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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孑孓(完) 樊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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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白天实在闷热,唯有夜里的风带着几分难得的凉爽。
溪水潺潺作响,月光如洗,漫洒在茫茫的大地和错落的青石板上。
刚洗过澡,身上的黏腻消散了大半,整个人清爽了许多。
樊花一家人刚刚分吃了一个大西瓜。她收拾好桌子,洗净了切瓜的菜刀,又把瓜皮仔细归置好,端到后院喂了鸡鸭。
哄孩子睡觉倒没费太多周折。小孩晚饭吃了面条又吃了西瓜,不哭不闹,挨着枕头不久就沉沉睡去。但这夜里的琐事还远未结束。
樊花扫净了庭院,又重新抹了一遍桌子,将家里三口人的换洗衣物收进木桶,抱起大木盆,借着月色往西头走去。
村里铺着青石板的小路上,此刻正蜿蜒着一队妇人。大家各自抱着木盆,三三两两地结伴同行,嬉笑着往溪边走去。
樊花的性子向来安静。王二婶子挨着她走,笑着讲起白天村里的趣闻,说自家那小子又在哪里惹了祸,在学堂里又闹出了什么笑话。
樊花只安安静静地听着,偶尔抿嘴笑笑,并不多话。
不多时,一行人便到了溪水边。这溪水自山那头蜿蜒而下,滋养着村里的世世代代。
夜里的溪边最是热闹,村里的女人们趁着这股凉气,穿着轻薄的衣衫,踏着布鞋或草鞋聚到这里洗衣服。
欢声笑语清脆入耳,夹杂着棒槌敲打衣物的笃笃声,在夜色里传得很远。
樊花心不在焉地搓洗着衣裳。身旁的李二婶子眼尖,瞥见她神色黯然,便压低了声音劝道:“别往心里去,你还年轻,跟李训再努努力,总能生个大胖小子的。”
樊花轻轻说了声“谢谢”,没再搭话,只低头用手一下下揉搓着粗布衣物。
她和李训结婚五年,始终没能生下一儿半女。方才哄睡的那个孩子,其实是她姐姐的女儿,因为贪吃村里盛产的西瓜和桃子,才留在她这儿小住几日。
她往上挽了挽长长的袖子,露出纤细白皙的手腕。
李二婶子眼尖,突然惊叫起来:“哎呀,你手上怎么磨出这么多老茧,这块怎么还有青紫的伤?是李训那混小子动的手?”
李二婶子看着她的沉默,心里已经明白了七八分,咬着牙恨恨道:“明天我就替你去找他评评理!”
等到周遭的妇女们洗完了衣裳,又三三两两地结伴折返,溪边渐渐安静下来,只剩下她一个人还在埋头清洗。
她伸手往水里一捞,指尖触到一片密密麻麻的微动。
借着月光仔细一看,水面下竟全是晃动的孑孓——那是蚊子的幼虫,在水里攒动着发育,不久便会蜕变成蚊。
樊花最恨蚊子。
每到夏天,只要一出门干活嫌热露出了胳膊腿,准会被这些臭蚊子叮上一连串的大包,越挠越痒,直把人折腾得心烦意乱。
于是她手又往水里捞了一把。滑溜溜的孑孓从指缝间漏了出去,可到底还是被她凭指甲生生掐死了一只。
洗完了衣裳,王二婶子等她一道往回走。
这会儿路上早已没了来时的欢腾,天黑得像沉沉压下来的泼墨,空旷的青石板路透着一股子萧瑟。
两人心照不宣地埋着头,脚步飞快地往家赶。
家里为了省点煤油钱,灯自然是早早熄了的。
樊花轻手轻脚进了偏房看眼孩子。孩子睡得熟,可她往枕头底下一摸,先前塞在那里的几两银钱不见了。
樊花明白,定是李训趁着夜色把钱摸走,又跑哪家暗棚赌钱喝酒去了。
这种事三两天就要演上一出,她早已麻木,连气都懒得生,横竖她改变不了什么。
她把湿淋淋的衣服抱到院子里,扯开,晾好,这才扶着酸痛的腰身,有些虚脱地躺到了床上。
十七岁出嫁,日子便一日长似一日地熬着。
她从七岁开始在溪边搓衣服,搓到了二十多岁,过过了数不清的这种湿热乏味的夏夜。
生活淡得像一碗白水,唯有活着,毫无波澜地活着。
半梦半生间,她做了个梦。
梦里她正窝在昏暗的屋子里缝补破旧衣裳,能省一分是一分。
缝着缝着,腿上突然传来一阵阴森森的酥痒。
她低头一看,一只碗口大的巨蚊正钉在她两条白生生的腿间,贪婪地扎进肉里吸血。
蚊子身着美丽透明的羽衣,轻轻扇动就可飞走,又长着尖锐的口器。
再神不知鬼不觉地伏在人身上。
她停下手中的针线,眼睁睁看着那恶物。
蚊子通体乌黑,鼓着腮帮子,咕噜咕噜地吞咽着她的精血!
不过几息工夫,蚊子那原本干瘪的肚皮竟像个吹胀的血泡,越撑越大,薄得几乎透明,泛出诡异而腥红的光,仿佛下一瞬就要在空气里爆破开来。
吸的全是她的血,是她命里的髓。
一股剧烈的痛楚直钻心窝,夹杂着铺天盖地的怨恨。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樊花眼底闪过一丝狠戾,卯足了全身的力气,双掌合拢,狠狠地对准那恶物拍了下去——
“啪嗒!”
