而来。兰布拉大街在午前的阳光下像一条缓缓流动的彩带。

      两侧的摊位一家挨着一家,鲜花、水果、火腿、纪念品,还有那些锁在路灯柱上的宠物笼子。

      庄瑾聿走在前面。

      经过一个卖樱桃的摊位时,他停下来,用加泰罗尼亚语跟摊主交谈了几句,然后回头对沈确说:“这家的樱桃今天早市刚摘的,二十五欧一公斤。”

      沈确凑过来:“划算吗?”

      “比进口超市便宜。”

      沈确直接掏了钱。庄瑾聿接过摊主递来的纸袋,转手放到沈确手里的时候,指尖沾了一点樱桃梗上的水珠。他在裤腿上蹭了蹭,继续往前走。

      经过街头艺人区域的时候,一个浑身涂成银色的“雕像”正站在圆凳上保持静止。

      有人投了硬币,他忽然活过来,朝投币者鞠了一躬,又恢复了静止。沈确站在外围看了一会儿,举着手机拍了两张。庄瑾聿站在几步之外,日光从侧面照过来,把他后颈和肩膀之间的那一小片露出来的皮肤照得发亮,一道圆形的旧疤嵌在靠近发际线的位置,边缘不规则,颜色比周围的皮肤深了一个色号,像被什么灼烧过的痕迹。

      林程毅站在斜后方,那个角度正好能看到那片疤。他没有移开目光,也没有出声。他站在那里,像确认一个自己没看错的事实看了几秒,然后移开了视线。

      走到兰布拉中段的时候,他们拐进了一条侧巷。陆时安查过路线,说那家海鲜饭在巷子深处。巷子两侧的墙壁上爬满了藤蔓植物,阳光从缝隙里漏下来,在石板路上切出一道道细长的亮痕。庄瑾聿走在这条窄巷里,侧头看了一眼某扇半开的窗户。窗台上摆着一盆天竺葵,红色的花朵被晒得有些蔫了,边缘微微卷曲。

      那家海鲜饭在巷子尽头,门面不大,但门口排了几个人。沈确探头看了一眼:“要排队?”

      “这家的墨鱼汁海鲜饭是这一片最好的,”庄瑾聿说,“二十分钟,值得等。”

      等待的时候五个人靠在街边的阴凉处。沈确买了一根冰淇淋,咬了一口说太甜了顺手递给周屿白。陆时安在翻手机里的照片,翻到一张圣家堂彩绘玻璃的特写,蓝绿色的光从画面里漫出来。他看了几秒,锁了屏。庄瑾聿站在巷口,看着街对面一家火腿店橱窗里挂着的整只伊比利亚火腿,暗红色的纹理在灯光下呈半透明状。

      二十分钟后他们进去了。餐厅内部不大,白色瓷砖墙面,木质桌椅,墙上挂着几幅加泰罗尼亚乡村的风景画。庄瑾聿接过菜单的时候动作很自然,开口点了墨鱼汁海鲜饭、蒜蓉虾、烤鱿鱼圈和番茄面包,用的是加泰罗尼亚语。侍者低头记下之后笑着说了一句“Senyoret, bona eleccio”(少爷,选得好。)庄瑾聿点了点头,把菜单合上还了回去。

      沈确坐在他对面,等他点完才开口:“他刚叫啥?少爷?”

      “这里的侍者习惯这么称呼年轻的客人。”

      “那你以前来这种地方吃饭,也被人叫少爷?”

      庄瑾聿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杯沿沾着柠檬片:“以前来过几次这种地方,但没坐过。”

      沈确看了看他识趣地没有追问。

      海鲜饭端上来的时候,黑色的米饭铺满整个平底锅,鱿鱼圈和虾仁嵌在米粒之间,表面撒了欧芹碎。沈确第一个动勺子,舀了一勺送进嘴里,嚼了两下,眼睛亮了一下:“比酒店餐厅的好吃。”

      周屿白尝了一口:“咸淡刚好。”

      陆时安正在剥虾,剥完一只放进碟子里,又剥第二只。庄瑾聿舀了一勺放在自己碟子里,低头吃了一口。墨鱼汁的咸鲜从饭粒里渗出来,在舌尖上缓缓化开。

      吃完午饭出来的时候阳光已经到了头顶正上方。沈确站在餐厅门口的台阶上伸了个懒腰:“下午去海边吧,上午逛完了,下午得歇歇。”周屿白毫不留情的翻了个白眼说:“你上午也没走几步路。”

      “怎么没走?我走了……至少一公里!”

