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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五年   时至今 ...

  •   时至今日,我依然怀念孟佑、厌恶孟佑、执着孟佑、喜爱孟佑、憎恨孟佑。
      尽管这个女人已经在人间消失的彻底,她黑色的身影已然不存在于任何人的记忆角落,就好像她从来不存在于世界一样。我知道,不是这样。
      她确确实实的存在,虽然我不清楚她用了什么魔法或者巫术,抹去了一切残留的痕迹。
      为了把她抓回来,我把自己关在实验室,日夜研究数年后,终于发明出了时光机。
      这个时光机可以让使用者的灵魂进入到前半生中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身体,完成“灵魂回到过去”。算是我所有发明中最不可思议的一项。
      在踏入时光机前,我淡定地冲了一杯苦咖啡,一杯下肚后,杯子被随手摔在了地上。玻璃碎片仿若烟花般炸开在地面,散落满地。
      我设定好了回到与孟佑最初相识的时间。当光芒闪烁,白色的空间瞬息间褪去后,我回到了十五年前。身前是木制的课桌,身后是斑驳的、画了涂鸦的墙壁。
      十五年前,我还在上初中。孟佑是初三上学期转到我们学校的。当时正在上语文课,戚老师在讲台上讲着诸葛亮临终前写给儿子的遗书。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
      “咚咚咚——”
      “进。”
      教室门被轻轻推开,一个女生走进教室,五月初夏,阳光斑驳洒落在她肩膀,连发丝都显得透明。
      她穿着刚拿到的新校服,长发松松地用黑色头绳拢在脑后。戚老师停下讲课,介绍道:
      “这是新转来的同学,孟佑。”
      教室里响起稀稀落落的掌声。我还是像十五年前那样,不抬头,不鼓掌,不作为,专心致志研究着灰色笔帽。
      “孟佑同学,你就坐在……”戚老师目光扫过教室,“坐在直盏同学旁边吧。”
      和记忆中一模一样,孟佑脚步轻盈地走过来。那个时候的我做了什么呢?
      不过是把自己的桌子向右挪了大半,本来应该挨在一起的两张同桌,被我隔开了两个拳头的距离。
      对于人类,我总是有一种发自内心的蔑视。这种蔑视自开智时萌生,学生时期助长,到现在愈演愈烈。
      当然并不是因为我有比他们更好的地方,仅仅是对于人类身上的普遍恶性根的强烈厌恶。仅此而已。
      吵吵嚷嚷的下流脏话,肮脏恶心的低劣情感,三四组成的小团体凑在一起的八卦,刺耳的笑声,幼稚的话题等等,都令我鄙夷。
      这不仅仅是初中的小社会,整个人类社会乃至不同年龄段,无处不充斥着虚伪、嫉妒、恶心、霸权。人类从呱呱落地时起,就学会了用哭声夺得关注。在三观还没形成时,婴儿就在混杂的人群里长大了,然后耳濡目染,成为恶劣的帮凶。
      除了厌恶的情感,还有一些,对他们说不上原因的恐惧。
      你不能特立独行,你不能提出异议,你不能完全一点不虚假,你不能讨厌任何形而上学,你不能……不能的太多了。
      如果你偏做呢?大概就会像我一样,成为她们无聊时或是饭后茶余的八卦和笑话——一个离群者。
      这一次,我没有任何挑衅似的举动,也什么都没动。
      大抵是太熟了,看到孟佑那张可气的脸时,连愤怒和指责都忘了想。好像后来她消失的八年,不过短短八个小时。
      熟悉的下课铃声响起。学校用贝多芬的《月光鸣奏曲》作为每一节课的下课铃,《欢乐颂》作为上课铃。校长如此执着于贝多芬,是想让这些满身音乐细菌的学生怎么样呢?
