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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抓回来   “你是 ...

  •   “你是谁?这里是哪里?”
      孟佑的声音把我拉回眼前,十四岁的孟佑脸上还带着独属于青少年的稚嫩,没有后来的庄严、肃重。
      在此之前我做过很多次实验,得出的结果只有一个:孟佑必须离开。
      她不离开,我就不会幡然醒悟,也就不会把自己关进实验室,整日整夜发明时光机。她用她的离开唤醒了我,或者说,救了我。
      用时光机穿越过去强行改变她的离开,我便不可能拥有时光机,也不可能回到过去改变一切。
      这是一种类似于“祖父悖论”的世界难题。不过我还是找到了解决的办法。我不去改变历史轨迹,这样未来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我选择把孟佑直接带回现在,复刻一个克隆体丢到过去。
      而她作为一个BUG般的存在,没人知道她。她只能待在我身边。
      一想到这,我浑身的血液沸腾起来,狂喜占据了大脑。我不再纠结她消失的这八年,也不想再逼问这是如何做到的。只要她能够一直留在身边,就够了。
      这是我积攒了整整八年的执念,八年里,我疯魔我呼喊我发了疯一般日夜寻找她的影子。
      我后悔吗?呵,怎么可能。我开心死了,对于她的消失我当真开心的要死!
      我去她曾经最爱去的纳斯书店,去她睡过的二十四小时快餐店和派出所。我想知道她为什么总是去那一家网吧,于是把浑身裹得严严实实,踏足陌生的地带。我问店老板、问老师、问警察、问一切和她有交集的人,可他们都不记得她了,连这个名字都忘记了。
      她又在和我恶作剧吧?这一定是她的恶作剧,别演了,我会拆穿你和你请的助演,那些劣质的演技的。
      时间过去了半年,我似乎相信了她的离开。不是恶作剧也不是赌气,而是一种无法挽回的、不可逆性的消失。她怎么做到的?还是说,她从来都不曾存在过。
      比起她突然的消失,我更害怕的是,她有可能只是我的一个幻觉,一个长达七年的幻觉。
      谁和我在高中的晚自习翻墙去后山摘野果,谁和我处处针锋相对,谁和我一起在公园长椅过夜,谁和我在落日街巷骑行三十一公里,只为买一本小众的、怪诞的书。
      这些欣喜的瞬间,我们一起做过的无比疯狂、外人理解不了的事情,怎么可能是假的呢?
      我去酒吧去拉吧去给吧,音响震动仿佛穿透□□,把心脏震出千万道裂缝。我整夜买醉,醒来就喝,喝完再醉。冰块碰撞的清脆、橄榄盐渍的微咸、烟熏龙舌兰的焦香、邻座低声笑语的暖意……我浸泡在酒精里,再也找不回曾经内心的平静。
      酒吧不是归宿,给吧更不是,拉吧呢?我时常在霓虹灯晃动中,把来往的女人看成孟佑。似乎每一个经过的女人都长着和她相似的脸,却都不可能是她。我不敢看下去了,怕看多了脸,会忘记孟佑的样貌。
      有关她的照片和录音全部离奇的消失在手机相册里,我们一起登上泰山山顶的合照,只剩下一个人站在石墩上,笑得陌生。我强迫自己一遍遍回想她的样貌,用铅笔在纸上描绘,用桃木雕刻五官。墙上贴满了我的画,可是,越画越不像了。
      不安和恐惧裹挟了心脏。孟佑说的没错,我的确懦弱,懦弱至极!只是从来不愿意承认罢了。我不光懦弱,还傲慢、自大、孤行己见、恃才傲物。她说对了,她总是不加掩饰,不留情面的指出来,我怎能心甘情愿地承认?
      那段时间的我大抵是疯了,昏昏沉沉不知天地为何物。这个说法也许并不准确,毕竟疯与正常的定义,无非是人类创造出来的、能够把一些人放在被评价批判的位置上、为了更好管控社会的几个词语而已。
      善于恶,对与错,黑与白,都是相对的。到底什么是真正的对错道德?到底什么是真理什么是真相?
