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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   他两个礼拜没出世,那些小弟早就投入其他人麾下,想到自己在看守所时,只有一个阿荷来探望过,自己那些“兄弟”一面都没露,心寒了下来。

      也就是这么巧,其中一个小弟坐在摩托车后座,和一群人驶过,于永义站在路边抽烟,眼神和他对上的那一刹那,那小弟却挪开了眼睛,不和他对视。

      “呸!”他冲着摩托车尾气吐了口唾沫,往阿荷上班的会所走去。

      “白荷,后门有人找,是个高大的小帅哥哦。”小姐妹拉了拉阿荷肩上的吊带,对着化妆镜里的她挤眉弄眼。

      阿荷放下卷发棒,扯过椅背上的外套穿上,走出后门。

      “怎么上这来了,阿素出什么事了吗?”

      于永义还是不习惯看她浓妆艳抹,愣了一刹,他笑了笑:“阿荷,我是来拜大哥的,想拜托你帮我引荐一下。”

      阿荷纠正他太多次,也累了,便由着他没大没小的叫,她皱了皱眉:“拜大哥?你自己不就是大哥吗?”

      “我那算什么狗屁大哥,自己哄自己玩罢了。”他自嘲道。

      “你要拜成俊森做大哥?”

      于永义点点头:“我这种小鱼小虾,一个浪过来就拍死了,还是得找艘大船依附着。”

      “他今天不过来,要等周六晚上,你那会再过来吧。”

      “行。”

      阿荷转头走了,于永义又叫住她:“阿荷。”

      “干什么?有话一次性说完。”她不满道。

      于永义从口袋掏出一个红艳艳,形状饱满的脆桃,递给她:“给你。”

      阿荷笑道:“又是偷鸡摸狗从哪顺的吧。”说着接了过去。

      “不是,买的。”

      她明显不信:“就买一个啊?”
        
      “省钱。”于永义不好意思地笑笑。
        
      阿荷回到化妆间,脱掉身上那件和裙子很不搭的灰扑扑的外套,把那个桃子搁在镜子前,看了几秒,忍不住笑了。

      “谁给的?”有人问。

      “家里人。”阿荷笑道,递给小姐妹:“吃吗?我不爱吃桃。”

      于永义去接阿素放学,等了半天也没看她出来,就去教室里找她,看她一个人在教室里拖地,看到黑板上有值日生栏下有四个人的名字,问:“其他兔崽子呢?”

      “都走了。”

      “那你也别干了,回家。”他去抢阿素手里的拖把。

      “没事于大哥,我都快干完了。”

      于永义眼神复杂:“阿素,你干嘛这么老实?这里的人都不是善茬,你越退缩,他们就越欺负你。”

      阿素继续低头拖地:“我是中途进来的插班生,姐姐把我送进来花了钱的,我不想给她惹事,做个卫生没什么大不了。”

      “那你站一边儿去歇会,我来。”他抢过她手里的拖把,放下一张凳子:“坐这,边看书边等我。”

      阿素本欲拒绝,无奈拖把已经被他抢走,只好听他的,坐那写起了作业,于永义双臂把拖把杵得生风,一心想快速结束战斗,但是事情显然没那么简单,地板上有好几块口香糖,他骂骂咧咧的蹲下去抠了半天,又倒了几桶脏水,这才收拾完毕,又骂了一遍学校,骂了一遍那其他三个值日生,阿素一边听着他的骂声一边写作业,忍不住笑了。

      他在拖把池使劲洗自己的手,一块圆形的小香皂递到他手边,于永义洗了三遍,一直到回去的路上,手上还有淡淡的香味。

      阿素去学校为什么会带香皂?于永义直觉她肯定在学校受了欺负,他脑补了一些阿素被泼墨水的画面,又侧头看了一眼路灯下安静走路的少女,看她一脸恬静淡然,心里愈发心疼这孩子。

      “在学校,有人欺负你,就告诉哥,听到没,不许藏着掖着。”

      阿素笑着摇摇头:“没有,他们都不算坏。”

      于永义叹了一口气:“不是他们不坏,是你心太好。”

