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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验真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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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八年三月廿一,春深如海。
共信司新规已行:异俗之契可备案,口约火誓皆有效。
然市井之间,却悄然生变。
药铺拒收无券赊账,粮行不兑手写借据,
连童塾入学,亦需新印为凭。
有老农持安国三年授田契至共信司,
验真童子面露难色:“婆婆,非我不认,
只是司中无旧契验法——
无声槽可对,无忠信土可验,
我若放行,明日便被革职。”
云州人私语渐成谚:
“沈公开万门,小吏守一门——
无印不言,无券不行。”
▍旧契
东市巷尾,老妪李氏跪于共信司阶前,
怀揣一张泛黄纸契,边角已蛀。
“这是我夫授田契,寅三仓发的!”她泣道,
“安国二年冬,他揭发里正虚报授田数,
被夺粮断薪,逐出村舍。
他抱着这张契,在寅三仓外跪了七夜,
只求见核田使一面……
最后冻毙雪中,怀中契纸未湿。”
她抬头,泪眼望碑:
“如赵五一般,信了这新天会给穷人一句公道。”
值守童子低头:“可如今……三验皆无,
司规无例可循。”
围观者中,有人低语:
“这婆子,正是赵五同乡。”
李氏仰天,声如裂帛:
“你们说共信为穷人立,
可我们这些最早信的人,
反倒成了‘不合规矩’的骗子?”
▍碑下争
消息传开,旧户惶惶。
安国初年所发田契、借据、婚书,
或手写,或木刻,或仅仓吏画押,
皆因“无法验真”被拒于门外。
百姓聚于共信碑下,举旧契如幡。
“沈公!共信若只认新法,
那我们的信,算什么?”
沈砚亲至,取李氏旧契细看——
纸已脆裂,字迹洇散,
但寅三仓火漆尚存,背面一行小字:
“授民李大牛盐碱地三十亩,永为己业。”
落款:安国二年三月初七,仓吏赵五代押。
沈砚指尖微颤。
他沉默良久,问陆机:
“童塾教‘信要可验’,可曾教‘信要容旧’?”
陆机垂首:“……未教。”
▍旧信堂
当夜,沈砚召共信司全员于堂。
他捧出一匣旧契,皆安国元年至三年所发,
或染血,或浸汗,或缝于衣襟内衬。
“共信从未言旧契无效,”他道,
“错在吾等只立新法,未设旧途。”
随即颁令:
即日起,设“旧信堂”,专理安国七年以前文书;
凡旧契,无论形制,
只要能证其事、有二人以上见证,
即予备案,效力如新;
验真童子不得以“无泥印、无声槽”为由拒之。
陆机亲率学子走访乡里,口述笔录,补缺存真。
李氏持新备旧契兑粮,泪落满袋。
验真童子低头,第一次未看券,
只道:“婆婆,慢走。”
▍史笔再修
崔九娘重修《实录·共信志》,
删去“共信三年,伪契绝迹”之语,
增一行:
“安国八年四月,设旧信堂,
收安国初年无券之契三百七十二件,
皆因人事可证,民心不欺,
遂令其续效。”
侍女问:“监修何以不书沈公明断?”
崔九娘合卷,望共信碑——
金苔之下,新泥覆旧痕,
层层叠叠,如岁月之痂。
“制度若只向前,”她道,
“便会把最早相信它的人,
丢在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