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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天 提姆2 ...

  •   我怀疑哥谭市政府在我的饮用水里加了什么东西。
      不是普通的那种——氯啊氟啊什么的——是那种能让我的人生变得越来越离谱的东西。
      因为今天——
      今天我是五星级中国菜厨师。
      真的。居然真成打工崽了。
      我站在哥谭中学高中部门口,低头看着手里那张工作证,上面印着一张陌生而模糊的脸,名字写着“尼帕斯”,职位是“哥谭大酒店中餐部特级厨师”。
      照片上那个人穿着洁白的厨师服,戴着高高的厨师帽,笑容慈祥得像我从未见过面的爷爷当时我的脸还是那么帅气。
      我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还是我自己的脸。
      十九年没变过的路人脸。
      但工作证上就是尼帕斯。
      我把工作证翻过来,对着阳光看了三遍。
      我尼帕斯今天成特级厨师了?
      我根本不会做饭。
      我连泡面都能泡出三种不同层次的难吃。
      但今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脑子里突然多了一套完整的菜谱,从刀工到火候,从调味到摆盘,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好像我当了三十年厨师一样。
      更离谱的是——
      我打开保温桶看了一眼。
      里面躺着一份卖相绝佳的红烧肉。
      肥瘦相间,色泽红亮,酱汁浓郁,热气腾腾。
      我完全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做的。
      但我知道它一定很好吃。
      因为这是我的身份设定。
      我的身份设定是五星级中国菜厨师。
      所以我做的饭就是五星级的。
      哥谭的逻辑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高中部门口的保安看了我一眼,又看了我手里的保温桶,然后摆了摆手:“送外卖的?进去吧,食堂在后边。”
      我张了张嘴,想说我不是送外卖的,我是来给一个叫提姆·德雷克的学生送饭的——但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
      因为确实。
      我就是送外卖的。
      不管挂什么头衔,本质上都一样。
      我穿过校园,一路上收获了不少注目礼。
      不是因为我的脸——我这张路人脸走在大街上从来没人多看一眼——是因为我穿着厨师服。
      纯白色的、浆洗得硬挺的、背后还绣着“哥谭大酒店”字样的厨师服。
      配上我这张十九岁的路人脸。
      诡异。
      这衣服比我自己的卫衣暖和多了。
      食堂门口站着一个穿校服的男生,手里拿着手机,低头在看什么。
      我看了看订单信息——提姆·德雷克。
      我走近了,喊了一声:“提姆·德雷克?”
      他抬起头。
      眼镜,黑眼圈,手里还拿着杯咖啡。
      是那个小兄弟。
      但我差点没认出来。
      因为他比上次见面的时候——没抬头看我。
      “你是……”他看着我,皱了皱眉,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两秒,然后落到我胸口的厨师服上,“?”
      我清了清嗓子:“那个,有人托我给你送饭。”
      “谁?”
      “呃……”我卡壳了。
      谁托的?
      没人说啊。
      “尼帕斯他说是你同学。”我脑子飞速运转。
      提姆的眼睛亮了一下:“他?他还好吗?”
      “挺好的,”我说,“就是有点饿到处蹭饭,在店里打工。”
      “那他怎么不自己来?”
      “他今天有别的事。”
      提姆盯着我看了两秒,然后伸手接过保温桶:“谢谢。”
      他打开盖子看了一眼。
      红烧肉。
      和上次那个饭盒里的一模一样。
      他愣了一下,抬头看我。
      我就是凭感觉随便做的,跟上次那个饭盒里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帮我谢谢他。”提姆说。
      他低下头,用筷子夹起一块肉,送进嘴里。
      嚼了嚼。
      我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
      最后只是继续往前走。
      走出校门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
      提姆还站在食堂门口,低头看着那个保温桶,一动不动。
      午后的阳光打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总觉得他怪怪的
      就因为那碗红烧肉?
