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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牵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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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手续的那天,天也是灰蒙蒙的。
兔兔攥着离婚证走出民政局,没回头。
程斯克站在台阶上,看着她的背影融进人潮里,直到再也看不见,才缓缓蹲下身,像个无助的孩子一样,把脸深深地埋进掌心。
分开后的日子,是按部就班的重复。
兔兔在老城区租了个带阁楼的小房子,房子在一条小巷尽头,虽然旧了点,但胜在月租便宜,环境安静。
阁楼的窗正对着一棵老槐树,蝉鸣聒噪,却再也吵不散她脑子里的故事。
她重新打开文档,指尖落在键盘上的那一刻,竟有些发颤。
第一行字敲出来的时候,眼泪毫无预兆地掉了下来,砸在键帽上,晕开一小片水渍。
她开始写了。
写沪上豪门的兴衰,写落魄少爷的挣扎,写困在烟火里的女作家。
故事里的人,总带着她和程斯克的影子。
写到男主为女主炖肉的桥段时,她会突然停笔,望着窗外出神。
槐树叶被风吹得沙沙响,仿佛以前出租屋里,程斯克炖肉时咕嘟咕嘟的声响。
她不再被油烟困扰,却总在深夜饿醒。
翻遍冰箱,却只有速食面和速冻水饺。
寡淡无味的素面总能让她疯狂想念程斯克做的土豆炖牛肉,牛肉炖得软烂,土豆吸满了汤汁,配着白米饭能吃两大碗。
而每次想起,心口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闷得发疼。
她去菜市场,买回新鲜的牛腩和土豆,自己学着炖。
可是出来的味道却怎么也不对。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
慢慢地,她的小说又有了起色,读者说她的文字里有烟火气,有撕心裂肺的真实。
编辑找她签合同,说要给她做实体书。
签合同那天,她特意穿了条新裙子,站在镜子前照了半天,忽然又想起以前程斯克说过,她穿嫩绿色最好看了,衬得眼睛像浸在水里的星星。
程斯克还在工地摆摊。
只是不再做红烧肉盖浇饭,改成了简单的炒面和炒饭。
他不再需要每天凌晨四点起床,去菜市场挑选肥瘦相间的五花肉,不再需要算着时间慢火炖肉。
炒面炒饭很快,几分钟就能出锅,新鲜热乎,量大管饱,生意依旧不错。
可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工地上的老王头打趣他:“程老板,咋不做红烧肉盖浇饭了?俺们还惦记那味道呢!”
程斯克笑了笑,眼底却没什么温度:“麻烦,懒得弄了。”
但他每天都把厨房的锅碗瓢盆擦得锃亮,把出租屋收拾得干干净净,兔兔用过的杯子还摆在床头柜上,他每天都会擦一遍。
大哥程斯远从工地回来,看到他对着空杯子发呆,忍不住叹气:“二弟,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程斯克没说话,只是把杯子收进了抽屉。
他的日子过得像钟摆,两点一线,摆摊,收摊,回家。
只是收摊早的日子,总神差鬼使地绕远路、去到兔兔租住的那条小巷。
他不敢靠近,只在巷子口的大树下站着抽会儿烟,看着阁楼的窗亮着的灯,直到灯光熄灭,才摁灭烟头,转身离开。
有天收摊晚了,路过一家书店,橱窗里摆着一本新书——《尘灶烟火》,作者是他再熟悉不过的名字:爱唱歌的兔兔。
他站在橱窗外面,怔怔地看了很久。
封面是一个落魄的男人,推着三轮车,车后座的泡沫箱上,印着模糊的“盒饭”二字。
他买了一本。
坐在路灯下,一页一页地翻。
看到男主为女主炖肉的桥段,看到女主对着空白文档崩溃的样子,看到两个人争吵时的片段,他的手微微发颤。
原来,那些日子里的委屈和痛苦,她都记得并埋藏在心底。
原来,那些日子里的委屈和痛苦,不是他一个人的独角戏。
书的最后,女主离开了男主,独自去了远方。
他合上书,眼眶泛红。
兔兔的新书签售会定在一个周六的上午,偏偏那天从半夜里就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
程斯克凌晨三点就起了床。
他去菜市场挑了最新鲜的牛腩,切成均匀的块,又翻出了压在箱底的一个小瓷罐——那是程家没破产时,家厨秘制的咖喱粉,是兔兔从前最爱吃的味道。
他守着大铁锅,小火慢炖了三个小时,牛肉炖得酥烂,土豆吸饱了咖喱的浓香,连汤汁都泛着诱人的金黄。
他把一碗碗牛肉饭装进保温箱,绑在三轮车后座,披着雨衣,迎着雨往书店赶。
签售会现场人潮涌动,读者撑着伞排着长队,工作人员在门口维持秩序。
程斯克把车停在路边,掀起雨衣的帽子,露出半张被雨水打湿的脸,冲着一个工作人员笑了笑,声音带着点沙哑:“您好,我是兔兔老师的忠实粉丝,今天她新书签售,我做了点牛肉饭,想送给她和读者们尝尝,算是一点心意。”
工作人员愣了愣,看着满满几大箱牛肉饭,连忙道谢:“太感谢了!您真是有心了!”