极其闷响的一声。
她清晰地感受到那只巨蚊的肉躯在自己的手掌与小腿之间被碾得粉碎。
骨血爆裂的黏腻感、浆液迸溅的温热感,结结实实地糊了她半个掌心。
那一瞬间的快感与恶心交织在一起,痛快得让心发颤。
可等她颤抖着掀开手掌,想看看那恶物死绝了的惨状时,掌心竟是空空如也。
没有血迹,没有残渣,连一根蚊翅都没留下。
蚊子呢?
她惊恐地转着脑袋,四下张望,又低头去看自己的小腿。
那里分明高高鼓起了一个拳头大的毒包,奇痒无比,可那吸饱了血的蚊子,竟凭空化作了一缕虚无,不知去向。
李训这一次,竟有五六天没有回屋。
往常他去赌钱,隔天清晨必见人影。若是赢了,便挺着胸脯在村口一路吆喝回来,进了门作威作福;若是输光了,少不得被赌坊的人毒打一顿,衣衫给撕得烂布条似地挂在身上,像条落水狗般灰溜溜地爬回来。可这回,人竟凭空蒸发了。
樊花去他常去的几家暗棚找过。说来也是邪门,她去东家赌场,人家说人在西家;她折去西家,又说人刚往东家走了。
镇上五六家赌坊,她像个无头苍蝇似的绕来绕去,连块衣角都没摸着。街坊几位婶子劝她:“一个大老爷们儿,还能把自己丢了不成?”
樊花对他本就没几分夫妻情分,可若不去找,等哪天李训自己滚回来,免不了又是一顿劈头盖脸的恶骂,脾气上来甚至少不了一顿抽打。
找累了,她便回了家。后来的几天,陆陆续续听人传,说李训不知道从哪儿发了笔横财,竟不怎么去赌了,还扯了布料给自己置办了一身新衣裳,打扮得人模狗样。
可见过他的人又说,他脸色惨白得紧,倒像是落了什么大病,寻常嘴里的脏话没了,反而生出几分说不出的才子风流。
隔了足足半个月,在一个昏黄萧索的傍晚,李训终于回家了。
屋里没点灯,昏暗得看清人脸。他同樊花没说上几句话。他的衣服只穿深色,说话也像嗓子里卡了痰,“嗡嗡”作响。
夜里两人躺在一张床上,樊花没问,他也没解释。
李训自打这次回来,性子竟全变了。
他开始下地帮着干活,说话细声细气,脾气好得不像话。日子久了,两人之间倒生出些前所未有的温存来。
樊花心头一软,甚至还低声安慰他:“没事的,孩子早晚会有的。”
又过了些时日,后院养的那十几只母鸡,不知怎地日渐萎靡,整天打瞌睡,没几天竟莫名死了一只。
杀鸡放血,竟也放不出一滴血。
樊花心疼,剁了炖成一锅鸡汤端给李训。
往日最馋肉的人,这回却味同嚼蜡,反倒幽幽地说了句:“这肉要是不熟,带着三五分生血,才够鲜呢。”
樊花当他是在逗趣,笑道:“生肉血淋淋的,哪里好吃!”。
两三个月眨眼过去,怪事愈发频繁。李训竟一天天发福起来,身子胖了一大圈,而后院的鸡却瘦得只剩骨头架子,浑身光秃秃的,皮肉上布满烟疤似的黑点,一丝血色也无。
不知从哪天起,李训夜里不再同她合榻而眠,总是死死捂着肚子,不许她碰,更不许她看。
每隔三五天,深夜里他便悄悄摸出屋去,隔上一两个时辰再猫着腰溜回来,脸上带着一股吃饱喝足后的饱胀与满足。
樊花起初以为他是饿急了去锅屋偷吃剩菜,心里有些疑惑。
终于,在这天夜里,等李训沉沉睡去,樊花大着胆子,颤颤巍巍地剥开了他的衣衫——
手掌触及的那一瞬,樊花差点吓得魂飞魄散。
这根本不是男人的身躯!不知何时,他竟变成了一个女人!
李训的腹部高高隆起,鼓胀得像个熟透了的瓜,分明是身怀六甲的模样!
樊花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巴,咽下了排山倒海般的尖叫。
她连滚带爬地跑向后院,借着残月一看,墙角瘫着两只半死不活的鸡,肚子上赫然留着两个巨大如口器吮吸过留下的血洞!
灵魂仿佛瞬间被抽干了,她跌跌撞撞地往回缩,根本不知该逃向何方。
分明已是深秋渐冷的时节,不知从哪儿钻出来铺天盖地的蚊蝇,围着她的双腿死死撕咬,瞬间叮起几个奇痒无比的大包。
秋冬天的蚊子最是恶毒,任凭她怎么拍打,竟如附骨之疽般赶之不尽。
她能逃去哪儿呢?她的身家、她的活路,连同李训枕头下那几文可怜的积蓄,都在这间破草屋里。
她失魂落魄地重新爬回床上,缩在墙角。
突然,一只冰冷如铁的手悄无声息地搭上了她的腰。
李训——不,是那个披着李训皮囊的女人,缓缓转过身来,一把拽过樊花僵硬的手掌,死死按在了自己那高高鼓起的,白花花的肚皮上。
幽暗的帐幔间,响起了一道尖细、阴恻、绝非李训的女子声线,带着一股黏腻的腥气,贴着她的耳畔吐露出来:
“樊娘……我怀你的孩子。”
“可还有不到一个月……我就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