      陆时安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去海滩的话,现在过去正好,紫外线强度还没到峰值。”

      庄瑾聿站在台阶最下面一级,阳光落在他肩膀上。他没有反对,也没有点头,但沈确已经转身往海滩方向走了,他也就跟了上去。

      海滩在午后的日光下铺展开来,浅黄色的沙滩被晒得发烫。沈确第一个冲进水里,水花溅起来落在周屿白身上,周屿白往后退了一步还是被溅了一身,骂了一句什么也脱了鞋追进去。陆时安在岸边找了个位置把东西放下,卷起裤腿走到水边。

      庄瑾聿站在沙滩边缘,弯腰脱了鞋,然后走进水里。海水漫过脚踝的时候他停了一下,然后继续往前走,直到海水淹到膝盖上方。他没有像沈确那样扑进水里,弯下腰把整个身子浸进水里。

      白色短袖的布料沾水之后立刻贴在了皮肤上,后背的轮廓被湿透的布料完整地勾了出来。那些散布在后背的旧疤隔着湿透的棉布清晰可见,深浅不一的痕迹像一张被反复涂改的旧地图。

      他往前游了几米,在浅水区停下来,脚踩到沙底站直了。水刚好到他胸口的位置,金发被水浸湿了贴在额角和颈侧,水珠顺着下颌往下淌。他伸手把额前的湿发拨到一边,侧过头看见沈确正在跟周屿白打水仗。沈确双手并拢舀了一捧水朝周屿白泼过去,周屿白偏头躲开了一半,另一半泼在了他肩膀上。

      “你瞄准点!”周屿白喊了一声,也弯腰舀水泼回去。

      沈确被泼了一脸,笑了一声往旁边游了两步,又弯腰舀水。陆时安站在他们旁边两三米的位置,水刚没过腰,他没有参与沈确和周屿白的乱斗,但也弯下腰把水往沈确那个方向泼了一下,也算是添乱了。

      庄瑾聿站在浅水区的位置看着他们闹。他和沈确他们隔了大约一两米的距离,水刚好到他胸口。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被水浸透的短袖。布料贴在锁骨下方,左前臂那截绷带也被水泡湿了,颜色比平时深了一个色号。他伸手把绷带边缘按了按,确认不会滑脱,然后继续看着沈确他们闹腾。

      林程毅站在岸边几步的位置,他站在沙滩上看着水里的四个人沈确和周屿白在打水仗,陆时安在旁边偶尔泼一下水,庄瑾聿站在浅水区看着他们,嘴角有一点极淡的弧度。日光从头顶照下来,把他后背那些被湿透的布料勾勒出来的旧疤照得刺眼又分明。他看了几秒,然后弯腰脱了鞋,走进了水里。

      他走到庄瑾聿旁边的时候,水刚好到他腰的位置。庄瑾聿侧过头看了他一眼。

      两个人隔着大约两臂的距离站在浅水区,沈确的笑声从旁边传过来,还有水花溅起来的声响。

      “你后颈的那道疤……”林程毅开口,声音不高不低,水声在旁边响着,但这句话还是落进了庄瑾聿的耳朵里。

      庄瑾聿的睫毛动了一下,在水光里像两片被浸湿的羽毛。

      “……雪茄。”他说。

      林程毅的手指在水面下方攥了一下又松开。

      “danille有一次在聚会上心情不好,回庄园之后拿雪茄按在我后颈上。我那时候十二岁,一个人坐在坐在楼梯上,他走过来,什么都没说,就把雪茄按上去了。按了了大概十秒,我没动动了他会更不高兴。”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视线还落在沈确他们打水仗的方向,水波在他胸口微微晃动,把他白色短袖的布料带起来又贴回去。

      林程毅在水里站了一会儿,然后往他那边靠了半步,没有碰到他,但距离从两臂变成了一臂。水波从他们之间经过,把细碎的涟漪推到他腰侧。

      沈确在那边喊了一声:“老林!你下来怎么不加入!”然后舀了一捧水朝林程毅泼过来。水花溅到林程毅的肩膀和后背,打湿了一大片。林程毅侧过头看了沈确一眼,弯腰也舀了一捧水泼回去。