      无人可知。
      我打了七个钉子、染了那种最惹眼的红发和最青的绿发,自学了乱七八糟的纹身教程并加以实践。这些,又能代表什么呢?无非是彻底放弃了世俗的标准和目光。
      我向来对化妆之类的事毫无兴致,大多数时间都是灰头土脸,穿着破烂的衣帽衫,一穿就是好几年。小了改,改完继续穿。
      被亲人说成“叛逆期”的那段日子,这些习惯依旧。直到现在,我仍想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要把一堆化学制品涂抹在脸上,是因为这真的能带给他们快乐吗?也不明白为什么人类互相奉承互相编造谎言,甚至他们察觉不到自己正在被欺骗。
      世界如此辽阔,我不能理解的人类之事实在太多。只有孟佑会同我露出同样不解的神情,我们拙劣地模仿着他们,再在世人看不见的地方成为直盏和孟佑。
      我的家人对于同性恋有一种天然的不满,尽管并未直接表明,但还是说过“有病”“不正常”诸如此类的话语。
      那时我们即将大学毕业,一同搬出宿舍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幸福的生活嘛,本来是可以过很久的。却偏要亲手毁了这份来之不易的安宁。
      夏季刚过,八月。我和家里人说了和孟佑的恋情,然后……没有然后了。
      我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能说服他们接受同性恋,为此提炼了整整五个观点、十个原因和十二个例子。我不甘心我们的恋情永远见不得光,我要他们承认孟佑是我的爱人,我们是一对情侣。
      我自找的。
      明明可以不告诉他们,明明一切都可以如旧。
      我把自己“请”出了这个家。
      同居在出租屋的日子虽然略显贫苦,却是我们最爱彼此的几年。高中时的针锋相对在那几年仍持续着,她在每天的早餐里放我最讨厌的胡萝卜,每每看到那屎黄色的、煮的稀烂的胡萝卜,我大声对她说:“孟佑我讨厌你!”
      “我也讨厌你。”孟佑把蓝莓果酱均匀涂抹在吐司切片上,不咸不淡道。
      “所以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
      “互厌关系。”她把吐司塞进我正好张开的嘴里,“噎死你。”
      “唔唔唔——”好不容易咽下这一口,我喘气道:
      “孟佑,我要告你家暴!”
      “哦。”
      说来也怪,和孟佑在一起的那几年,失眠从未找上我。她躺在那里,哪怕我只是看着她,都能感到安心。她身上由里向外散发着祥和的、安稳的气息,只要在她身边,无论窗外如何深邃,都能毫不在意地闭上眼,安然进入梦乡。
      孟佑消失后,我再没度过一个酣畅的夜晚。除了实验室外我没有去处,出租屋已经拆迁了,我害怕夜晚就像害怕大多数人类。我害怕晚上那些从四面八方传来的窃窃私语,那堆敏感的紧绷着的神经总觉得被谁监视着。“是她吗”“是她”“她能听见吗”,那是谁啊?是幻觉吗?孟佑回来了吗?她在地下!哦,原来只是一张没铺平的地毯。
      总结来说,孟佑刚消失的那两年里,我是真的不太对劲。
      ……
      “我是……你的爱人。”我回答她。
      “可我不认识你,我们不是在杂物间吗,这里……”
      “这里是十五年后,我用时光机把你带回来了。”
      她没再疑问,直接相信了我的话。
      “这里是十五年后啊,好好奇世界变成了什么样子……”孟佑走出实验室,就要去触碰大门的把手。
      “别走!”我几乎是喊了出来,连自己都被这声音里的焦虑愣住了。
      “为什么?我根本不认识你,为什么要听你的?”
      她按下门把手。
      那个动作,按下、向下、金属转动的声音——
      这个声音在深夜里出现过多少次?孟佑离开的那天,就是这种声音。
      那天我并不知道,她这次的离开不是儿戏,也不是平常的一次外出。咔哒一声,是大门关闭的震响。然后是八年的杳无音讯。
      眼前闪回过无数个画面,空荡的出租屋、画了又擦掉的肖像、酒吧里每一个像她的背影、凌晨三点惊醒时空荡荡的房间。
      孟佑迈出了那扇门。我猛地举起柜子上的花瓶,砸向她的后脑。她倒下了,脸朝地。
      看来不能留下这个孟佑,她完全不认识我,我对她来说就是个试图囚禁她的陌生人。同样,我也不想将一个毫无瓜葛、甚至都不认识我的初中生强行留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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