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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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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我和他的交集,起初浅得几乎看不见。甚至可以说,我们之间,本就没什么交情。
第二次见他,是在教学楼后的篮球场。那天我心情不好,在晚自习下课的时候去操场散步,沿着操场连续走了好几圈,不想说话,也不想回宿舍。只有不远处传来篮球落地的声音,咚——咚——,沉稳又有节奏,像有人一下一下,轻轻敲在我紧绷的心上。我原本烦躁的情绪,被这规律的声音磨得慢慢平静。
我下意识抬起头,视线毫无预兆地,撞进了他的眼睛里。
他刚投完一个球,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打湿,贴在光洁的额头上。身高一米八的少年,站在一群同龄人里,极为耀眼。他长了一副让人移不开眼的好皮囊,学习成绩算不上好,甚至在老师眼里是个不爱读书的调皮男生,可那张看上去特别散漫的脸,足以让所有缺点都变得无关紧要。
我从未见过那么好看的眼睛。
大大的,水灵灵的,像盛着盛夏最干净的阳光,明亮得能照见人的影子。微微上挑的眼尾,带着少年人独有的青涩与灵动,不笑时清清淡淡,带着一点生人勿近的疏离,笑起来时,整个世界都好像被点亮了。他留着一头干净的微碎发,不张扬,不浮夸,衬得他侧脸线条格外柔和,打篮球时跑动起来,发丝跟着轻轻晃动,是最标准的阳光少年模样。
那一刻,我心里的别扭和委屈,突然就烟消云散了。
我只是呆呆地看着他,看着他运球、投篮,看着他和兄弟们打闹,看着他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原来真的有人,站在那里,就足够好看。
我们没有说过话,没有打过招呼,甚至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
我都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我。
可我就是控制不住地,开始在校园里寻找他的身影。
走廊上,操场边,升旗仪式的队伍里……我的目光总是不自觉地飘来飘去,像在寻找一件失而复得的宝贝。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不知道他在哪个班级,只知道他是个爱打篮球、长得极好看的少年。
我开始习惯在刚下课的时候跑去三楼撞撞运气,看自己是否能在人群中找到那个熟悉的声音,希望能偶遇那个熟悉的身影。
慢慢才发现,他是七班的学生。
喜欢就是在这样日复一日的寻找里,悄悄生根发芽的。
没有惊天动地的相遇,没有轰轰烈烈的故事,只是我一个人的兵荒马乱,一个人的默默心动。
我太想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想在心里认认真真喊一遍,想把那三个字,好好记在心底。
机会终于来了。
期末考试如约而至,考场依旧随机学生分配。
那个时候我发现他一直呆在四班门口,直到快要考试的时候才慢慢的走进四班。我心里藏着小小的算计,故意磨磨蹭蹭,迟迟不肯进考场,假装随意地在一张张名单前徘徊,眼睛却像雷达一样,仔细扫过每一个名字。
终于,在四班的考试列表里,我看到了那个名字。
李煜剑
三个字打印在学校的白纸上,工整又好看,念出来的发音,软乎乎的,像极了“你遇见”。
你遇见,李煜剑。
我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又一遍,只觉得这三个字,是我听过最好听的名字,比课本里所有优美的词语都要动人。原来他叫李煜剑,原来我终于,知道了他的名字。
那天的考试,我答得格外轻松,连笔尖都带着甜。
我把“李煜剑”这三个字,在草稿纸上偷偷写了无数遍,小心翼翼,像守护一个只有自己知道的秘密。
本以为知道了班级和名字,我就能更轻易地见到他,可命运却跟我开了个小小的玩笑。
下学期开学,我却发现原本的七班,不见了。一打听才知道,学校调整班级,七班彻底解散,全班同学被分散到了三班、四班、五班、六班。
我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李煜剑他被分在哪个班级?
我慌了神,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的闺蜜林桐欢。她在三楼的班级,离我所在的一楼很远,以前我总借着去找她的理由,偷偷跑上三楼,只为多看李煜剑几眼。这一次,我依旧用这个最自然的借口,冲到她的教室门口,拉着她的手,装作不经意地问:“你们班,有没有新转来一个姓李的同学啊?”
林桐欢被我问得一愣,摇了摇头:“没注意哎,班里人太多了,我回头帮你看看,看到了告诉你。”
我点点头,心里既期待又忐忑,度日如年地等了好几天。
几天后,林桐欢一见到我,就兴冲冲地朝我挥手:“哎,你问的那个姓李的,我们班真的有!叫李煜剑,是不是他?”
我的心猛地一跳,像有只小鹿在胸口乱撞。
是他,真的是他!