      庄瑾聿站在旁边看着他们,嘴角那一点弧度比刚才大了一点。他把被水浸湿的额发又往后拨了一下,日光从头顶落在他脸上,把那颗红痣照得格外清晰那滴红痣上还挂着一粒细小的水珠神圣又神秘。

      以前在庄园的时候danille说那颗红痣是恶魔的诅咒,充满鲜血和污染,奶奶还在的时候说那是天使吻过的痕迹,是神圣而让人无法忽视的。

      他们在水里待了将近两个小时。沈确第一个上岸,甩着头发上的水珠说饿了。周屿白跟在他后面,裤腿湿透了,走一步就留下一串水印。陆时安最后一个从水里上来,在岸边拧了拧衣摆的水。庄瑾聿走在最后面,白色短袖还在往下滴水,金发湿漉漉地贴在脸上。他站在沙滩上把鞋穿上,站起来的时候侧头往海面方向看了一眼,然后转身跟上了队伍。

      回程的路上沈确一直在说晚上吃什么。周屿白说酒店餐厅的地中海菜还行,陆时安说客房送餐更方便。庄瑾聿走在队伍中间没有参与讨论,太阳把他的衣服晒得半干,后背那些凸起的旧疤在渐干的布料下面若隐若现。

      电梯到了顶层。沈确走出电梯的时候回头喊了一句:“七点楼下集合!吃饭!”然后各自往自己房间走了。林程毅在走廊里停了一下,看着庄瑾聿的背影走向走廊尽头。

      庄瑾聿的房间是这一层最大的一间套房,位于走廊最尽头,门比其他人宽了一个号,门上嵌着一块深色铜牌,没有任何标识,但门框明显比旁边几间更宽。

      庄瑾聿在门口停下来,从口袋里摸出房卡贴在感应区。门锁发出轻响,他推开门走进去的时候没有回头看。林程毅站在走廊里看着那扇门在他身后合拢,然后转身走回了自己房间。

      他冲了澡换了衣服。在窗边站了一会儿,又坐回沙发上,手指搭在膝盖上反复握紧又松开。他看着窗外圣家堂的塔尖在渐渐西斜的光线里变成暖金色,脑子里反复浮着那句雪茄。

      坐了一会儿之后他站起来,推门出了房间,走到走廊尽头,抬手敲了那扇门。门很快开了,庄瑾聿站在门后面,刚洗完澡换了件干净的灰色短袖,左手的绷带也缠上了新的,头发还是湿的,发尾的水珠把衣领洇湿了一圈。

      林程毅走进来。门在他身后合上的时候,他才认真打量了一下这间套房。比他住的房间大了将近一倍,客厅里摆着一组深灰色的弧形沙发,落地窗正对着圣家堂的方向,塔尖的轮廓在午后偏西的光线里泛着一层暖金色的光。窗边立着一盏铜制的落地灯,深色实木茶几上放着一瓶水和一个玻璃杯。客厅尽头是一扇通往卧室的双开门,门半掩着,能看到里面深灰色床单的一角。

      整间套房看起来比他住的那间规格更高更宽敞,更安静。林程毅没有问为什么,他知道这是酒店的安排,毕竟这是庄瑾聿自己家的产业。

      “坐。”庄瑾聿说。

      林程毅在客厅沙发上坐下来。庄瑾聿从冰箱里拿了两瓶水,递了一瓶过来,然后在他旁边坐下。两个人之间隔了大约一个靠垫的距离,各自拧开水瓶喝了一口。

      “刚才在海边……”林程毅放下水瓶,“你说雪茄。”

      庄瑾聿的手指在水瓶上停了一下,然后也把水瓶放下了:“嗯。”

      “什么时候的事?”

      “十二岁。”庄瑾聿说,“danille那天在外面应酬,有人提到我妈。他回来的时候脸色不好,我正好坐在楼梯上,他走过来,什么都没说,就拿雪茄按上来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侧头看着窗外圣家堂的方向,像是把那些画面放在了一段他能安全观看的距离之外。

      “后来那个疤留下来了。管家偷偷给我涂过药,但烫得太深了,留疤了。danille看到那个疤的时候说留着也好,算是给其他人看的警示。”