“不用谢,”程斯克摆摆手,把保温箱搬下来,“麻烦您帮忙送进去吧,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他没等工作人员再说什么,转身就跨上了三轮车,却没真的走远。
他把车停在街角的巷子里,戴上雨衣的帽子,目光紧紧盯着书店的门口。
兔兔正在给读者签名,忽然听到工作人员大声喊道:“请让一让,请让一让。”
她抬起头,目光越过拥挤的人群,望向门口。
只见工作人员搬着保温箱进来,笑着招呼大家:“有热心粉丝送来咖喱牛肉饭,还热乎乎,大家快来尝尝!”
说着,把一碗还冒着热气的牛肉饭放在兔兔面前。
这浓郁的咖喱香气,让兔兔握着签字笔的手猛地一颤。
那是独属于程家的味道。
是家厨秘制的咖喱粉,带着一点点特殊的辛辣和奶香,是她刻在骨子里的记忆。
从前在程家,每逢周末,家厨总会炖上一锅咖喱牛肉,她和程斯克就坐在花园的藤椅上,一人一碗,吃得津津有味。
兔兔几乎是立刻就站了起来,推开面前的签名板,快步往门口走。
雨水打湿了她的头发和裙摆,她顾不上擦,目光急切地在人群里搜寻着。
是他吗?
是他来了吗?
可门口只有撑着伞的读者和忙碌的工作人员,哪里有那个熟悉的身影。
雨越下越大,冰冷的雨点砸在脸上,带着刺骨的凉。
兔兔站在台阶上,踮着脚往街对面望……
可路面上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没有,只有雨雾在肆意飘摇。
她的心里空落落的,像被什么东西掏空了一样。
巷子口,程斯克看着她站在雨里,头发湿得贴在脸颊上,单薄的身影在风雨里微微发抖,心疼得像被针扎一样。
他握紧了拳头……
好几次都想冲出去,把自己的雨衣披在她身上。
可他不能。
他怕她看见他会难过,怕她会想起那些争吵的日子,怕自己会忍不住,说出那句藏了很久的“回来吧”。
他只能躲在暗处,默默注视着她,在心里一遍遍地祈祷:快进去吧,兔兔,别淋感冒了。
幸好没过多久,一个工作人员撑着伞追了出来,把伞塞到兔兔手里,连声劝道:“兔兔老师,雨太大了,您快进去吧!别冻着了,后面还有好多读者等着您呢!”
兔兔握着伞柄,指尖冰凉,目光又不死心地来回梭巡了一遍,可终究还是没能发现那个想见的人。
她对工作人员点了点头,声音沙哑地说了句“谢谢”,才慢慢转身,一步三回头地走回了书店。
直到兔兔的身影消失在书店门内,程斯克悬着的心才落了下来。
他在巷子口又站了一会儿,直到雨下得更大了,才骑上三轮车,慢慢消失在雨幕里。
签售会结束后,兔兔神情落寞地回了家。
她泡了个热水澡,却还是觉得浑身发冷。
她从书架上抽出那本《尘灶烟火》,翻到后记那一页,看着自己写下的字:“我曾以为,逃离烟火,就能找回自己。后来才发现,那些被烟火熏染的日子,那些带着争吵和委屈的时光,才是我生命里最滚烫的印记。”
眼泪,又一次无声地落在纸页上。
而在城中村出租屋里,程斯克把那个小瓷罐小心翼翼地放回箱底。
他从抽屉里拿出那个杯子,洗干净,倒了一杯温水,握在手里。
窗外的雨,还在下。
两个隔着雨幕的人,都在夜色里,对着空荡荡的房间,想起了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