      离奇。
      我摇了摇头。
      想那么多干嘛。
      我还得送外卖。
      下午两点,我站在“蓝鸟”餐厅后门外。
      这是一家开在布里斯托区的小餐厅,门面不大,生意却出奇的好。据说是因为老板长得帅,附近的小姑娘都爱来。
      我低头看了看还是一样的工作证。
      还是尼帕斯。
      还是特级厨师。
      但地点从哥谭大酒店变成了这家小餐厅。
      妈呀,这个尼帕斯咋这么爱干活…
      哥谭的规则就是没有规则,牛马是没有休息的。
      我推门进去。
      厨房里一片混乱。
      三个厨师在吵架,两个帮工在摸鱼,还有一个人在角落里用手机看猫猫视频。
      我站在那里,看着这锅粥,突然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我的腿
      它带着我走进了厨房,走到灶台前,拿起炒锅,打开火。
      然后我就开始做饭了。
      我的手自己动,我的脑子自动报菜名,我的舌头自己尝味道。
      “让开让开让开——”
      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紧接着一个人影从我旁边挤过去,差点撞到我手里的炒锅。
      我抬头一看。
      是个年轻男人,黑发蓝眼,笑得一脸灿烂,穿着一件不知道从哪儿顺来的服务员马甲,手里端着一摞盘子。
      “抱歉抱歉,”他冲我挤了挤眼,“新来的?我怎么没见过你?”
      我张了张嘴:“我是……临时工。”
      “临时工好啊,”他说,“临时工不用签合同,想走就走,自由!我最喜欢临时工了!”
      我:“……”
      这人说话怎么跟蹦豆子似的。
      他放下盘子,凑过来看我炒菜:“哇,你这颠勺技术可以啊!练过?”
      “没有。”
      “那你这火候掌握得——诶诶诶要糊了——哦没糊,刚刚好——你加什么了那是酱油吗——给我也来一份呗——我饿了——”
      我手里的炒锅差点飞出去。
      这人话怎么这么多?
      比我还能说?
      我把菜装盘,递给他:“给你。”
      他愣了一下:“真的?”
      “真的,”我说,“反正今天多做了。”
      他接过盘子,也不嫌烫,直接用手捏了一块肉塞进嘴里。
      嚼了嚼。
      眼睛亮了。
      “太好吃了!”他又捏了一块,“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你叫什么名字?”
      “尼帕斯。”
      “尼帕斯?”他眨眨眼,“这名字好,听着就靠谱。我叫迪克,迪克·格雷森,是这里的——嗯——临时工。”
      他伸手过来,手上还沾着酱汁。
      我握了握。
      “你手劲挺大啊,”他说,“练过?”
      “没有。”
      “那你这——诶对了你住哪儿——加班费怎么算——晚上还来吗——我给你留个位置——”
      我看着他,突然觉得有点眼熟。
      蓝眼睛,黑头发,笑起来一脸阳光。
      好像在哪见过。
      但想不起来。
      算了。
      反正哥谭人长得都差不多。
      下午五点,我从“蓝鸟”餐厅出来,身上还穿着那身厨师服。
      地点又变了。
      …尼帕斯啊尼帕斯,能不能不要干那么多活。
      “冰山餐厅”。
      我盯着那个名字看了三秒。
      冰山餐厅。
      企鹅人的地盘。
      那个专门给哥谭□□提供高档餐饮的地方。
      我尼帕斯要去给□□做饭了。
      我深吸一口气。
      然后——转身往码头方向走。
      冰山餐厅比我想象的豪华。
      水晶吊灯,大理石地板,穿着燕尾服的侍者走来走去。
      但角落里站着几个五大三粗的保镖,腰间鼓鼓囊囊的,一看就藏着家伙。
      厨房里倒是意外的正常。
      我换上厨师服,戴上帽子,开始准备今晚的菜单。
      主菜是红烧肉。
      我不知道为什么是红烧肉。
      反正我的手自己就做了。不过哥谭红烧肉是什么很牛的菜吗?大家都爱吃…
      做到一半,厨房门被推开,一个人走了进来。
      矮胖的身材,穿着条纹西装,手里拄着一把黑色的伞。
      企鹅人。
      奥斯瓦尔德·科波特。
      哥谭地下世界的头号军火商。
      我手里的铲子顿了一下。
      然后继续炒菜。
      假装什么都没看见。
      他走到灶台前,看着锅里咕嘟咕嘟冒泡的红烧肉,抽了抽鼻子。
      “新来的?”他问。
      我点点头:“王建国,特级厨师。”
      “特级?”他笑了,笑声像鸽子叫,“你知道上一个自称特级的厨子现在在哪吗?”