      林程毅坐在他旁边,没有立刻接话。窗外的光从偏西的方向照进来,在地板上拖出一道斜长的影子。

      “哥你今晚走吗?”庄瑾聿问。

      林程毅侧过头看着他。庄瑾聿没有看他,目光还落在窗外圣家堂的方向,但耳朵尖泛着一层薄红。

      “你想让我走吗?”林程毅问。

      庄瑾聿没有回答。但他站起来,走到卧室门口,把半掩的门推开了,然后回头看了一他一眼。

      林程毅站起来,走过去。

      卧室比客厅更安静。深灰色的床单铺得齐整,枕头是那种被酒店服务员细心拍松过的,边缘有一道被压过的褶皱。庄瑾聿走到床的右侧躺了下来,侧过身,面朝窗户的方向。

      林程毅在床沿坐下来,先给沈确他们发了个消息说想休息一下不用等他们两,让他们先吃饭,然后也躺了下来。

      两个人之间隔了大半个床位的距离,天花板上的灯已经关了,只有窗外最后一线天光和城市傍晚的微光从落地窗渗进来,把房间里的轮廓染成模糊的暗色。

      庄瑾聿侧躺了一会儿,然后翻了个身,面朝林程毅的方向。黑暗中他的眼睛颜色极浅,像被夜色稀释过的海水。两个人隔着大半个床位的距离,谁都没有说话。

      林程毅把手臂伸过去。动作很慢,像在靠近一艘随时会漂走的船。他的手臂从庄瑾聿背后绕过去,没有用力,只是虚虚地拢着那个姿势,掌心贴着他后背的方向,隔着薄薄的灰色短袖能感觉到布料下面那些旧疤的走向。

      “那些疤,”林程毅开口,声音在黑暗里被压得很低,“你以前说疼过,后来忘了不疼是什么感觉了。”

      庄瑾聿的手指在床单上蜷了一下,没有回答。

      林程毅的手没有用力,只是放在那里,掌心隔着布料贴着他后背的位置。他能感觉到庄瑾聿的呼吸变得深了一点,又从僵硬变得柔软了一点点,像冬天的河面在某个不被注意的时刻悄悄裂开了一道细缝。

      “你后背的疤,”林程毅说,“很吓人对吧。”

      庄瑾聿的声音从黑暗里传过来,带着一点被枕头闷过的哑:“嗯。”

      “疼不疼。”

      “早就不疼了。”

      “你知道我问的不是你后背的疤。”

      庄瑾聿沉默了一会儿。窗外的暮色从灰蓝沉进深蓝,圣家堂的塔尖在最后一线天光里变成一道暗色的剪影。

      “我不知道。”他说,“有时候我觉得已经不疼了,有时候半夜醒过来,发现它还在那里,它还是很疼,比雪茄烫的时候比骨折比挨揍的时候还疼。”

      林程毅把手臂轻轻收了一点。他没有用力,让那个拢着的姿势更实在了一点,像一艘停泊在岸边的船,缆绳没有拴紧,但船知道港口就在这里。

      “雪茄那个疤,还有你身上那些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疤”林程毅说,“我记得了。以后如果有人问你后脖颈的那道疤,我会说这是你十二岁那年,有人用雪茄按上去的。”

      庄瑾聿的睫毛在黑暗里动了一下:“不用,不会有人问的。”

      “那万一有人问呢?”

      庄瑾聿没有回答。但他把身体往林程毅那个方向靠近了一点点。那一点点距离很小,小到几乎看不见,小到庄瑾聿自己都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动了,后背的布料碰到了林程毅的掌心。

      林程毅没有收紧手臂。

      他就那么保持着那个姿势手臂虚拢着,掌心贴着庄瑾聿的后背,没有揉,没有按,只是放在那里,用掌心的温度告诉那些被留下的旧伤:它们被看见了,被记住了,被一直念着。

      窗外圣家堂的塔尖在夜色里完全暗下去了,像船消失在雾里,庄瑾聿的呼吸正在一点一点变得平稳,从一开始的浅缓渐渐沉下去,从胸口到腹部都松懈下来,他终于闭上了眼。

      林程毅没有收回手。掌心贴着他后背的方向,隔着布料感知到那片皮肤上雪茄留下的旧伤,听着庄瑾聿的呼吸慢慢变得均匀,他在黑暗里开口,声音压得很低很低:

      “小乖。你背上的疤,和心里的疤,我都要。旧的我要,新的我也要,只要你愿意让我记着,我就会每一道都记住。”

      睡梦中的人没有回答。

      那双微微蜷着的手指,在床单上慢慢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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