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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路迢迢(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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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小蹋顿被小朵兰忽悠得一愣一愣的,呆呆地说道:“我认!”
想到这里,蹋顿有些无奈地轻轻摇了摇头。
如若她的那些问题,能再问他一遍就好了。
那样的话,只肖她说上一句:“蹋顿,我既瞧见了你的身子,日后你便只能嫁给我了!”
“好!”
他想对她说:好。
蹋顿愿意嫁给朵兰。
哪怕是遭人非议,哪怕是为人不齿,他都愿意。
可现在……
已是迟了!
她已有了心许之人,再也容不得他了。
蹋顿长叹了一口气,又陷入了回忆中。
自那次之后,他便老老实实地听小朵兰的话回家养胎,可是他等了许久,始终未能生出小鱼。
他心下不解,猜测着是不是自己每日里吃的饭食太少,饿死了肚子里的小鱼宝宝。
可若是这样的话,她知道了会难过的吧?
毕竟她说出那句“我才是小鱼们的阿达。”的时候,眼睛里分明是发着光的。
于是他自作主张,去河里捉了两条小鱼,还放进瓦罐里细细照料。
每隔几日,他便会抱着装小鱼的瓦罐到遇见她的那个河边等她。
他等了好久好久,久到小鱼都长大了,久到他快记不得她的样子了,久到他以为……她再也不会来了。
可她还是来了!
不但来了,还满怀欣喜地抱着瓦罐瞧里面的小鱼。
虽然小鱼早已长成了大鱼,虽然小鱼所谓的阿达缺席了它们的成长。
但这些都没关系,只要她来了,那便是好的。
即使他本能地觉得,这次她看他的眼神里多了一些别的东西。
他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但总归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我们打一架吧!”她这样说。
“为什么要打架?”他不明所以。
她伸手用力扯下腰间悬挂的小印,瞧着他笑得璀璨:“嘿,小子!听过朵兰公主的名号吗?”
朵兰公主的名号,他自然是听过的。
据说那是他们单于丘力居的掌上明珠,据说那位公主打小就受尽宠爱,据说……
她生得明眸皓齿,长大后定然是草原上最美的姑娘。
小朵兰手中的私印在小蹋顿眼前不断摇晃着,使得他的手也不由得颤抖起来。
他猛然意识到了一个事实:眼前这个冲他微笑着的小女娃娃,就是那位传说中的朵兰公主。
可是……怎么会呢?
他想象中的公主,不该是这样的。
书里的公主不都金娇玉贵,吃着佳肴珍馐,穿着锦衣华服,说话娇声细气,举止温婉有度?
而她呢?
小蹋顿凝眸看向叉着腰笑得满脸痞气,衣服上还沾着许多不知在哪里蹭来的泥点点的小朵兰。
她怎么可能是那位受尽宠爱的朵兰公主呢?
小蹋顿这样想。
她一点都不像一个公主。
可他还是点了点头,顺着她的话道:“嗯。”
小朵兰俏皮地眨了眨眼睛,随后用开玩笑的语气道:“你同我打上一架,若是能赢了我,我便让你、让你们整个部落都有肉吃!”
肉。
有肉吃。
不光是他,而是整个部落!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是那般笃定,笑容是那般自信,神采是那般飞扬。
就好像……她真的能做到一样。
小蹋顿想:这才是他们乌桓的公主该有的样子啊!
他们乌桓的公主不是一个如美丽却易碎的瓷娃娃一般需要精心呵护的公主,而是能让她的子民们有肉吃的、真正的领袖!
“此话当真?”小蹋顿这样问。
“那是自然。”小朵兰这样答。
“那好,我答应你!”
话音刚落,小蹋顿就往后退了一步,做出了一个进攻的架势。
他并没有学过什么搏斗的技巧,但他知道,丛林中的野兽在面对不知实力的对手时,总是警惕的。
他不知道她的实力,只是瞧着她比他矮些,也比他壮些。
但这都不要紧,作为一只草原上的野兽:对手强大,亦不退缩;对手弱小,亦用全力。
小蹋顿拿眼眸紧紧地锁着小朵兰,等待着她露出破绽。
小朵兰则显得漫不经心,笑容慵懒。
他趁她背过身子之时,猛地发起一击,用尽全力。
她微微一笑,不知用了什么手法,轻轻松松地化解了他的力气,让他有一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
他一次又一次地冲锋,又被她一次又一次地击败。
他没什么力气了,他本就日日吃不饱饭。
可他依旧凭着一股不服输的心气坚持着。
其实他不是不愿意认输,也不是不知疲累不愿休息。
而是他深深地知道,他是部落首领的儿子,也是他们那个弱小的部落今后的希望。
他身后是部落里那些面黄肌瘦的汉子,是容色憔悴的女郎,是嗷嗷待哺的孩子。
他们都是他的子民,他们又都那般孱弱,若是能够吃上肉,哪怕只是饱餐一顿,那也是好的呀!
