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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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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屋里后,李榆久久没能入睡,他想到初来平阳的那年冬天,他们在城外等了七天,饿死了一半,冻死了一半,小小的李榆混在人堆里,看别人去抢他也去抢,有时候能抢到一只破碗,有时候能抢到一只不合脚的破鞋。
死人身上穿过的也没有关系,来的这一路他见过了太多的死人,他自己也差点死了,有人从后面敲过他的闷棍,因为他们舍不得吃自己的孩子。
镐头逼上面门的时候,李榆的眼睛瞪的大大的,漆黑的眼珠里满是惊恐,他的嘴还没有撇开,那家的孩子倒是先哭了,庄稼汉用镐头种了一辈子地,最后也没能狠心用它杀人。
从此以后李榆只敢走没人的小路,一路啃树皮吃干草,来到了平阳城下。
村里人都说,往平阳走,平阳是皇都,在街上当个癞皮狗都有口饭吃。
阿娘在院子里挖了个坑,把父亲埋了进去,锁上那扇根本就毫无用处的大门,牵着李榆往平阳去了。
初始的时候人还多,同村的,同乡的,同镇的,慢慢的人就少了,直到阿娘的身体也背不动那卷细细的铺盖,直到她也咽不下去那捧枯草。
阿娘也躺进了一个没有墓碑的土窝,李榆哭了两天,捡了很多石头回来,把阿娘连同那个土窝一起封存起来,他又小又弱,掀翻了指甲盖也没能挖出一个像样的坑。
可平阳的城门不对他们打开,任凭他们如何哀求哭诉也无济于事。
人群聚在城外,或躺或歪,他们实在走不动了,每当有新的难民加入的时候,他们的激奋就会被重新点燃一次,然后陷入更深的绝望,周而复始,一直到远处驶来一辆四匹马拉着的垂帘马车。
城门终于开了,人们疯了一样的冲了过去,李榆却落在最后面,他累极了,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与他一起的,还有几具冰冷的尸体。
人群被冰冷的银枪隔着,马车轰隆隆的从中间驶过,那雕花的窗户上用金箔刻着一个像小房子一样的方方正正的字,敞着两个口,像他那个塌了天的家。
没人不认识那个字。
难民疯狂涌动,有人抓住了飘在外面的车帘,虽然很快就被士兵拖下去了,可李榆还是看到了一张如玉一般的侧脸,他皱着眉,嘴巴紧紧抿着,粉雕玉琢的,与他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两天后,那个镶着金边的字又出现了,在很多个玄色旗子上,难民们跟着旗子离开,他们获得了一块可以搭帐篷的空地,那些帐篷上也写着那个字,李榆动不了,只静静的躺在地上。
“二公子把口巾戴好,这些人身上有疠,离得近了要生病的。”
李榆睁了睁眼,想看看什么叫疠。
“那人还活着。”一个略带稚气的声音说,士兵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一眼,摇头道:“公子看差了,活着的都去赈济点了,这里都是死人,要拖去烧了。”
李榆又睁了睁眼,想确认一下自己是不是他口里那个死人。
那孩童叫道:“又睁眼了,他还活着!”
士兵走过去,抓着李榆的肩膀摇了一下,李榆哼唧了一声,天旋地转。
“还真活着。”
有人掰开他的嘴,往里灌了些水,又喂了些药,然后他就被放到一个阳光能晒到的地方。
过了很久,李榆第三次睁开眼睛,头顶站着一个八九岁的男孩,逆着光,李榆看不清他长什么样子。
那孩童见他醒了,蹲下身,把自己的水壶摘下来凑到他嘴边:“还喝吗?”
李榆说不出话,那男孩就把盖子拔开,顺着他的嘴角往下倒水,只是他的手实在没有准头,一半灌进了李榆的鼻子里。
李榆呛咳起来,马上有人发现了他。
男孩被人拉走了,挂在脖子上的口巾重新遮回脸上。
“少爷,还是先送您回去吧,这里实在不是好玩的地方。”
“可我兄长还没回来。”
“大公子请命救济灾民,这些天怕是都要忙的脚不沾地了,咱们别再让他分心了好吗?”
