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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把裂痕填满金子》(4) ...

  •   春天快结束的时候,房子修好了。
      原本漏雨的屋顶换上了新瓦,颜色是那种沉稳的黛青色。西边塌掉的围墙被重新砌起,用的不是水泥,而是阿满从河滩上背回来的鹅卵石,一颗颗嵌在黄泥里,像是一排整齐的牙齿,咬合得紧紧的。
      这是一个傍晚,夕阳像泼翻的金漆,从山口漫延过来,把整座鹿谷都浸泡在一种琥珀色的光泽里。
      李默把那只刚刚彻底完工的陶碗摆在长桌正中央。
      经过几十道大漆的髹涂、打磨,再扫上最后一道金粉,那几道曾经狰狞的裂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几条蜿蜒流淌的金色河流。
      它们在灰青色的底釉上闪闪发光,不再像是某种残缺的证据,倒像是一道道从云层里裂开的闪电,或者某种古老地图上的水系。
      李默伸出手,指腹轻轻滑过那些金线。
      触感是微微凸起的,温润,细腻,甚至比原本光滑的釉面更让人想要停留。
      “吃饭了。”
      阿满端着菜从厨房走出来。一盘清炒的时蔬,一盘腊肉笋片。
      她很自然地把那一碗刚出锅的、热气腾腾的白米饭,盛进了那只金缮过的碗里。
      如果是在以前,李默或许会犹豫。他会觉得这只碗已经变成了某种“艺术品”,某种应该被供奉在玻璃柜里的标本,不该沾染凡俗的油脂。
      但此刻,他看着那雪白的米粒堆在金色的线条之上,看着热气蒸腾,只觉得无比和谐。
      物就是给人用的。被修好,就是为了再次盛满热食,再次被人捧在手心里。这才是给它最大的尊严。
      两人对坐着吃饭。
      窗外的葡萄架已经搭好了,虽然藤蔓还没爬满,但嫩绿的卷须已经迫不及待地缠上了木条。
      “这碗用着顺手吗?”李默问,夹了一筷子笋片。
      “顺手。”阿满大口刨着饭,腮帮子鼓鼓的,“而且看着喜庆。感觉这碗比以前更贵重了。”
      “是更贵重了。”李默看着她,眼神很静,“因为多了金子,也多了时间。”
      阿满停下筷子,咽下口中的饭,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李默,我觉得你变了。”
      “哪变了?”
      “刚来的时候,你整个人像是绷着一根弦,随时都要断。看东西的眼神也是飘的,好像谁都欠你一个解释。”阿满用筷子点了点那只碗,“现在嘛,像这只碗。虽然身上有缝,但是被填实了,稳当了。”
      李默愣了一下,随即笑了。
      他转过头,看向窗外连绵的群山。
      那是真的。
      他曾经等待一场必然的崩塌,觉得生命就是不断失去的过程,觉得裂痕就是毁灭的开始。
      但在这里,在鹿谷的这张长桌前,李默明白了另一件事。
      生活一定会给你留下裂痕的。时间会磨损你的棱角,意外会打碎你的完美,人与人之间的摩擦会留下划痕。这不可避免。
      但这些裂痕,不是通向虚无的深渊。
      它们是入口。
      是光线进入的入口,是金粉填入的入口,是让一个人的生命变得更加丰富、更加有厚度的入口。
      没有那些裂痕,金子就无处安放。
      没有那些破碎的过往,此刻的圆满就显得轻飘飘的,毫无分量。
      李默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掌。那上面多了几个茧子,指甲缝里还残留着一点洗不掉的大漆渍。
      他爱这具身体,爱这些痕迹,爱此刻坐在他对面、嘴唇上沾着一粒米饭的阿满。
      “阿满。”
      “嗯?”
      “明年的今天,我们去酿点李子酒吧。”
      阿满抬起头,眼睛在夕阳下亮得惊人:“好啊。那还得再去弄几个坛子。”
      李默点点头:“破的也没事,我能修。”
      窗外的蝉鸣声渐渐落下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夜虫的呢喃。屋里的灯亮了起来,暖黄色的光晕笼罩着那只金缮的碗,反射出几道熠熠生辉的光芒。
      只要你愿意拿出金子般的时间去修补,每一个裂痕都是新的起点。
      每一个日子,都是崭新的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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