      我摇头。
      “在哥谭港底,”他说,“菜做得太难吃,被我的兄弟们扔下去了。”
      我手里的铲子又顿了一下。
      然后继续炒菜。
      “你不怕?”他凑近了一点,伞尖戳了戳我的后背。
      我怕。
      我怕死了。
      但我有什么办法?
      现在跳上桌说(ai音)十二星座选择你的哥谭小宠物引起蝙蝠侠的注意吧。
      我把红烧肉装盘,摆上两根焯过水的小油菜,推到企鹅人面前。
      他低头看着那盘肉。
      看了很久。
      然后拿起筷子,夹了一块。
      送进嘴里。
      嚼了嚼。
      他的表情变了。
      真的很诡秘,跟便秘没差别吃中餐还跟米其林一样摆盘……
      从那种“你最好做得好吃否则就下海喂鱼”的表情,变成了一种很奇怪的表情。
      像是——
      怀念?
      他又夹了一块。
      又夹了一块。
      第三块的时候,他突然问:“这做法,跟谁学的?”
      我脑子飞速运转。
      跟谁学的?
      我哪知道跟谁学的?
      我就是凭身份设定做的!
      “我……”我斟酌着措辞,“自学的。”
      “自学?”他眯起眼睛,“自学能做出这个味道?”
      我没说话。
      他又夹了一块。
      “我小时候,”他缓缓开口,声音比刚才低了一点,“在唐人街那边混过。有个老厨子,每天收摊前会给我留一碗这个。那时候我穷得连伞都买不起,就蹲在他后门吃。”
      他又夹了一块。
      “后来我发达了,回去找过他。店没了,人也没了。”
      他抬头看我。
      “你这味道,和他做的一模一样。”
      我愣了一下。
      这道菜让他想起了某个唐人街的老厨子?
      我生怕他下一句问出“你认识一个那个老厨子吗”这种话。这真的会诡异,诡秘们。
      他继续吃。
      我继续站着。
      空气安静得有点诡异。
      吃到第五块的时候,他突然说:“明天还来。”
      不是问句。
      是命令。
      我点点头:“好。”
      他又吃了两块,然后放下筷子,拿起伞。
      走到门口,停下来,头也不回。
      门关上了。
      我站在原地,看着那盘被吃掉大半的红烧肉。
      …
      我收拾好灶台,换下厨师服,从后门溜出冰山餐厅。
      外面已经是晚上了。
      哥谭的夜风吹过来,带着海水的腥味和远处工厂的烟味。
      我深吸一口气。
      然后——
      往桥洞的方向走去。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
      今天下午在“蓝鸟”餐厅,迪克捏着红烧肉吃的时候,旁边好像还站着一个人。
      一个穿黑色衣服的年轻人,靠在角落里玩手机。
      我没注意看。
      但现在想想——
      那个人好像也在吃。
      吃的是迪克分给他的肉。
      我打了个寒颤。
      我继续往桥洞走。
      走出老远之后,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笑。
      很轻。
      很短。
      像是有人在黑暗中看着我。
      我没回头。
      加快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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