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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无名者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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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四年十月,寒露凝霜。
西市信局门前,排队长龙蜿蜒如河。
汉人持券兑铁,胡商以马换盐,南诏老妪教盲童辨纸,波斯少年录声纹于陶片。
连七大世家的私船,也开始悄悄使用“三人见证”条款——非因信服,实因不用者,无人敢与其交易。
“信”已成市井空气,然庙堂暗流未息。
沈珝呈上密报:
“江南士族刊《正信论》,称‘信察司’乃‘以贱察贵,以下凌上’;
更言:‘盲者、老妪、罪人皆可证信,则礼法崩坏,圣道不存。’”
朝堂之上,大儒陈恪拄杖而出:“沈公!信若无尊卑,何以别君子小人?
今使贩夫走卒与士大夫同列券上,是乱天下之序!”
沈砚未辩,只问:“陈公家中可有仆役?”
“自然。”
“若仆役持真券来兑米,您认否?”
陈恪一滞:“……认。”
“那他的名字,是否也该写在券上?”
满殿无声。
▍无名者的名
争议未息,边关急报:
一支来自“黑水靺鞨”的部落遣使入京,求立互市。
此部居极北苦寒之地,无文字,无货币,交易唯以物易物。
其使者不通汉语,唯怀一物——
一张皱巴巴的“安国实值券”,背面用炭笔画着三个人形,指腹按着三个黑点。
陆机辨认良久,忽悟:“这是他们的‘见证’——三人按手印为信!”
原来,半年前有安国商队迷途至黑水,以米换皮。临别时,商队留下一张空券,教他们:“若来神京,持此可兑。”
如今,他们跋涉万里而来,只为验证——
那张纸上画的人形,是否真的能换来粮食?
沈砚亲迎于西市。
他命人取米十石,又取空白新券一张,置于靺鞨使者面前。
陆机执其手,蘸墨,在券上写下:
“押运人:阿骨打(黑水籍)”
(译者告知其名)
又请三人围观百姓为见证,按指印。
使者捧米,又摸券上自己名字,忽然跪地,以额触地,泪落如雨。
他不懂汉字,但他知道——
从此,他的名字,活在了别人的纸里。
崔九娘记之:“黑水无字,而信有文。天下之大,无名者众,今皆可有名于券。”
▍母亲的第二封信
数日后,南诏老妪再至史馆。
她不为米,不为券,只递一布包。
崔九娘打开,内有一卷粗麻纸,上以炭笔歪斜写着:
“吾儿阿木,殁于安国元年冬。
未娶,无后,唯名在红河仓运单。
今附此纸,愿载入信局名录,永为见证人备选。
——母李氏,南诏人。”
末尾,按着一枚枯瘦指印。
崔九娘怔住:“您……要让亡者之名,继续作保?”
老妪点头:“阿木生前最恨假货。若他的名能帮人辨真,他在地下也安心。”
沈砚闻之,特颁《亡者信名令》:
凡为国殉职、因公殁者,经核实,其名可入“英信名录”;
后人持相关物资,可申请以其名为历史见证,但须经信察司三审、民议公示。
首例,便是“李阿木”。
消息传开,边军将士、驿卒、漕工纷纷上书,愿身后留名于券。
一人留言:“生时无人知我名,死后愿为天下信。”
▍暗涌
然而,就在“英信名录”公布当日,
神京多处茶肆酒楼,悄然流传一本小册:《伪信辨》。
书中痛斥:
“沈逆以亡者之名充链,是亵渎先灵!
使死人证活人之事,是巫蛊之术!
更令蛮夷无字之徒厕身国信,是自降天朝体统!”
署名“守礼生”,实为七大世家门客所撰。
更险恶的是——
有人开始散布:“信局新券,需亡者之名方显真”,诱使百姓盗掘义冢,伪造“英烈遗书”。
西市一度出现“卖名”黑市:
“家父战死雁门,名字可租,一日百钱。”
沈珝震怒:“他们毁不了信局,就毁‘信’之名!”
沈砚却平静:“让他们闹。”
他命信察司张榜:
“凡冒用亡者之名者,一经查实,其本人及三代不得入信链;
凡真烈属自愿献名者,其家终身享信局优先兑权。”
以真压伪,以荣止贪。
不出半月,《伪信辨》无人问津,“卖名”者反被邻里唾弃。
▍史馆灯下
崔九娘在《实录》补记:
“安国四年十月,信及四夷,名达无字。
或忧礼崩,臣以为不然。
古之信,藏于宗庙;今之信,行于街巷。
当黑水使者以额触券,
当南诏老母献子之名,
则知——
新天之信,不在华夷之辨,不在生死之隔,
而在无名者亦可有名,无声者亦可有信。”
搁笔时,窗外轻响。
一包黑水貂皮,一张靺鞨手绘券,一枚南诏指印布片。
远处,信局棚屋前,陆机正教靺鞨少年写自己的汉名。
孩童笨拙落笔,墨迹晕染,却一笔一划,郑重如刻碑。
而在安国院,沈砚展开新图——
《信局经制图》北至黑水,南抵林邑,西通波斯,东达倭国。
凡有人迹处,皆拟设信点,连珠成链。
沈珝问:“兄长,真要让蛮夷也掌信察之权?”
沈砚指向图上一点:“你看,黑水使者归途,已在教族人辨茶浆麻纸。”
他轻声道:
“信若只属于我们,
它就还是私器。
唯当异族也愿以命托之,
它才配叫——天下公信。”
月照千山,
一张纸,正从神京,飘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