      回到家,于永义不让阿素做饭了,之前是暑假,孩子做饭他心安理得,现在开学了,他不能耽误她学习,于是阿素就被赶出了厨房。

      “你行吗?于大哥……”阿素有些怀疑他的厨艺。

      十分钟后,两碗汤面上了桌,于永义很自信:“吃吧,有荤有素,绝对不难吃,我做了几百次了。”说着坐下来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肉丝我煸过炒香的,不是生肉下去煮的,不腥”他看阿素坐着不动筷子,继续解释:“鸡蛋是你爱吃的溏心,豌豆尖儿和豆芽是最后放进去的烫的,不老。”

      阿素捧着比自己头还大的巨大海碗,挑了一筷子面:“于大哥,我吃不了这么多,夹给你一点。”

      于永义一边嗦面一边摆手:“你吃多少算多少,剩下来我吃。”

      阿素看了一眼对面吃得满头大汗的男人,忍不住扬起了嘴角,低下头吃了起来。

      她吃了三分之一,然后把碗推了过去,于永义埋怨她:“吃这么少,难怪你这么瘦”,说着接过她的碗,十分自然地吃了起来。
      于永义一心想着赚钱还给阿荷,阿荷挣钱不容易,他良心难安。

      阿荷看他一天24小时除了睡觉基本都在她家待着,便提议他把房子租出去,他就住她们家那个小房间,租金好歹也是一项收入。

      阿荷教育他:“你也二十五了,一点积蓄的意识都没有,从今天开始,学着每天记账,记录一天的收支。”

      阿素给了他一个笔记本和笔,于永义一手狗字,歪歪斜斜的写上:于永义的账本。

      房子租给了一对父子,那家儿子看着小学生模样,也不上学,天天跟着他爸早出晚归,不知道干些什么,于永义也不关心这些,只要他们按时交房租,他就开心。

      他没有拜入成俊森麾下,阿荷给她介绍了一个人,这人是她的新主顾,和她是老乡,颇为喜欢她,每次都点她的台,开了一堆酒记在她名下。阿荷年纪大了,门前逐渐冷落,有这么个大手笔的客人,自然是抓得紧紧地,私下里也交往得挺密切。

      “郑总一直在招兵买马组建社团,成俊森是个什么人你也知道,与其跟他,你不如跟郑总。”

      于永义一向是很在乎阿荷的建议的,当下就拜了郑泰城做大哥,郑泰诚本不怎么重视他,觉得他不太聪明,不是可造之材,但是见他勇猛能打,又为人忠义,倒让他放心。

      这样蠢而忠心的也不错,他安慰自己,下属太聪明反而不是好事。

      “前路迷茫时,北斗七星指路,所以咱们社团,就叫七星社。”郑泰诚在和小弟开的第一次内部会议上解释社团名字由来。

      于永义听不懂,他只知道,郑老大给他发工资,那他就努力做事,不让人家觉得他没用。

      第一次开会时,只有20人,一个月后,居然有100人,半年后,七星社社员居然有三四百人了。

      鼎胜合的老大李汉才坐不住了,往常的社团都是不成气候的,敲敲打打几下,没多久就散了,这次对手比其他的都厉害,再不动手干预,只怕对方会强过他这地头蛇。

      郑泰城是第一次做□□,经验不太多,但他是个商人,善于经营公司,他把小弟当员工对待,管理得井井有条,不同于其他的游击队,他的七星社有组织有纪律,最显著的标志就是他们有统一的制服,制服上都有社团的徽章,加上这制服是西装,穿上去笔挺有型,让那些街头溜达的小青年看得心痒痒,又听说待遇稳定,加入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郑泰诚不偷不抢,只做生意,赌场,夜店,弹子房,典当行,能来钱的他都做。花大钱贿赂当局,花小钱租下店铺,员工培训又搞得勤,不出一年,赚的盆满钵满。

      鼎胜合人才流失严重,逐渐招架不住,李汉才派成俊森过去谈判,要求划分区域,双方井水不犯河水。成俊森和郑泰城谈得很好,简直是相见恨晚,当晚,李汉才就死在了自家的别墅里,算是郑泰城送给成俊森的礼物。

      “与其终日打斗,浪费人力物力,不如以和为贵,一起发财。”郑泰城笑道。

      “我同意。”成俊森和他碰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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