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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 26 章 文学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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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正月十五,毅恒和俞三叔组织的乐队正式成立了,毅恒给乐队取了一个比较有诗意的名字,把他叫做“田垄乐队”,年前只是试探着接活,年后名气传开,订单便像开春的竹笋般冒了出来,总算是真正站稳了脚跟了。俞三叔特意找村里的木匠打了个木箱子,专门装乐器,箱子上用红漆写了 “田垄乐队” 四个大字,虽算不上工整,却透着股实打实的精气神。
后来为了壮大乐队,毅恒又将张科也拉进了乐队,这样他们的乐队实力就更强大了。张科加入后,俞三叔又托人从县城捎回一把二手电子琴,让乐队的声部更丰满了。
那些日子,他们几乎天天都在路上。自行车的后座驮着木箱子,叮叮当当地碾过乡间的土路、石板桥,有时候要骑一两个小时才能到目的地。遇上红白喜事扎堆的日子,一天要跑两个村子,早上在东家吹喜曲,晚上到西家奏哀乐。毅恒记得有一回,春分刚过,他们去三十里外的李家庄办婚宴,回来时遇上大雨,土路泥泞不堪,自行车轮陷在泥里拔不出来。四个人只好推着车走,雨水顺着帽檐往下淌,打湿了衣衫,乐器箱子被裹得严严实实,生怕进水。那天,每个人分到五块钱,毅恒把钱揣在怀里,被体温焐得温热,他想,这五块钱,够买三本书和给母亲买一斤红糖了。
每天五块钱的酬劳,在八十年代末的乡村,着实让不少人眼红。村里的后生们见毅恒他们又能玩乐器,又能挣钱,都想来入伙。俞三叔却摇摇头,对毅恒说:“咱这乐队,不在于人多,在于心齐、活好。” 毅恒深以为然,他知道,乐队能有今天的口碑,靠的是每个人的较真,俞三叔练唢呐,能对着河水吹一下午,直到气息平稳、音色纯正;张科记歌词,能把一本歌本背得滚瓜烂熟,连换气的节奏都记得分毫不差;老李白天打铁,晚上就练二胡指法,手上的茧子磨了一层又一层;老陈则总是躲在晒谷场,对着树干练笙,把胳膊练得酸痛。毅恒自己也不含糊,每次演出前,他都会把要吹的曲子反复练上几十遍,连一个小小的滑音都不肯马虎。
张科的加入,让乐队的曲风更灵活了。他不仅唢呐吹的好,还爱琢磨新曲子。有一次,他们去镇上演出,听到电影院门口放着当时流行的《黄土高坡》,张科听了两遍就记下了旋律,回来后凭着记忆谱出曲,毅恒配上笛子的旋律,俞三叔加入唢呐伴奏,竟改编出了一股独特的乡村风味。在后来的一场婚宴上,他们演奏了这首改编版的《黄土高坡》,乡亲们听得热血沸腾,纷纷鼓掌叫好,主人家还特意多给了十块钱酬劳。那天晚上,四个人坐在田边草地上,分享着主人家送的花生,张科哼着曲子,毅恒吹着笛子,月光洒在田野上,像铺了一层银霜。“毅恒,” 张科忽然说,“咱以后能不能去县城演出?听说县城里的舞厅,乐队一天能挣几十块呢。” 毅恒望着远方的山峦,沉默了片刻,说:“会的,只要咱把活练得更精,总有一天能去更远的地方。”
话虽这么说,毅恒心里却清楚,乐队只是他暂时的生计,他真正的念想,还在那些书页里。演出再忙,他也总会挤出时间看书。白天要是没活,他就揣着书去田埂上,找一棵老柳树,坐在树荫下读;晚上收工回来,哪怕已经累得眼皮打架,他也会在炕桌上读上一两章。起初,他还抱着考大学的念头,啃着高中的数理化,但渐渐的,那些文学名著像磁石一样吸引着他,让他再也移不开目光。
他从镇上的旧书摊淘来的《静静的顿河》,书页已经发黄,有些字迹都模糊了,但他依旧看得入迷。格里高利在战争与爱情中的挣扎,顿河流域的草原风光,那些粗粝而又充满生命力的文字,让他仿佛置身于那个遥远的哥萨克村庄。他常常想,格里高利的命运,和《人生》中的高加林何其相似,都是被时代裹挟着,在理想与现实之间苦苦挣扎。而《简爱》则让他看到了另一种力量,简爱出身卑微,却始终坚守着尊严与底线,她对罗切斯特说 “我们是平等的”时,毅恒仿佛听到了自己内心的呐喊。他觉得,自己就像简爱一样,虽然生在乡村,没有优越的条件,但他也有追求梦想的权利,也有尊严,也渴望平等。
国内的名著,更是让他感同身受。巴金的《家、春、秋》,让他看到了封建家庭的枷锁与年轻人的反抗,觉慧的勇敢与决绝,让他深受鼓舞。他想起村里那些被父母包办婚姻的姑娘,想起那些循规蹈矩、一辈子守着田垄的乡亲,心里便生出一股冲动,他想用笔写下这些,写下乡村的变迁,写下年轻人的渴望。《平凡的世界》更是他的枕边书,孙少平从黄原城到大牙湾煤矿,那种在苦难中坚守理想、在平凡中追求不凡的精神,像一盏灯,照亮了他的前路。他常常在煤油灯下,把孙少平的经历读了一遍又一遍,每当觉得累了、迷茫了,就会想起孙少平在煤矿里读书的场景,想起他说的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世界”,心里便又生出无穷的力量。
而《红楼梦》,则让他沉浸在另一个细腻而繁华的世界里。大观园里的儿女情长、悲欢离合,那些优美的诗词、精致的描写,让他惊叹不已。他最喜欢黛玉葬花的片段,“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那些句子像针一样,轻轻刺中他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他常常在田埂上干活时,看着飘落的花瓣,就想起黛玉的孤独与才情。村里人见他总抱着本书,走路都在琢磨,便打趣他:“毅恒,你整天看这些闲书,能当饭吃?” 毅恒只是憨憨地笑,他知道,这些书不能当饭吃,却能滋养他的心灵,能让他在田垄之外,看到更广阔的世界。