      我旁边的桌子已经围了好多人,她们问孟佑从哪里来的,为什么转学,家住哪里,和谁一起生活……
      “够了。”我突然手拍桌子,站立起身,“孟佑,我们走。”
      我拉着她的袖口,一路走到女厕所的杂物间。至于为什么是杂物间?那里是穿越时空的落脚点。
      看着她一脸懵的表情,我直接从校服口袋里拿出巴掌大的时空穿梭器,没给她解释,直接按下了开关。
      这全出自我可笑的私心。
      最初,我对孟佑不屑一顾,认为她和其他人一样,不过是一个被各种欲望充斥着、恶心的、一个人类而已。
      似乎不是。
      她的笑容看起来无懈可击,我却总能从里面读出一些东西。比如,她在看向大多数人类时并没有归属感,甚至带着一丝我再熟悉不过鄙夷。
      我开始暗地里观察她,试图像之前寻找那些人一样,找出她完美笑容后的“漏洞”。以及,作为人不可或缺的丑恶面。
      我发现孟佑喝奶茶不加糖,喝咖啡却要在杯子里放上整整七块儿方糖;她从来不参与多余的社交活动,看起来不喜热闹,却频繁出入各大酒吧……
      谁也不知道她住在哪里。我从没见过她的家人,也没见她回过家。她有时在二十四小时快餐店过夜,有时在派出所门口过夜,有时只是躺在公园长椅上就能睡得很沉;她出入书店如同喝水般频繁,在网吧待的时间却赶得上在书店待的多半;她……和我对视了,一时间我也有些迷惘,孟佑是否早就知道我在观察她。
      她的一切都是那么矛盾,那么令人匪夷所思。
      ……
      流水无情,往事不堪回首。再睁眼,周遭重回实验室。看着孟佑那张美得发指的精致面庞,以及象征着真实的细小橘皮组织。我知道,我成功了。
      我自私地把孟佑带到了,这个根本不属于她的时代,这个没有她容身之地的时代,这个除了我之外,没有任何人认识她的时代。
      我喜欢瑞士、喜欢荷兰、喜欢丹麦,喜欢芬兰,喜欢奥地利。但我记得我们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一起出国,去的是英国的伦敦。
      其实一直觉得那里有某种玄学。
      从伦敦回国后没多久,她就消失了,彻彻底底退出了所有人的记忆。留我一个人困在和她共同编织的美好梦境里,比以前更加疯癫。
      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九日·伦敦·17:23。
      泰晤士河在灰白晨光里缓缓流淌,水面浮着一层游移的薄霭。威斯敏斯特桥的铸铁栏杆沁着水珠,冷而滞重,指尖触之,仿佛按在一只疲惫巨兽的肋骨之上。
      街灯正午仍执拗地亮着,昏黄光晕在鹅卵石路上铺成模糊的斑斓。行人裹紧大衣匆匆而过,帽檐压得极低,面孔隐在阴影里,只余下单调的脚步声。
      我和她面对面坐在街角的咖啡店里,那也是我们最后一次,心平气和的说话。
      “直盏,你要一直这样生活下去吗?”
      “有什么不好的。”
      “你不应该是这副样子。”她重重放下杯子,瓷底与木桌磕出清脆一声。
      “哪副样子?你是有多讨厌我啊孟佑?你说我差劲,说我懦弱,可你有一刻考虑过我的处境吗?我的处境啊!”
      “你的处境就是每天和我厮混在一起虚度日子、消磨时间?还是躲在你那个可笑的小世界,亦或是躺在床上,用你冰冷的躯体抱着我?直盏,我真是怀疑,你被人夺舍了吗?”
      杯内的espresso 还向上蒸腾着热气,银匙碰壁,叮当作响。她的话又带上了嘲讽之色,我抬眼看向她,她的眼睛依旧清明、不染世事。她什么都没变。
      变的人是我吗?可我同样自认为没有变化,我一直是我,她一直是她。既然我们都没变,那到底……是什么变了呢?
      “也许吧,”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很平,“反正在你眼里我永远低你一等,永远差劲不堪。”
      “你还真是有自知之明。”她用一贯的语气说。
      我那时已经放弃了思考,完全不计后果:“既然这么讨厌我,那你就滚啊,滚出我的世界,别再来烦我!”
      “……你知道吗,现在的我们虽然天天住在一起,睁眼就能看见彼此的脸,我却感觉好遥远。”
      她用勺子舀起白色方糖,往杯子里放了整整七块。
      方糖的体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小、消失于棕黑液体。然后,她用了那种,直至现在想起来仍令我后脊发凉的眼神,淡淡地和我对视:
      “直盏,希望你在未来不会后悔。”
      这个眼神,没日没夜回放在我脑海里长达八年。我被它缠上了,从此不敢看任何人乃至动物的眼睛。
      我想忘记,它却毫无礼貌的,在夜深人静时潜入梦境。我的神志被卷进那瞳孔中心的黑点,意识不再清醒,沉重、压抑的无形勒住了我的脖子,我被迫和它对上,整夜面对。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记不太清楚了。
      只记得她和我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咖啡店,一路上谁也不说话。沉默远比大喊大叫更沉重,我宁愿她和我吵、和我骂,可她做不出这种事,我亦做不出。
      一路鸦雀无声,我们回到了酒店。当晚,便收拾行李,结束了原本计划停留半个月的伦敦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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