林桐欢接着补充,语气里带着点八卦的意味:“我们班好多女生都在说他呢,说他长得特别帅,眼睛特别好看。”
那一瞬间,我心里甜滋滋的欢喜,突然被一股酸涩取代,堵得慌。
原来不止我一个人觉得他好看,原来他走到哪里,都是惹人注目的存在。
我假装不在意地笑了笑,可往后的每一天,我往三楼跑的次数,更多了。
从那以后,我几乎每天下课,都会从一楼狂奔到三楼,借口找林桐欢聊天,实则站在她们班门口,目光直直地望向教室后排,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
李煜剑经常和他兄弟在走廊玩耍,阳光洒在他的微碎发上,镀上一层浅金色的光晕。
他还是老样子,眼睛依旧明亮得像盛满了星光,笑起来阳光又耀眼。
我就那样远远地看着,不敢靠近,不敢说话,只敢做一个默默的旁观者。
后来,我实在憋不住,把这件事告诉了我的同桌。
我以为她会像我一样惊讶,没想到她听完“李煜剑”这三个字,突然一拍桌子:“李煜剑?我小学同学啊!”
我整个人都愣住了。
原来,她们认识。
同桌开始跟我讲小学时候的事,语气里带着点小小的抱怨:“他小时候可皮了,有一次玩笔芯,一下子把黑笔水弄到我白色衣服上,洗都洗不掉,你知道他干嘛了吗?他一句对不起都没说,就站在那里傻笑,一脸无辜的样子,气得我半天没理他。”
傻笑。
听到这两个字,我突然想起了一个模糊的画面。
那次在考场上,他用他那双明亮的大眼睛看着我,声音轻轻的,带着点少年独有的温柔,小心翼翼地问:“你生气啦?”
那语气,那眼神,和同桌口中那个只会傻笑、不懂道歉的小男孩,明明是同一个人,却让我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我更加确定,我喜欢他。
喜欢这个爱打篮球、长得好看、眼睛明亮、会温柔问我“你生气啦”的少年。
既然同桌和他是小学同学,那是不是可以,让同桌帮我递一封情书?
这个念头在我心里疯长。
但是喜欢让人自卑,我觉得自己不漂亮,成绩也一般般,总是觉得他不会喜欢上平凡的我,我更知道,他那样的少年,心里或许只有篮球和玩耍,根本不懂情情爱爱。可我还是想告诉他,想让他知道,有一个女生,默默喜欢着他。
我趴在桌子上,写了又改,改了又撕,整整打了五份草稿。
信里没有华丽的辞藻,只有我最真实的心动:从校园里无数次的寻找,从知道他名字的欢喜,到每天偷偷看他的忐忑……我把所有藏在心里的话,都一笔一划写在了纸上。
可暗恋者,从来都是胆小鬼。
看着那封写满心意的情书,我最终还是没有勇气让同桌递出去。
我怕被拒绝,怕被嘲笑,怕连默默看着他的资格都没有。
我想着,自己先努力学习,等哪天自己变得比现在优秀,我就把那封信给他。
那封信,被我夹在课本里,藏在了书包最深处,最终也没有送出去。
我以为我还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靠近,可以慢慢让他认识我。
可我等来的,不是和他说话的机会,而是他有女朋友的消息。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下课飞奔到三楼,站在林桐欢班门口,偷偷看向李煜剑。
可眼前的一幕,让我瞬间僵在了原地,血液好像都凝固了。
一群男生在起哄,吵吵闹闹的,把一个女生推到了李煜剑的身上。
那个女生,和我当时差不多高,一米五五左右,小小的一只。
而李煜剑那个一米八的阳光少年,没有躲开,反而顺势伸出手,轻轻搂住了她的肩膀。
他低头看着怀里的女生,眼睛里是我从未见过的温柔,嘴角扬着浅浅的笑。
女生靠在他怀里,只到他的肩膀,像个被呵护的小孩子。
我站在不远处,手脚冰凉,心脏像被一只手狠狠攥住,疼得喘不过气。
我转身拉住林桐欢,声音都在发抖,问她发生了什么。
林桐欢叹了口气,小声告诉我:“他们刚在一起,听说是那个女生追他的。”
在一起了。
三个字,像三根针,密密麻麻扎进我的心里。
我不甘心,真的不甘心。
我喜欢了那么久的少年,找了那么久的身影,藏了那么久的心意,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已经彻底结束了。
可我又能怎么办呢?
我没有资格难过,没有资格争抢,甚至连吃醋,都只能藏在心里。
我认了。
明明心里疼得要命,我却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每天下课依旧往三楼跑。
依旧借着找闺蜜的理由,站在教室门口,看着李煜剑和他的女朋友秀恩爱。
看他给女生拧瓶盖,看他和女生并肩走在走廊上,看他低头和女生说话,看他把女生护在怀里,看他那双我最喜欢的明亮眼睛,只看向另一个人。
女生小小的一只,靠在他肩膀上,画面般配得刺眼。
而我,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旁观者,一个连名字都不曾被他记住的陌生人。
我们之间,本就没有什么交情。
从始至终,都只是我一个人的暗恋,一个人的心事,一个人的,你遇见。
后来的日子,我依旧会在校园里看见李煜剑。
他还是爱打篮球,还是留着微碎发,还是笑起来阳光耀眼,眼睛还是那么明亮好看。
只是他的身边,有了固定的人。
而我,把那封没送出去的情书,永远藏在了回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