小蹋顿这样想着,必胜的信念又坚定了些。
他,退无可退!
小蹋顿又一次发起了进攻,这一次他的速度慢极了,不是他不知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而是他真的一点力气都没了。
在小蹋顿的拳头离小朵兰的面颊还有一指距离的时候,“哐”的一声,他突然倒了下来,趴在了她的脚下。
他甚至能看见她精致的小靴子和上面绣着的正开得璀璨的山丹花。
他想,他一定狼狈极了!
其实生长在这个弱小的部落里,他总是狼狈的。
去捡掉在地上的粮食的时候是狼狈的,被其他部落里的孩子欺负的时候是狼狈的,一个人溜到河边清理伤口的时候也是狼狈的。
可不知为何,他独独不想在她面前这般狼狈。
虽然他知道,她或许并不在意。
就像她脸上永远挂着那般带着痞气的、漫不经心的微笑一样。
不,或许不是永远。
至少她看着魏扬的时候,就不是那样。
那是一种爱恋的、孺慕的、想要与之共度余生的眼神。
一种他求而不得的、欣羡至极的眼神。
小蹋顿趴倒在地上,纵然身上半分力气也无,却还是强撑着身子想要站起来。
他努力地撑起手臂,而后又无力垂下,再度跌趴在地上,再次撑起手臂,再次倒下……
其实他也记不得自己究竟尝试了多少次,只记得那日太阳初升时他便出了门,日暮西斜方才回去。
应该很久吧!
但她可真耐心,就蹲在一旁瞧着他,声音轻轻地问他:“还要再来吗?”
“当然。”小蹋顿的话像是从牙缝中挤出来一样。
然后她就一直等着他,等到他连站都站不起来,几乎要无可奈何地放弃的时候,她说:“我认输。”
什么?
他几乎不敢相信他听到的话。
她说:她认输。
可是为什么呢?
趴在地上站都站不起来的那个人,分明是他啊!
他还未开口问她,她似乎已明白了他心中所想。
她笑了笑:“你饭都没吃饱就和我打,这不公平。所以算起来,应当是你赢了!”
他没说话。
他知道自己胜之不武,可是……她可是公主啊!
公主金口玉言,说了让他和他部落的人都能吃上肉,就一定会算数的!
她果然说话算数。
只是他却没想到,她说的让他和他部落的人都能吃上肉,不是一顿,而是一辈子。
从那以后,他再未见过她,却也听说了朵兰小公主“混世魔王”的名号。
他听人说,她会莫名其妙地将别家围栏里的牛羊赶到自家圈里。
可他知道,她赶牛羊的那家正是经常欺凌打压他们部落的那家。
他听人说,她随手顺走了某个部落首领十分心爱的宝玉。
可他却在自己的被子中发现了他家那块被人抢走的传家玉佩。
他听人说,她把几个纨绔子栓到了马尾上拉着跑,真是残忍至极。
可是真巧,那几个纨绔子全是仗着部落强大肆意欺辱责打他的。
他知道她在做什么,也知道她是为了谁。
只是他不明白,她为何对他避而不见?
他试过去寻她,却总是见不到她,她身旁的仆役粗暴地将他赶走,毫不掩饰地嗤笑着他。
“一个听都没听过名字的小部落首领之子也敢来找我们尊贵的朵兰公主?”
“还是快滚远一些,别污了我们公主的眼!”
“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还真敢说,公主怎么会和这样的人做朋友?”
“以后别再让我看见你。若是再让我听见你毁坏公主名声,我就把你的腿打折!”
……
滚吧!
滚远一些。
他配不上她的。
她是乌桓最尊贵的朵兰公主,是单于丘力居的掌上明珠。
他就连提起她,都是在毁坏她的名声。
又如何配和她做朋友?
更何论,他心中还有一份更为隐秘的、更遥不可及的感情……
小蹋顿灰溜溜地走在回部落的路上,像极了一条无家可归的狗。
他想,就这样死掉了的话,好像也不错?
最起码这样的话,他就不用亲耳听她说:
“我只是逗逗你罢了!怎么还当真了呢?”
“你身份低贱!就算是给我提鞋都不配,还敢肖想那些其他的东西!”
“呸!还是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然后老老实实地滚远些吧!”
小蹋顿呆滞地一步一步挪动着脚步。
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向何方,也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
或许天地之大,他本就并无归处。
可若是如此,又为何要让他遇见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