其实,毅恒对小说的喜爱,早在遇到何佳敏之前,就已经在心里扎了根。那是他初中毕业的第二年,十八岁的少年,刚刚告别校园,心里满是失落与迷茫。每天跟着父母下地干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子像田埂上的野草,单调而乏味。那天中午,他在家里吃着红薯稀饭配咸菜,正觉得生活寡淡无味时,堂屋里的老旧红灯牌收音机忽然响了起来。那台收音机是前些年买的,外壳已经掉了漆,旋钮也有些失灵,母亲平时总舍不得开,怕费电,只有中午和晚上的新闻联播时间才会打开。
但那天,收音机里播放的不是新闻,而是路遥的《人生》小说连播。播音员李野默的声音醇厚而富有磁性,一字一句地将高加林的故事送到他耳边。当听到高加林高考落榜,回到农村当民办教师,又被村支书的儿子顶替了职位时,毅恒手里的筷子停在了半空,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他太能理解高加林的失落与不甘了,那种明明有才华、有抱负,却被现实无情打压的滋味,他感同身受。而当听到巧珍穿着碎花棉袄,红着脸对高加林说 “加林哥,我想和你过一辈子” 时,他又觉得心里暖暖的,巧珍的淳朴、善良与勇敢,像田埂上的野花,带着泥土的芬芳,格外动人。
从那天起,每天中午十二点,毅恒都会准时守在收音机旁。有时候正在地里除草,他也会特意跑回家,生怕错过了一集。后来,他索性把收音机带到了地里,用绳子挂在树枝上,干活累了,就坐在田埂上听,手里的锄头还沾着泥土,耳朵里却听着遥远的黄土高原上的故事。阳光洒在身上,收音机里的声音断断续续,却让他觉得无比充实。
整部《人生》听完,毅恒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他既为高加林的遭遇感到同情,觉得命运对这个有志气的青年太过不公。高加林有才华,会写文章,却因为出身农村,一次次被命运捉弄,那种不甘与挣扎,像极了他自己。他常常想,如果高加林没有遇到黄亚萍,如果他能一直坚守本心,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结局?但同时,他又忍不住暗暗地骂高加林是个负心汉。巧珍那么好的姑娘,为了他,不惜违背父母的意愿,为他洗衣做饭,为他分担忧愁,把一颗真心都掏给了他。可高加林一旦进城,就渐渐疏远了巧珍,爱上了家境优越的黄亚萍。在毅恒看来,巧珍就像他身边的乡村姑娘一样,平凡却坚韧,有着最纯粹的美好,高加林放弃她,实在是太糊涂了。
那段时间,他常常在夜里睡不着觉,脑子里全是高加林和巧珍的故事。他想起自己初中毕业时的梦想,想起对远方的向往,心里忽然生出一个强烈的念头:他要像高加林一样,写一手好文章。他觉得,高加林之所以能进城,之所以能被黄亚萍看中,除了才华,更重要的是他会写文章。文字,或许是他走出田垄的另一条路,不过那时候,由于他想复读,没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想这些。而现在,这个念头又一次萌发出来,而且疯狂地生长。
他开始有意识地练习写作,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都写下来。田垄上的麦苗从青到黄,河边的柳树发芽又落叶,村里的老人去世,新人结婚,乐队演出时遇到的趣事,甚至是自己心里那些说不出口的心事,都被他写在了粗糙的稿纸上。起初,他写得并不好,语句不通顺,内容也单薄,有时候写了满满一页,自己读着都觉得别扭。但他没有放弃,他把那些名著拿出来反复研读,学习里面的叙事方式和语言表达。他模仿《平凡的世界》的写法,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乡村的生活;他借鉴《红楼梦》的细腻,刻画人物的心理活动;他学着《人生》的叙事节奏,讲述身边的故事。
为了买稿纸和墨水,他把乐队挣来的钱省了又省,有时候宁愿少吃一顿肉,也要攒钱买一本新的笔记本。他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文字,有的是短文,有的是诗歌,有的是片段式的感悟。有一次,乐队去一个偏远的山村办丧事,看到一位白发老人独自坐在门槛上,望着远方的山路流泪,一问才知道,老人的儿子在城里打工,几年没回来了,老人病重,只想再见儿子一面。毅恒心里一动,回来后就写了一篇题为《守望》的短文,描述老人的孤独与思念。俞三叔偶然看到了这篇文章,戴着老花镜读了半天,拍着毅恒的肩膀说:“毅恒,你这孩子,不光唢呐和笛子吹得好,写的东西也能让人掉眼泪。”
张科也是毅恒的忠实读者,每次毅恒写完,他都会第一个凑过来读。“你这篇写乐队演出的,把老李打铁的样子写活了。”“这个比喻好,‘田垄上的风像母亲的手’,真贴切。”“就是结尾有点仓促,要是能多写点我们在田野旁唱歌的场景就好了。”张科的建议总是很中肯,毅恒也乐于接受,常常根据他的意见修改。有时候,两个人会坐在田埂旁,一边看着田里的禾苗,一边讨论文章的写法,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仿佛连着他们的梦想。