“可救济灾民的事是我们一起商量的,祭奠父亲那天我们在马车上说好了,要一起管。”
士兵无奈,只劝慰道:“您这么小,怎么救济灾民?”
二公子手一指躺在地上的小孩儿:“那不是刚救了一个?他差点就被烧了。”
他说的是事实,但在士兵眼里,那跟过家家没什么区别。
“那您就救助这位小灾民吧,我们帮您把他挪到不碍事的地方,您好好照顾他,可以吗?”
二公子点头,李榆被挪到一个离群索居的土坡上,其实也没和别人隔多远,扭头就能看到不远处挂着小房子的帐篷,和运送尸体的板车。
金尊玉贵的小少爷又把口巾摘了,蹲在地上看他负责的小难民,李榆终于看清了他的样子,就是那天在马车里的那个。
“饿吗?”
李榆眨眼。
小小的救世主跑开了,后边跟着一长串的尾巴,李榆的目光追随着他,看他径直去了粥棚,没有排队就领了吃食,又带着一群尾巴跑了回来。
一个头戴金冠的年轻人转头唤了他一声,李榆听到了他的名字,雁临。
雁临尽职尽责的照顾他,像喂狗一样把馒头掰碎了喂进他的嘴里,李榆觉得很幸福,他在家里的时候都没有吃过这样的馒头。
喂到第二个的时候雁临身后一个上了点年纪的尾巴说话了:“少爷,不能让他吃那么多,他饿久了,会撑死的。”
李榆觉得他根本不会撑死,他没饱呢,这样的馒头他还能再吃一箩筐。
但雁临停手了,侧着头思索他还缺些什么。
他真是一个非常合格的救世主。
雁临又跑开了,与那戴着金冠的年轻人说了什么,很快有人过来,把小难民从土坡上抱了下来,放进一个不怎么宽敞的帐篷里。
帐篷里真暖和呀,虽然没有火炉,但是有可以盖在身上的被子,李榆左瞧瞧,右瞧瞧,再没看见雁临的身影。
小难民缩进被子里,把自己团成一个球,这时候才想起还没有跟他说句谢谢,也忘了告诉他自己的名字。
李榆睁开眼睛,外面已经亮起天光,他又闭着眼睛躺了一会儿,发现再也续不上那个梦,就穿上衣服起了身,先打了冷水洗脸,又把堂前午后扫的干干净净,等厨子打着哈欠上工的时候,他已经把这几天的空坛子全搬了出来,整整齐齐的码在墙边的马车上。
厨子习以为常,架锅做饭,还是清粥咸菜,但头天剩的菜帮子多,厨子就顺手炒了,他手艺很好,菜帮也做的有滋味,况且还特意添了油水。
“李榆,过来吃丸子。”厨子大勺一捞,四个丸子去了俩,那是昨天晚上客人叫的没吃完,王小武没看见,不然一个也留不下。
李榆接了丸子,端着碗蹲在灶边上吃,杂役到的时候只闻到了白菜里的丸子汤,懊恼的直跺脚,一口咬下半边馍,李榆笑了笑,把藏在碗底的两个全拨出来给了他,自己身上还穿着他的里衣,理应礼尚往来。
王小武没有出来吃早饭,他向来不缺吃食,也不知道藏在枕头下的那些肉干果脯到底是哪里来的。
卯时到,李榆启了堂门,把福满楼的幌子高高的挂起来,然后拿抹布把桌椅板凳擦的锃亮,这时候王小武才终于起床了,精神萎靡的往茅厕晃,李榆无意间回头,瞥见他眼底挂着两个浓重的黑眼圈。
王小武病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咋了,从玉汴楼回来就丢了魂,满脑子都是那双白花花的大腿和晃着红痕的肩膀头子,他不是没去过柳巷,那些姑娘们抹着厚厚的胭脂,丰臀厚乳,如今想来只觉得腻得慌,不如那红衣公子的一个眼波,嘴角的一抹调笑。
男人跟男人,到底是怎么个事儿啊?
雁临一觉睡到午后,起床后由丫鬟们伺候着穿衣洗脸,一个手指头都不用动,只要他张一张嘴便有香甜的乳酪点心喂到嘴里,歪一歪头,装了蜂蜜果浆的碧彩吸杯就凑到了唇边。
“绿茵,”雁临懒懒的歪靠在楠木嵌螺钿靠背椅里,从水银镜里看正在给自己梳头的大丫鬟,“前几日赏你的狐裘坎肩怎么不穿?”
绿茵回看他一眼,笑着说:“爷,咱们屋里烧着地龙拢着碳,穿狐裘热得慌。”
雁临点头,再一转眼,发现她也没戴着刚赏的珠花。
“戴呢戴呢,”绿茵一看他那眼神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微一侧头,露出螺髻旁的一簇淡绿,“这不在这儿?”
二公子爱美,屋里外头丫鬟小厮没有一个不好看的,他也愿意打扮她们,衣服要鲜亮,手指要细滑,尤其近身伺候的这几个,三五不时就有赏,从珠花首饰到金锭银砖,只要高兴就给,不过当然,他也有不高兴的时候,不高兴的时候脾气就像火药,说炸就炸,一视同仁的炸,但近些年好多了,公子长大了,炸的不太频繁。
今岁雁临刚及弱冠,他的冠是圣上亲戴的,束冠礼上的“云雁”冠很是风靡了一阵,霎时满城都是云飞雁,连姑娘们的发簪上都刻上了雁羽。
雁临长得俊,戴什么都好看,但他还是有数不清的冠,玉冠金冠宝石冠,每回梳头都要选上一阵,小丫鬟们捧着冠盒一队排开,行至雁临身前时微微屈膝,让大少爷坐着就能看清。
束好了发,雁临没有停缓的就要出门,绿茵赶紧拿出厚氅给他披上问他去哪,雁临抬着头,由她伺候着把颈的口玉戴绑好:“不用人跟着,我去兄长那里一趟,一会儿就回来。”
雁临的兄长雁旻,自十四岁起便伴于父亲身侧征战疆场,小小年纪更是独当一面屡立奇功,平戎将军战死后小将军子承父爵,披上父亲血染的铠甲,用自己尚且年幼的肩膀颤颤巍巍扛起了一条重逾千斤的大梁,彼时雁临还不满周岁。
急痛忧虑之下,长公主生了一场大病,太后心疼孤儿寡母,便把它们接回宫中照养,这照养,就养到了雁临垂髫。
待烽烟散尽,乱世归宁,小雁将军班师回朝,入仕中枢,任从二品殿前司都指挥使,圣上更是亲自操办了他的婚事,将尚书左仆射柳公嫡孙女指与他为妻。
自此,兵戈偃息,马放南山,新一代的贵子们长成,雁临始龀。
雁临没得过父爱,兄长回来后便总爱黏在他的身边,听他讲往昔军旅旧事,雁旻怜悯弟弟年幼失怙,对之十分疼爱,将未及给予的呵护尽数弥补,长着长着,雁临便到了束发之龄,便与长公主一起搬去了公主府,直至今冬弱冠。
雁临从不缺爱,长公主的母子慈爱,太后的慈荫之爱,圣上的舅甥笃爱,还有兄长的手足之爱,世上没有人不爱他,所以,打小就被捧着疼着呵护着的二公子长出这么个张扬跋扈的性子,倒也不算稀奇。
雁临裹着衣氅在冷风拐了个弯,心里将赵彻又骂了一遍,若不是他闲的没事揽些破事,他也不必大冷天的出来喝风,想到还要出城去那劳什子的贼窝,雁临心里更不痛快,恨不得现在就拐去六王府把赵彻拉出来揍一顿。
雁二公子向来自信,从不觉得问题在于自己,他也不想想,是自己闲的没事非要上赶着与人家较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